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講 一擊深明車是我,人我抉擇需落地
以理作抉擇,人無我如車
下面要學的是人無我空性中比較複雜的一部分:用車作喻推求「我」是「實有」還是「非實有」。
這里,將要領教印度繁瑣哲學被月稱論師擊垮時的一些思維模式。雖然比較複雜的思考對中國人來說不一定通用,平時可能用不著——「學佛,直接修就行了。或者你說一個確定的,我照著做就行了。」但這點恰是月稱論師的先見之明。他知道,僅是承諾沒有用,表面思維模式雖然沒那麼複雜,但你心里的疑惑絲毫不差。
為了確定地讓我們了解人無我空性,月稱論師將人們對于「五蘊」與「我」有可能產生的執著都一一破盡。破的過程涉及當時印度二十部派中的各類小乘思想。這部分十分重要,一定要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抉擇人無我,學問要「落地」
表35-1 破實有我的綱要
這是輔助學習的表格(表35-1破實有我的綱要)。這部分頌詞包含的道理特別多。這是一個「落地」的學問。
為什麼這樣說?無論你的所學「了義」到什麼程度,接觸的師長水平高到什麼程度,任何佛法義理還得與「個人閱歷」掛鉤,看自己的閱歷能多大程度去應用它。
在閱歷中,對自己最起作用的是什麼呢?
最起作用的是如何理解「我」,「我」與五蘊之間到底是什麼關系,它是實有的還是假立的?這一段就是「落地」的學問。
譬如,不管電視台有多好,如果中國人都收不到,這個台也白建。前面學了這麼好的基礎理論,到底起不起作用,關鍵在于對人無我的部分,如何理解「我」與「五蘊」的關聯。
首先,根據大科判,在抉擇空性中,先抉擇的是法無我空性,後抉擇人無我空性。抉擇人無我空性中,先說的是「求解脫者先破我」,後來是「破的理證」。「破的理證」中,先破實有的「我」,後許假立的「我」。而現在所學的內容,跨越這兩個階段:「破實有的我」的最後部分;「許假立的我」的主要部分。
破「不即」、「不離」、「不思議」
見自室壁有蛇居,云此無象除其怖,
倘此亦能除蛇畏,噫嘻誠為他所笑!
看到房間有蛇,愚人害怕,旁人告訴他:「不要害怕,房間里並沒有大象。」如果由了知房間並無大象,便能消除對大象的恐懼,還能消除因蛇產生的畏懼,這實在是可笑之事!「畏蛇」譬喻緣五蘊而有執我,「象」譬喻因常我而執我。如果以斷除離蘊常我的方式去解決因五蘊而有的我執,是不對應的。
這里就說明,抉擇諸法真實義時,如果不了知俱生我執的所緣境,反而抉擇其余無我義,都只是徒勞無益。
到此,「破許我蘊一體」中的「總破」就結束了。下面是「破余難」:
于諸蘊中無有我,我中亦非有諸蘊,
若有異性乃有此,無異故此唯分別。
這是破我與蘊的「能依、所依」關系。
于諸蘊中,沒有能依的自性我;于我中,也沒有能依的自性諸蘊。為何這樣說?如果蘊與我是有自體的異性法,才能有這種能依與所依的關系。就像盤子與盤中的水果異性,所以才有能依、所依關系。但事實上諸蘊與我並不是有自體的異性法,所以不能這樣區分諸蘊與我,因此蘊與我沒有這種能依所依性。所以,這種我與蘊的能依、所依的關系,只不過是虛妄分別而已。
我非有色、由我無,是故全無具有義,
異如有牛一有色,我色俱無一異性。
如果說以「我有色蘊」為「即蘊」,因為自體之我本身都還不成立,就不能說我「有」了,這些都是沒有意義的。就算「我」能有五蘊,那麼「我」與五蘊是異性還是一性呢?如果說是異性,那麼就像「人有牛」;如果說是一性,那麼就像「人有色」。然而以理觀察時,自相的「我」與色蘊俱無一性、異性,這是前面已經破過的。所以,我與色蘊,異性一性都不能有。
這里,破實有的「我」,分成了三部分。
一是我蘊異體。即「我」離開五蘊,「我」離開色受想行識,或者說,「我」離開了物質,離開了這個物質的身體,離開了色法,離開了受想行識。「我蘊異體」基本上就是數論外道才承許的道理,包括後來的天、上帝等說法,以脫離「小我」證悟「大我」為核心。這種「我蘊異體」的知見,拿中國現有的經典來說,就是《楞嚴經》中的「我在身外」。不管是「我」將來要到身外,還是說「我」現在就在身外,總而言之,有此種觀念就都歸入「我在身外」這一類,都屬于「我蘊異體」。
二是我蘊一體。即「我」在身內,「我」在五蘊中,「我」在色蘊中。色蘊即通常說的屬于「我」的物質,也就是這個身體。
身體與「我」的關系,拿現在的話,大概可以說是物質與精神的關系。絕大多數人將五蘊理解成為物質與物質的一些作用,將「我」理解為精神的部分。這是一個粗略的理解。如果不用佛教的名相,這種理解還馬馬虎虎可以用,起碼可以說明精神是在物質中,或精神是在物質外面,至少可以這樣去區分。
一般的學佛人可能研究不了那麼深的教理,對精神與物質只有一個框架性的了解,知道精神在物質的外面,屬于「我」在身外;精神在物質的內里,屬于「我」在身內。
