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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講 日照中天的簡毅,拖泥帶水的才情

我蘊一體,不合常理

  以下是「別破敵宗自許相違」中的「與理相違」:

  若汝瑜伽見無我,爾時定見無諸法,

  若謂爾時離常我,則汝心蘊非是我。

  中觀師說:按照你們的理論,當瑜伽師見道而證悟「無我」的時候,也應該見到沒有蘊等諸法。如果你們說「證悟無我是證悟沒有常住神我,並非證悟沒有五蘊之諸法」,那麼,你們所說的「我」便不是五蘊或心,你們的補救與自己的宗旨相違了。

  如果說「五蘊」或「心」就是「我」,那麼修行人修行到最後,見到「無我」,他也就「無五蘊」或「無心」了,這豈不是斷見嗎?因為五蘊的基礎是實的(「我蘊一體」的觀點為正量部、犢子部等所許,然而他們承許無分微塵、無分剎那不僅世俗中有,並且連勝義中也堪忍不空),你說「我」要依靠實蘊,那麼後來瑜伽師的修行結果是五蘊空了,豈不是從有到無,成了斷見嗎?

  如果說本來五蘊就是空的,便沒有一個從有到無的過程,是無生,這是正確的。但你非要說「我」是依靠實有的五蘊來建立,「我」就是蘊,到最後,瑜伽師的所證便成了斷見。

  如果只是為了說明沒有外道的常我,而五蘊還是有的,你若用這種方法證得了無我,那麼五蘊還是一個實體的常見。並且,見道時證悟了人無我空性,但蘊體的剎那法仍然存在,那麼便不能成立蘊為我,說我蘊是一體,而應該說我執所緣境是常我。

  所以從幾個方面來說,我蘊一體、「我」在五蘊的實體中,此觀念錯誤,不能成立。

  汝宗瑜伽見無我,不達色等真實義,

  緣色轉故生貪等,以未達彼本性故。

  中觀師說:按你們所說,修行人所證悟的「無我」是「無常我」,那麼便與色等法無關,沒有通達色等法的真實義,沒有見到色上面的空,應該不能斷除對色的貪煩惱。如果你僅解決外道常我的問題,而說五蘊不無,那麼你的所證,解決不了貪嗔痴煩惱的問題,這個修行豈不是白費了嗎?修行到最後它不能解決你修行需要解決的問題,那不是白修了嗎?所以,你說的「『我』與五蘊是同體」、「『我』是依靠五蘊來的」,這種說法不可靠。

  對方論師反駁:「我們乃以聖教為依據。」有哪些聖教為依據呢?對方論師說:「佛曾經說過:『比丘當知,一切沙門婆羅門等所有我執,一切唯見此五取蘊。』」

  佛教不許蘊是我

  下面開始「經中釋緣蘊之義」:

  若謂佛說蘊是我,故計諸蘊為我者,

  彼唯破除離蘊我,余經說色非我故。

  如果上面佛經中說蘊是我,便認為蘊為我,但事實上以上佛經的密意,只是為破除執著「離蘊我」為我見的所緣,也是觀待世俗諦而破除外道論,以及無倒顯示世俗諦中的「我」。為什麼說是破除「離蘊我」呢?因為其余佛經中破色等諸法是「我」的緣故。

  中觀師說:「哦,是這一部經典!我認為佛是這個意思。」

  中觀師便反過來解釋這個例子中佛當時的原意:「世尊當時觀待世間的世俗諦來破外道論,他為了破除離蘊我,暫時說『我』與蘊有關系,『我』不能離開蘊,令人信受蘊、我是在同一個處所上,以此才能脫離『我離開蘊』的邪見。但是,在別的經典中世尊又說過:並不是說離蘊無我,便說明蘊即是我,不是這樣的。雖然離開蘊的『我』是沒有的,但在蘊上的『我』也是空的。因為佛曾經說過:色非我,受非我,想非我,行非我,識非我。說了各種非我,所以應該知道,佛在上述經典中沒有同意蘊就是『我』,『唯見此五取蘊』只是略作標顯,讓人脫開蘊外有神我的實執,曾經作為一個方便使用過。」

  由余經說色非我,受想諸行皆非我,

  說識亦非是我故,略標非許蘊為我。

  月稱論師在《入中論自釋》中解釋說(317頁):

  故彼經說:「唯見此五取蘊。」唯破離蘊之「我」。

  我們見到五取蘊,只是為了破除離開蘊的「我」,沒有說在蘊上就有「我」。說五蘊是「我」,指的是這個壞聚是我,是說五蘊上籠統的大概念是「我」,不是指它的色法是「我」,它的受法是「我」,它的想法是「我」,色受想諸法都不是「我」。而就在五蘊處所上有個籠統的大概念的「我」而已。這個「我」的性質是「壞聚」,它是聚集了眾多元素形成的概念的大框架。而且,這個「聚」是沒有任何實體的概念之聚、假名之聚。

  「雖是立方敵者宗也無義」:

  經說諸蘊是我時,是諸蘊聚,非蘊體。

  即便退一步,承許佛經說的確實是「諸蘊是我」的意思,但也只能是指諸蘊和合的積聚假體為我,而不是說一一蘊的各別自體為我,否則還是有以上說的諸多過失。就像說「眾樹為林」的時候,是說眾多樹聚在一起成為林,並不是說每棵樹都是林。

