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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經樓規約

佛法三藏·浩瀚無窮·溯其宗要·無非調冶我等三業·令悉清淨·悟本心源·入佛知見·為便諸師修學查閱·管好藏書·務勞共守以下規約:   一、本寺僧眾·欲向藏經樓借閱書籍·音帶者·須先于客堂領取表格認真填寫·經負責法師簽字或蓋章後·持藏經樓存檔·方可在藏經樓借閱書籍及音帶等。   二、在藏經樓內·不得高聲喧嘩·嬉戲·打鬧·攜帶零食及非藏經樓書籍等物品。   三、經書法寶·均應恭敬愛護·不得折疊·破損·污瀆·不得在書上圈點·眉注·畫線等。   四、借閱者每次數量不得超過兩件·並自動找管理人員登記·限期歸還·若遇有特殊情形·須延期或多借者·應經管理人員同意·未經同意不可尋理為難。   五、為了使大眾師查找資料方便·藏經樓內辭書及主要資料·只許在室內查閱·借閱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強求借出。   六、凡借書籍及查閱資料完畢·歸還時務必放回原處·如有遺忘·不得隨意輒放·應詢問管理人員或請管理人員代勞。   七、管理人員對大眾師借閱書籍·音帶等·皆應認真登記·定時歸還·歸還時應仔細檢查有無損壞及遺失·據情節輕重·責令修補·罰賠·取消借書權等處理。   八、若發現有盜竊行為者·不與共住。   九、藏經樓所有書籍·管理人員應分門別類·定期檢查·經常整理·以免蟲蛀·發霉·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   十、凡向藏經樓贈送的所有經書物品·管理人員不得占為己有·應本著為眾服務的精神·秉公辦事·違者退為清眾   十一、管理人員·應根據借閱者不同程度·眾別以及學習情況·給予借閱相應的書籍·音帶等。   十二、如有結緣書籍·須經負責人同意·非結緣書籍·不得強索。   十三、本藏書·音帶等·僅供本寺僧眾修學所用·原則上不外借·不准攜帶出寺。   平興寺藏經樓 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