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論學派的判教思想與南朝佛教(釋聖凱)
地論學派的判教思想與南朝佛教
編輯:釋聖凱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提要:南方「五時教判」傳入北方後,地論學派中亦出現類似的判教。其中以智誕、道憑以及俄藏Φ180敦煌文獻為中心,體現了這一趨勢與變化。智誕綜合北方的華嚴學與南方的涅學,完成新的「頓漸五時」教判;道憑吸收了菩提流支「一音教」與南朝「五時判教」的特點,結合「言音」與「時」、「機」來判別教法,依「一音教」批判頓漸教判;俄Φ180的作者則形成了人天教、有相教、無相教、一乘教、常住教的「五時教判」。 關鍵詞:地論學派判教五時南朝佛教 作者簡介:釋聖凱,哲學博士,清華大學哲學系博士後。
地論學派以弘揚《十地經論》為中心,兼習《華嚴經》、《涅槃經》等。以菩提流支、勒那摩提所譯經論為主,經過慧光、道寵等人的弘揚,成為當時北方佛學的主流。地論學派的判教理論,非常豐富而又繁雜,它反映了當時北方佛教思想界的混亂,同時也重現了南北佛教交流的活躍。尤其是在「北周法難」時期,北方學僧紛紛南下,後來又回到北方,無疑促進了南北佛教的交流,南方佛教的思想亦隨之傳入北方。 六朝佛教的判教理論是以慧觀的「頓漸五時教判」為中心而逐漸展開的,于是涅槃學派、成實學派建立了自己的判教思想。當時,地論師接觸到以「時機」為中心的教判,亦紛紛吸收進本學派,于是出現統攝與融合南北佛教的判教思想。 南方「五時教判」傳入北方後,地論學派中亦出現類似的判教,其中以智誕、道憑以及俄藏Φ180敦煌文獻為中心,體現了這一趨勢與變化。
一、智誕與頓漸五時 淨影慧遠在《大乘義章》的判教異說中,舉出劉虯的「二教五時七階」、「誕公」的「頓漸二教」、菩提流支的「一音」。其中,記載「誕公」的判教說,又誕公云:「佛教有二:一、頓;二、漸。頓教同前,但就漸中,不可彼五時為定,但知昔說悉是不了,雙林一唱是其了教。」〔1〕慧遠所述「誕公」的判教,是以《華嚴經》為頓教,他反對把漸教分為五時。在漸教中,只有佛陀在入滅前、在雙林樹間開講的《涅槃經》是了義教,而在此之前所說的一切經典都是不了義教。智亦有引述「誕公」的觀點,《法華經》自然亦是了不義教。〔2〕 「誕公」究為何人?隋以後的中國、日本佛教界眾說紛紜。坂本幸男經過嚴密的文獻考察,認為「誕公」即《大般涅經集解》中的「慧誕」。〔3〕《續高僧傳·慧誕傳》記載,慧誕從學于曇延,精研《涅經》及《攝大乘論》,住長安延興寺,開席講說。仁壽(601—604)年中奉敕于杭州天竺寺建塔,住靈隱山。後返延興寺,講授義學。貞觀(627—649)初年示寂,世壽七十余。〔4〕但是,《大般涅槃經集解》是梁代的作品,故與《續高僧傳》中的「慧誕」年代不相符合。〔5〕
慧誕或許是《高僧傳》與《續高僧傳》中的「智誕」〔6〕,宋代從義(1042—1091)《法華經三大部補注》說:「《妙玄》云:誕公,僧傳中有江西釋智誕,亦善經論,其人是乎。」〔7〕智誕的傳記,在《高僧傳》中是附在慧隆(429—490)傳:「時江西有釋智誕,亦善于經論,與隆比德齊時,各馳名兩岸」。〔8〕依此可以確定,智誕與慧隆是同時代的高僧。
在北魏時代,皇室對南朝佛教十分崇拜,《高僧傳·僧宗傳》說:「魏主元宏,遙挹風德,屢致書並請開講,齊太祖不許外出。」〔9〕僧宗(438—496)是著名的南齊僧人,曾經講學《涅槃經》達一百遍,北魏孝文帝遙聞其名,致書請其講說,南齊因而訂有禁止出境之令。孝文帝在遷都洛陽後,完成云岡石窟,努力推動佛教的發展,于是招請僧宗,輸入南齊佛教。但是,南齊佛教仍然傳到北魏,在《魏書1釋老志》中,孝文帝時代的義學僧出現「智誕」,或許即是南朝智誕移居北方,教導曇準(439-515),于是曇準才會南下,隨僧宗學習《涅槃經》。《續高僧傳·曇準傳》說: 釋曇準,姓弘,魏郡湯陰人。住昌樂王寺,出家從智誕法師受業。鑽研之勤,眾皆弗及,處靜味道,無風塵之志。善《涅》、《法華》,聞諸伊洛。閒居游思,不交世務,承齊竟陵王廣延勝道,盛興講說,遂南度止湘宮寺。處處采聽,隨席談論。〔10〕 曇準善《涅槃經》、《法華經》,應該是向智誕學習的。後來,受南齊竟陵王的邀請,南下住在湘宮寺。《僧宗傳》中說:「北土法師曇準聞宗特善《涅槃》,乃南游觀聽。既南北情異,思不相參,準乃別更講說,多為北士所師。准後居湘宮寺,與同寺法身、法真並為當時匠者。」〔11〕曇準來到南方,是為了能向僧宗學習《涅槃經》,可知南北佛教界對《涅槃經》的理解不同。當然,曇准到南方學習,應該是受到其師智誕的影響。
