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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大師之廉德

記大師之廉德   通亮

  印公老人,一生生活極儉,澹泊自甘,不事生產,亦不積財。故不接一地方,不收一徒弟。居靈岩三年,所收皈依香金,皆歸常住。逝後檢點遺資,襯施所積,得三十二圓有奇,尚有郵票十六圓在內。蓋老人與人寄書,不但郵資由己所出,其書價亦代付給。其有不知者,將謂弘化社為老人主辦,贈書當有主權,其所贈之書,必系取自弘化社者,尚不知老人代付若干書價也。此為老人隱德,前所未述,特為補志于此。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