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傳 3 宋 蜀郡永康寺惠曜尼
蜀郡永康寺惠曜尼
譯文 惠曜,俗姓周,西平(今云南沾益)人。年幼時出家,常發願要焚身供養三寶。宋明帝泰始末年(約公元四七一年),她向刺史劉亮談及此願,劉亮起初表示同意。當時趙虔恩之妾王氏,有一甓塔,惠曜便請求在塔上燒身,王氏也表示贊同。 正月十五日夜間,她領著眾弟子,拿著油布,前往甓塔。她打扮裝束尚未完畢,劉亮就遺使前來告誡各位尼僧:「假使惠曜焚火燒身,那麼永康一寺的尼眾,都將和她一起治以重罪。」惠曜迫不得已,只得停止燒身。 王氏見她燒身未成,大為瞋怒,說道:「惠曜尼不過是徼求名利,才假裝做出這眩人耳目的舉動,暗中買通了城里人,讓他們到時來加以制止。不然的話,夜半三更城內的人又怎能知道他燒身呢?」 惠曜聽後,正言作答:「你不要妄生煩惱,舍身是我的事,別人又豈能知道?」于是她返回永康寺,從此絕食五谷,只服香油。 到了宋順帝升明元年(公元四七七年),她在永康寺中燃火燒身。火已燒到臉上,她依然誦經不停。她告訴眾尼說:「收拾我的遺骨,不過二升而已。」火滅之後,果如其言。 她舍身前個把月,曾有一西域僧人,年約二十歲,儀表端正,大腿上長滿黑毛,長六七尺,極細軟。人間其故,他答道:「我向來衣不蔽體,所以才生長出這些黑毛。」 他對惠曜說:「我住在波羅奈國,到你們這里已有多日,聽說你要舍身,就特意送來一個銀罌。」 惠曜頂禮膜拜一番,就收下了這個銀罌。她還沒來得及仔細了解這位僧人的情況,他就匆匆辭別而去。惠曜想派人把他追回留下,不料他剛一出門,就不見蹤影。到了惠曜死後,弟子就用這一銀罌盛其遺骨,結果不滿二合。
原典 惠曜,本姓周,西平人也。少出家,常誓燒身供養三寶。泰始末。言于刺史劉亮①,亮初許之。有趙虔恩妾王氏甓塔②,曜請塔上燒身,王氏許諾。 正月十五日夜,將諸弟子,齎持油布,往至塔所。裝束未訖,劉亮遣信③語諸尼云:「若曜果燒身者。永康一寺,並與重罪。」曜不得已。于此便停。 王氏大瞋云:「尼要④名利,詐現奇特,密貨內人作如此事。不爾,夜半城內那知?」 曜曰:「新婦勿橫生煩惱⑤。舍身關我,傍人豈知?」于是還寺,斷谷,服香油。 至升明元年,于寺燒身。火來至面,誦經不輟。語諸尼云:「收我遺骨,止得二升。」及至火滅,果如其言。 未燒之前一月日許,有胡僧⑥,年可二十,形容端正,髀⑦生黑毛,長六七尺,極細軟。人間之,譯語答云:「從來不覆,是故生毛耳。」 謂曜曰:「我住波羅奈國⑧,至來數日,聞姊欲舍身。故送銀罌⑨相與。」 曜即頂受⑩,未及委悉⑾匆匆辭去。遣人追留,出門便失。以此罌盛其舍利⑿,不滿二合⒀云云。
注釋 ①劉亮:《南史》卷十七謂其「少工刀楯,以軍功封順陽縣侯,歷梁、益二州刺史。在任廉檢,所得公祿,悉以還官,宋明帝下詔褒美。亮在梁州忽服食,欲至長生,迎武當山道士孫懷道使合仙藥,藥成,服之而卒。」 ②甓塔:(甓,音ㄆ一)磚塔。 ③信:使者。《世說新語.雅量篇》:「謝公與人圍棋,俄而謝玄淮上倍至。」 ④要:同「邀」。 ⑤煩惱:又做惑。使人身心發生惱、亂、煩惑、污等精神作用之總稱。人為達到我欲、我執的目的,而常沈淪于苦樂的境域,而招致煩惱之束縛。煩惱通常分為根本煩惱及隨煩惱兩種。 ⑥胡僧:胡地僧人。胡是中原人對西域少數民族的稱呼。 ⑦髀:大腿。 ⑧波羅奈國:又譯波羅奈斯,在印度中部。 ⑨罌:亦作「罌」、「甇」,小口大腹的盛酒器。 ⑩頂受:頂禮膜拜以接受。 ⑾委:知道。《高僧傳.釋寶志》:「此寶公與江南者,未委是一人也兩人也。」 ⑿舍利:即死尸、遺骨之意。通常指佛陀之遺骨,而稱佛骨、佛含利,其後亦指高僧死後荼毘所遺之身骨。 ⒀合:度量單位,十合為一升。前說得「二升」,後作得「二合」疑似其中有一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