  事實上,聚本身也沒有實體,就是一個大聚落、大聚合的概念。

  非依、非調、非證者,由彼無故,亦非聚。

  執著實有的論師引佛經說,佛曾說過「我自為依祜,亦自為怨家,若作善作惡,我自為證者」,又說「由善調伏我,智者得生天」,所以實有所依、所調以及能證者。但由于蘊聚本身是沒有實體的,不可能是依怙、可調服、能證者,這已經矛盾了,所以所謂的「我」也並不是蘊聚。

  說這個聚是「我」,但是聚中的每一個支分都沒有實體,所以這個聚全體都是無我的,沒有這個「我」在其中。

  也就是說,離開蘊的「我」是找不到的,在蘊上也找不到「我」,「聚」本身也沒有實體,只有這三個結論。

  所以,這一切都沒有實物,都只是假名來作的安立,這種「聚」是沒有實際意義的,但大概念需要這樣確認。

  爾時支聚應名車,以車與我相等故,

  經說依止諸蘊立,故唯蘊聚非是我。

  如果說蘊聚就成為「我」,那麼積聚車的支分,將車輪、方向盤等車的零件堆到一處,也應該成為車了,因為二者的總相、別相是相等的。佛經說「我依五蘊」,只能理解為依五蘊積聚假立為我,並不是五蘊即是我,因為你不能將所依作為能依。

  經典中對于這部分的含義,用車進行譬喻作說明。要注意,這里「聚」指大概念、概念車;「支聚」指聚落的、車聚的每一個小支分。那麼車的大概念是什麼呢?就是車的大框架,整體的「車」的概念。小的支聚是什麼呢?就是車的零件。

  執著「即蘊我」的論師們提出:比如車是由各種支分的實體合攏了,就成了大的實體,這是實我的一個證明,因為支分是實體的緣故,所以聚合了以後,它的全體也是一個大實體。蘊聚也是如此,因為每一個部分都是實體,所以,所形成的大整體,也是一個大的整合、一個大的集體。每一個部分是實體,所以整個的車聚也是實體。

  中觀師提出意見:不是這回事。如果將一大堆車的零件堆在一起,它與一部完整的車完全是兩回事,一個是拆散了,一個是沒有拆散。拆散了的,即便是所有的車零件全都齊,也只能稱為一堆車零件,而不是一部完整的車。因為沒有合理地組合、組裝的緣故,所以連「車」的名字都不能給它,只能說這是一堆零件。這堆零件並不說明這是一輛車,雖然都是實體,但仍然沒有實體車。

  如果你將「車」的名義安置到全體的車零件上,以此推證和合蘊聚便能成立「我」這一名義,便會有「車支即是車」、「零件即是整體車」的過失。因為一套完整無缺的「零件聚」,不能說它是完整的車。就像人的手,如果是將五根手指拼湊起來放在一堆,它不是一個完整的手,不能給它一個完整「手」的名義。否則,手指就變成了手,這便有概念的錯誤——這個概念跨越級別了,一堆車零件,決不能給它安一個「車」的名義。所以,我們的蘊聚也決不能安立「我」的名義。否則,只要任何地方有足夠的車零件,就確定那里有成品車,概念就混淆了。

  有了蘊聚的一個部分在這里,你不能說明「我」依靠了某一部分,便使這里有了全體的「我」,不能這麼說。我們當體的這部分五蘊,只能說是一堆色受想行識的「種種蘊」,其中沒有「我」。在一堆車零件中,只能說有一堆車輪、車軲轆、車螺絲、車方向盤,有一堆車零件,你不能說這里有「車」。

  所以「故唯蘊聚非是我」,「我的」這個地方只是蘊的一個聚合、一個壞聚,而沒有真正的「我」。

  若謂是形,色乃有,汝應唯說色是我,

  心等諸聚應非我,彼等非有形狀故。

  對方論師反駁:僅有一堆車零件確實不行,要具備特殊的車形狀才能稱作「車」。你不同意一堆車零件就是車,我也不同意,因為要有特殊的形狀才能稱作「車」。

  中觀師進行反駁:如果說車形是車,那麼相當于色蘊是我,其余的蘊就不是我。因為在五蘊中有形狀的只是色蘊,其他的都沒有形狀。色是有形態、有顏色的,但是其他的受想行識沒有形狀、沒有顏色。所以,如果說形態的條件就算是「我」的話,那麼五蘊中至少有四個蘊與「我」沒關系。

  取者取一不應理,業與作者亦應一,

  若謂有業無作者,不然離作者無業。

  月稱論師進一步說,「我」與五蘊根本就不能同一體。為什麼呢?若同一體,會出現一個大的麻煩:作的業與能作者就成為一體了。

  如果「我」與五蘊是同一體的,那麼是取者與所取為一,作者與所作的業為一(輪迴生處的能取者是我,轉生的所取法是五蘊,可以將這個道理分析為作者與作業的關系。也就是說,能取的作者是我,所取的作業是五蘊),鐵匠與所打的鐵為一,那就因果錯亂了。如果鐵匠成了被打的鐵,那麼每一錘子下去,自己都會有痛苦。但眼看著鐵匠打鐵的過程不是這樣的。