三是我蘊不可思議。即《楞嚴經》中「隨所合處」心,或「不可思議」心。雖云「不可思議」,但仍有條件,不可以「即是五蘊」,不可以「離開五蘊」,不是泛泛的「不想」的那種「不可思議」。
我與蘊的六種表相關系
「我」在身內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它還分好多種形式,表格就是說明「我」與五蘊的關系(參見表35-2 二十薩迦耶見列表,表35-3 成立假立之我原因列表)。此處列出了六種,分別是:
1.即是關系:我即是五蘊。
2.擁有關系:我擁有五蘊。
3.包含關系:五蘊在我之中。
4.反包含關系:我在五蘊之中。
5.分離關系:我離開五蘊。
6.非一非異關系:不可思議。我既不是五蘊(不即是、不擁有、不包含、不反包含),也不與五蘊相分離。
「非依蘊」是非蘊包含的意思,「依蘊」是「反包含」的意思。就是「我」依靠在五蘊中,五蘊包含「我」。「包含」與「擁有」是有區別的。
表35-2 二十薩迦耶見列表
表格中(見表35-2 二十薩迦耶見列表),「我」與五蘊,包括「我」與色蘊、「我」與受蘊、「我」與想蘊、「我」與行蘊、「我」與識蘊。
第一種是「即是」的關系,在表格最上面(見表35-2 二十薩迦耶見列表)。「即是」就是里外圈的線條(分別代表「我」和「色」的范疇)重合起來所表達的部分。小方格代表「我」的部分,小圓圈代表「色」的部分,外面的范圍是兩條線圈的重合,里面的也是小方格與小圓圈都重合起來了。即是任何一個有「我」的地方就有色,任何一個有色的地方就有「我」。也就是說,「色」是「我」,凡是「色」的部分都算「我」,凡是「我」的部分都算「色」,這里就稱作「即是」的關系。
第三種是「包含」,「我」大一點,五蘊小一點。色蘊小一點,色蘊在「我」的里面,「我」的物質范圍稍微小一點。「我」除了物質之外,外面還有一個「能量場」,大致是這個意思。「我」如果不說「能量場」,那就是「氣場」;如果不說「氣場」,那就是「我」有「感知的場」。反正「我」比色身、肉體大一點,凡是物質的、肉體的部分都包含在「我」的里面,這是「包含」的意思。
第四種是「反包含」是五蘊包含了「我」,「我」的精神比五蘊的肉體稍微小一點。即是說,有一部分是「我」達不到的地方。比如有科學家說,指甲、頭髮這些部分是「我」感受不到的,這些地方不一定屬于「我」。雖然有點牽強,但表達了一個反包含的意思,就是蘊包含了「我」。
要麼是「我」包含蘊,要麼是蘊包含「我」。按「大小」的方式分析,「包含」是「我」比五蘊大一點,「反包含」是五蘊比「我」大一點,這是兩種方法。
還有一種是「擁有」的關系,比如「我」擁有色。不確定「我」的哪一部分有色,其范圍肯定沒有「包含」與「反包含」這麼密集,肯定是比較稀疏的,或是「我」曾經有哪一些小點上是包含物質的,就稱作「擁有」,「我」擁有色。
我蘊一體至少可以分出四種:即是的關系、擁有的關系、包含的關系、反包含的關系。
譬喻說明「我蘊一體」四關系
佛曾細緻地講述這些關系。
講「即是」關系時,佛說,譬如蠟燭的光。光與火是相融的,光就是火,火就是光,這便為「即是」的關系。只要有火的地方,光就同時存在。不能舉出例子說,有火而沒有光亮。所以用蠟燭的光來譬喻「即是」的關系。
對「擁有」的關系,佛是這樣譬喻的:樹木與樹影不同,樹木擁有樹影,樹影不能擁有樹木。在有光的條件之下,「我」是一棵樹,「我」就有影子。太陽當頂照著,影子就在下面;斜著照,影子就在另一邊。樹木與樹影是有區別的,只能樹木擁有樹影,而不能樹影擁有樹木。「擁有」關系不能弄反了。不能說這里有個黑影,這個黑影里面擁有什麼實體。如果說凳子的黑影擁有凳子,這是不合理的。所以佛說,擁有關系就像樹木與樹影的關系。
談到「包含」關系時,用的比喻是花有香味,香味存在于花中。拿「我」來譬喻花,拿「色」來譬喻香。「色在我中」,就是「我」覆蓋的范疇大,「色」比較小。「我」可以比喻成花,香在里面,被花包含。
「反包含」關系,佛也作了一個譬喻:盒子里面有紅寶石,「我」譬喻紅寶石,色譬喻盒子。如剛才所說的,反包含關系中色的部分比較大,「我」的部分比較小。就如道教中說的,我「其小無內」——「我」化作微塵,化作極微,在身心中如滄海一粟,「我」比色要小。或如有些人在靜坐時,坐得很好,就覺得「我」特別特別小,小到什麼程度?小到「我」無限無限大。當然如果沒有試過,很難理解,如果試過,就是如此。「小」與「大」是相對的,但在一種概念的執著中就表現成為第四種,即「反包含」的執著關系。
二十種薩迦耶見
「我」與「蘊」的四類關系擴充起來,就遠遠不止四種了。
「色是我」,如果換到五蘊里的「受蘊」這一部分,那就是「受是我」、「我有受」、「受在我中」、「我在受之中」。所以受蘊與「我」的關系也分成四種情況。
