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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宗教消費(劉愛文)

論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宗教消費

劉愛文

[邵陽]邵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報,1999年第3期

24-30,70頁

【作者簡介】劉愛文,湖南邵陽師專政史系 教授 邵陽 422000

【內容提要】魏晉南北朝隨著佛道二教的發展,與之相關聯的宗教消費空前擴大,建塔寺、造像、舉行齋會、燒丹煉汞的規模及奢侈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魏晉南北朝宗教消費的根本特點是它的貴族化。這種消費肆無忌憚地消耗社會財富,促使社會矛盾激化,促使貴族們以宗教的名義巧取豪奪,也促使政事荒馳。「誘于利欲」的宗教消費導致寺廟向城市集中,使之陷于世俗的是非之地和兵家必爭之地,因而難免兵火的浩劫。魏晉南北朝的宗教消費客觀上促進了藝術的發展。

【關 鍵 詞】魏晉南北朝/佛教/道教/寺塔/造像/齋會/燒煉

魏晉南北朝佛、道兩大宗教空前發展並廣泛傳播。長期以來對兩大宗教本身的研究,百家爭著,碩果紛呈。但是,對于與兩大宗教急劇發展相關聯的消費發展情況的研究,卻還處于十分薄弱的狀態。因此,揭示這一時期宗教消費的表現形式、特徵及其影響,是一件極需開展並頗具意義的工作。

  一

宗教的發展與傳播不能憑空進行,它需要借助必需的物質條件與形式,因此它的發展必然促使與之相關聯的消費的發展。魏晉南北朝的宗教消費主要表現在:濫建寺塔,大興造像,累為齋會,沉溺長生。所有這些都具有極明顯的奢侈性。   1、「招提櫛比,寶塔駢羅」 《洛陽伽藍記•序》概括了當時佛教興盛的情況及其造成的影響:「自項日感夢,滿月流光,陽門飾豪眉之象,夜台圖紺發之形,爾來奔競,其風遂廣。至晉永嘉唯有寺四十二所,逮皇魏受圖,光宅嵩洛,篤信彌繁,法教愈盛。王侯貴臣,棄象馬如脫屣,庶士豪家,舍資財若遺跡。于是招提櫛比,寶塔駢羅。爭寫天上之姿,競模山中之影。金剎與靈台比高,廣殿共阿房等壯。豈直木衣綈繡,土被朱紫而已哉。」描述的是洛陽的情況,但大體反映了全國佛教盛行的面貌。 佛教盛行有其社會原因。長期戰亂,災難頻仍,人們無法掙脫現實的苦海,便把希望寄托于來世。佛教生死輪迴的義理正可滿足人們這種精神上的渴望。玄學對儒學的批判,削弱了儒學對佛學的抵制。而玄學虛無玄遠的特性,使之不能比較實際地回答人們關于此岸的問題,這也無疑為佛教的擴展起了清掃道路的作用。佛寺建諸名山或風景勝地,香火氤氳,法音梵樂,勸人樂善好施,遠離塵世,卻又食人間煙火,儼然亂世中的一塊淨土和極樂世界。統治者需要加強思想統治,也需要自我麻醉。當他們認識到佛教的這種精神麻醉作用的時候,便極力加以提倡。 這一時期特別是東晉以後,統治集團佞佛者甚多,東晉南朝的晉孝武帝、晉恭帝、齊武帝、梁武帝、陳武帝,十六國的石勒、石虎、苻堅、姚興,北朝的文成、獻文、孝文、宣武、孝明諸帝及靈太后,都在不同程度上提倡佛教,而其中梁武帝、宣武帝、孝明帝、靈太后更達到了陷溺而不能自拔的地步。 在統治集團的提倡下,佛寺與浮屠像雨後春筍般冒出。蕭惠開起四寺,悉供僧眾。何充,何尚之並建塔寺,至何敬容舍宅東為伽藍。王充調役百姓,修營佛寺,務在壯麗。蕭衍以至尊倡導,廣建寺廟。杜牧說「南朝四百八十寺」,是一個縮小了的數字。郭祖深《輿櫬上封事》言其時「家家齋戒,人人懺禮,不務農桑,空談彼岸」,「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窮極宏麗。」(注:《全梁文》卷59)說明在梁代僅建康至少有五百多所佛寺。 北朝的寺廟從數量到規模都超過南方。北魏顯祖起永寧寺,構七級浮屠,高三百余尺,基架博敞。皇興中又構三級石浮屠,高十丈,為京華壯觀。高祖建鹿野浮圖于苑中之西山,岩房禪坐,僧舍居中。肅宗于城內大社西起永寧寺,靈太后親率百僚,表基立剎。在最高統治者的帶動下,貴戚大臣、州郡牧•守競建寺塔。