  如果說「沒有能作之我,只有所作之業」,也是沒有道理的。因為離開了作者,也就沒有所作的業。「業」與「作者」,只是相互觀待,假名為「業」與「作者」,如果不承認「作者」,也就不應該承認沒有因的「業」。

  只許假名安立之我

  「說假立之我」:

  佛說依于地水火,風識空等六種界,

  及依眼等六觸處,假名安立以為我。

  說依心心所立我,故非彼等即是我,

  彼等積聚亦非我,故彼非是我執境。

  這是月稱論師說「假立我」而破除「即蘊我」。

  佛明確說過,依于地、水、火、風、空間、意識等六種界性,及依靠眼、耳、鼻、舌等六觸處,假名安立為「我」。也明確說過,依于心與心所假立為「我」。因此「我」不即是這些諸法。「我」也不是這些的簡單積聚。這些所說的諸法都不是「我」,所以都不是我執心的所緣。

  月稱論師舉出《寶積經·父子合集經》中的原話:

  如是六界、六觸處、十八意近行,是士夫補特伽羅。

  依六界、六觸處、十八意近行假立為「我」,全都是假名安立的。

  《入中論自釋》說:

  依心心所法,假立為我。既說依六界等假立為我,故非即是彼等。

  這個「我」是依著心與心所假立的,都是假名字,作為概念的安立,是依修行人的方便需要來進行安立的。這是一种集聚,是假名的一個集聚,作為「我」的暫時化名,如云:

  亦非心心所之積聚即我,故心心所若總若別,皆非我執所緣境。

  它們都是假名假象的,就像剛才這里所指的,「我」作為我執的對境。但佛說,這個「我」不能作為我執的對境,因為這個「我」不存在。它只是一個假名稱而已,根本沒有這個東西,所以不是我執的所緣境界。

  對方論師問:既然「我」與「我所」都是沒有實體的,那麼為什麼出現輪迴?輪回從何而來?生死流轉、痛苦從何而來?

  月稱論師回答:這都是因為無明妄習,執假為真造成的。雖然現在仍然是沒有,但是我們現在痛苦的原因都是因為將沒有的東西當成有的,將沒有的「我」當成真的有一個「我」,而且堅定地不接受、不來執行「無我」的這類考察,而且很頑固地排斥「無我」的思考,這是痛苦的來源,所以產生輪迴。

  如何可以得到解脫呢?破除對于執假為真的執著,接受無我,即得解脫。如果接受過程中有困難,那麼就去觀察「無我」,即是走向解脫。

  這里有五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我」是假名安立的。

  第二,說心與心所來安立「我」。心與心所是「非我」。我沒有實體的心與心所,心與心所與「我」沒有關系,它也是假名,「我」也是假名而已。

  第三,說集聚才是「我」。但經典中也是要用「集聚」說「無我」,集聚也非我。集聚的大集體,其實與「我」也沒有關系。因為沒有「我」的原因,只為了表達方位上的處所而已,只是指向、大方向、大概念而已。

  第四,因此,五蘊不是我執的對境,不是我執的執著方向。

  第五,結論:我蘊不是一體的,五蘊即空,「我」與「我所」實際上只剩下概念,沒有實體。

  既然全無實體,那麼問題來了。通過前面學習已經知道,所謂「我」與「我所」,只是在第六識面前假名建立的一個總相的、大概的「我」,這種大概的「我」是在第六識中出現的,它是對「我」較粗的執著,將大概的假象「我」作為我執的對境。

  了解此點後可知,「我」與「我所」本來是空性的。也就是說,我們的第六識到處執著。為什麼稱作「遍計執著」?因為它了解到一個事物就執著一個事物,發現一個事物就隨即產生執著,這便稱作「遍計執著」。因此,遍計執著是以「我」為根據地的,我沒了怎麼辦呢?我沒了,遍計執著沒了依靠。

  比如你現在要開槍殺一個壞人,你要靠子彈去殺壞人,可是槍沒有了,子彈也沒有了,那你怎麼辦呢?這壞人也就解脫了唄。遍計執著沒有依靠就解脫輪迴。也就是說,所謂「在六識現量直接契證瑜伽現量」,只要掌握一個要領就可以:了解「我」與「我所」是假名,就可以了。

  因為「我」與「我所」是假名,那麼六識的遍計執著就沒有依靠。也就是說,遍計執著只有一個空架子在那里,沒有執著的能力,眾生便解脫輪迴。

  常我不是我執的依托

  至此,《入中論》已進入第五卷,「說假立之我」中的「除我執俱生境而無系無我之宗」:

  證無我時斷常我,不許此是我執依,

  故云了知無我義,永斷我執最希有。

  有人認為,在現證無我空性的見道位時,只是斷除了外道的遍計常我。然而這種常我並不是我執的所緣境,因此,如果說證悟沒有常住之我,便能永斷無始以來的俱生我執,這可謂是聞所未聞的荒謬理論。