「想」也是如此。我們有可能會理解成「想就是我」、「我有想」。比如南方的同學說:「你有吃飯嗎?」「我有吃飯。」「你在想事嗎?」「我有想。」這里的「我有想」就是一個擁有的關系。對南方用語中的詞彙如果較真兒的話,就會覺得不對。「我有想」是「我曾經想過」,並不是說「我擁有想法」,就像「我擁有夢」一樣。「擁有」是其中的一個小部分,它與曾經做過什麼事不一樣。「想在我中」是包含關系,肯定是在「我」的范疇之內才能有「想」。「我在想之中」,就是「我」的夢想比較大,不僅將「我」包括了,還將「我」之外的也包括了,就是「我在想之中」。與「想」有關的也是四種關系。
下面是與「行」有關的。按照唯識的觀點,行法在前一個念頭到後一個念頭之間,起相續作用,一直向後推動,讓心不停止。「想」是個別的、具體的思或念。「行」就是推動,一個推動的力量。「心不相應行法」是起到相續作用的「行」。「我」也很有可能與行法有關系。可能「行就是我」,可能「我有行」,可能「行在我中」,可能「我在行中」,四種可能性都有。
「識」呢?色、受、想、行、識的「識」,與「我」之間,也是四種關系:或說「識就是我」,或說「我有識」,或說「識在我中」,或說「我在識中」。
千萬不要認為這是一套繁瑣的學問,繁瑣是有道理的。當代社會的職場,幾乎人人用電腦,電腦的使用就是一套極其繁瑣的定規。對于使用它的技術,無論是精通還是不懂,你必須尊重這種機器使用的定規,如果嫌煩了,生猛下手,不按規則辦事,那麼你就成了「電腦殺手」,不僅「殺害」電腦,也破壞了正在進行的工作。如果尊重這種機器本身的特性,慢慢理解它,弄懂它,你便成了電腦高手。什麼是「高手」?完全懂得按內在邏輯辦事的人。
人的生命現象已然複雜如此了,解決生死你想「一招制敵」,不單可能成為「電腦殺手」,更將成為「生命殺手」。也像養狗,你在馴養一只狗的時候,它同時也培養著你,你了解它越多,它了解你越多,如果你想簡單解決,它會對你將善緣轉惡緣。養狗高手是善待並理解狗的人,「殺手」是不理解不善待的人。
身與心的基本來處是五蘊,自己的「我」的執著種類,都與五蘊有關。五蘊往往與「我」糾結在一起,形成「我執著」的禍根,這類關系要弄清楚。「我執」的根本來處就是二十種薩迦耶見。二十種薩迦耶見是由「我」與每個蘊所可能有的四種關系(即是的關系、擁有的關系、包含的關系、反包含的關系)乘以五(因為有色、受、想、行、識五蘊)得到的。
色、受、想、行、識五蘊中,每個蘊有四種執著的見解,加起來即是二十種薩迦耶見。這二十種薩迦耶見,是「我即蘊」,就是「我在身內」的二十種。
但至此還未將所有執著包含,還另有「我在身外」的五種。「我在身外」是「我」與五蘊分離——「我」與色分離、「我」與受分離、「我」與想分離、「我」與行分離、「我」與識分離。既然說「我」的精神在肉體之外,那麼就一定要有它的表現形式,有它存在的形式。怎麼存在呢?或與色分離,或與受分離,或與想分離、與行分離、與識分離。這又是五種執著。
月稱論師在頌詞中只說二十種薩迦耶見,因為這五種執著只有外道才有,佛門弟子不會認為「我」在色身之外。比如「我」的人在這兒,「靈魂」卻跑了,這種情況不會有。因此,對進入內道的佛弟子而言,通常就說二十種薩迦耶見,不說二十五種。
這二十五種執著,即是通常說的「我執」。不要還沒開始學佛,還不懂得「薩迦耶見」這個名詞時,就泛泛使用「執著」、「我執」。我們會說這些詞,那是習慣性的籠統認識。但實際上,它是分成這樣的一些層次。說到底,它就是二十五種執著。
「我在身外」這五種執著屬于遍計執著,常人還用不到。「遍計」就是唯識宗「遍計執、遍計識」的「遍計」。中觀學派將遍計執著解釋為接受了外道觀點以後形成的見解與認知。
中觀師歷來認為,某些知識有還不如無,學還不如不學。尤其對待一些外道的觀念,非常嚴格。如果普通的老百姓,沒什麼宗派見解,沒有建立宗派概念時,這樣去想一下,中觀師不會著力去破除。但如果要建立宗派,要來修行,樹立知見,那麼這種外道知見,比平常老百姓的見解要複雜,根深蒂固,更要花大的力氣去破除。
表格列舉出了色與「我」的關系(見表35-2 二十薩迦耶見列表),也就是說,五蘊與「我」的關系有四種:即是、擁有、包含、反包含。《入中論》的頌文中並沒有出現這四個名詞,這是對照藏文與梵文原本,依文義安立的四個現代詞彙。頌詞中不是這樣說的,我將結合原文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入中論導讀》328頁對于二十種薩迦耶見進行歸納。「破許我蘊一體」與「破余難」的「共同結尾」,頌詞云:
我非有色,色非我,色中無我,我無色;
當知四相通諸蘊,是為二十種我見。
大意是說,色與「我」即是的關系、擁有的關系、包含的關系、反包含的關系,將這四種狀態分別應用到色、受、想、行、識的五蘊中,就正好是二十種「我見」,二十種「我」便形成了。如果根據論典原文來了解這一句話的意義,會顯得有點繁瑣。
「我非有色」,反過來說就是「我有色」。「我有色」是「擁有」關系。
「色非我」反過來說即「色是我」,這就是「即是」的關系。
「我無色」就是「我中無色」。「色中無我,我無色」涉及「反包含」與「包含」關系。