另外,如安廩(507—583),是慧光的弟子,曾入南朝,為陳文帝講《大集經》。在出家前,「制《入神書》一首、《洞歷》三卷」,「性好老莊,早達經史。又善太一之能,並解孫吳之術」。〔12〕 所以,南齊劉虯于永明三年(485)完成《無量義經序》,提倡「五時教判」的思想。而最新的教判思想傳到北方後,移住北朝的智誕綜合北方的華嚴學與南方的涅學及劉虯的教判思想,完成新的頓漸二教判。而且,這種頓漸五時教判思想,亦會影響到地論學派內部,成為地論學派一流的判教理論。 現存敦煌文獻P.2908,在「教跡義」中,提到「頓漸五時」的判教:
大聖成道,為眾生說十二部經,釋迦一應,眾生見則不同。近見之徒,見釋迦從白淨王家生,見在本樹下土地草坐上成道,世界名娑婆,人名釋迦,在樹下成道;一七日不說,二七日後,為提謂、波利說五戒十善;三七日後,為阿若居眜五人等說四諦法輪;訖十二年後,破計斷常患,第二十年中,說空宗《般若》,破執相患;第三十年後,說一乘,破執三之患;第四、說《大涅槃》,破眾生計生滅之患。此乃為小根眾生,說漸教法輪。 中間為凡夫說常住經,如《勝蔓》等經,不落漸教中。 頓教中眾生見釋迦,從婆羅門家生,見金銀地、七寶樹、金銀獅子座,世界名蓮花藏。此是淨土,在摩羯道場成道,佛號盧舍那。初成正覺,不起道樹,威神加被普賢菩薩,為一生補處,說「世間淨眼」、「盧舍那」品,此是第一會。強調,漸教、頓教的差別首先在于八相成道的不同。「漸教」的八相成道,是在淨飯王家族出生,在樹下成道,應化的世界是娑婆世界,佛號為「釋迦」;而「頓教」的八相成道,出生于婆羅門家,在摩羯道場成道,所見到的地是金銀,樹為七寶,座椅是金銀獅子座,世界自然是淨土,佛號為「盧舍那」。二者明顯不同,「頓教」的八相成道殊勝于「漸教」。
正因為八相成道的不同,所說的教法自然不同。P.2908解釋「頓教」、「漸教」在教義上的差異: 所以云頓者,謂如來初成正覺,在寂滅道場,七處八會,說六忍十地。此經,文抱眾淵,義貫群籍,文旨圓備,故云頓教法輪。所以云漸者,夫智深易化,識淺難悟,故菩薩解明,契玄于初唱。二乘識昧,不達于初說,故使如來移光道場,降儀鹿苑,十二年中發唱二乘,誘令漸進,小德易盈,得少為足,執固鏗然,謂為定極。故使如來十二年後、卅年中,說《大品經》等經,通教典籍,《維摩》、《思益》二輪虛典。此經所明,三乘同悟,使知有大可仰,小可恤也。二乘諸人,始疑三乘,觀空既同,亦應有中得果處齊。所以棄小情欲,如得濟舍船,御大心固,如未度思船。是以如來卅年後,七年之中,敦一乘妙致,明萬善同歸,右百川赴海,謗三非真,明一是實。實教雖彰,義猶纖隱,何者?但明萬善為正因,未顯佛性為正因;雖明壽倍塵沙,不論命無遷化。是以如來降駕雙林,明稟氣合器,皆有常我至樂之性。喻如貧女地中伏隱金,金剛力士額上寶珠。轉輪聖王,甘露之泉,懷情抱識,並有契照之果。命若淵海,無增無損,身若金剛,物莫能阻,理窮于斯,義無遺隱。 「漸教」與「頓教」的差別,首先因為根機不同,故教法才有頓漸之別。其次,從根本真理來說是相同的,即《華嚴經》與《涅槃經》的最後究竟是沒有差別的。
在「漸教」中,佛陀成道二七日後,為提謂、波利二居士說五戒十善,這即是「人天教」;三七日後,佛陀在鹿野苑為五比丘初轉法輪,在這十二年中,以二乘法,勸誘小乘漸進大乘,類別「三乘別教」,但未提到「菩薩乘」。在十二年後至卅年中,說《大品經》、《維摩經》、《思益經》等「通教」典籍,這些經典是三乘同悟,菩薩乘依之進趣佛乘,亦可融攝聲聞、緣覺,即是「三乘通教」;但是,三乘既然同觀空性,所證果位應該相同,因此激勵二乘能夠舍小歸大。于是,如來在成道三十年後,在七年之中,說《法華經》,闡明萬善同歸一乘,三乘為權,一乘為實,即是「同歸教」。但是,闡明萬善為佛道正因,而未顯佛性為正因,所以如來在涅前,闡明眾生皆有常我至樂之性,無增無損,即是「常住教」。因此,「漸教」的五時中,《涅槃經》為「了義」、究竟,前四時為「不了義」、不究竟,確實是智誕的判教思想。