馮熙自出家財在諸州鎮建佛圖精舍七十二處。高隆之廣費人工,大營寺塔。元鸞在定州繕起佛寺,公私費擾。安同在冀州大興寺塔,耗費浩繁。楊椿在定州私營佛寺,役使兵力。……肅宗于正光三年詔中尉端衡肅立威風,以見事見劾,牧守輒興寺塔為其一項,足見濫建寺塔之盛,至使統治者感到對自己構成某種威協。根據記載,西晉末年洛陽有佛寺四十二所,北魏建立後,自正光至太和洛陽新舊寺廟百來所,僧尼二千余人。四方諸寺六千四百七十八所,僧尼七萬七千二百五十八人。而到北魏末年,猥濫以極,北方寺廟達三萬多所,僧尼逾二百萬。而到北齊北周時,寺廟更急劇增加,僧尼超過四百萬。需要指出的是,在頻繁的戰爭及自身衰敗的影響下,毀掉的寺廟究竟有多少,誰也無法估計,到楊衒之寫《洛陽伽藍記》時,洛陽屬西晉以前的寺廟,已僅剩寶光寺一所。 這些寺廟,大都有世俗莊園的性質。洛陽城南的景明寺,為魏宣武帝所立,「其寺東西南北方五百步。……山懸堂觀,光盛一千余間。復殿重房,交疏對霤,青台紫閣,浮道相通,雖外有四時,而內無寒暑。重簷之外,皆是山池,……至正光中,太後始建七層浮圖一所,去地百仞。……寺有三池,萑、蒲、菱、藕,水物生焉。……磨磑舂簸,皆用水功。」(注:《洛陽伽藍記》卷3城南)洛陽城西的寶光寺, 寺內有園,園有浴堂。園中另有一海,號「咸池」,此處「葭菼被岸,菱荷覆水,青松翠竹,羅生其旁。京師士子,至于良辰美日,休沐告歸,徵友命朋,來游此寺。雷車接軫,羽蓋成陰。」(注:《洛陽伽藍記》卷4城西)也是城西的景樂寺,「堂廡周環,曲房連接,輕條拂戶, 花蕊被庭,……得往觀者,以為至天堂。」(注:《洛陽伽藍記》卷4 城西)而當時洛陽規模最大,最為豪華的是城內的永寧寺,寺中有「雕梁粉壁,青鏁綺疏」的僧房樓觀一千余間,「有九層浮圖一所,架木為之,舉高九十丈,有剎復高十丈。合去地一千尺」。(注:《洛陽伽藍記》卷1城內)從這些例子及其他資料反映的情況分析, 當時的寺廟具有以下的共同特性:第一,廣占土地;第二,占有大量的勞動力(以上兩種情況我在後面還將論及);第三,寺廟即是園林,第四,寺廟建築規模宏大,作工精良,富有藝術的內涵。這些特點,正是寺院的所有者們在宗教形式下進行消費的不可或缺的條件和內容。   2、「爭寫天上之姿,競模山中之影」 隨著建寺達于高潮,造像亦空前興盛。這時期造像大體表現在三個方面:寺廟造像,石窟造像,民間造像。 寺廟造像大都是最高統治者帶頭。晉恭帝造丈六金像,並親迎于瓦官寺。齊武帝在顯陽殿造玉像,鍾愛到臨死時還念念不忘。北魏高宗于興光元年為太祖以下鑄釋迦立像五座,各高一丈五尺,都用赤金二萬五千斤。又于恆農荊山造珉玉丈六像一座,又石像一座,高大與帝等身。顯祖在天官寺造釋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萬斤,黃金六百斤。 寺廟造像也可以洛陽作典型說明。「宗聖寺有像一軀,舉高三丈八尺」。(注:《洛陽伽藍記》卷3城南)景樂寺有佛殿一所, 「像輦在焉,雕刻巧妙,冠絕一時。」(注:《洛陽伽藍記》卷1 城內)長秋寺北有蒙汜池,「中有三層浮屠一所,金盤靈剎,曜諸城內。作六牙白象負釋迦在虛空中。莊嚴佛事,悉用金玉。工作之異,難可具陳。」(注:《洛陽伽藍記》卷1城內)景興尼寺「有金像輦,去地三尺, 施寶蓋,四面垂金鈴七寶珠,飛天伎樂,望之云表。作工甚精,難可揚榷。像出之日,常詔羽林一百人舉此像。」(注:《洛陽伽藍記》卷2 城東)造像之冠,也應首推永守寺。該寺有「丈八金像五軀,中長金像十軀,繡珠像三軀,金織成像五軀,玉像二軀,作功奇巧,冠于當世。」(注:《洛陽伽藍記》卷1城內)寺廟造像的特點是:材料昂貴,金、 銅、玉、繡、織成,都是極貴重的材料;宏構巨制,耗費材料和人工甚多,工藝精湛,對作者的技術和審美要求甚高。 石窟造像也大多為最高統治者所為。北魏高宗于京城西武州塞開窟五所,鐫建佛像各一,高的七十尺,次六十尺。景明初,世宗于洛南伊闕山為高祖、文昭皇太后營窟一所。永平中,中尹劉騰為世宗造石窟一,凡為三所,從景明元年至正光四年,二十三年中用工八十萬二千三百六十六,鑿窟一千三百多,造像九萬多尊。石窟造像除上述二處外,在新疆拜城有克孜爾千佛洞,在河西走廊有敦煌莫高窟、天水麥積山石窟、永靖炳靈石窟、慶陽石窟等。在南朝,齊梁時在建康附近的棲霞山亦造有石窟。 