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傳 5 梁 成都長樂寺曇暉尼
成都長樂寺曇暉尼
譯文 曇暉尼,俗姓青陽,名白玉,成都(今四川成都)人。從小就樂于信奉佛道,一心想出家,卻遭到父母的反對。宋文帝元嘉九年(公元四三二年),有外國禪師畺良耶舍前往蜀地,弘揚禪門之學。曇暉十一歲時,懇請母親帶她去向畺良耶舍請教有關禪法的妙理。禪師一見到她,就驚嘆她有很高的天分,于是讓她修習禪法,並囑咐法育尼,讓她在曇暉身邊予以幫助。 曇暉的母親,因考慮到曾將她許配給她的表兄弟,而且迎親的日子已迫在眉睫,又實在想不出甚麼別的好辦法,來使女兒從這一婚事中脫身。法育尼知道了這一難處,就暗地里將曇暉迎入寺中。曇暉來到寺廟後,立下誓願:「若不能順遂我出家之願,而硬逼我出嫁,我當以火自焚。」 刺史覲法崇聽說此事,就派人將她迎入府第,並召集了手下幕僚和當地一些有德望的人,又延請多位僧尼提出各種問題來詰難曇暉。 法崇問道:「你果真想出家嗎?」 曇暉答道:「我早有此願,特請刺史大人予以救濟。」 法崇說:「好!」于是,他派遣使者前去說服曇暉的姑母,姑母奉命聽從了。曇暉這才從婚事中解脫出來,隨法育尼出家。出家時,只有十三歲。 她從法育尼修學禪觀,剛一領受,就于坐間入于禪定。在寂然凝定中,她看見東方有二色光明,一如太陽而呈白色,一似月亮而呈青色。她便在禪定中念道:「白的必是菩薩道,青的必是聲聞法。假使如此,應該讓青光銷歇,而使白光更加燦爛奪目。」她的這一念果然應驗了,青光自營銷滅,而白光瀰滿輝耀。出定之後,曇暉將此事告 訴了法育尼師。法育本來就是利根,善于觀禪入定,她聽說後大為欣喜,連聲稱讚。當時在座有四十多人,也無不對此深為讚嘆,認為這是鮮見的事。 後來,那位表兄弟對曇暉的此舉存有疑心,以為這是曇暉為逃婚而誑騙他。于是他想聚眾一起把她劫持回家。這年,曇暉十六歲,她遭此劫難,毫不畏懼,讓眾婢女圍成一圈,保衛自己不受侵犯,免被掠走。表兄弟無可奈何,又去請許州刺史,向他訴說曇暉為逃婚而作的奇異之舉,刺史心起同情之意,並為他去求助畺良耶舍。 畺良耶舍說:「曇暉乃利根,不要違背她的志願。如那位表兄弟能放下此事,未來他家中費用有所不足的,貧道有一奴僕可供其使用,要能接受,我當非常高興。」 後來,曇暉在禪定中悟出佛性平等的真義。這些都緣于她的一己之悟,並沒有老師傳授。當時許多名僧曾就此竭力向她問難,她挫銳解紛,一一作答,一點也不理屈詞窮。于是她聲譽鵲起,遠近道俗,沒有不歸心折服的。 宋元嘉十九年(公元四四二年),臨川王劉道規到南充(今四川綿陽境)巡訪,便延請招見了曇暉尼,當時她才二十一歲。至彭城王、驃騎將軍劉義康出守陝地,又將她攜往南楚居住。在這里,善男信女奉她為師的有一千二百人。 歲月漸漸流逝,她思母之心也漸漸地變得強烈,于是堅決請求回鄉探母。回到家鄉後,她德行高峻,許多人投之門下,門徒日益增多。于是她在市橋西北,興造佛教塔寺、殿堂廂廊,很快的造好了,以後又另建三座寺廟,也都神速而成。對如此神速的辦事能力,僧眾無不感嘆,稱有神力相助。 