「頓教」即是《華嚴經》、《菩薩瓔珞本業經》,「瓔珞本業」本是《華嚴經》系統的用語,故本經與《華嚴經》相合之處甚多,尤其是以立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無垢地、妙覺等五十二位菩薩行位而有名。所以,「頓教」是如來初成正覺,在寂滅道場,共「七處八會」,〔13〕闡明「六忍十地」的菩薩行位。而且,P.2908指出二經的關系:《華嚴》中七會,菩薩勸教。弟子受行前,《華嚴》七會,是我廣說;今日《瓔珞》說,此等皆是頓教。P.2908作者強調,《瓔珞經》是「七處八會」的第八會,如來在寂滅道場說《瓔珞經》。因此,如來在七會廣說《華嚴經》,最後說《瓔珞經》,所以二經都是「頓教」。對于「頓教」、「漸教」的次第,P.2908說: 夫玄光映像,則先烽後累(?),潤教備佛,則始大終小,聖心無偏,垂化應均。所以布教津殊,人差先後者,斯有以也。菩薩大士,署德深遠,懸期極果,若聞妙法,便能功慧並備,因強意廣,所以在先。二乘小德,殖因淺薄,志居近果,若能勝化,不能智德俱習,行弱心狹,所以在後。然頓教被大,無隱義之說;漸化訓小,有覆相之言。
「頓漸」是屬于教法的差別,則根機的差異即是大乘、小乘。「頓教」的根機是大乘,直截了當說佛陀本義;「漸教」為了教化小乘,因此在教義表達上常設方便。在設教次第上,「始大終小」是P.2908的基本觀點。菩薩大乘根機深厚,福慧俱備,果位接近于菩提,所以先為菩薩宣說「頓教」。二乘根機淺鈍,安于小乘果位,心行劣弱,無法具足智慧福德,所以在後。 P.2908的設教次第,與法藏《五教章》記載智誕的判教相似: 依誕〔14〕法師等,依《楞伽》等經,立漸頓二教,謂以先習小乘,後趣大乘,大由小起,故名為漸,亦大小俱陳故,即《涅槃》等教是也。如直往菩薩等,大不由小,故名為頓,亦以無小故,即《華嚴》是也。遠法師等後代諸德,多同此說。〔15〕 智誕的「漸教」是先小後大,大由小起,而且大小俱陳;而「頓教」則無小乘根機,大不由小。所以,P.2908的判教觀點,與智誕的「頓漸五時」判非常相似。 窺基《大乘法苑義林章》在菩提流支的判教前,記載古來大德的「頓漸二教」: 古來大德立有頓漸二教,為諸菩薩大根大莖,說《華嚴》、《楞伽》、《大云》、《法鼓》、《勝蔓》等經,一會之中,說二諦理盡,名之為頓;大不由小起,故名為頓。始從佛樹,終至雙林,從淺至深,漸次說法,因果、三歸、五戒、十善等法,三乘有教《阿含》等經、《維摩》、《思益》、《大品》空教,《法華》一乘,《涅槃》等說常住佛性,皆是漸教。會通三乘,大由小起,名為漸也。〔16〕 《華嚴經》、《楞伽經》、《大云經》、《法鼓經》、《勝蔓經》等如來藏經典都是「頓教」。「漸教」即是「五時」,而且設立「頓教」、「漸教」的理由,與《五教章》記載相同。因此,窺基在《義林章》中亦提到劉虯的「五時教」,因此「古來大德」肯定不是劉虯,有可能是智誕。 總之,智誕的「頓漸五時」判教,是吸收了南朝的判教思想,而且融入北方的佛學思潮,從而成為地論學派「五時教判」的源流。敦煌寫本P.2908的判教觀點,完全類似于智誕的「頓漸五時」,有可能是北方地論師的著作。
二、道憑與五時教義 道憑(488—559)的判教思想,散見敦煌遺書S.613V《綱要書》。該書中說:「一乘之相,《無量義經》中,明教一圓音無二故也。《大品》中,明理一真性般若也;《法華》中,明行一。此是道憑法師說也。」〔17〕S.613V《綱要書》是地論學派南道系中重視《大集經》的一流,而且提及道憑法師,可見《綱要書》與道憑具有內在的關聯。但是,S.613V《綱要書》記載道憑的判教,應該是屬于菩提流支的「一音教」,《大品般若》是闡明「理一」,《法華經》明「行一」,都是對如來教法的不同詮釋。 地論學派的「別教、通教、通宗」三教判,從目前文獻來看,與法上——慧遠系根本不同,而與道憑——靈裕系有緊密的關聯,可能屬于該系的判教思想。〔18〕 在北周慧影《大智度論疏》卷十七中,引用了道憑的「五時教義」:
道憑法師讀于此經,以見令三乘同學般若故,造五時教義,以于此經為通教。若以出生三乘,名通教者,一切大乘經,乃皆出生五乘,亦應併是通教。……《夫人經》云:「如阿耨達池出八河。如是摩訶衍出生聲聞、辟支佛、世間出世間善法。」言世間者,據人天乘;出世間者,菩薩乘。當知一切大乘,皆出生五乘,無非通教,何獨此經?此經乃播生五乘,今但說三耳。師言:般若乃是阿梨耶識,實諦真心;二乘淨智,但是轉識,不得此智。云何乃言當學般若波羅蜜?此是論三乘同觀實相,據常住般若為語,非論真智,真智二乘不得〔19〕。 道憑的「五時教義」,是以《般若》為通教,即《般若》為聲聞、緣覺、菩薩三乘所共通。但是,在三乘內還存在二乘與菩薩乘共不共的問題,這是由《大智度論》共不共般若所引發,所以,三乘仍然可以判別出現「通教」與「別教」。而且,道憑以阿梨耶識與轉識,闡釋般若與二乘淨智的不同。