石窟造像利用自然條件,毋須昂貴的材料,但費工極為浩繁,需要成千上萬訓練有素的工匠,由于工期漫長到數年甚至數十年,加上這種需要特殊專長的工役的不可替代性,不少人將整個一生付之于這種神靈的奴役。 在北魏末年和北齊時期,民間出現了一股普遍造像的風氣。造像必為碑記,這時期保留至今的《造像記》或《造像銘》近三十篇,數量可謂不小。《造像記》的內容大致包括三個方面:造像的時間、造像的主體、造像的目的和願望。造像的主體有地方官、普通百姓、寡婦、沙彌等。其願望是為皇帝、父母、配偶、兒女、自身乃至泛泛眾生祈福。為生人也為死人,為死去的皇帝、過世的父母乃至七世父母、死去的配偶等,願他們「生生世世,恆與善會」。我們從幾十篇類似的《造像記》可以看出這樣一些問題。 第一,《造像記》所提供的時間和空間是公元503 年以後的北魏和549年以後的東魏北齊。 宣武帝以後的北魏是整個北魏皇朝最腐敗的階段。東魏北齊自始至終可謂政治相當黑暗,極不穩定,造像的流行是社會病態的一種表徵。 第二,所有這些記載都只言造像,而未云建寺,說明造像與建寺分離,造像不一定建寺。所造之像或還願于某寺,或供奉于自家。《靈徵志》載永安三年,京師民家有二銅像,各長尺余,大概即屬這種造像的結果。這應看作佛教的一種改革,只有這樣它才能吸收更多的善男信女,才能深入到社會的底層。 第三,造像者都要為父母祈禱,相當一部分為皇帝祈禱,說明佛教已滲透儒家忠孝的教義。唯其如此,它才能真正成為統治階級的思想工具。當時儒家的一些代表人物批判佛教不要國家,不要父母,「傲君陵親」。(注:荀濟《論佛教表》、《全後魏文》卷51)看來在這種斗爭中,佛教也在不斷改造自己。 第四,造像記不乏這類提法:「敢輒磬家財」(注:魏靈藏《造釋迦石像記》、《全後魏文》卷54)「各減割家珍」,(注:曹續生《造像記》、《全後魏文》卷55)「減割衣缽之資」。(注:僧釋演《造像記》、《全後魏文》卷66)民間造像用材多為銅、石,沒有見到用金的記載。且形制較小,因此其造價遠低于寺廟造像。但民間造像涉及面甚廣,造像者很多是普通民眾,相對于他們的財力而言,這仍然是一種沉重的負擔。   3、齋會糜費,「設樂以誘愚小,俳優以招遠會」 濫設齋會是宗教消費中極為重要的一項。佛教齋會甚多,而且場面極隆重,荀濟《論佛教表》說:「擊鴻鍾于高台,期闕庭之箭漏。掛幡蓋于長剎,放充庭之鹵簿,徵玉食以齋會,雜王公之享燕。唱高越之讚唄,象食舉之登歌。歎功德則陳詞之祝史,受櫬施則束帛之等差,設威儀則效旌旗之文物。凡諸舉措,竊擬朝儀。」極言其鋪張隆重,堪與朝儀比肩,準確概括了齋會的糜費。 按照佛教的教義,人死了要設齋超度,設齋的時間越長,規模越大,于死者于生人則越有好處。因此富室豪門有設齋多至百日的,規模大者有所謂「千僧齋或萬人齋」。設齋還可為生人祈禱,消災彌禍,于是有的供養大批僧侶專為自己祈福。晉何充性慳吝,不肯周濟貧困親友,卻崇修佛寺,供養沙門以百數,糜費巨億。宋臨川王劉義慶,「受任歷藩,無浮侈之過,唯晚節奉養沙門,頗多費損。」(注:《宋書•宗室傳》)《宋書•謝靈運傳》說:「安居二時,冬夏三月,遠僧有來,近眾無缺,法鼓朗響,頌偈清發。散華霏蕤,流香清越。」華香、法鼓、頌偈,即言齋講之事。眾僧冬夏二時坐,謂之安居,輒九十日。耗費是十分浩大的。南齊的蕭子良,「數于邸園營齋戒,大集朝臣眾僧,至于賦食行水」,使徐孝嗣、何胤主管此等事宜,當世譏其失宰相體。(注:《南齊書•武十七王•蕭子良傳》)南齊的張景真利用齋會擺闊,「于南澗寺舍身齋,有元徽紫皮褲褶,余物稱是。于樂游設會,使人皆著御衣。(注:《南齊書•荀伯玉傳》)梁武帝以營齋為功德事,中大通五年,一次幸同泰寺,講《般若經》,七日而罷,與會者數萬人。梁代的庾詵,「晚年以後,尤遵釋教,宅內立道場,環繞禮懺,六時不輟」。(注:《梁書•庾詵傳》)北魏的元太興「遇患,請諸沙門行道,所有資財,一時布施,乞術病愈,名曰「散生齋」。(注:《北史•景穆十二王•元太興傳》)「靈太后數為一切齋會,施物動萬計」。(注:《北史•景穆十二王•元澄傳》)為追念其亡父胡國珍,「設萬人齋,二七人出家」。(注:《魏書•外戚傳》)北齊武成帝的胡皇后,置百僧于殿內,累營齋會。盧潛由揚州吏五兵尚書,楊州吏人以其有善政且「篤信釋氏,大設齋會,以香花緣道流涕送之。」