她于梁天監三年(公元五O四年)圓寂,享年八十三歲。 當初,張峻曾隨同父親一道去益州(今四川巴縣境),曾突然決定前往曇暉所在的寺院,也不事先打招呼,同行者共有三十余人。他們到寺院剛剛坐定,婢女就擺下了水果、粽子等,都是些應時佳品。 後來,刺史劉俊曾領眾猝然前往,情況也是這樣,梁宣武王蕭懿曾送物給曇暉,請她設百人會,本來宣武王不準備去,後臨時決定前去,到時一看,竟有三百個僧徒,加上宣武王的下屬,將近四百人。在做會之前,曇暉即派婢女上前,奉上食品,請客人們進食。宣武王被邀進內室,只見曇暉兩個弟子和兩個婢女在做齋食,沒有其它人協助。宣武王因此更慨嘆曇暉那不可限量的能力。 有人問曇暉:「看到尼師寺中財產,也不過是中等人家的水平,為何置辦這麼多人的菜食,能應付自如,宛如神助呢?」 曇暉答道:「貧尼常常是室中空空,沒有積蓄。倘若需要花費時,也不過用三五兩金子而已,可不久所有的花費又都有了,我也不知這是甚麼緣故。」談論者則都以為她這里貯有無窮無盡的寶藏。 當時又有花光尼,本姓鮮,深悟禪家妙觀之法,並能于禪定中洞察法性之幽微。她遍覽佛門三藏,又兼學諸子百家。尤善裁言作文,她的一篇敘述曇暉尼的讚頌文,內容典雅有則,不悖風雅之韻。
原典 曇暉,本姓青陽,名白玉,成都人也。幼樂修道①,父母弗許。元嘉九年,有外國禪師畺良耶舍②入蜀,大弘禪覲③。暉年十一,啟母求請禪師咨禪法,母從之。耶舍一見,嘆此人有分④,令其修習。屬法育尼,使相左右。 母已許嫁于暉之姑子,出門有日,不展余計。育尼密迎還寺。暉深立誓願:「若我道心不遂,遂致逼迫者,當以火自焚耳。」 刺史覲法崇聞之,遣使迎暉,集諸綱佐及有望之民。請諸僧尼窮相難盡。 法崇問曰:「汝審⑤能出家不?」 答曰:「徽願久發。特乞救濟。」 法崇曰:「善!」遣使咨姑,姑即奉教。從法育尼出家,年始十三矣。 從育學修觀行⑥,栽得⑦稟受,即于坐末便得入定。見東方有二光明,其一如日而白,其一如月而青。即于定中立念⑧云:「白者必是菩薩道⑨,青者聲聞法⑩。若審然者,當令青者銷,而白光熾。」即應此念,青光自滅,白光熾滿。及至起定⑾。為育尼說。育尼善觀道,聞而歡喜讚善。時同坐四十余人,莫不嘆其希有也。 後婿心疑,以為奸詐。相率抄取。將歸其家。曇暉時年十六矣,以婢使營衛⑿,不受侵逼。婿無如之何,復以許州剌史以賞異問畺良耶舍。答曰:「此人根利⒀。慎勿違之。若婿家須相分解,費用不足者,貧道有一蒼頭⒁,即為隨喜⒂。」于是解釋⒃。 後于禪中自解佛性⒄常住大乘等義,並非師受。時諸名師極力問難,無能屈者。于是聲馳遠近,莫不歸服。 宋嘉十九年,臨川王⒅臨南充,延之至鎮。時年二十一。驃騎⒆牧陝,復攜住南楚。男女道俗,北面擁箒者,千二百人。 歲月稍流,思母轉至。固請還鄉。德行既高,門徒日眾。于市橋西北,自營塔廟,殿堂廂廊,倏忽而成。復營三寺,皆悉神速,莫不嘆服,稱有神力焉。 年八十三,天監三年卒。 初,張峻隨父在益州,嘗忽然直往,不令預知。同行賓客三十許人。坐始定,便下果粽,並悉時珍。 剌史劉悛。後當率⒇往,亦復如之。梁宣武王(21)嘗送物,使暉設百人會(22)。本言不出,臨中自往。及至,乃有三百僧,並王佐吏,近四百人。