根據原文來看,「我」與色的這四種關系,比較難理解。所以這里列了四個現代詞彙,「我有色」就是「擁有」,「我是色」或「色是我」就是「即是」,「色中無我」、「我無色」分別是「反包含」與「包含」。在五蘊的情況中,一共是以上的二十種「我見」。
「我」必定要與五蘊產生聯系。現在所學的,正是這個范疇之內的煩惱。在「我蘊一體」的范疇之內,總共有這二十種煩惱、二十種我見。
一擊忘所知,無我金剛杵,摧壞我見山
在本來的無明基礎上,「我見」像山峰一樣,天天增長,以「我見」的山分出來二十座高峰。最後如何能剷除這二十座高峰呢?月稱論師說,只有用「無我」的金剛杵,才能摧毀這些高峰。月稱論師譬喻「無我」為無堅不摧的金剛杵,它在世間的出現,使一切外道邪見的高山峰都被摧毀成碎片。
不僅知識的「無我」有摧毀「我見」高山峰的功用,有見道智慧的「無我」則力量更大,它的力量能讓人獲得根本的佛果。所以基本上只要有破除薩迦耶二十種「我見」的力量,就能獲得解脫果位。
由證無我金剛杵,摧我見山同壞者,
謂依薩迦耶見山,所有如是眾高峰。
所有的薩迦耶見的山峰,都可以由「無我」的金剛杵摧壞。在對「無我」的金剛杵進行知識上的接納時,只是一個念頭,一個普通的知見。如果是應用思維成熟,它便成為一種智慧的力量,不僅將知識方面的邪見清理乾淨,而且將實際執著形成的性格上的執著也能摧毀乾淨。「無我」金剛杵只是一擊,所有的「我執」高山峰便全部變成碎屑。
其實這首頌詞不僅是教法上的理論,也是一個實修受用過程。比如禪門歷史上的香岩禪師,有一天在菜地里鋤草。下鋤的時候,地上有塊瓦片,他將瓦片撿起來,向身後一扔。背後是一片竹林,瓦片打在竹子上,「砰」的一聲響,他的薩迦耶見高山峰頓時破碎無余,本來清淨的自性就顯露出來了。
禪師隨即說了一首偈頌:
一擊忘所知,更不假修持。
動容揚古路,不墮悄然機。
處處無蹤跡,聲色外威儀。
諸方達道者,咸言上上機。
這「一擊」也即是從此處所學的薩迦耶見入手,從這種普通的遍計執著入手,直接獲得了根本佛性的顯現。
在禪門,類似的公案舉不勝舉。
比如現代的密參老和尚,他講到禪門功用現起時的一個情況。
他說,當疑情起的時候,是鋪天蓋地而來,絕不是一個「小道」。天上面有天上面的執著,地下面有地下面的執著。而「鋪天蓋地」,那是對天上地下通盤我見的摧毀,這即是禪門功用中的「疑情」。
這些也是對二十種薩迦耶我見,即我們所執著的「色身」的部分,所執著的「受」的部分,所執著的「想、行、識」這些部分,同時進行的摧毀。
有人問:「禪門的功夫難道真的不分次第麼?你們不是從第六識破除遍計執著,然後向更深的地方去破除俱生我執著?你們不分成六、七、八識的三個層次去用功嗎?」
月稱論師這里的態度十分鮮明:「沒有必要。」為什麼?因為層次都是虛假的。本來沒有層次,一位學佛用功的人反倒建立了這些心理層次。建立這些心理層次,反過來構建了更加遙遠複雜的修行道路。其實它們都是不存在的。包括如來藏以及圓成實、第八識、第七識與第六識的這些見解,都是假名安立,哪里是真實有的呢?所以,從「我」與「我所」這兩部分直接下手用功,便可清理一切薩迦耶見,清理最根本的俱生「我執著」。這便是月稱論師提出的,細的所知障、粗的煩惱障「一擊忘所知」,同時去斷。
師父悟未悟?
《云居山志》記載了一件事。宋代有一位彌光老和尚,在師長的提攜下有一回去禪堂坐香,一位師長在他坐香半昏沉的時候,突然給他打了一香板,彌光老和尚就在此時薩迦耶見斷盡,清淨自性現前,寫了一首偈頌:
一拶當機怒雷吼,驚起須彌藏北斗,
洪波浩渺浪滔天,拈著鼻孔失卻口。
當時,我們幾位沙彌喜歡在祖師言論上尋章摘句,認為這句子肯定是開悟以後才寫得出,但想想,師父說過類似的話嗎?當時也是猜測狐疑。又想:這位宋代禪師以「彌光」二字為法名,我師父也叫做「彌光」,師父是不是宋代開悟的彌光禪師乘願再來?與其將信將疑,不如先信。如果是乘願再來的,那麼師父的境界是否有如當年那麼高呢?他現在是開悟還是沒有開悟?
有位小師弟提出疑問:「不能那麼想。『初地不知二地事』,人家開悟還會跟你說,跟你打報告啊?」
有人提出反對意見:「假如沒有開悟,也沒有跟你打報告呀!」
怎麼辦呢?想來想去,猜的都沒用。
次日,從小商店買了一把扇子,一個寫字,一個蓋章,一個在後面出主意該怎麼寫,寫什麼內容。寫完以後,「一拶當機怒雷吼,驚起須彌藏北斗。洪波浩渺浪滔天,拈著鼻孔失卻口」,念了一遍,送了過去。
老和尚在行香。我們對老和尚說:
「師父,我們這里寫了幾句話,您給提點提點。」
「寫的什麼呀?!」
老人平時一向親和,說話聲音特別輕,生怕吵著誰似的。把扇子打開,看了一眼,突然「啪」的一聲將扇子合上了,大吼一聲:
「兒戲!」
我們幾個,魂兒都飛了!
這是一種做人弟子的常規心理,大家也經常有這麼一種欲望,想摸摸師父的底:「他人到底怎麼樣,水平是幾斤幾兩?我們雖然都不懂,但還是想摸摸底。」我很理解大家,都是這麼過來的,初參冒失鬼,什麼傻事沒干過?!