(注:《北史•盧玄附盧潛傳》)大量事實說明:這時期齋會已相當普遍,從最高統治者至普通吏人,以生老病死等各種名義設齋,有的人家一年四季齋會常設,成為日常生活的重要內容。由于齋會延續時間長,參加人數多,布施廣眾,加上有的人利用齋會擺闊講排場,造成開支浩繁,至有將全部家當用于齋會者。 必須指出,統治集團濫設齋會,除了傳播宗教,擴大影響,麻醉別人也麻醉自己外,還有一個追求藝術享受的動機。因為齋會總是伴隨許多隆重的儀式,特別是與某些藝術如雕塑、繪畫、音樂、舞蹈、雜技、魔術等相聯系。苟濟指斥佛教十大罪狀,其中第九條是「設樂以誘愚小,俳優以招遠會。」(注:荀濟《論佛教表》、《全後魏文》卷51)范縝《神滅論》也談到同樣的問題:「誘以虛誕之間,欣以兜率之樂……粟磬于墮游,貨殫于泥木。」說明當時很多人是抱著欣賞、娛樂的目的來開展或參加佛事活動的。 這種情況洛陽十分典型。前面提到長秋寺有「六牙白象負釋迦像」,每年的「四月四日,此像常出,辟邪師子,導引其前,吞刀吐火,騰驤一面,彩幢上索,詭譎不常。奇伎異服,冠于都市。像停之處,觀者如堵,迭相踐躍,常有死人。」(注:《洛陽伽藍記》卷1 城內)景樂寺「至于大齋,常設女樂,歌聲繞梁,舞袖徐轉,絲管嘹亮,諧妙入神」,「奇禽怪獸,舞抃殿庭,飛空幻惑,世所未睹。異端奇術,總萃其中。剝驢投井,植棗種瓜,須臾之間皆得食。士女觀者,目亂睛迷。」(注:《洛陽伽藍記》卷1 城內)當時洛陽其他寺廟齋會的情況大體類似。據《洛陽伽藍記》卷3記載,洛陽宣陽門閶闔宮前, 每年五月八日有一千余軀錄像在此集中,「于時金花映日,寶蓋浮云,幡幢若林,香煙似霧,梵樂法音,聒動天地。百戲騰驤,所在駢比。名僧德眾,負錫成群,信徒法侶,持花成藪。車騎填咽,繁衍相傾。」這些材料充分說明,當時寺廟齋會甚多,有的齋會還是眾多的寺廟聯合舉辦。齋會的內容豐富多彩,隆重的宗教儀軌,奇特的佛象陳列,絲管百戲,舞袖歌喉,幡幢香菸,金花寶蓋,宗教的誘惑與藝術的感染交融,吸引著成千上萬的信徒法侶,名僧德眾。 情況十分顯然,齋會所形成的許多熱鬧而奢華的場面,確已成為上流社會精神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善男信女們不惜冒著生命危險來觀看這些儀式和場面,除了宗教的虔誠,還包含著大量欣賞的成份,宗教的狂熱中,包含著對藝術的狂熱。而正是這種欣賞的動機,進一步促使佛事的奢侈化。   4、服食燒煉,「假外物以自堅固」 魏晉南北朝道教經過一系列改造而完全貴族化,其主要表現就是提倡燒丹煉汞,追求長生之術。葛洪是燒丹派的早期代表人物,他著《抱朴子》一書,內篇言道,外篇講儒,攻擊原始道教為妖道、鬼道,主張采藥煉丹,養生延年。該書被歷代統治者奉為道教經典。東晉南朝,出現了不少道書,其中陶弘景的《真誥》二十卷一直保留到現在。北朝在魏太武帝時,道士寇謙之「清整道教,除去三張偽法,租米稅錢及男女合氣之術」,「專以禮度為首,而加以服食閉煉」(注:《魏書•釋老志》)完成了對原始道教的改造。 隨著被改造的道教的廣泛傳播,士族豪門燒煉金石以求生長的人日漸增多。所謂燒煉金石,即燒煉金丹、玉液。名目甚多,或稱黃白(黃金、白銀),或稱鉛汞,或稱爐鼎,或稱龍虎,都是指的煉丹,不過所取角度不同,黃白鉛汞言原料,爐鼎言器具,龍虎言水火。當時人們認為吃了可以長生的藥很多,葛洪按其作用排了一個隊:仙藥之上者丹砂,次則黃金,次則白銀,次則諸芝,次則五玉,次則云母,次則明珠,次則雄黃,……以下依次還有很多,不一一例舉。 仙藥之上者為何推丹砂呢?葛洪作了一個解釋:「老子之訣言云:子不得還丹、金液,虛自苦耳。……丹之為物,燒之愈久,變化愈妙,黃金入火,百鍊不銷,埋之畢天不朽。服此二物,煉人身體,故能令人不老不死,此蓋假求外物以自堅固,有如脂之養火而不可滅,銅青涂腳,入水不腐,此是藉銅之勁以捍其肉也。」(注:《抱朴子•內篇•金丹》)吃了不朽的東西,人即可以不老不死,原來是源于一種非常機械,非常簡單的思維方式。 但是迷信這種藥物的人不少,而且都是上流社會的人。這種人可以上推至那些玄學的提倡者。「晉人多服寒石散,……世有食鍾乳,烏喙而縱酒色以求長年者,蓋始于何宴,宴少而富貴,故服寒石散以濟其欲。」(注:《資治通鑑》晉安帝義熙5年,胡三省注)此風一開, 效之者接踵。稽康「常修養性服食之事」。