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佛堂規約
經云: 「末法億億人修行·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生死」·是以末法中人·非念佛莫能自度·舍淨土無可化他·念佛一法·但具信願持名·求願往生·則蓮品可期·無事不辦·茲略陳數例·共策身心: 一、本堂以發菩提心·信願持名·勤修三福·迴向求生淨土為宗·不宜夾雜禪密等法·以免多歧自誤。 二、聞起香訊號·即準備進堂·不可遲到早退。 三、念佛必須至誠懇切·不得口念心馳。 四、念佛須六字或四字分明·不得夾雜余音腔調·或錯板拖腔。 五、念佛聲音高低和眾·不緩不急·念茲在茲·勿生雜念·則一心不亂·三昧易成。 六、念佛堂內·除經聲佛號外·不得有雜語笑聲。 七、靜坐時若有昏沉·可下位禮拜或跪佛堂默念聖號。 八、繞行念佛須提起腳跟·不可拖鞋出聲。 九、若有大德法師開示·須恭敬諦聽·不生輕慢。 十、課余學習佛經祖語·一以淨土法門為歸。 十一、念佛堂人員若有事外出·或暫不參加·除與客堂請假說明外·必須與管堂告假稟白。 平興寺念佛堂 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