  淨除薩迦耶見,知道補特伽羅「我」只是假名,自然就斷除了遍計執著。這里斷除遍計執著與一般人所說的斷除遍計執著都不一樣,因為這里有法無我空性的基礎,表面上斷除的是遍計執著,但難以建立俱生執著的獨特體性。也就是說,當斷除表層的遍計執著時,俱生的我執著也開始隨斷。

  這里就明白了沒有五蘊執著(五蘊是假名)的功勞,一旦明確了五蘊是空,那麼俱生我執著也能斷除。俱生我執著是非常深細的,常情來說,俱生我執著與目前所研究的遍計執著沒有關系:你沒斷第六識的煩惱,別想斷第七識的煩惱,因為第七識的煩惱很深,你得將第六識的煩惱斷完了,才能盡斷第七識的煩惱。

  但此處不同:當第六識的煩惱斷完了以後,第七識的煩惱就沒有了。從最粗淺的、一個普通凡夫的粗相上的執著開始斷起,結果俱生的細煩惱也就跟著開始斷了。就像曾提過的一個譬喻:當我們將牛奶倒出去時,杯子壁上的牛奶氣味也就跟著開始走掉了。煩惱被斷除的時候,習氣也在跟著被清理,或者說當煩惱被斷除時,所知障也在跟著被清理。

  此前,從其他宗派的所學都發現:因為法我增益的緣故,這個遍計執著得非常瘋狂。但是,即便你清理掉了遍計執著,法我執著的俱生部分,那種微細的所知障你還是不可能斷除。而在此處,月稱論師的主張完全是兩重天,他與不敗尊者共同立了這樣一個宗:所知障與煩惱障同時斷除。當在斷除表層的遍計執著時,深層次的、俱生的微細煩惱也同時被清理。修行不用過第二道手,這是此處抉擇修行路徑的最大收穫。

  稀有的斷我執捷徑,余論無此法

  常人認為,通達「我」與「我所」的空性,與斷「俱生我執著」沒有任何關聯。但沒想到此處僅僅通達無我,便將兩種煩惱、兩種執著都斷完了。這也是前面說的「通過六識現量直接證入瑜伽現量」的捷徑。

  此捷徑並不是說我們躲過了一些修行路徑,只是說,這兩條道路同時在走,因為我們理解到了深見的部分,俱生我執著的「我」,它的本體與「我」和「我所」是同一體性,只是有的是深的部分,有的是淺的部分而已。既然是同一體性,在清理時,深層的部分與淺層的部分就可以同時淨除掉,就像撈水面的垃圾時,將水底的淤泥同時也給清理掉了。

  《楞嚴經》中有一個譬喻,漸修過程就像一杯水,如果將水攪渾了,首先要放著、晾著它,等它不旋轉,不運動了,水便分成了兩部分——上面是清水,下面是由臟物凝成的淤泥。

  而我們的做法不同。對于水面上的污染與水底下的淤泥,同步清理。如果是個打撈工人,就要在水面上撈掉水草,同時在水底下掏掉淤泥,兩步工作同時來做。這也是一直以來,我們修學中觀正見要打通的特別通道。

  此通道將我們學習的所有佛法概念與知識、常識性的理解全都進行了簡化與匯通,將複雜的判教、斷障及思維過程,建立在一個比較簡單、可以實用的框架中,是可以真正將所謂的「每下愈況」的道用到最簡易的地方來的一種教理常識。

  到此應該明白,月稱論師為我們所指的是「脫纏去縛」的方法,讓我們用最簡單的方式,用很少的、很基礎的修行,獲得很深的法益。

  學到此處,後面便要逐漸進入實修、歸納空性的分類。進入複雜的思辨環節,大家可能會感到所掌握的大乘佛法輪廓似乎並不清晰。等到法無我與人無我兩部分都學完,便會覺得這是月稱論師確定的一個非常清晰而簡潔的修行理論框架。而且,這一框架不僅是理論,每一步都在為修行服務。我們有多少麻煩,它就給我們多少解決麻煩的知識。這一點,越到後來大家會越清楚。

  謀在多,斷在獨

  中觀見的學習可謂「謀在多,斷在獨」!論見滴水不漏,執行勢如破竹。而且,謀——辨理,從來就是大眾場合的事;斷——實修,從來就是個人的事!

  聯系「謀在多,斷在獨」這句話,中觀師不僅對世間有各種批評與提點,同時也透出中觀心態在世間順理相輔的處事智慧。

  在帝王將相掌權的古代,社會的等級體系十分森嚴,個人想法必須要服從于當時的皇權。所以在很多時候,集權讓人們覺得不自由。

  但是,如果沒有集權,變成多種思想並存,很散漫,社會會怎樣呢?比如,印度有一百多個黨派,還有議院、議會等。當有緊急情況需要決策時,先要送到議會去討論。可很多時候需要決斷,急需決斷時的商討,那真讓人絕望!

