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比丘尼傳 3 宋 吳太玄台寺玄藻尼

吳太玄台寺玄藻尼

譯文   玄藻,俗姓路,吳郡(今江蘇蘇州)人。是安苟的女兒。她十幾歲時,染上了重病,雖服用了許多良藥,但病情卻逐日加劇,一點也沒有減輕。當時太玄台寺法濟法師對她的父親安苟說:「你女兒的病恐怕是業緣所致,不是醫道所能消除的。根據佛經上所說,凡是遭逢危險艱難之苦的人,倘能歸依三寶,懺悔求願,都可以獲得濟度。眼下你若能與令媛一起去除邪心俗念,滌蕩內心塵穢,專心一念,悉心奉佛,那麼你女兒的病自當痊愈。」   安苟覺得他所言極是,便在屋子里設了觀音齋。父女倆清心淨意,竭誠敬仰,而玄藻強撐病體,叩首求拜,專心一念,念念相續。就這樣持續了七天,終于在第七天的初夜時分,在默念恍惚之中,她忽然見到高約一尺的金像,從頭到腳,反復加持她。于是,她感到體內積病豁然消除。此時此刻,玄藻才真正感到佛法的高深。它即然在自己身上有了靈驗,自己又怎能不竭誠信奉它呢?于是她請求出家,並要求住在太玄台寺。   出家後,她精勤自勵,從無懈怠,誦習《法華經》,蔬食又長齋。三十七年來,她總是懸想注念于佛門正法,不敢一日廢頓;並發願生兜率淨土。   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公元四三九年),她赴京都造經,後不知所終。

原典   玄藻,本姓路,吳郡人也,安苟女也。(《宣驗記》①云是即安苟也)藻年十余,身嬰重疾,良藥必進,日增無損。時太玄台寺釋法濟語安苟曰:恐此病由業②,非醫所消。貧道案佛經云,若履危苦,能歸依三寶,懺悔求願者,皆擭甄濟。君能與女並捐棄邪俗,洗滌塵穢,專心一向③,當得痊愈。」   安苟然之。即于宅內設觀世音齋④,澡心潔意,傾誠戴仰,扶疾稽顙,專念相續⑤。經七日,初夜忽見金像高尺許,三摩其身,從首至足。即覺沈痾豁然消愈。既靈驗在躬,遂求出家,求住太玄台寺。   精勤匪懈,誦《法華經》,菜食長齋,三十七載。常翹心注想,願生兜率⑥。   宋元嘉十六年,出都⑦造經,不測所終。

注釋   ①宣驗記:南朝宋劉義慶撰,為雜記小說,其中涉及不少佛教傳說故事。   ②業:佛教名詞,梵文Kaman意譯。即造作。指內心活動和思惟活動所發動的言語和行為,即由「思業」發動「思已業」,由此二義再開出身、口、意三業。業是佛教因果報應說的基礎。此言玄藻非為體疾,乃為內心業緣。   ③一向:意為凝神專一,無余念,無散念之心。《無量壽經》下:「一向專念,無量壽佛。」(大正十二.頁二七二下)   ④觀世音齋:南北朝時崇奉觀世音菩薩興起,民間設觀世音菩薩像以禮拜,稱為觀世音齋。   ⑤專念相續:即念念相續。行者所起之心系住一處,聚而不散,後念續于前念,不雜他慮,秉心一貫。   ⑥兜率:意為上足、妙足、知足、喜足等義,處于夜摩天和樂變化天之間。此天有內外兩院,其內院為彌勒菩薩之淨土,其外院屬欲界天,為天眾之所居,享受欲樂。彌勒現為補處菩薩,于此官一說佛法,若住此天滿四千歲,即下生人間,成佛于龍華樹下。   ⑦出都:到京都去。此為南北朝中習見之語,《顏氏家訓.勉學篇》:「世居江陵,後出揚都。」本書「出都」,均是此意。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