道憑的判教思想,S.613V《綱要書》中記載為「一音教」,而《大智度論疏》卷十七中則為「五時教義」,二者是否不同?日本學者織田顯的研究表明,道憑的「五時教義」與智《法華玄義》引用題名為菩提流支所撰《法界性論》的判教,相當一致。〔20〕道憑引用《無量義經》證明「一音教」;智引用《無量義經?說法品》說:「次說方等十二部經、《摩訶般若》、《華嚴》海空,宣說菩薩歷劫修行。」〔21〕以「《華嚴》海空」解釋「華嚴時」,以此證明五時教判。智引用《法界性論》(即《法性論》)說: 言華嚴海空者,若作寂滅道場之《華嚴》,此非次第。今依《法性論》云:鈍根菩薩三處入法界,初則《般若》,次則《法華》,後則《涅》。因《般若》入法界,即是華嚴海空。〔22〕
《法界性論》的判教,是《般若》、《法華》、《涅》的次第。但是,《維摩經文疏》卷十六引用同樣旨趣的《法界性論》,文字稍微有異:「如《法界性論》云:若利根人于《摩訶般若》入法界,若中根人于《法華》入法界,若下根人于《涅槃》入法界。」〔23〕依青木隆的研究,《法界性論》是論述《華嚴經?入法界品》,「華嚴時」是利根入法界者,從此以下是鈍根入法界者;而鈍根的菩薩分為上、中、下根,分別與《般若》、《法華》、《涅》相匹配。〔24〕 所以,道憑的「五時教義」是:一、華嚴;二、三乘別教;三、三乘通教(般若);四、法華;五、涅。〔25〕「五時教義」的意義在于彌補了「四宗判」的缺陷。因為「四宗判」無法收攝《法華經》,而且不能突出《華嚴經》的殊勝,所以後來才會出現「五宗」、「六宗」等判教。其次,吸收菩提流支「一音教」與南朝「五時判教」的特點,結合「言音」與「時」、「機」來判別教法,依「一音教」批判頓漸教判。 道憑的「五時教義」亦為以後「四宗判」的分裂,提供了思想的淵源與根據;而且,影響了智「五時教判」的分判。所以,天台思想受到地論學派南道系的影響,是來自道憑——靈一系,而不是法上——慧遠,從而重現了中國佛教思想史上的真實面目。
三、俄Φ180與五時教判 俄Φ180是地論學派晚期的文獻,作者不明,成立時間大約在公元563—610年。〔26〕在「次廣辨經教」中,首先論述了三家的異解,然後再建立自己的判教思想。 第一家是達法師的「三時經教」,俄Φ180說: 第一達法師解,唯有三時經教。一者開源法輪,即是始《華嚴》明大乘之理,開悟菩薩。引文言:如日初出,先照高山。二者權源法輪,即是從鹿野苑至《法華》教,明理未極,方便權化也。三者還源法輪,即《涅槃》教,明源反本,所以稱還源法輪也。故《十地經》云:攝法為首,三時轉故。此意明三相也。生分說法,即是開源;住分說法,即是權源;滅分說法,即是還源。此亦不足明是三時之教也。〔27〕 達法師建立開源法輪、權源法輪、還源法輪的「三法輪教」,開源法輪是《華嚴經》,開始闡明大乘的教理,教化菩薩;權源法輪是從鹿野苑至《法華經》,這是方便教化,是不了義之理;還源法輪是《涅槃經》,返回根本淵源。
達法師引用《十地經》作為教證,見于《十住經》、《六十華嚴·十地品》,〔28〕但是不見于《十地經論》所引的《十地經》。二者對照發現,《十地經論》所引的《十地經》說:「攝法為首,一切處一時成一時轉故。」〔29〕不見「三時」的用語。而且,達法師的「三時經教」與興皇法朗(507—581)的「三種教判」類似,三種教判即「根本教」、「方便教」、「歸宗教」。〔30〕「三時經教」是大乘—大小乘—大乘,即是「優—劣—優」的關系;而「三種教判」是「真實—方便—真實」的關系,二者不同點亦是非常明顯。
第二家是「五時教判」,說者不明,俄Φ180說: 第二解云,凡有五時經教。一者三乘別教,為聲聞說四諦,為緣覺說十二因緣,為菩薩說六度,三乘各有所稟,故是別教也。故《法華經》言: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乃至菩薩說六度也。二者三乘通教,等為說般〔31〕若,故《般若經》云:欲學聲聞,當學般若,菩薩亦然。三者抑揚教,即《淨名》等經,即貶挫聲聞,讚揚菩薩也。四者一乘教,即是《法華經》說一乘,故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也。五者常住教,即《涅槃經》開宗,所明常住也。故《涅槃經·梵行品》末說: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蘇,從生蘇出熟蘇,從熟蘇出醍醐〔32〕。合云:從佛出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從方等出波羅蜜,從波羅蜜出大般〔33〕涅槃。十二部經即是三乘別教,此教說有,但有既區分,故是別教也。修多羅即是三乘通教,修多羅此稱法本,五時般若明二諦,是萬法之本。方等即是抑揚教,讚揚菩薩,故是方等也。波羅蜜者,即是一乘教,一乘到等量彼岸,是波羅蜜也。大般涅是常住教,此自可知也。〔34〕