  「謀在多,斷在獨」,是祖師在《禪林寶訓》中提出的一個說法。

  關鍵要看用得合不合時宜。「謀在多,斷在獨」是說,當還沒有去執行的時候,可以有很多意見,很多討論。這與學習中觀時,要將各種思想、各種見解都拿來評判一番一樣。現在研究各種觀念正確與否,這時你不要想「我什麼都不學,直接去修行解決問題」。沒那麼簡單。在還沒有真正應用時,還真是「謀在多」比較好,會讓我們更全面。而到真正決斷時,便不宜再「謀在多」了。

  印度的情況就是該斷的時候還在謀,而古代有很多是該謀的時候已經被斷了,這是武斷。

  所以,關鍵要看怎麼用。在法的傳承與實修體系中的具體應用上,如果談個人意見,去「謀」,那是屬于「謀才害命」——謀人才而害慧命。在法的實際傳承與修證上,沒有民主可言!因為我們是凡夫。「凡夫」是什麼意思?凡夫沒有正量,自己做不得主。我們做的「主」,多是與佛法相反,與真心相悖的。

  但,從「廣聞道理」來談,子孫廟的封閉門牆就是障礙廣聞,那就不對了。

  其實,從學法上也能得到一些相應的社會智慧。比如,是用人的道德模范作為治理楷模,還是用法度管理事務,判斷事情?是人治好,還是法治好?是民主好,還是集權好?涉及這些問題時,都可以用「謀在多,斷在獨」的智慧。

  「謀在多,斷在獨」為我們提示了這樣的智慧:恰當,貴在恰當。該謀不謀是武斷;該斷不斷是拖泥帶水。很多時候,談起西方社會好還是東方社會好,中國文化好還是西方文化好。我看還是貴在恰當,恰當了就好。如果應用得不夠恰當,也會出現問題。盲從西化,與一味堅持傳統的東方文化,都各有偏頗啊!

  學習中觀見與以後的應用之間,也存在著此種抉擇的智慧,需要使用得恰當。

  抉擇廣聞時,千萬不要讓「只有修行才是有用的」這種思想將我們變莽撞了。因為抉擇時就需要廣聞。如果還有不明了,不夠清晰明澈之處,便會為以後的修行埋下障礙。說不定哪一天,這障礙便蹦出來了。

  但是,真正到了實際修行用功時,便不要再思考那麼多。那個時候是入定的時間,需要「斷在獨」!說斷就斷,不斷就有後患。

  所以,「謀在多,斷在獨」既是一個管理的智慧,也是一個修行的智慧;是我們學佛的智慧,也是做人的智慧。貴在恰當,如果安排得恰當,佛法學習與為人處事都會互相得到增益、培養。

  廣聞師承,貴在恰當

  關于「佛法與廣學」,現在佛教界也存在一些情況。有些學習群體築起門牆,儼然像子孫廟;有些學習群體十分開放,但又很散漫。對于這種情況,我們持哪種看法呢?

  就我個人來看,關于「法」的部分要講求適當,法、修行、現證要適當才能保證修行進展得順利。就廣聞博學來說,視野要開闊,不開闊不行;就法身慧命來說,又要專法師道。僧團中的十方寺院與子孫廟,學佛居士群體中的大群體與小群體,對于本語系與其他語系佛法的學習態度,也都是一樣,仍然還是「法在師道,學在廣聞」。

  過去的大叢林都像大學一樣,但有規定,說法師不得收弟子,只當教授。只教你知識,不負責你慧命,你學後就走吧。但過去的小寺院中,法師們對弟子負責。你既然確定了師道,就要對你的慧命負責。所以,在「十方叢林與子孫廟」這個問題上,我們也能得到一個確定的看法,就是「法在師道,學在廣聞」,這兩點實際上是相輔相成的。

  如果某一時代的佛法只剩子孫廟了,大家都不能開放地學習,那就太不幸了;但如果只有十方叢林,沒有子孫廟,那你就永遠學下去吧,永遠去增長見識。但是,見識增長得再多,還是要有一個內與外、學與修、定中與定外、勝義與世俗的區別,就像前面講過的,「學是為了修啊!」

  棄本逐外,前枝未握,後枝已放

  記得曾看過武漢歸元寺的開山祖師,元末明初白光明禪師的一本語錄,書中說:「革新好,不如復古好。」

  「復古」不一定是每件事情都要向原始社會回溯,他的「復古」說的是合乎時宜,說的是恰當。因為改革或革新,萬一哪部分革新得不恰當,那還不如不改,改來改去,最後還是得改回去,所以,「恰當」是決定改或不改的基本要件。

  當然,我們的判斷能力有時很有限,現在認為是恰當的就去做了,不恰當的就不去做,放在未來來說,則不一定是對的。既然沒有那麼長遠的審查眼光,現在呢,我們還是以基本恰當為標準。要覺得恰當才去做、去改、去修、去定,像這樣做,至少現在的抉擇是理性的、合理的、有智慧的。

  說到這里,就要提起學佛與語言的問題。現在有些佛學研究者提出,學佛一定要研究語言,一定要掌握好外語,這樣才能有研究的視野。外國的語言是外國人思維概念的組織模式。學習外語也有好有次、有成有敗。親眼看到過,不少中國學者將西方語言熟練到自如的程度時,對中國文化與佛法的思考卻逐漸陷入枯竭,這也就是概念的組織模式相互轉換的問題。枯竭以後怎麼辦呢?不斷再學新的,然後逐步被另外一套概念結構引奪過去,對于需要在母語概念結構中掌握的法義,思考的渠道便受到阻礙。