(注:《晉書•稽康傳》)皇甫謐「初服寒石散,而性與之忤,每委頓不倫。」(注:《晉書•皇甫謐傳》)王羲之好服食養性,采藥不遠千里。許邁餌術涉三年,時欲斷谷。張孝秀「服寒石散,盛冬能臥于石」。(注:《梁書•張孝秀傳》)陶弘景合成飛丹,色如霜雪,據說梁武帝服之體輕。拓跋珪置仙人博士,立仙坊,煮煉百藥,令死罪者試服,多死,而珪猶深信,訪求不已。拓跋嗣「服寒石散,頻年藥發。」(注:《資治通鑑》宋武帝太初三年)崔浩修養性服食,以國師事寇謙之。高洋命術士合成九轉金丹,置之玉匣說:「我貪人間作樂,不能飛上天,待臨死時取服耳。」(注:《北史•藝術傳》) 這些一心只想成仙的人,究竟吃了一些怎樣的東西,為了得到這些東西,他們又付出了怎樣的代價? 葛洪《金丹篇》提到很多丹名,他認為最好的是「還丹」及「金液」。「還丹」又名「神丹」,成之凡九轉,故又名「九丹」。他認為「九丹」誠為仙藥之上法,然合作所用雜藥居多,若四方清通者市之可具,若九域分隔,則物不可得也。又當起火晝夜數十日,伺候火力,不可令失其適,勤苦至難,故不及合金液之易也。」(注:《抱朴子•內篇•金丹》)所以他主張合金液,金液效果與還丹同,制作卻簡易得多。「合金液唯金為難得耳。古秤一斤,于今為二斤,率不過三十許萬,其所用雜藥差易具,又不起火,但以置華池中日數足便成矣。都合可用四十萬而得一劑,可足八仙人也。」(注:《抱朴子•內篇•金丹》)無論是做還丹還是做金液,都有許多講究:其一是入名山,其二是祭太乙、元君、老君、元女;其三是絕人事,特別是不能讓所謂「俗聞愚人」經過聞見;其四是齋戒百日,不食五辛生魚等。 葛洪還提及其他許多丹名和做法,略舉數例說明之。 「第一之丹名曰丹華。當先做元黃,用雄黃水、礬石水、戎鹽、滷鹽、礬石、牡礪、赤石脂、滑石、胡粉各數十斤為六一泥,火之三十六日成。……以二百四十銖合水銀百斤火之,亦成黃金,金成者藥成也。」(注:《抱朴子•內篇•金丹》) 「其次有五靈經一卷,有五法也。用丹砂、雄黃、石硫黃、曾青、礬石、慈石、戎鹽、太一、余糧,亦用六一泥及神室祭,醮合之,三十六日成。」(注:《抱朴子•內篇•金丹》) 「又康風子丹法,用羊、烏鶴卵、雀血合少室天雄汁和丹,內鵠卵中,漆之,內云母水中,百日化為赤水,服一劑輒益壽百歲。」 以上諸法是以材料多樣及燒煉程序複雜為特徵。還有一些則是以耗時為特點。 樂子長丹法,蒸八十日。 采女丹法,蒸之百日。 張子和丹法,蒸八十日。 綺里丹法,蒸之百日。 …… 綜觀其時各類丹法,大體均以耗材耗時為特徵。用材之複雜,遠非一區一地所能具備,有的得仰給于市場,如胡粉即是。很多材料價格昂貴,如胡粉、水銀、黃金,且用量很大。金液制作雖比較簡單,但四十萬得一劑,夠八仙人,誰想成仙,至少得花五萬。時間上盡月窮年,多的達百日,少的在一月以上,而且這僅是蒸煉的時間,如果加上蒸煉前的準備,則遠遠超過這個數字。燒煉過程中必須專心致志,不能旁鶩他顧。 成仙是十足的貴族專利,難怪葛洪說「能為之者少」!(注:《抱朴子•內篇•金丹》)

  二

魏晉南北朝宗教消費的根本特徵就是它的貴族化傾向。而正是這種特徵決定它將產生怎樣的影響。 道教的貴族化傾向已為史學家們公認,它的這種傾向集中表現為服食燒煉這種高消費。如前所述,當時眾多的煉丹術中,無論哪種丹法都需付出極高的經濟代價和大量的時間、精力,長生、成仙不僅對普通百姓是不可想像的事,就是對一般中小地主,也是難以企及的奢求。史籍記載的那些求長生的人,都是皇帝、貴族、官僚、大地主。 佛教的貴族化傾向同樣是十分明顯的。如果我們將佛事活動按開展的場所加以區分的話,可以分為家庭佛事與寺廟佛事。家庭佛事是個人私養沙門開展佛事活動。拓跋燾滅佛,詔書中不止一次提到王公以下私養沙門的問題;許榮上書晉孝武帝,說當時有的「僧尼成群」;柳元景揭露本質,說他「尼僧千計」,這些都說明當時私養沙門之盛,而這些都是貴族們所為。至于寺廟佛事,這時期南方的佛寺,凡有明確記的以東晉南朝居多,全是以皇帝為首的貴族們所建,僅梁武帝一人所敕建的寺廟至少有九處之多。北方以洛陽為例,《洛陽伽藍記》明確提到的寺廟大約四十來所,其中無建主的只有修梵寺等六所,其余都有明確的建主。這些建寺人有皇帝、皇后、百官、閹官、貴戚。多數是個人斥資興建,也有少數是百官、閹官集資興建的。從時間上看,以魏宣武帝以後所建居多。有一點可以明確肯定,這時期的佛教同道教一樣,是貴族們的事業。 