第二家的判教,即是三乘別教、三乘通教、抑揚教、一乘教、常住教等「五時教判」。佛陀為聲聞、辟支佛、菩薩分別演說不同的教理,即為「三乘別教」;《般若》蕩執明空,通貫于三乘,稱為「三乘通教」;《維摩經》、《思益經》讚歎菩薩道而貶斥聲聞,故為「抑揚教」;《法華經》闡明會彼三乘,同歸一佛乘,稱為「同歸教」;但是,《法華經》還未談到法身常住、眾生皆可成佛的道理,因此仍然不是最終最圓的經教,最後佛陀在涅槃前演說佛性常住之理的《涅槃經》,故為「常住教」。 這與吉藏《三論玄義》介紹慧觀的教判一致〔35〕;而且引用「五味相生」的解釋,與《大般涅經集解》中僧宗的判教相似。〔36〕可見,這二家是南方涅槃學派的判教譜系。 第三家是莊嚴寺僧(467—527)的「四時教判」,俄Φ180說: 三莊嚴寺法師,明經教大小,同凡有四句:一初小後大,即初說小乘,後說涅槃也;二初大後小,初說《華嚴》,後說雙卷《泥洹》等也;三初後大,即初說《華嚴》,後說《涅槃》也;四初小後小,即初說相教,後說雙卷也。所以有此句者,正逐物根性不同,此意如前釋也。雖有四句,即不依後三,經教止就前一句。是次第教。中凡有四時:一者有相教,即是十二年中說法也;二者無相教,即十二年後說五時《般若》、《淨名》、《思益》之流;三是一乘教,即法華教也。四常住教,即《涅槃經》也。所以知四時者,凡引兩義:一、逐三寶,二、逐三理。〔37〕逐三寶者,第一時,佛壽八十,法是有相,僧是出家聲聞;第二時,佛壽七百僧癨,法是五時般若,僧通菩薩,即備取三乘;第三時,佛壽復復倍上數,經唯一乘,僧唯菩薩;第四時,教明一體三寶,佛僧悉是常住。推此而言,唯應有四時三寶。佛寶既止四種,法不合獨有五時。二依三理者,但經所明理,凡有三種:一者明境,二者辯因,三者論果。若三種極處,境是無相,因是一乘,果是常住也。若有相教明,境是有相,因是小乘,果是無常。所以明三理,皆未極也。第二《般若》明,境是無相,此是境極,因即三乘不同,果猶劫數。此第二時,三理之中,一極而兩未極也。第三是一乘教明,境是無相,因即同歸,果未常住。此即兩極而一未極也。第四常住教明,境是無相,因即一乘,果是常住。此即所明三理悉是究竟。推理為言,只應有四時經教也。〔38〕
智在《法華玄義》指出,宗愛與僧的判教是「四時判教」。〔39〕僧的「四時教判」,是在初小後大的「次第教」中,建立有相教、無相教、一乘教、常住教;而且,從三寶、三理(境、因、果)兩方面表現了四教的淺深。「四時教判」的不同,總結如下: 有相教無相教一乘教常住教時十二年中十二年後經典《般若》、《淨名》、《思益》《法華經》《涅槃經》三寶佛壽八十,法是有相,僧是出家聲聞佛壽七百僧癨,法是五時般若,僧通菩薩,即備取三乘佛壽復復倍上數,經唯一乘,僧唯菩薩一體三寶,佛僧悉是常住三理境是有相,因是小乘,果是無常(三理皆未極)境是無相,此是境極,因即三乘不同,果猶劫數(一極而兩未極)境是無相,因即同歸,果未常住(兩極而一未極)境是無相,因即一乘,果是常住(三理悉是究竟) 「四時教判」是在「五時教判」成立後,並且對後者進行批判。如俄Φ180說:「推此而言,唯應有四時三寶,佛寶既止四種,法不合獨有五時」。既然三寶只有四種,所以佛陀的教法不應該有五時,只能是四時。
俄Φ180在闡明與批判上述三家的判教理論後,提出自己的觀點: 合用第三家義,初家引《十地》攝法三時者,此自三相有生住滅時,亦非三時經教也。第二家引《涅槃經》五味相生,知有五時之教。今亦不無五時之說,但不同前家以《淨名》、《般若》別為兩時。今就初教分為二種,即是具明始終。謂成佛之後說人天之教,此猶是世間教,未明得道,三寶未具,為第一時;度提謂等,所說五戒即是人乘,明十善之法乃至八禪即是天乘。若含此教,即具有五時。〔40〕 俄Φ180作者支持僧的「四時教判」,但是依《涅槃經》「五味相生」應該建立「五時教」。所以,在「有相教」中分為二種,別立「人天教」,因為僧依三寶的淺深立四時,而「人天教」則是「三寶未具」的世間教法。佛陀成道後,在未度化五比丘之前,三寶未具,為提謂等人為五戒、十善、四禪八定等教法,這些都是「人天教」的教法。