  當然,這並不是說學習其他語系的語言不好,學習其他語系的佛法不好,而是說如果沒有駕馭各種文化的能力,那麼付出的代價就是滋養自己的土壤減少,所以,「學」不一定都是有用的。因此,過去修行的祖師們有時候讓人學,有時候不讓人學。

  曾有一則公案。一位法師收了一名小弟子,他出去參學的時候將小弟子留在家。這時來了另外一名法師,對他說:「你這麼小,這麼天真可愛,沒人教你真可惜了。」趕快教吧:生人來了要有禮節,要禮拜,要端茶送水,吃飯時有外人在便不能動筷子……禮數教了一大堆。等師父回來,他將這套拿出來了,師父便非常不高興:「我好不容易培養這麼一個希望,一下子就被毀掉了!」

  所以,不一定所有的「學」都是好的,關鍵是不能將母語土壤滋養自己的通道堵塞了。這個若是堵住了,那麼所學會成為另外一種麻煩,成為一個累贅。因此,學得多有時候是好,有時候是不好。如果你能駕馭得了,能保證母語土壤滋養自己的這條通道沒有中斷,沒有受影響,那麼很有好處;否則,廣聞多學有時要付出代價。駕馭不了便成為影響自己本身土壤的一種外因。

  假如要兩選其一,一定得選一個才好,最好選一個能夠保本的。首先保證本土資源的有效性,然後再看自己能力怎麼樣。所以,「海歸」不一定都是高級的,有時候「海歸」是不幸的。

  比如現在學習佛法,作為一直由本民族文化培養起來的一個漢人,一個中國人,假如只懂得藏語系或巴利語系的佛教,而對于這些語言的駕馭又不是很熟練,那麼,自己接受母語土壤的滋養就會受到影響。就像在黃土地上長起來的一棵苗芽,非要放到黑土地上去,最後身邊只剩下黑土地,找不回黃土地了,這就很可惜。

  所以,總還是覺得,如果兩選其一,首先寧可「保本」。就像賭博,先別將老本給輸出去了,否則便一點籌碼都沒有了,真是「前枝未握,後枝已放」。

  中觀是「日照中天」的佛法

  我們所學的《入中論》,這是佛在日照中天時所說經典的一個匯集本。正法需要說法者在日照中天的狀態時宣說,而我們現在所說的法也像佛中年時所進行的思維一樣,有日照中天的個性。

  初轉法輪的「法」有幫你打基礎,教你學做人的個性;二轉法輪的法就如日照中天,沒有什麼顧慮牽掛,拖泥帶水,像中年人辦事一樣特別乾淨利落,無怨無悔往前進;三轉法輪的「法」則是情深意長:你這里不生,生淨土吧;生淨土覺得為難,念一句佛吧……情深意長。

  我們現在所學的中觀是中年人的法。中年人的法有什麼特性呢?要辦事兒,要乾淨利落,沒那麼多鉤鉤掛掛,不對就是要破。當然,是以破自己身心的邪見為主。為了顯正理,有時也破一破別人不對的見解,稱作「他宗破壞亦無咎」。

  不能謀天下者,不足以謀一隅。如果看不到佛最終極的正見,看不到佛日照中天時最為圓滿、最為氣勢磅礴的思想,我們不足以謀一隅。安排不好自己的修行,便幫不了他人。

  為了佛教的生命大局考慮,該破的不能留情。通過前面的學習,其實有很多點都對上自己了。也希望大家能發起勇猛心,調整自己的思維角度,為了長遠的利益,我們勇敢地來破除個人在身心方面的妄執。

  中觀的確是日照中天的學問。這里說的「日照中天」不是一個簡單的時間因緣。按照《易經》的說法,「日照中天」屬陽。在乾坤中,「日照中天」屬于乾卦。乾卦與坤卦不一樣,道家稱男士為「乾道」,女士為「坤道」。女士陰柔、細膩、複雜,這些層面的元素要多一些;而乾卦就是簡單、光亮、能量足、線條非常簡潔。

  般若具備乾卦的特性,就像中年人辦事一樣簡潔干練。其實乾卦、坤卦與男性、女性不是斷然分開的,中年時期的女士在坤卦頂峰時,其內質也是乾卦。也就是說,這個正式做事的人、有執行能力的人,其內在也是簡單的,一定不是複雜的;複雜是做不了事兒的。佛法的道理與世間的學問在這里是一致的。

  我們從雕塑藝術中理解乾坤的道理與日照中天的人。比如,羅丹在正中年時創作出極富盛名的一件作品。中年的時候他身體好、毅力強、魄力足。雖然帶了幾個學生,但他從來都是獨立完成作品,從來不跟學生討論,不依靠他們。

  有一次,羅丹完成了一座造型特別的巴爾扎克像:他披著一件長袍,兩只手伸出合在胸前。他問大夥兒:「你們看這雕塑,臉做得怎麼樣,上身做得怎麼樣?」

  「哎呀!太好了!真是開眼界。」

  「這手做得怎麼樣?」

  「做得也很完美呀!跟臉一樣好。」

  一聽到這兒,羅丹的反應非常快,跑到旁邊拿起一把斧頭,「咵、咵、咵」,將那只手剁掉了。相信不是處于中年時期,不是陽氣正剛的人作不出這種決定。這下沒手了,他便將手這塊地方虛化地處理一下,處理得非常粗線條。

  學生們特別詫異:「哎呀,那麼好的手怎麼砍掉了呢?」

  老師回答說:「好的只能留一個。」

  這便是一位日照中天年紀的人才能有的思考,如果換了一個年齡層次,逐漸到老年了,人的想法就不一樣。

  日照中天的簡毅,豈是拖泥帶水的才情?

