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殺放生文選錄 宋慈云懺主遵式《誡酒肉慈慧法門偈》
戒殺放生文選錄 宋慈云懺主遵式《誡酒肉慈慧法門偈》 戒教淨兼備之天台祖師 遵式大師
遵式大師為北宋天台宗高僧,又稱天竺懺主、慈云懺主、慈云尊者、靈應尊者。大師撰著極多,尤其所撰的懺儀甚多,所以世稱「百本懺主」。 大師的教學思想是嚴肅戒律、教弘天台、志行在西方淨土。認為戒律是生死海中的寶筏、惡病的良藥、暗處的明燈,因而強調戒德的殊勝,稱揚戒律是萬善之本,並且極注重日常生活的舉止行儀,尤其大力提倡淨土法門,勸大眾老老實實的念佛。 這首《誡酒肉慈慧法門偈》,為遵式大師收錄自《楞伽經》、《央掘經》、《涅槃經》、《薩遮尼乾經》、《阿含經》、《正法念經》、《華嚴十住經》等諸大小乘經典,結集而成的一百首偈頌,命名為《誡酒肉慈慧法門》。希望還不明白戒殺因果之人,能引以為戒;已相信戒殺因果者,更應時時警惕在心。
南無佛法僧,大慈三寶海, 我今欲依教,普勸諸眾生。 莫殺莫食肉,同蘊仁慈行, 無病保長齡,未來成佛道。 諸佛大菩薩,常為救眾生, 舍頭目身命,不計河沙數。 代鴿棄王身,全蟻委龍命; 流水濟枯魚,薩埵充飢虎。 歷劫遍行慈,慈善力成就, 佛無一切心,惟有慈心在。 若有行慈者,不殺不食肉, 仰願佛威神,世世常加護。 殺生佛所說,即殺自父母, 亦殺自妻女,兄弟及姊妹。 一切男女攝,皆曾為父母, 生生所受胎,從之稟遺體。 受一畜生形,骨血如山海, 一一類中身,生生不可計。 輪迴六道間,展轉為親屬, 故食諸眾生,名食父母肉。 又觀一切身,悉是我本體, 自肉及他肉,其實是一肉。 如舍前後住,亦名為我舍, 當知食肉人,即食自身肉。 佛觀如來藏,佛界眾生界, 一界無二界,一切肉一肉。 伎兒暫變易,元是一人身, 若欲殺眾生,當起諸佛想。 獵師屠兒輩,及捕魚鳥人, 眾生遙見者,皆生必死怖。 謂此惡心人,貪利及肉味, 手持利刀箭,念欲殺我身。 飛翔及潛竄,驚怖而遠避, 常與諸眾生,起大怨懟想。 一切惜身命,人畜等無殊, 若欲食眾生,先試割身肉。 死是極大苦,誰能不畏之, 但當自觀身,云何食他肉? 為利殺眾生,以財網諸肉, 二俱得殺業,死墮叫喚獄。 汝聽殺生者,死墮地獄處, 鐵城高八萬,四千由旬量, 長廣亦復然;滿中猛火炎, 表里皆洞赤;猘狗守四門, 獄卒聲雷震,兩眼如電光, 驅汝殺生人,入中而受苦, 力士執鐵矛,矛身長一丈, 利刃闊八寸,望胸撞罪人, 胸入背上出,苦痛不堪聞, 千萬億歲中,受斯極大苦。 汝聽食肉人,死墮阿鼻獄, 鐵屋亦高廣,八萬由旬量, 四門猛火炎,南北皆交徹, 鐵牆鐵羅網,鐵枷鐵杻械, 一一火燒之,皆令其洞赤, 食肉受斯苦,億百千萬歲。 汝聽煮肉人,墮鑊湯地獄, 一萬有二千,深廣由旬量, 晝夜猛火燃,湧湧湯常沸, 于中受大苦,一萬七千歲。 汝聽炙肉人,墮熱鐵床獄, 其獄有八千,縱廣由旬量, 床下猛火燒,罪人臥其上, 心肝肉焦爛,一萬二千歲。 汝聽切肉人,死墮斲銼獄, 五百大力士,利刀斬罪人, 萬段至微塵,業風吹更活, 如是終復始,一萬二千歲。 汝聽養群雞,為貪肥肉者, 一雞于一日,計食五百蟲, 主人當半罪,同雞墮地獄, 其獄盛熱糞,八萬由旬量, 人雞俱入中,滿五千萬歲。 汝聽捕獵人,安鏘及設, 罥索安陷阱,利刃放鷹犬, 四邊競圍合,逼逐殺眾生, 死墮鐵軸獄,方丈一萬釘, 驅上輪一,遍體萬釘刺, 舉身悉交徹,苦痛不可忍, 百千萬歲中,受斯對報苦。 殺生食肉者,從諸地獄出, 受餓羅剎身,獅子豺虎狼, 貓貍鴟梟鷲,唯捕新血肉, 眾生各藏護,不令其得便。 飢火常燒心,念念思他肉, 由是惡熏習,大慈種永斷。 