初參冒失鬼
想當年,第一次拜見當年的云居山方丈一誠老和尚。那是1992年第一次見他。見面之前,我們四個商量說:「看看老和尚開悟沒有?咱們一塊去!」
我說:「你們三個都想好要說什麼嗎?」
他們說:「沒有想好,見機行事,他說什麼,我們說什麼。」
「也不能照著他說,一定得說點兒自己的。」
到了方丈室,剛一進門,老和尚就喊:
「泡茶!」
他的侍者在那邊泡茶,我們順序坐了下來。
老和尚問:「從哪里來呀?」侍者的茶送過來了,將茶一端:「吃茶哦!」
我「呼」的一聲就站起來,一合掌:
「老和尚,世俗的咱們就不談了,『心隨萬境轉,轉處實能幽,隨流認得性,無喜復無憂』是個什麼境界?」
老和尚沒表情。
我心里想:「老和尚肯定是接著往下面說,『去年貧,未是貧;今年貧,始是貧。去年貧,猶有卓錐之地;今年貧,錐也無。』那才是禪門的手段。」我以為會這樣的。
老和尚一直不吭聲,只是閉著眼在那兒。忽然很重的一句話拋過來:「要修行啊!」他將杯子端起來,蓋一揭,一口茶吃下去。看他端起杯子,我們也端起杯子來。
忽然什麼話都沒了,試探老和尚的欲望也沒有了,就像被誰打擊了一樣,回房的路上四人無話。想好的一則公案,在那里沒有參下去,回來就參這一則公案:「喫茶」、「要修行啊!」這是什麼公案呢?好像祖師大德書里都沒有提過這個公案,弄不通。
作為學佛人,會動哪些腦筋,人家特別理解。在師長面前,我們是霧里看花,他是掌中觀果。我們會有一些什麼心態他非常清楚,如何來引導呢?要憑良心,不能故弄玄虛,讓別人去走彎路。但有時好奇心確實引我們走彎路。那麼師長用什麼辦法呢?他們用類似于「喫茶」的辦法,提出我們前進的路徑。他們擔心的,是我們這群「初參冒失鬼」,仗著初參的一股「無知」加「愚魯」,不著調,什麼該干偏不干什麼,什麼不該偏乾甚麼,對「初參冒失鬼」,他們最擔心這個!
這是當年這些老前輩們做的指示。這里要提出來的也無非是這些方式,希望大家能踏踏實實,了解自己必須要了解的。將這些基本的知識學得扎實一些,往前去對學佛這件事才能心里有底。
前面講到抉擇空性時,有一個標注:所謂抉擇空性是什麼?是教大家什麼貨可以進,什麼貨不可以進。不要學了半天,不該買的貨都進兜里了,該買的貨扔在一邊,這樣也就可惜了。抉擇空性的過程中,有很多是險途。
今天,我們只有通過《入中論》這套大框架標出來。就像標北京地圖一樣,真正有用的也許就是那麼幾個點。如果不在這個大的地圖中,大家看不到全盤生不起信心。你不會覺得這是地圖上必須得有的環節,可能一忽略也就過去了。鋪開一張大地圖,自己就能確定哪些是該用的,哪些是不必要的。所以,抉擇空性就是教大家什麼貨可以進,什麼貨不能進。
犢子部的「我蘊之同異不可言說」
「破許我蘊不可思議」:
有計不可說一、異,常、無常等實有我,
復是六識之所識,亦是我執所緣事。
有人說,「我」是不可言表的:既不可說與蘊異體,也不可說與蘊一體,既不可說是常,也不可說是無常,但實有的自性之我必然是存在的,並且是六識之所識法,也是我執的所緣境。
這里所破的就是我蘊一體、異體都不可言說。也有一種翻譯,說這里所講的是「我蘊不可思議」。「我蘊不可思議」還是比較籠統,還是更喜歡翻譯為「我蘊一體、異體不可言說」,對于「我」是在蘊里面,還是在蘊外面,或者說心是在身體里面,還是在身體外面,不可以言說。這個「不可以言說」背後,包含了一些問題。
既然已經確定了蘊是存在的,同時又確定了「我」是存在的,那麼「我」與蘊的這種不同意一體,或者同意一體,實際上都已經有了前提的鋪設。說我蘊一體、異體,任何情況都不可言說,這是一個表面的托詞。其實說到這部分時,已經確定了「我」與蘊要麼是一體、要麼是異體的這個實有執著,因為「我」與蘊中必定確定了一個實有部分。這個「不可言說」不如「言說」好。
《中觀論頌》所確定的「我」與五蘊的關系是,「我」是假有,五蘊也是假有的,假有的「我」依止在假有的五蘊上,形成假有的「我執著」。
此處說「我」與五蘊是不可言說的關系,事實上,我執不會沒有。只要生起內外任何一個部分實有的認知,就已確定了我執的存在,便構築了我執的通道,這便留下禍端了。「我蘊不可思議」的提法是一個假的提法。表面說不可思議,不可討論,實際地講,「我」、「蘊」都是實有的。
所以,「亦是我執所緣事」,都是「我」執所緣的,都是實有的。此問題不要去掩蓋了,執著了五蘊與「我」,這里無法逃避,我們都能看出來。
他們反過來問:你說「我」是假名安立的,五蘊也是假名安立,並沒有像唯識宗說的那麼深。通過「假名」就可以安立五蘊,那麼你們這一宗派斷的都是遍計執著,是不是你們見道登初地後,還是會輪迴?