魏晉南北朝是門閥士族統治。門閥士族是最典型的特權階層,他們享受為法律所規定和保障的政治經濟特權,只須憑著門資和祖先的地位就可擔任高官以及享有與官品相應的經濟利益,這種利益是無須個人奮斗的。基于這種特權,因此門閥士族也是最典型的寄生階層和有閒階層,最講究奢華的階層。這種在漢族地主階級中盛行的制度,也被入主中原的少數民族統治者所看中,孝文帝改革及遷都洛陽後,鮮卑貴族迅速門閥化了,他們也像原來中原及南方的同類一樣,迅速走上了腐敗。 門閥士族以豪奢矜物,他們在世俗的消費中從數量與質量上拚命追求超前,追求消費以外的目標,通過消費顯示富有,顯示地位,顯示個性,于是在消費中展開競賽的各種怪事層出不窮。這種以豪華為標志的消費特點不可避免地被他們貫注于宗教消費中,從他們的宗教活動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那種「相高以壯麗」(注:《資治通鑑》梁武帝天監十八年)的競賽場面。我們從很多材料中可以看出這些信教的貴族們的一種企圖:把對神的信仰過程極力變得舒適化、娛樂化、藝術化。每一座寺廟都是一座園林,經濟價值與觀賞價值同時具備;每一座寺廟不僅殿堂建築華麗精巧,而且居室務求雅致舒適。有的甚至在室內溫度控制上采取措施,作到「雖外有四時,而內無寒暑。」寺廟的生活設施十分齊備,而且檔次甚高。大型的寺廟擁有大批勞動僧,他們不僅生產,還要服各種雜役,為貴族和高級僧侶們的生活消費服務,像所謂寺戶,其實就是奴隸,他們又搞生產又乾灑掃庭院及其他伺候人的事。大型的寺廟里,還擁有大批的表演藝術人員,可以演出包括歌、舞、器樂、雜技、魔術一類的節目。不少的寺廟有所謂「寺禁」,限制百姓的出入,如此等等。上述條件並不是單純的寺廟所必備的,它是在佛事活動中追求享受的一種結果,是佛教貴族化的結果。 宗教的貴族化帶來許多弊端,加速了社會矛盾的激化。 首先,社會財富被無限制地揮霍。從耗費的角度考察,魏晉南北朝的宗教消費存在如下特點:第一,與大規模的土木工程相聯系;第二,材料的價值要求很高,很多與金銀珠寶相聯系;第三,工藝與文化的含量很高,需要投入大量的社會複雜勞動;第四,消費活動的周期很長,且開展的次數十分頻繁,動員的人力很多。由于這些因素的制約,魏晉南北朝宗教消費對財富的耗費十分驚人。因史料的缺陷,我們無法對這種消耗作具體統計,但是我們可以通過某些典型事例來推測一般狀況。前面我們提到永寧寺的九層浮屠,其「剎上有金寶瓶,容二十五石。寶瓶下有承露金盤三十重,周匝皆垂金鐸。復有鐵鏁四道,……四角鏁上亦有金鐸,鐸大小如一石饔子。浮屠有九級,級級皆懸金鐸,合上下有一百二十鐸。扉上有五行金釘,其十二門二十四扇合有五千四百枚。復有金環舖首。殫土木之功,窮造形之巧,佛事精妙,不可思議,繡柱金鋪,駭人心目。」(注:《洛陽伽藍記》卷1城內)金瓶、 金盤、金鐸、金釘、金環、金舖,名目眾多,僅這座浮屠的用金當需以多少噸來計算,如果加上佛殿,加上「青鏁綺疏」的一千多間僧房樓觀,整個永寧寺的造價應是一個天文數字。前面還提到天官寺的釋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萬斤,黃金六百斤。如果按葛洪說的「黃金古稱一斤,于今為二斤,率不過值三十許萬」的比價來推算,僅六百斤黃金就值九千萬以上,再加上十萬斤赤金的價值,則這尊造像花費至少在一億以上。而當時造像用金者甚多,每座寺廟都有金像,有的擁有金像多座,像永寧寺,有「丈八金像五軀,中長金像十軀」,其耗費當更超過天官寺不知凡幾。齋會竊擬朝儀,糜費亦十分浩繁。胡太后數為齋會,施物動以萬計。梁武帝四次舍身,花去四億。將這些動輒以萬以億計的開支與當時的某些物價比較,就可看出問題的嚴重性。齊蕭子良《錢法表》說:「稼穡艱劬,斛值數十,機杼勤苦,匹才三百。」《齊書•豫章王嶷傳》說,嶷為荊、湘二州刺史,以谷過賤,聽民以米當口錢,優評斛一百。《資治通鑑》梁武帝大同七年載,東魏元象、興和間,連年豐稔,谷斛至九錢。蕭子良、蕭嶷生活的年代與梁武帝相去不遠,我們取較高價谷斛一百,則梁武帝僅四次舍身花去的四億相當于四百萬斛優質谷價。如果按東魏元象、興和間的谷價折算,則四億可購買四千多萬斛谷子,要多少農民才能生產這四千多萬斛糧食呢?