  中觀也是日照中天的學問。從開始學習一直到現在,幾乎可以說,沒有被我們破過的宗派已經很少了。也曾有人批評我:「你的意見太多了,你對什麼都有意見。」可是咱們做的是月稱論師做的事情啊!月稱論師當年的確不同意這些拖泥帶水、情深意長……

  你若是正確的,會有一個自己的位置,但若不適合你,也該受到批評。批評不是壞事,是讓你對號入座。這乃是對整個佛教思維體系的一個大定位。確定下來的是一個簡潔明快、讓人一目了然的「佛法概論」。這多好啊!

  中國詩詞中,劉邦寫的「大風起兮云飛揚」,這氣勢!但若要談情境交融,《春江花月夜》在它之前。《春江花月夜》這首詩又有個人的情感,又有當時的環境,而且將情境交融發揮得淋漓盡致。有人說這就是中國詩詞的最頂峰,但我看法不同。假如說這首詩就是中國詩詞的巔峰,那麼中國文化的水平實在不是很高。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讀過藏文中的《格薩爾王傳》,這是一部簡潔明快的敘事詩。沒有描寫太多的情,也沒有描述太多的境,主要是敘事。簡潔到就是敘事。這就是日照中天的性格,是太陽的性格,是辦事人的性格。辦事的人不可能太多地去考慮這個,牽掛那個。

  看文藝復興期間的戲劇,很多都沒有太複雜的情感交融其中,而是以敘事為主,簡潔明快地向前推動。其整體節奏與步調,給人的感受是少憂少惱、無怨無悔、心甘情願、乾淨利落地向前邁進,這才是文化與藝術高峰的產品。看看現在世界上名列前茅的大師級作品,其實都是如此,沒有太多的優柔寡斷,就事論事。而當一個時代開始多于優柔寡斷、多于一往情深、多于魂牽夢繞,那麼這個時代,恐怕就如同李煜的南唐一樣顯露出了敗相。

  優柔寡斷的不是日照中天的學問,也不是日照中天的事業。佛陀的「法」中,日照中天的法要便是佛法的主流。《格薩爾王傳》成為藏傳佛教文化的巔峰之作,而《諾亞方舟》則成為西歐文化的起源之作。一個人在表達這種悲天憫人的博大氣象時,心力是很強的。作者與讀者都可以感受到。

  可以這麼講,《入中論》這本書讓佛法永遠是「日照中天時」。日照中天的簡毅,豈是拖泥帶水的才情?這絕不是鄭燮的「領異標新二月花」,但絕對就是「刪繁就簡三秋樹」!

  我們討論過,經典也曾說過,什麼時候才是正法?人有正見就是正法。這種說法非常對。佛說正法、像法、末法這三個概念的確是用相對的方式說的。如果都是日照中天的思維,那麼你還能是一個末法的學人嗎?我們用的是日照中天的思維,學的是日照中天的正法,那麼在學與修的過程就處于正法時期,我們本人就在享受著佛教中最為精華的法義,我們的修行也就進入了最為精華的重要階段。

  僧肇大師與玄奘大師在中國歷史上留下了重要的痕跡。讓般若離開玄學,在中國立足。應該說,僧肇大師是中國般若第一人。能有這麼大的功績,但他做這件事時的年紀也就是三十多歲。他這個時候的思維最容易與日照中天時的法義相契。而玄奘大師除了取經的時時期,對《瑜伽師地論》等重要唯識典籍的翻譯基本上也是在中年。因為在這一時期,他們的心力都十分強勁。

  談到《入中論》這部論典,自從學習以來,它就一直讓我們的心力得到充實,得到調節,向最佳狀態進行回溯。不管你是一個小孩,還是一個老人,或是一個中年人、青年人,《入中論》都讓我們的思維走向日照中天的階段。而且這是在佛法范疇之內所做的調整,所以是最有力量、最有智慧的。

  相信對于佛法的學習與定位準確了以後,做其他的事情也都會順理成章。如果將這種心力用在藝術上,會成為一位日照中天的藝術家;如果用在建築或是思想上,也會成為相應的日照中天的成就者。

  向大家推薦你們自己

  學習了這麼長時間,一直在考慮,從現在大家熟悉的修行人或文化學者中,該向大家推薦誰,能輔助學習中觀與修行佛法。

  我曾閱讀過一些高士的作品,其或見地有很多獨到之處,但有時卻會犯常識性的錯誤,混淆外道、氣功、哲學等觀念;或對「法」有足夠的尊重,卻浪漫多于嚴謹……我覺得這些恐不足以資為進修中觀見的借鑑。還是中觀的經典更可靠。

  現在也有藏傳、南傳佛法的弘法大家在漢地弘法,但他們的使命似乎不在為漢文化及漢傳佛法負責,鮮于見到漢地大乘佛法的人文光彩。大乘氣象及人文品質,我們真的很需要!