月稱論師回答:我們的宗派不會。因為起現行煩惱的因緣都已經滅盡了,所以永遠不會輪迴。如果是小乘人、小乘弟子,偶爾失去正念,也許還會輪迴。但實際上,大乘佛法,尤其是學習中觀學派的這些弟子們,見道後是不會再有輪迴的。雖然只是斷了遍計執著,但俱生我執著也在同時斷除,所以根本不會再有輪迴的問題。況且我們自宗有無量的善巧方便,不會讓一個已經開始斷除我執著、已經見道的人,在這個基礎上還要去輪迴。
那些人又問:「可是你所說的『斷除五蘊與我所執著』,的確就是斷六識部分的知見。既然是在斷六識部分的知見,六識的所知所見便皆為實體。那麼你在斷之前,是否也該確定五蘊是實有的呢?」
小乘的正量部說:不是離開五蘊有「我」,也不是在五蘊內面有「我」,所以「我」與五蘊一體、異體這些都不能說。
其實這種知見與《楞嚴經》中「隨所合處」的說法完全一致。《楞嚴經》中說:
阿難言:我嘗聞佛開示四眾。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我今思維,即思維體,實我心性。隨所合處,心則隨有。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我」既然不在內,也不在外,那麼「我」的五根起什麼作用,「我」就在哪里。「我」眼睛在看,「我」就在眼根里面;「我」的舌頭在嘗,「我」就在舌根里面;「我」的手在打人,「我」就在拳頭上;「我」在忍辱,「我」就吞下去了。「我」是隨著根走的,隨著根塵所和合的地方,根塵和合在哪里,「我」就跟著到哪里去了。
三重論證破我蘊不可思議
但月稱論師仍然不同意這些說法,頌詞云:
不許心色不可說,實物皆非不可說。
若謂我是實有物,如心應非不可說。
這就是說,凡是不可說的,都不可能是實有的。就像你們認為剎那心識與無分極微之色是實有自體的,同時也認為它們並非不可說(比如,心是怎樣活動,色是怎樣質礙等),一切實有法都不是不可說的。如果說「我」是實有的,那麼「我」就會像心一樣,並非不可說。
上面介紹了「我蘊之同異不可言說」的觀點,這里月稱論師提出三個論證,反駁這一論點。這是第一個反駁的論證「若成立應有事成有說之過」:如果「我」是實有的,那麼自我就應該是可以表詮的。
「隨所合處」,即不說「我」在哪個確定的處所。但是,既然前面已經確定有「我」或五蘊實體,那麼所說「隨所合處」或「我蘊不可思議」,實則已然確定了具體位置。心口不一致,執著已經存在了。其實你已經執著實有了,沒有什麼不可以說的,就是執著心,或者色法,或者受法,它們具體有一個存在的位置,只是籠統地不去分析具體執著了哪個部分。
如汝謂瓶非實物,則與色等不可說,
我與諸蘊既叵說,故不應計自性有。
正如你所說,瓶子非是獨立的實有物,所以瓶子與色等支分不能說是一性、異性。同樣的,由于「我」與諸蘊不可說為一性、異性,因此,不應將「我」視為自性實有。
這是第二個反駁論證「若無可說應成無事之過」:如果「我」不可表詮,那麼「我」就不可能是實有的。
犢子部有一個觀念:
四微和合有柱法,五蘊和合有人法。
「四微」指色、香、味、觸。四微和合,一個房子的柱子就成立了;五蘊和合,一個人就成立了。犢子部認為,任何一個事物都是由四微合成的:色是其固有物質;香是其感觸的氣息;味指通過味覺分辨的味道;觸讓人了解是粗糙的還是細膩的。
他們說,一個瓶子與組合成瓶子的微塵不可能同體,否則,因為陶泥的塵土很多,瓶子也應該很多。瓶子與陶泥中的微塵也不可能是異體,如果是異體,自相異體就毫無關系了(「自相」是各有特點的,我有我的特點,他有他的特點),瓶子與陶泥便沒有任何關系了。那麼「瓶子是由陶泥做的」實際上就是一句錯誤的話。
說到這兒,大家討論來討論去,最終還是沒有確定「我」與五蘊的關系:到底「我」是在五蘊里面,還是在五蘊外面?就像《楞嚴經》中釋迦牟尼佛與阿難尊者在一起討論:我這個「心」是在身體里面,還是在身體外面?還是隨著根走?還是不可思議?還是你起什麼功用「心」就在哪里?這些最終都不確定,都被釋迦牟尼佛給破了。
破除這些,是要推出什麼呢?
