跳到內容

無我和空性 第二講 破即蘊我

無我和空性第二講

破即蘊我

林崇安(2007)

【解說「即蘊我」】

由離諸蘊無我故,我見所緣唯是蘊。

有計我見依五蘊,有者唯計依一心。

(1)犢子部認為,我見的所緣唯是「蘊」,我執也是從五蘊生起,所以主張「五蘊是我」,並以佛陀在《阿含經》中的教導為證:

「一切沙門、婆羅門,想『我啊』而隨見者,一切隨見唯此五取蘊。」

(2)犢子部中有一別派則主張「一心為我」,並以《阿含經》為證:

「我自為依怙,更有誰為依,由善調伏我,智者得生天。」和「應善調伏心,心調能引樂。」

【破「即蘊我」】

若謂五蘊即是我,由蘊多故我應多。

其我復應成實質,我見緣物應非倒。

(1)若謂五蘊即是我,由蘊多故,一人亦應有多我。

(2)若謂心是我,由眼識、耳識等的差別,或由前後一一剎那有多識生滅的差別,有多識故我亦應多。

般涅槃時我定斷,般涅槃前諸剎那,

生滅無作故無果,他所造業余受果。

實一相續無過者,前已觀察說其失。

故蘊與心皆非我。世有邊等無記故。

(3)若蘊是我,則無余依般涅槃時,由五蘊斷故,我亦決定應斷。佛應說「世間是有邊」及「如來死後非有」,然佛不記。

(4)五蘊剎那生滅,我亦應剎那以自性各別生滅,佛陀在經中不應說:「我于爾時為頂生王」因為彼時的我,其身已滅,現在非有故;因為離彼前我,別有以自性異的我,受此生故。

(5)若前後剎那以自性異,則我與業果亦應無關系。

若汝瑜伽見無我,爾時定見無諸法。

若謂爾時離常我,則汝心蘊非是我。

(6)瑜伽師現見無我時,見無有「蘊等」便名見無我。瑜伽師現見無我時,應成不通達色等的真實性,于色等有實執運轉,將生貪等煩惱。

○中觀師于體證「無我」時雖也是無「五蘊或內心」,但還有「真實性」作為體證的對象。

若謂佛說蘊是我,故許諸蘊為我者,

彼唯破除離蘊我,余經說色非我故。

(7)犢子師說:我等以聖教為量,因為佛說:「一切沙門、婆羅門,想『我啊』而隨見者,一切隨見唯此五取蘊。」此處說蘊是我。

答:佛對許「離蘊我」者,以「唯此五取蘊」來破。

由余經說色非我,受想諸行皆非我,

說識亦非是我故,略標非許蘊為我。

犢子師問:由何知彼是破「離蘊我」而非說蘊是我耶?

答:由余經說:「色非是我,受、想、行、識亦非是我」。

中觀師認為我執的所緣是「我」。「唯見諸蘊」,是指緣于依蘊假立的我。

若謂是形色乃有。汝應唯說色是我,

心等諸聚應非我,彼等非有形狀故。

(8)犢子師說:唯輪等堆積猶非是車,要輪等堆積,具足特殊車形,方名為車。如是有情身中色等諸蘊的形狀方是我。

答:形狀唯色法乃有,汝犢子師應唯說色法是我。

汝犢子師所說的心、心所等諸聚,應不是我,因為彼心心所等非有形故。

經說「無作者,有業有報」,當知是破「自性有的作者」,非破「名言支分假立的我」。

佛說依于地水火,風識空等六種界,

及依眼等六觸處,假名安立以為我,

說依心心所立我,故非彼等即是我,

彼等積聚亦非我,故彼非是我執境。

○中觀應成師主張「我」是依蘊聚而安立,故無實質,是假有,依據《阿含經》中的教導:「有五種法唯名、唯言、唯是假立,謂過去時、未來時、虛空、涅槃、人。」

○五蘊若總、若別,及離五蘊,皆不是我見的所緣,我見的所緣是「人」。依此道理,瑜伽師見「我」是自性無,亦知「我所」是自性無,即能斷除一切有為生死系縛,不受後有而得涅槃。

○犢子部未知「我及人等,唯由名言增上假立」,要尋求假立義有所得乃能安立,如是主張「五蘊或內心」為我,成為「自性有的我」。應成師主張「唯由假名安立」,不主張「要尋求假立義乃能安立」,則無彼失。

【實踐】

由經行等培養出「止」。

由聞、思等培養出「無我正見」,進而修觀,破除「即蘊我」。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