設得生人中,殘疾命短促, 愚癡謗因果,死還墮地獄。 佛說此語時,無量諸羅剎, 悲號誓斷肉,及護斷肉人。 汝今聞此經,云何不改過? 徒勞生為人,不及食人鬼。 慎莫燒山野,慎莫破堤塘, 莫伐有巢樹,莫燒含蠹薪, 若見殺眾生,方便常救護。 南無十方佛,大智德世尊! 我欲勸眾生,舍酒求明慧。 如佛之所說,飲酒多過患, 八萬塵勞門,三十五種失, 悉以酒為本。汝等應諦觀, 酒酣心眩亂,六識盡昏迷, 君臣乖儀節,父子絕尊卑, 母女亂其風,禮檢不能制。 如舍婆提國,有鴦掘摩羅, 酒醉淫泆母,因茲殺其父, 母復通外情,將刀復害之。 亦如莎伽陀,神通大羅漢, 因游支提國,漸到跋陀村; 彼有大毒龍,字菴婆羅提, 其龍甚暴惡,侵害彼村人; 羅漢神通力,降伏毒龍已, 村人思報恩,多設酥乳糜; 有女設糜已,憂其發冷病, 遂取水色酒,奉上大羅漢; 羅漢謂是水,飲已酒力發, 迷亂倒寺門,衣缽棄余處; 醒時用神力,能伏大毒龍, 醉後如死人,不能伏蝦蟆。 世尊命羅漢,及諸比丘眾, 至彼羅漢所,因茲制酒戒。 正法念經說:閻羅責罪人, 將驅入地獄,先說如是偈: 酒能亂人心,令人如羊等, 不知作不作,如是應舍酒。 若酒醉之人,如死人無異, 若欲常不死,彼人應舍酒。 酒是諸過處,常能不饒益, 一切惡道階,黑暗所在處。 飲酒到地獄,亦到餓鬼處, 行于畜生業,是酒過所誑。 酒為毒中毒,地獄中地獄, 病中之大病,是佛之所說。 若人飲酒者,無因緣歡喜, 無因緣而瞋,無因緣作惡, 于佛所生疑,壞世出世事, 燒解脫如火,所謂酒一法。 若人能舍酒,正行于法戒, 彼到第一處,無死無生處。 莫飲無明酒,能為眾苦因, 聲聞住明脫,猶是醉歸人。 若是病苦時,應當觀病本, 從痴有愛生,習業招病果。 耆婆盡道術,尚不能救療, 豈有世藥酒,而能瘥我病。 酒為放逸根,不飲閉惡道, 寧舍百千身,不毀犯酒戒; 寧使身乾枯,終不飲此酒。 假使毀犯戒,壽命滿百年, 不如護禁戒,即時身磨滅。 決定能使瘥,我猶故不飲, 況今不定知,為瘥為不瘥。 作是決定心,心生大歡喜, 即獲見真諦,所患即消除。 汝聽釀酒家,死墮糟獄, 亦墮沸灰中,一萬八千歲。 汝聽沽清酒,死墮酒池獄, 滿中如洋銅,入其中受苦。 汝聽飲酒人,死墮灌口獄, 手自酌銅汁,晝夜灌其口。 汝聽人將酒,逼勸持戒人, 死入冰池獄,八千萬歲苦, 皮肉皆破裂,日夜百死生; 然後五百生,生輒無兩臂。 汝聽或強力,或時因戲笑, 持酒與僧尼,強伏令其飲, 死墮截膝獄,六百萬歲中, 五百大力士,常截其兩膝。 乃至過酒器,五百世無手, 常作蟻虱形,曲蛆及蠅蚋, 癡執無知蟲,一一五百世。 汝聽吉陀婆,沽酒倏墮井, 羅漢飲其水,八萬聖皆醉; 由是惱聖人,死墮鋸床獄, 八萬大劫中,常受鋸解苦; 後出得為人,其身長三尺, 顏貌青黑色,耳鼻孔閉塞, 無眼唇褰縮,手足無十指。 何況破戒心,持酒逼他飲? 多見世愚人,逼他食酒肉, 自不能清淨,都無羞恥心, 復將不淨食,凌逼破他戒。 寧可斷人命,莫破他善心, 殺命一死生,未必至三趣, 破戒失人天,及失解脫法。 汝聽斷酒肉,所得福德利, 有人持七寶,國城妻子施, 不如斷酒肉,千萬分之一。 乃至滿大千,七寶持布施, 不如斷酒肉,千萬分之一。 假使為求福,鍛金以為人, 其數百千萬,持用廣布施, 不如斷酒肉,千萬分之一。 假使有佛子,造幡華寶蓋, 滿三千大千,持用供養佛, 不如斷酒肉,千萬分之一。 犯之罪即重,持之福亦深, 善惡長形對,苦樂鎮相尋, 及健速回首,早計各悛心, 莫待無常到,如瓶滿自沈, 勉哉須努力,同侍七寶林。 此偈並出諸經,凡讀誦者常須保護。若有輕慢,即是輕慢諸大乘等經,得罪非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