所以, 俄Φ180作者的「五時教判」,即是人天教、有相教、無相教、一乘教、常住教。智《法華玄義》卷十上,在「南三北七」判教中,介紹了有相教、無相教、抑揚教、同歸教、常住教等南方的「五時教判」(即俄Φ180的第二家)後,又說:「四者,北地師亦作五時教,而取《提謂波利》為人天教,合《淨名》、《般若》為無相,余三不異南方。」〔41〕俄Φ180作者的「五時教判」,正是《法華玄義》中第四家的「北地師」(北地第一家)。俄Φ180是地論學派的文獻,所以「五時教判」是晚期地論學派南道系的判教思想。
而且,俄Φ180作者闡釋建立「人天教」等五時教判的理由時,批判了第二家的「五時教判」,因為第二家以《般若》為「三乘通教」,《淨名經》、《思益經》為「抑揚教」,俄Φ180作者將此三經合為「無相教」。俄Φ180說: 若言《般若》為第二,《淨名》、《思益》為第三,義即不然。謂《大〔42〕品經》呵毀聲聞,如乞〔43〕食,苟不就大家乞食,及從婢。此甚于《淨名》、《思益》,故不可以抑揚便為深教也。若言《淨名》嘆權實二智八地之解,以此為深,即為第三者,明《首楞嚴》嘆十地菩薩,復深于《般若》,更應立為一時。而理不必然,故《淨名》等即《般若》內也,猶是《般若》之枝流也,等明無相。《大品經·無作品》云:諸天嘆言:我于閻浮提見第二法輪轉,四諦是第一,般若是第二。又《思益經》第四卷云:百千諸天云:我等于閻浮提,〔44〕再見法輪轉。今謂再之與第二只是一法兩名,豈審再見是第三,而第二見是第二也。〔45〕 俄Φ180作者的批判分為三點:第一,《大品經》也呵責聲聞,如經中說:「譬如狗不從大家求食,反從作務者索。」〔46〕這比《維摩經》、《思益經》更貶挫聲聞,所以獨稱《維摩經》、《思益經》為「抑揚教」是不恰當的。吉藏在《三論玄義》中,亦有類似的批評。〔47〕第二,《維摩經》中,讚嘆權智、實智以及八地菩薩的頓悟,以此為「抑揚教」,高于《般若》的「通教」;同時,在《首楞嚴經》中,亦讚歎十地菩薩,為《般若》更深的教法,依第二家的判教則亦應別立一教。但是,《首楞嚴經》攝入「般若時」中,所以《維摩經》亦應在《般若經》之內。第三,《大品經·無作品》說《般若》為第二法輪,〔48〕《思益經》中則為「再見法輪轉」,〔49〕這表明《大品經》與《思益經》為同時期說法的經典。 所以,俄Φ180的作者深入理解南方涅槃學派、成實學派的判教思想,而且加以抉擇、剖析與吸收,從而形成人天教、有相教、無相教、一乘教、常住教的「五時教判」,這也表明晚期地論學派受到南朝佛學的重大影響。
但是,我們在淨影慧遠《大乘義章》卷一「眾經教跡義」中,發現劉虯的「五時」與俄Φ180的「五時教判」相同。〔50〕田茂雄對劉虯的「五時」提出懷疑,因為在《無量義經序》中,劉虯說教有七階:人天乘、聲聞乘、緣覺乘、大乘、《無量義經》、《法華經》、《涅槃經》。〔51〕劉虯的七階不采取頓漸的教判原則,所以沒把《華嚴經》收攝進來,而且補充了《提謂波利經》、《無量義經》,這兩本是慧觀之後所譯的經典,慧觀自然無緣睹見,這是與慧遠的不同之處。〔52〕《大乘義章》所述劉虯的「頓漸五時七階」判教,列表如下:漸教頓教五時七階一、人天教初階:同右二、三乘差別教二階:聲聞乘三階:緣覺乘四階:菩薩乘三、三乘同觀教五階:同右四、破三歸一教六階:同右五、常住教七階:同右華嚴經 通過《無量義經序》與《大乘義章》的比較會發現,二者有較多的差異:一、《大乘義章》所述劉虯的判教,將《華嚴經》攝為頓教,將劉虯重視的《無量義經》剔除;二、《大乘義章》中劉虯的「五時」與慧觀的「五時教判」非常相似,與俄Φ180完全符合。鐮田茂雄對劉虯的「五時」抱有懷疑,認為將北方成立的疑經《提謂經》配為第一人天教,「五時」不可能在南方成立,這是吸收北朝佛學的成果而提出的。〔53〕由此可以斷定,這是地論師南道系的判教理論,與俄Φ180同樣,是地論師吸收南朝的「五時」,經過融合與會通而形成。這樣的判教理論在北方流行後,于是出現慧觀、劉虯等判教學說相混雜,以致于慧遠誤述劉虯的判教論。〔54〕
從北魏時代開始,北方佛教一直吸收南朝教學的成果。淨影慧遠《大乘義章》所提及的「誕公」,即是「智誕」,綜合北方的華嚴學與南方的涅學,完成新的「頓漸五時」教判。敦煌文獻P.2908亦提出「頓漸五時」,《華嚴經》為頓教,《波利提謂經》至《涅槃經》則為「漸教」。所以,P.2908的判教思想與智誕非常相似,有可能是北方地論師的著作。