  反過來發現,在儒家的一些文化學者中,有些人還是很大氣,看得到大乘氣象的影跡。從梁漱溟先生以後,牟宗三、唐君毅、錢穆這些文化人,幾乎普遍同情于「法理」,被後人評價成為「將新儒家向珠三角、東南亞、港台地區的一個大轉移」。他們都抱持這樣的態度來看社會與佛法。但是,基本上是談理居多,修行甚少。或者說,先儒的心法,他們繼承得也不是很完善。

  這些觀點都是個人看法,願借鑑者參考,肯定有不到之處。但我覺得,學佛人還是要對這個時代、對佛教有些悲心。鄭燮說:

  搔癢不著讚何益,入木三分罵亦精。

  用心固然要嚴謹,但仍需有對時代的「文化責任」與「信仰責任」。自己多少要能認同、承擔一些。

  所以,要向大家推薦誰呢?

  向大家推薦你們自己。自己是自己的希望,在生命與佛法的海洋里,乘風破浪靠大家自己,正法的希望靠大家自己,文化重興也靠大家自己!

  佛法價值幾許?

  佛法「無價」,但是否等同于「不花錢」?佛法的價值是多少?

  我們常討論,「法」對人生有著不一般的價值。千萬不要將這種價值忽略掉了,否則有時會讓「法」在現實生活中顯得「蒼白」,或者說在實際生活的應用中減損了「法」的價值。我們常說「法」是「無價」的,但當忽略了佛法價值時,尊貴的佛法也變成了「不要錢」,變成最便宜的了。

  現在的情況是:與別的知識相比,「法」是比較容易得到的。

  在聞法的場所,耳邊經常響著法音,但「法」不一定會成為我們的。所以無論是在平和的年代還是在艱難的求法時代,最好保持一個求法者的用心。這樣,在任何時候,「法」都能在心續中產生最為重大的價值。其實,從各種宗教現象來看,佛門中有一種現象,就是信仰與個人的私心相混跡,這是在佛教群體中容易出現的情況。

  很多時候,最高明的理想與最市儈的希望混跡在一起。就跟我們去求學一樣,考上一個好學校,就希望以文憑來解決生存問題、工作問題,這樣一來,容易變成與所學談條件、談資格、談價值,就變成了「市儈」。這就不好了,尤其在佛法中,「市儈習氣」是要對治的,否則一所大學對于大學生的作用最重要的功能只是「就業交易所」。希望大家一定要重視這個問題,到了「法」的部分,市儈習氣不能有,咱們彼此共勉!

  有時候,「佛法」看來的確是不夠值錢的。現在一些大學里開設學習班,學費幾萬元,到時候發結業證。所學習的知識以世間法為主。反過來,我們在法師這里、寺院里面或是根據法師提供的資料來學習佛法,這種學習又便宜又簡單,大多數甚至是完全免費的。

  比較一下,有人上大學里的「結業證培訓班」,交幾萬塊錢學費。但學佛法不要錢。很明顯:佛法「值錢少」,世法「值錢多」。若按現代社會的衡量方式,值錢的東西價值就大,不值錢的東西就沒人看重,那麼現在就是佛法的價值小,世法的價值大;「管生死」的便宜,「管掙錢」的貴。

  此外,若佛法貴了,值錢了,有些「小人」又總免不了貪欲,「小人」的問題又來了,他們要宰割佛教。當前佛教僧團中的法師們,因為寺院管理的原因,難免被動接觸一些心有蓄謀的「斂財者」,那種陰險到玩命似的蒙錢,細想起來,難免教人心有余悸!他們連三寶的錢也掙,明知掙這種錢要下地獄,他也還是要掙!更有甚者,是直接騙!在信奉基督教的社會里,人們懂得自覺供奉宗教,可在中國,當今就是有些人指望在佛教里「渾水摸魚」。雨果曾說:一個人群,如果墮落到了向宗教下手暴斂名利的程度,那麼這個人群就太可悲了。我的理解中,他指的是:道德底線與靈魂的崩潰。

  必須跳出這些「社會現象」。學習中觀法門時,相信大家能看到,這是拯救靈魂的秘寶。大家所學習的中觀是拿著萬兩黃金、拿著七寶、拿著各種供養、拿著各種無價寶也換不來的。

  有時新聞說,某重大文物在香港索斯比拍賣行拍賣了,價值一千萬、兩千萬……也許有人會暫時羨慕那些突然獲得巨大財富的人,但相信終有一天,大家會羨慕自己,羨慕自己的佛法學習,珍惜當年學習到的中觀,若論價值,真是無價!

  這是對人我世間的一點個人思考,給大家作參考。《入中論》的確是一部大乘佛法的概論,而且就目前的學習方法來說,更是一部融匯了三大語系的佛法概論。雖然學習的課時不算多,但論價值,確是無價!

  因為我們依止了一位非凡的大師,宗依的是一部如日中天的大論。相信大家能受用不淺。在學佛道路上,但願它能一直成為我們的依祜,一天都不要舍離。我們可以不是天天學中觀的人,但一定要拿中觀當自己的靈魂,學佛的路程也就光明,也就特達,也就無量。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