將欲行道,遣婢來,倩(23)人下食。王即遣入,唯見二弟子及二婢奠食(24),都無雜手力,王彌復嘆其不可量也。 或有問暉者曰:「見師生徒,不過中家之產,而造作云為,有若神化。何以至此耶?」 答云:「貧道常自無居(25)貯,若須費用,役五三金而已,隨(26)復有之。不知所以而然。」故談者以為有無盡藏焉。 時又有花光尼,本姓鮮。深禪妙觀,洞其幽微。遍覽三藏,傍兼百氏(27)。尤能屬文,述暉讚頌,詞旨有則,不乖風雅焉。
注釋 ①修道:此指修行佛道。 ②畺良耶舍:梵文名為Kalayasas,又譯為「時稱」。宋齊時比丘,宋時自西域來到京都建康,精禪法,宋齊時比丘不少從其學禪。《高僧傳》有傳。 ③禪觀:坐禪觀法。指坐禪時修行種種觀法。《景德傳燈錄》卷二〈師子尊者章〉:「有波利迦者,本習禪觀。」(大正五十一.頁二一四下)。《善無畏傳》:「總持禪觀,妙達其旨。」 ④分:天分。 ⑤審:確實。本尼傳後云:「若審然者」,其「審」意亦同此。 ⑥觀行:佛教術語,以心觀理,如同理于其中而行,指洞觀心靈之法。 ⑦裁得:剛剛得到。裁,才通用。 ⑧念:指守境而深思其事。《法華經.信解品》:「即作是念,我財物庫藏今有所付。」(大正九.頁十六下) ⑨菩薩道:即修六度萬行,圓滿自利、利他,成就佛果之道,稱為菩薩道,乃成佛之正因。欲成佛,必先行菩薩道。《法華經.藥草喻品》:「汝得所行,是菩薩道。」(大正九.頁二O中) ⑩聲聞法:聲聞乃梵文Sravaka的意譯,意聽聞佛陀言教而證悟。即觀四諦之理,修三十七道品,斷見、修二惑而次第證得為四沙門果。期入于「厭身滅智」之無余涅槃者。聲聞法,乃專為聲聞所說之教法。 ⑾起定:從禪定中覺醒,即出定。 ⑿營衛:圍成圈來保護。 ⒀根利:佛家有利根、鈍根之說,利根乃聰慧敏覺之人。 ⒁蒼頭:奴僕,漢時僕隸以深青色巾包頭,故稱,後洽此說法。《漢書.鮑宣傳》:「蒼頭廬兒,皆用致富。」 ⒂隨喜:即佛教懺法之一。懺法有五,即懺悔、勸請、隨喜、回向、發願。而這里隨喜指布施贈物,各隨其喜,富施金帛,窮施水草,只要盡其心意,便隨之有悅適伴生。杜甫詩云:「時運清盥罷,隨喜給孤園。」 ⒃解釋:解脫。 ⒄佛性:又作如來性、覺性。即佛陀之本性,或指成佛之可能性,因性、種子、佛之菩提之本來性質,為如來藏之異名。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凡夫以煩惱覆而無顯,若斷煩惱障、所知障即顯佛性。 ⒅臨川王:即宋臨川王劉道規,死諡烈武。詳見前注。 ⒆驃騎:指彭城王劉義康,宋文帝即位時,曾擢其為驃騎將軍。 ⒇率:率意。 (21)梁宣武王:蕭懿,字符達,梁長沙郡王,死諡宣武。 (22)百人會:佛教的一種齋會形式。 (23)倩:請人替自己做事,借助。漢王褒〈僮約〉:「有一奴,名便了,倩行酤酒。」 (24)尊盒:設食。 (25)居:同「(左貝右居)」,貯也。這里居貯乃同義連文。 (26)隨:隨即,不久。 (27)百氏:諸子百家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