道憑的判教思想,S.613V《綱要書》中記載為「一音教」,而《大智度論疏》卷十七中則為「五時教義」:一、《華嚴》;二、三乘別教;三、三乘通教(《般若》);四、《法華》;五、《涅槃》。道憑吸收了菩提流支「一音教」與南朝「五時判教」的特點,結合「言音」與「時」「機」來判別教法,依「一音教」批判頓漸教判。「別教三乘」、「通教大乘」、「通宗大乘」三教判與菩薩行位結合起來,最好的體現是敦煌遺書中的《法界圖》。 俄Φ180的作者吸收南方涅槃學派、成實學派的判教思想,而且加以抉擇、剖析與吸收,從而形成人天教、有相教、無相教、一乘教、常住教的「五時教判」,這也表明晚期地論學派受到南朝佛學的重大影響。北方佛教對南朝教學的吸收,皆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批判與改造,從而體現出地論師的創造性詮釋。
〔1〕《大乘義章》卷一,《大正藏》第44冊,第465頁上。 〔2〕《妙法蓮華經玄義》卷十下:「若爾誕公云:雙樹已前,指法華經悉不了。」《大正藏》第33冊,第813頁中。 〔3〕詳細的文獻論證,見坂本幸男著,釋慧岳譯:《華嚴教學之研究》(第一部),台北: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1971年版,第165~176頁。 〔4〕《續高僧傳》卷二六《慧誕傳》,《大正藏》第50冊,第671頁中。 〔5〕有關《大般涅槃經集解》的作者,研究者的觀點有兩種:一、明駿撰者說,二、建元寺法朗編纂。但是,《集解》中的注疏都是南齊至梁代時的作品,是可以肯定。在研究涅學派時,筆者會深入探討此問題。見菅野博史《〈大般涅槃經集解〉の基礎的研究》,《東方文化》,1986年第66號,第100~105頁。 〔6〕荒牧典俊編著:《北朝隋唐佛教思想史》,京都法藏館2000年版,第33~32頁。 〔7〕《法華經三大部補注》卷三,《續藏》第44冊,第40頁下。 〔8〕《高僧傳》卷八,《大正藏》第50冊,第379頁下。 〔9〕《高僧傳》卷八《僧宗傳》,《大正藏》第50冊,第379頁下。 〔10〕《續高僧傳》卷六《曇準傳》,《大正藏》第50冊,第472頁上。 〔11〕《高僧傳》卷八,《大正藏》第50冊,第380上。 〔12〕《續高僧傳》卷七《安襂傳》,《大正藏》第50冊,第480頁中。 〔13〕依六十卷《華嚴經》所載,佛陀說該經的處所有七處,其中人間三處,天界四處,前後共計八次說法會,故云「七處八會」:(1)寂滅道場會:在摩訶提國的菩提樹下(即佛成道處),宣說世間淨眼、盧舍那二品;(2)普光法堂會:在熙連河邊的普光法堂,宣說如來名號、四諦、如來光明覺、菩薩明難、淨行及賢首菩薩等六品;(3)忉利天宮會:在須彌山頂帝釋宮的妙勝殿,宣說佛升須彌頂、菩薩云集妙勝殿上說偈、菩薩十住、梵行、初發心菩薩功德、明法等六品;(4)夜摩天宮會:在夜摩天的寶莊嚴殿,會中演說佛升夜摩天宮、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功德華聚菩薩十行、菩薩十無盡藏等四品;(5)兜率天宮會:在兜率天的一切寶莊嚴殿中,宣說如來升兜率天宮一切寶殿、兜率天宮菩薩云集讚佛、金剛幢菩薩十迴向等三品;(6)他化天宮會:于他化自在天的摩尼寶藏殿,宣說十地、十明、十忍、心王菩薩問阿僧癨、壽命、菩薩住處、佛不思議法、如來相海、佛小相光明功德、普賢菩薩行、寶王如來性起等十一品;(7)普光重說會:說法地點與第二會相同,即在熙連河邊的普光法堂,宣說離世間品;(8)癨園重閣會(逝多園林會):在舍衛國的癨園重閣講堂,宣說入法界品。 〔14〕「誕」在《大正藏》經本即宋本是「護」,而《和本五教章》是「誕」,故改為誕。 〔15〕《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一,《大正藏》第45冊,第480頁中。 〔16〕《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大正藏》第45冊,第247頁中。 〔17〕《敦煌寶藏》第5冊,第143頁上。 〔18〕船山徹有此觀點,見《地論宗と南朝教學》,荒牧典俊編著:《北朝隋唐佛教思想史》,京都法藏館2000年版,第127頁。 〔19〕《大智度論疏》卷十七,《續藏》第87冊,第472頁下。 〔20〕織田顯:《道憑の五時判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卷三六,第1號,第57頁。 〔21〕《妙法蓮華經玄義》卷十下,《大正藏》第33冊,第807頁下。 〔22〕同上。 〔23〕《維摩經文疏》卷十六,《續藏》第28冊,第145頁上。 〔24〕青木隆:《〈法界性論〉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卷三六,1988年第2號,第733頁。