汝識不許與自異,而許異于色等法,
實法唯見彼二相,離實法、故我非有。
如果像你說的,「我」是實有的,那麼就像內識不可能許為與自體相異一樣,「我」也決定不異自體。觀待自己而言,可說是一體;又像觀待外色,應許內識異于色等諸法一樣(心色顯然異體),也應當承許我蘊異體。凡是所謂的實有法,應當只有一、異二相,但所謂「不可言說的我」,遠離了這種一、異實法之理,所以不可能是實有的。
這是第三個反駁「故離二有事不成立而破」:任何實有的事物,其名義與實體之間只可能是或同或異的關系,因此,既沒有同也沒有異的自我,不可能真實存在。
如果說五蘊是實有的,那麼只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我」(或心)徹底離開五蘊,一種是「我」(或心)徹底地就在五蘊中間,只有兩種可能性。一切實法只有「即蘊」與「離蘊」兩種相。
《楞嚴經》中七處徵心,共七個問題來討論心與五蘊之身的關系。在《入中論》中,基本上只討論兩種關系:心在身體里還是在身體外。其實這兩種關系與七種關系是一樣的。七種關系中很大一部分是心在身體里面,即剛才所列出的二十種薩迦耶見;心在身外其實只有五種。所以說到這兒,《入中論》的基本結構與釋迦牟尼佛在討論「心在身體里還是在身體外」這一過程的結構完全是一樣的。
既然心不能在身體的外面(離蘊),也不能在身體的里面(即蘊),都不可說,那麼只有一種情況:「我」非有,「我」不是真實有的。
分析這麼多後發現,原來「我」不是真實有的。所以不可言說的「我」只有一種可能性:它必定是沒有自體的。有自體,你才給他安一個地方,就像哪吒一樣。
哪吒被妖怪迫害了,殺害了他的肉體。因為要變成實有的,要來到人間行俠仗義,所以他又回到自家祠堂,附體到一位天神像上面,他還是有所存在。你既然希望他以實有的方式存在,他總要有一個存在的地方。
那麼,如果你找不到他存在的地方,就說明他不存在了,已經不是實實在在地有了:已經變成「靈魂」了,已經走了,像哪吒一樣走掉了。
哪吒後來是怎麼回來的?他的老師找了幾節藕,拼在一起,上下作法,哪吒就回來了,跳到這堆藕節中,藕的支架就是哪吒。其實,這個故事在咱們的學習中很有用。
成立假我須滿足六個條件
破實有的「我」,此前已破除,因為實有「我」的各種存在形式已經全被破盡了。至此「破實有的我」科判部分已學完,下面是「許假立的我」:
故我執,依非實法,不離五蘊,不即蘊,
非諸蘊依,非有蘊,此依諸蘊得成立。
因此,我執的所依並不是實有法,雖然「我」並不離開五蘊,但「我」也並非五蘊本身。「我」不是諸蘊的所依,也不是以諸蘊作為「我」的所依。「我」也不擁有諸蘊,也不包含諸蘊。因此,「我」是依于諸蘊的和合假名安立的,並沒有實存的「我」。
看起來是挺難的一句話,其實很簡單。假立的「我」,「我執」是依靠什麼呢?假立的「我」實際有六種情況,表格就表達這種關系(見表35-3 成立假立之我原因列表)。
表35-3 成立假立之我原因列表
「故我執依非實法」,即「我執」是找不到實有能依的對象。五蘊,色法的身體,包括心靈、精神的法,都找不到一個依據。因為「我」與五蘊二十種薩迦耶見的關系,既找不到色的實有,又找不到精神「我」的實有。那怎麼辦?許假立的「我」。用「假」來說明「我」是用名義構建成的,用概念構建成的。怎麼構建成呢?下面是假立「我」的六種基本條件。
一是非實法。「我」不是實有的,這是假立「我」的第一個特性。
二是非離蘊。不像外道那樣,說「我」在身體外面。「我」不能離開蘊。心不離開五蘊,不離開身體,是否就變成了「心即是身體」呢?也不行。
三是非即蘊。「我」並不即是五蘊。
四是非擁有諸蘊。「我」不是擁有一部分的五蘊;或者是「我」比較大,五蘊比較小,它在「我」的里面,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我」擁有五蘊也不對,「我」不是擁有五蘊,因為五蘊是實體。這里,除非五蘊是假名,才能建立關系。「我」不能擁有五蘊。
五是非蘊依。「我」中包含著五蘊。
六是非依蘊。「我」不是被五蘊反包含的。
只有滿足以上六個條件,才能確立假立的「我」。這六個條件極其嚴格,是「我」的基本要素,要按照這樣的要求來定義「我」與「我所」。一旦依據這六個條件來定義,「我」就一定只是假名,任何一點實有的意義都不能存在。
道念若同情念,成佛早已多時
「離開」也不是,「即是」也不行,這是一個對于身與心的分析智慧。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這樣分析過。但是,自己有沒有這個分析的能力呢?月稱論師說,人人都有此種分析的能力,都具備這種分析智慧,只是將它用到人情世故上了。白楊法順禪師說過:
道念若同情念,成佛早已多時。
為什麼說人人都有這種智慧呢?我們看,你如果與誰發生矛盾了,會用智慧處理一個矛盾:我先揍他,然後給他一個棗吃。哎,他就不煩惱了,也受了教育。
事實上,我們都有足夠的用心技能,但就是不明白法理,因為從來沒有了解過「我是假立的」這種智慧。可是誰傻過呢?對于一個壞人,你不能將他推遠了,他一遠離必行誹謗;對于一個好人,不能將他拉得太近,《禪林寶訓》謂之「主事者必常伴小人」。將壞人推遠了,他會恨你;將好人拉得太近,小人會嫉妒你。做人的道理、管理的道理,與「蘊我」的「即離關系」類似。對于管理之道、為人之道,我們都有足夠的智慧,所以,我們也有分析「我」與五蘊關系的這種能力,具備建樹假立之「我」的能力。
就像孔子說過的,對待小人的為人之道:
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
「遜」是謹慎的意思,你將他拉近了,他小看你,不尊重你;你將他推遠了,他怨恨你。
這種智慧,從人的角度來說,如太極拳的勾、掛、纏、繞,當今社會多少人已經運用自如、爐火純青?!一旦將這些智慧拿一點點到「我」與五蘊的分析角度上,那真的是「道念若同情念,成佛早已多時」。如果能關照到以上的六重關系,來理解五蘊與假立「我」的關系,那麼我們的修行,是一個通過正理思維就能徹底解決的問題,並不會特別難啊!尤其在這個地方,月稱論師將契入終極智慧的證悟手段,直接安插在眾生常理的思維分析過程中,用正理分析直接切入了勝義諦智慧。
最後得出了結論:「此依諸蘊得成立。」我們通過人人都具有的智慧,可以得到一個什麼結論呢?假名的「我」依靠在五蘊上面可以成立;五蘊也是假立的。
問:到底是「我」比五蘊大,還是五蘊比「我」大?到底是「我」包含五蘊,還是五蘊包含「我」?是「我」擁有五蘊,還是五蘊擁有「我」呢?
