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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佛堂規約

經云: 「末法億億人修行·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生死」·是以末法中人·非念佛莫能自度·舍淨土無可化他·念佛一法·但具信願持名·求願往生·則蓮品可期·無事不辦·茲略陳數例·共策身心:   一、本堂以發菩提心·信願持名·勤修三福·迴向求生淨土為宗·不宜夾雜禪密等法·以免多歧自誤。   二、聞起香訊號·即準備進堂·不可遲到早退。   三、念佛必須至誠懇切·不得口念心馳。   四、念佛須六字或四字分明·不得夾雜余音腔調·或錯板拖腔。   五、念佛聲音高低和眾·不緩不急·念茲在茲·勿生雜念·則一心不亂·三昧易成。   六、念佛堂內·除經聲佛號外·不得有雜語笑聲。   七、靜坐時若有昏沉·可下位禮拜或跪佛堂默念聖號。   八、繞行念佛須提起腳跟·不可拖鞋出聲。   九、若有大德法師開示·須恭敬諦聽·不生輕慢。   十、課余學習佛經祖語·一以淨土法門為歸。   十一、念佛堂人員若有事外出·或暫不參加·除與客堂請假說明外·必須與管堂告假稟白。   平興寺念佛堂 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