宗教消費與當時的社會生產存在著直接的矛盾,將成億計的錢財,成萬計十萬計的勞動力去為宗教消費服務,無疑要嚴重削弱當時的社會生產,嚴重削弱國家的正當的財政開支,嚴重損害勞動者的正當消費。正因為如此,所以賀琛、荀濟、范縝、陽固、元澄等人都曾大聲疾呼地談論過「簡桑門之事」、「以周急用」一類的問題。 其次,奢侈性的宗教消費在相當程度上促長了政治和社會的腐敗。魏晉南北朝存在這樣一種基本等同的現象:宗教盛行乃至泛濫的時候,大抵也是統治最腐敗、政治最黑暗的時候。梁武帝佞佛,而正是他「寵勳太過,馭下太寬」,貴族豪門放膽作惡。宣武帝以後的北魏佛教日臻泛濫,而這個時期正是北魏最黑暗、最混亂的時期。北齊佛教達于極盛,而整個北齊的統治都極端敗壞。梁武帝、宣武帝、孝明帝、靈太后、北齊後主等人,宗教上是虔誠的信徒,政治上都是十足的昏主。 腐敗的一種表現是貴族們以宗教的名義巧取豪奪。寺院到處「侵奪細民,廣占田宅」。518年,任城王元澄奏稱:遷都以來二十多年, 洛陽民宅被寺院奪去將近三分之一。北方的寺院有所謂佛圖戶、僧祗戶,佛圖戶即寺戶,實為奴隸,備受榨取,僧祗戶每年要向僧曹納粟60斛,謂之僧祗粟。僧祗戶還要被逼令服役,如宣武帝時,僧官「肆意任情,奏求逼召」,迫使涼州趙苟子等二百家僧祗戶離鄉服役,「致使籲嗟之怨,盈于行道,棄子傷生,自縊溺死五十余人。」(注:《北齊書•後主本紀》)僧官們利用僧祗粟放高利貸,一是自放、或取利過本,或翻改契卷,侵蠹貧下,莫知紀極;一是借給富家轉放,僧官與富家均要牟利,告貸者不堪忍受。北齊後主于佛事陷佞甚深,累為興作,他為穆皇後起大寶林寺,「勞費億計,人牛死者不可勝紀」。為了滿足世俗與宗教消費的需求,他「賦斂日重,徭役日繁,人力既殫,帑藏空竭,乃賜諸佞幸賣官,或得郡兩三,或得縣六七,各分州郡,下逮鄉官亦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敕用郡功曹。于是州縣職司多出富商大賈,競為貪縱,人不聊生。」(注:《北齊書•後主本紀》)梁武帝一向標榜慈悲為懷,但他為了在鍾山西造大愛敬寺,不惜逼買王騫舊野,因為王騫是貴族,他畢竟付了代價,若對普通百姓,他與高緯並無二致。《資治通鑑》梁武帝大同二年載,武帝「為文皇帝作皇基寺以追福,命有司求良才。曲阿人弘氏自湘州買巨材東下,南津校尉孟少卿欲求媚于上,誣弘氏為劫而殺之,沒其材以為寺。」慈悲的寺院卻原來建立在血淋淋的基礎之上。侯景說梁武帝「修建浮屠,百度糜費,使四民飢餓」(注:《資治通鑑》梁武帝太清3年、天監5年、天監15年、大同11年、天監15年、大同4年、天監15年、天監17年)這話是千真萬確的。 腐敗的另一種表現是政事荒弛。葛洪在《抱朴子•內篇》中說:「然道與世事不並興,若不廢人間之務,何得修如此之志乎!」那些一心修神仙的人,在他們沉迷丹術的時候,都是把國家大事拋在腦後的。佛教更存在一個與世事不並興的問題。那些篤信佛教的皇帝和官僚,他們將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消磨在佛事的程序中,必然導致政事荒馳。魏宣武帝「好桑門之法,不親政事。」(注:《資治通鑑》梁武帝太清3 年、天監5年、天監15年、大同11年、天監15年、大同4年、天監15年、天監17年)孝明帝「棄堂堂之政而從鬼教」(注:《資治通鑑》梁武帝太清3年、天監5年、天監15年、大同11年、天監15年、大同4年、天監15年、天監17年),不親視朝,以致連統治階級看來十分嚴肅的郊廟之事多委有司。北齊文宣帝高洋于佛教及長生術都十分敬信,將大量精力耗于其中,天保十年如遼陽甘露寺,禪居深觀,惟軍國大事奏聞。梁武帝表面看來十分勤政,然而他一生用于釋氏的精力實在太多,不僅耗時,亦廢政。他多次幸同泰寺講經,每次都是「七日而罷」。僅中大通三年十月、十一月,就連續去了兩次,這兩個七天,等于國家沒有皇帝。由于「專精佛戒」,花的精力過多,生活又很清苦,加上年老,于是「灰于萬機」,對國家大事不感興趣了,這是形成他最後悲劇的不可忽視的原因。梁武帝還有一種悲哀,他佞于佛而枉于法,佛教講慈悲,于是他對貴族過份慈悲,「每斷重罪,則終日不懌。或謀反逆,事覺,亦泣宥之。于是王侯益橫,或白晝殺人于都街,或暮夜公行剽劫,有罪亡命者,匿于王家,有司不敢搜捕。上深知其弊,溺于慈愛,不能禁也。