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史概說 第四章 南北朝的佛教 教團的發展與儒道二教 第一節 法社‧義邑‧僧祇戶‧佛圖戶
第四章 南北朝的佛教
──教團的發展與儒道二教
第一節 法社‧義邑‧僧祇戶‧佛圖戶
佛教在南北兩朝的活動情況,有些不同。江南的佛教,因廬山慧遠的白蓮社,遂由貴族社會高蹈的思想議論,而發展為義學,此為形成法社的特色。法社的社友,要遵守社誡,也就是法社節度的制定,必須持戒和修道。從慧遠的〈法社節度序〉、〈外寺僧制度序〉、〈比丘尼節度序〉的撰作,可知當時除了白蓮社,尚有類似的法社存在。此時的山林佛教,也有了發達的跡象,那是另一面重于修道的方外佛教。
然由于北方五胡的國王,歡迎佛教中的神異方術,信仰熱烈,國王大臣以迄一般民眾,風行建塔寺、造佛像,因此而有義邑在民間產生。所謂義邑,是由眾多的在家人為邑子,僧人為邑師,指導邑子而成佛教的團體,這樣的結合,可由許多造像的銘文等處見到。數十百位邑子,在化主邑師的勸導下,建造釋迦、彌陀、彌勒、觀音等像,將此功德為求各自的父母、妻子、自己以及家族的現世利益和來世的願望,這種佛像的開光法會,稱為邑會。從僧傳中也可見到,當時彌陀信仰者,可舉的有法曠、慧度、僧顯、慧宗、曇鑑、慧通等,也有願生兜率的傾向而發展成為彌勒信仰,例如道安及其門人為始,又有僧輔、智儼、道法等。又由于觀音信仰之利益的普遍,故有念觀音而使病愈之杯度、祈求航海安全之法純、念觀音而得妙音之帛法橋等。這樣的佛教,其特色大約是在浸透于一般社會的信仰。
另有作為北朝佛教的特色者,即是僧祇戶及佛圖戶的流行。由于北魏曇曜于西元四七六年,向孝文帝奏請而創立的僧祇戶,而將新成為北魏領土的山東地方平齊郡的郡戶,所應納于國庫的稅收,改納于僧曹,由僧曹管理,施舍給窮困者,以及維持官設的佛寺和造寺、法會等的事業費,特別是在饑饉災荒之際,用作賑濟。又有佛圖戶,是將犯了重刑的犯人,以及官之奴婢,移入佛寺管理,服清掃環境及寺田之耕作等雜役,同時接受佛教的感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