根據青木隆的研究,《法界性論》是六世紀前半葉中國學僧的著述,而後假托菩提流支;在思想上,《法界性論》與南方的涅學派、成實學派的開善寺智藏、莊嚴寺僧,以及北方地論學派慧光的思想相近,可見有統一南北佛教思想的旨趣。 〔25〕織田顯:《道憑の五時判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卷三六,1987年第1號,第57頁。 〔26〕米森俊輔:《達法師の三時經教と興皇寺法朗の三種教判》,《印度學佛教學研究》卷五二, 2004年第2號,第672頁。 〔27〕《俄藏敦煌文獻》第4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97頁。 〔28〕《十住經》卷一,《大正藏》第10冊,第501頁上;《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二三,《大正藏》第9冊,第545頁中。 〔29〕《十地經論》卷三,《大正藏》第26冊,第138頁下。 〔30〕有關興皇法朗的判教思想,見米森俊輔:《〈四論玄義〉逸文に見る法朗の教判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卷五一,2003年第2號,第555~557頁。 〔31〕原為「波」,改為「般」。 〔32〕原為「提湖」,改為「醍醐」。 〔33〕原為「」,改為「般」。 〔34〕《俄藏敦煌文獻》第4冊,第197頁。 〔35〕《三論玄義》,《大正藏》第45冊,第5頁中。 〔36〕《大般涅經集解》卷三五:「如從牛出乳者,佛說小乘四諦法輪,此是成佛十二年中說也。從乳出酪者,謂十二年後,說三乘通教,《大品經》是也。酪出生蘇者,如《思益》、《維摩》,抑挫二乘,稱揚菩薩也。從生蘇出熟蘇者,說《法華》破無三因果也。今此經明佛性常住,窮理盡性,如醍醐也。」《大正藏》第37冊,第493頁。有關僧宗的教判思想,見菅野博史:《〈大般涅槃經集解〉における僧宗の教判思想》,《印度學佛教學研究》卷三七,1988年第1號,第87~91頁。 〔37〕原為「里」,改為「理」。 〔38〕《俄藏敦煌文獻》第4冊,第197~198頁。 〔39〕《妙法蓮華經玄義》卷十上,《大正藏》第33冊,第801頁中。 〔40〕《俄藏敦煌文獻》第4冊,第198頁。 〔41〕《妙法蓮華經玄義》卷十上,《大正藏》第33冊,第801頁中。 〔42〕原本無「大」,今加。 〔43〕原為「氣」,改為「乞」。 〔44〕原本缺「浮」,今加。 〔45〕《俄藏敦煌文獻》第4冊,第198頁。 〔46〕《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十三,《大正藏》第8冊,第319頁上。 〔47〕《三論玄義》:「《大品》呵二乘為癡狗,《淨名》貶聲聞為敗根。挫小既齊,揚大不二,何得以《大品》為通教,《淨名》為抑揚?」《大正藏》第45冊,第6頁上。 〔48〕《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十二,《大正藏》第8冊,第311頁中。 〔49〕《思益梵天所問經》卷四,《大正藏》第15冊,第56頁中。 〔50〕《大乘義章》卷一:「言五時者,一、佛初成道,為提謂等,說五戒十善人天教門。二、佛成道已十二年中,宣說三乘差別教門,求聲聞者,為說四諦;求緣覺者,為說因緣;求大乘者,為說六度;及制戒律,未說空理。三、佛成道已三十年中,宣說《大品》、空宗《般若》、《維摩》、《思益》,三乘同觀,未說一乘破三歸一,又未宣說眾生有佛性。四、佛成道已四十年後,于八年中說《法華經》,辨明一乘,破三歸一,未說眾生同有佛性,但彰如來前過恆沙、未來倍數,不明佛常,是不了教。五、佛臨滅度,一日一夜,說《大涅槃》,明諸眾生悉有佛性,法身常住,是其了義。此是五時。」《大正藏》第44冊,第465頁上。 〔51〕《出三藏記集》卷九,《大正藏》第55冊,第68頁上。 〔52〕藍日昌:《六朝判教論的發展與演變》,第118頁。 〔53〕田茂雄著,佛光出版社譯:《中國佛教通史》(第四卷),高雄:佛光出版社1993年版,第331頁。 〔54〕藍日昌認為,劉虯只有「七階」教判論,因為他的特點是以《無量義經》為中心來分判經典。見藍日昌:《六朝判教論的發展與演變》,第119~1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