(注:《資治通鑑》梁武帝太清3年、天監5年、天監15年、大同11年、天監15年、大同4年、天監15年、天監17年)但慈悲不能施于普通民眾, 因為對貴族對民眾的兩種慈悲不可能兩立,所以「百姓有罪,則案之如法,其緣則老幼不免,一人逃亡,舉家質作」。當時有秣陵老人攔住車駕對他說:「陛下為法,急于庶民,緩于權貴,非長久之道。」(注:《資治通鑑》梁武帝太清3年、天監5年、天監15年、大同11年、天監15年、大同4年、天監15年、天監17年)行法枉濫到這個程度,這個政權只有等著完蛋了。 其三,奢侈性的宗教消費給宗教自身的正常發展造成許多消極的影響。這基于三方面的原因:第一,宗教中的高消費依賴于消費主體的雄厚財力,隨著世事的變遷,貴族地位的浮沉,必然導致宗教發展的起伏不定。這時期的許多寺廟是貴族個人興建,一旦該貴族沒落了,則該寺廟也會隨之衰落下去。洛陽的寺廟中屬西晉以前建立的有四十二所,到魏末僅剩一所,這種其興也勃其敗也忽的現象,除了戰爭的影響外,另一個重要原是寺廟本身的高消費。第二,宗教的高消費必然加劇教權與皇權的矛盾。寺廟要維持自身的高消費,就必須維持並擴展自己的經濟實力:廣占土地,廣占勞動力。在北方,「自正光以後,四方多事,民避賦役,多為僧尼,至二百萬人,寺有三萬余區」。(注:《資治通鑑》梁武帝太清3年、天監5年、天監15年、大同11年、天監15年、大同4年、天監15年、天監17年)有的地方「民多絕戶為沙門」。(注:《資治通鑑》梁武帝太清3年、天監5年、天監15年、大同11年、 天監15年、 大同4年、天監15年、天監17年)這種擴展, 嚴重威協了王朝的賦役來源。在周武帝以前已有一些皇帝對寺廟的發展加以限制,但收效甚微。因此奢侈的佛教必然招致周武帝「求兵于僧眾之間、取地于塔廟之下」的毀佛運動。第三,宗教追求高消費,追求享受的動機,必然導致寺廟向城市、向通都大邑集中,從而將自身置于矛盾的旋渦中。這一點當時人已經看得很明白,元澄曾說過。「昔如來闡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戀著城邑,正以誘于利欲,不能自己,此乃釋氏之糟糠,法王之社鼠,內戒所不容,國典所共棄也。臣謂都城內寺未成可徒者,宜悉徒于廓外」。(注:《資治通鑑》梁武帝太清3年、天監5年、天監15年、大同11年、天監15年、大同4年、天監15年、天監17年)由于阻力太大, 其建議「卒不能行」。寺廟向都會集中,就深深地陷入了世俗的矛盾之中,陷入了是非之地和兵家必爭之地。于是,在世俗的斗爭中備受兵火的洗劫便是不可避免的了。北魏末年爾朱榮與王朝分庭抗禮,便將寺廟作了自己的兵營。《資治通鑑》梁武帝大同四年載,「東魏侯景、高敖曹等圍魏獨孤信于金墉,太師歡帥大軍繼之,景悉燒洛陽內外官寺民居,存者甚二三。」寺廟遭浩劫,這無疑是對宗教「戀著城邑」、「誘于利欲」的一次嚴厲懲罰。 宗教消費在客觀上也產生了一些積極的影響,這突出表現在佛教消費對促進藝術的發展上。這時期的佛寺是除了宮廷而外的各種藝術的最集中的載體,寺廟與佛事的發展過程,也就是建築、雕塑、繪畫、音樂、舞蹈、雜技、魔術諸藝術的運用和發展的過程。佛寺是國內各民族藝術和中外藝術的交匯地,正是在這里,實現了中原與北方與西城各族藝術的融合,實現了中國與印度藝術的融合,這方面的作用甚至是宮廷都無法比擬的。佛寺的藝術家們不僅以世俗的熱情,還以對宗教的虔誠來開展他們的藝術活動,增強了藝術發展的動力。佛教的義理和神秘被融入了各種藝術,使這些藝術表現出獨特的風格和色彩。魏晉南北朝是中國藝術發展的輝煌時代,它給後世留下了眾多的藝術瑰寶,也深刻影響了後世藝術發展的方向。在考察這種影響的時候,不能不看到當時人們在狂熱的宗教活動中對藝術的狂熱需求。《建康實錄》戴顒傳載:「自漢世始有佛像,形制未工」。但到魏晉南北朝便達到「雕刻巧妙」、「作工甚精」,造像藝術臻于成熟的程度。戴顒傳還說:「宋世子鑄丈六銅像于瓦官寺,既成,時議面恨瘦,工人不能改。顒曰:『非面瘦,臂胛肥耳。』及減臂胛,患即除,無不嘆服。」這一史實反映了當時人們對造像力求盡善盡美的嚴謹態度。從這里我們可以比較具體地看到當時的宗教消費是怎樣促使雕塑藝術走向成熟的。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