這里只能回答:不可言說。為什麼?因為都不是實體的,如果是實體,就可以明確它的具體位置,它的具體包含范疇。因為都不是實有的,它只是大概念而已。假設你一定要將它明確到那種程度,那麼你就一定會執著它為實有,順應這種實有執著,就會遠離大道,這樣可不行。所以,因為不實有的緣故,「我」與五蘊的關系只能是「在概念上的假立」。
七相推求,以車譬喻無我
接下來是「無我之喻車」,先是「總破」,用車的譬喻說明以七相推求,「我」不可得。
如車不許異支分,亦非不異、非有支,
不依支分、非支依、非唯積聚、復非形。
不能說車是與其零件相獨立,也不能說車與零件同一,也不能說車擁有零件。車不在零件之中,車零件也不包含在車之中。車不是零部件的簡單積聚,也不是零部件的外形。
要理解「無我」,還需拿車的譬喻進行說明。月稱論師當年譬喻中使用的車,是牛拉的木板車。今天用燒汽油的機動車來作譬喻,實質是一樣的。
觀察一輛車的現象,可以產生七相推求的智慧,來顯示「無我」到底是怎麼回事。或者說,用車的譬喻來顯示,七相推求得不到「我」,「我」不可得。
這首頌詞中,用車的總概念來譬喻「我」,用車的零件來譬喻五蘊。
頌詞里有「支分」這個詞,「車支」與「支分」都是指車的零件。
「有支」與「支分」不同。「有支」指構成車的所有零件集合,包括車的任何一個零件,任何一個支分。「支分」指車的某一零部件,比如一個方向盤、一個螺絲、一個輪胎或者一個軸承。各個支分都可以在「有支」里找到。「有支」就是「支分」的擁有者。
頌詞是對車輛七種現象的總括,看頌詞不如看表格直觀:
表35-4 七相表
「車」是一個大的概念,用「車」譬喻「我」,用「支分」譬喻「五蘊」。「有支」與「車」不是一回事,這是要理解的。因為「車」是假名,如果去掉車上的一些零件,會限制「車」這個概念的成立。但是,即便成立了「車」的概念,不一定有里面的所有零件。包含車上所有零件的集合稱作「有支」,任何一個零件都能在「有支」中找到。因為「車」的概念不一定就等于實有的零件集合,「車」不一定就是「有支」。
首先,「七相推求」是哪七重分析呢?
一、不異(非遠離)。
「我」與五蘊的關系,就像車與支分的關系,首先是「不異」。什麼意思呢?就是「車」的概念不能離開這一堆零件的概念去單獨成立。如果離開了車輪、車軲轆、車軸、車輪胎……「車」的概念在一個空地上是形不成的。所以是「不異」,也即「非遠離」。
二、不即(非即是)。
打個譬喻說明這個道理。為什麼不能說「車」等于「車的所有零件」呢?車的所有零件稱作「支分」。「車」就是一個大概念,就像「手」的概念,與大拇指、中指、食指、無名指、手掌是不是一回事呢?不一定是一回事。因為當分成大拇指、中指等元素來看時,就了解到它們內在的組成:哦,原來拇指是皮肉骨血,中指也是皮肉骨血……分析完了以後,就發現只剩下皮肉骨血這些元素。當看到這些元素時,「手」的概念到底還有沒有?不能有。因為在手的各個部分里,也包含可以構成實有手的這些元素,如果依然還持著原先「手」的概念,那就變成兩只手了。
所以,當觀察支分時,觀察深度就是:支分不是車,只是構成車的零件。這時關注的是組成車的零件。當看到零件時,形不成「車」的概念。如果形成了「車」的概念,車的概念就重複了。就像手的所有零件都有了,手的原先概念也存在,就成兩只手了。
因此,用「支分」這個詞特別準確。所有支分的組合,這是不是車呢?可以將支分拿開,也可以將它們合攏,但在這里,有一個條件,「不即」。雖然不能拋開這些零件去談「車」,但零件本身不等于「車」。
分析「我」的概念正如分析「車」的概念。不能拋開色身去談「我」,但「我」就等于這個色身嗎?也不對。因為色身基本上屬于物質的部分。「我」這個名義與色身有區別,名義是概念、是精神層面的,色是物質層面的。精神就等于物質嗎?不等于。那麼「不即(非即是)」,這是第二相。
三、非擁有(非我有某某)。
並不是「我」來擁有這一堆物質,或說並不是車擁有實際的零件。
四、非包含(不是包含關系)。
並不只是車的大概念包含了實有零件。
五、非反包含(不是反包含關系)。
並不是車依附于支分上。
六、非積聚支分(非多支積便是車)。
並非積聚多個支分便是車。
七、非拼接(非和合行相能成實我)。
不是和合支分形狀就成就一個車。
七相表中,前五個與分析薩迦耶見時的含義是一樣的。只有後面兩個,一是積聚,一是形狀合攏,這兩個還沒有分析。那麼月稱論師便說,通過七相來推求車,實際上真正需要研究的是下面兩個——破聚集、破形狀,「聚集」與「形狀」是第六相與第七相,即執著的兩種類型,執著的前五種類型前面已經破過了。
車不是零件的簡單積聚
總破之後,下面是「別破聚形」:
若謂積聚即是車,散支堆積車應有,
由離有支則無支,唯形為車亦非理。
如果認為支分的積聚就是車,那麼將所有支分無序堆積也應該形成車,這顯然是不成立的。離開車的有支,就沒有了車的支分,沒有了支分,「車」的概念也無法成立。因此,眾多支分的聚合不能構成車。簡單的外形也不能構成車。
「有支」這個詞,前面提到過,指擁有所有零件的整體,任何一個支分都在其中。但是,有支的特性是實有。這句話實際上就是來破聚集、破形狀,聚集與形狀在人無我空性這個部分,對應了車的譬喻中最後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