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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云大師振興佛教及其佛教教育思想(胡孝忠)

虛云大師振興佛教及其佛教教育思想

胡孝忠

  (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濟南,250100)

  摘要:虛云大師繼承發揚中國佛教的優良傳統,嚴持戒律、興學育僧、愛國護教、普渡眾生,其提倡戒學、興辦佛教教育及促進教內團結、教外和平的行為體現了佛教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其思想對當今佛教的發展有借鑒、啟迪意義。

  關鍵詞:廟產興學;戒律;雞足山;佛教教育;愛國愛教

  虛云大師(1840-1959),湖南湘鄉人,振興六大祖庭、弘演五宗宗風,為近代中國佛教轉型做出傑出貢獻。筆者試將虛云一生業績與佛教的社會角色及社會承擔這一主題結合,重點從他重視戒律在規范僧團中的作用、重塑佛教形象,及其以佛教教育業績和思想號召佛教內部團結並為世界和平做出重大貢獻,突出佛教在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等方面加以論述,請各位學者、法師指正。

  一、虛云所經歷的佛教轉型及其社會大背景

  明清佛教相對于唐宋時期的佛教是逐漸走向衰敗,至清末民初,佛教開始振興、轉型,這既是一場思想解放,也是一次觀念更新。虛云大師融世法于佛法,興辦教育、振興佛教,其歷史背景如下:

  (一)社會歷史環境。

  清廷沒落、內亂不斷,儒學衰微,乃至科舉被廢;外敵入侵、西學東漸,洋務運動興起,西方傳教士及教會大學的影響日益擴大,原有的以儒家為核心的儒釋道三教合一的倫理、信仰體系岌岌可危。在這一背景下,清政府聽信康有為、張之洞等人建議,提出廟產興學,以振起儒風、抵抗西教,結果卻引發地方官吏、士紳奪廟產風潮。

  進入民國後,軍閥混戰、日本入侵、國共內戰,導致佛教發展受到影響。國家財政緊缺,無太多的錢投入教育、慈善等事業。政府分別在1913年、1915年、1921年制定條例,賦予地方提拔寺產的權力,導致政教關系緊張。後因國民革命、破除迷信、三次「廟產興學」風潮等引發的占寺廟、毀寺廟、焚經書之風,使佛教界感到危機四伏。

  中國部分僧眾對日僧來華傳教持歡迎態度,欲接受日本京都東本願寺的庇護來保護廟產,故在1904年前後引發了中日外交爭端。另外,佛教必須面對無神論和科學等新思潮的挑戰,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又面對新的形勢。

  (二)佛教自身情況。

  宗派分歧、戒律松弛,社會形象極差,遑論承擔社會責任了。為何國民政府出台的幾個宗教管理法規、條例重點提到佛教,而對本國基督教、回教等宗教實行保護或基本不提呢?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二月一日,虛云在貴陽黔明寺開示:

  試觀異教如天主耶穌回教均在政府保護下,何以我國遍處毀廟逐僧的事?有冤無處訴,此點大家想想。他們毀廟逐僧,固然不對。但物必自腐而後蟲生。現在佛門弟子,多將自己責任放棄。不知道既為佛子,當行佛事。佛事者何?即戒定慧,是佛子必須條件。若能認真修持,自然會感化這班惡魔,轉為佛門護法。現在是和尚犯法,累到諸佛遭殃,霸廟宇,逐僧徒。他們不知道和尚不好,與廟宇何干?[[1]]

  虛云從內因來看,佛子未認真修持,多將自己責任放棄,故未能感化政府主事者,導致毀廟逐僧的事屢屢發生,是完全正確的。筆者認為和尚犯法與所在廟宇乃至整個佛教都有很大關系,因為僧為三寶之一,僧能弘道,當然也就能毀道,關鍵在于僧人是否如法如律地修持。

  中國古代佛教的譯場講學和叢林式教育培育僧才視野較窄,且數量有限,急需借鑒西方學院式辦學培養更多僧才。

  另外,中國古代佛教的弘法方式到已不能適應近代社會,與基督教主動發展信眾不同,佛教習慣于長時間呆在寺廟像姜太公釣魚式的等信眾上門,或通過「經懺」等活動吸引信眾。這既未體現佛教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又給社會大眾留下不好的印象。

  二、以戒律振興佛教、用行動承擔責任

  到近現代,中國漢傳佛教的神聖性資源流失,世俗化趨向嚴重,加之僧眾素質下滑,寺院經濟、文化發展受阻,信眾的宗教信仰趨于淡化。在這樣的困境面前,虛云大師是如何做到建叢林八十余處,且接續久已絕嗣的云門、溈仰、法眼三宗,令「一花五葉」再現于世的呢?首先,虛云自身虔誠向佛、志大氣剛,百年如一日地苦行深學,最終成為佛門泰斗;其次,他重戒律重修持[[2]],廣收徒眾,盡心栽培下一代接班人,每年數開戒壇,培養佛教的傳教人才,用實際行動來承擔佛教徒應有的責任,贏得當政者的尊重和信眾的愛戴。

  (一)培養佛子信仰、提高僧眾僧格。

  1、沒有信仰就沒有宗教。虛云認為辦道(修行)四個先決條件:深信因果、嚴持戒律、堅固信心、決定行門。首要條件就是堅固信心,因為:

  信為道源功德母。無論做什麼事沒有信心是做不好的。我們要了生脫死,尤其要一個堅固信心。佛說「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只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又說了種種法門,來對治眾生的心病。我們就當信佛語不虛,信眾生皆可成佛。[[3]]

  虛云在《末法僧徒之衰相》一文中說:「滅佛法者,僧徒也,非異教也。……僧娶尼嫁,袈裟變白,白衣上座,比丘下座,這些末法衰相都出現了。」[[4]]面對這些末法衰相,虛云多以禪七開示的形式反復強調對佛的堅定信仰,不斷告誡兩眾要嚴守戒律,既要止惡也要行善。

  一九五七年八月初七日致佛源的信說:「仁者發心弘戒,續僧伽命脈,甚可嘉慰。惟既為闍黎,弘范三戒,律己應嚴,為眾表率;傳戒期中尤宜注意,切勿男女混雜,起人譏嫌。」[[5]]可見,虛云不光自己以身作則續僧伽命脈,要求徒弟也如此,而且想得很周到,處處注意維護佛教形象。

  虛云還制定一系列規約,以保證寺院正常運作、修行如法如律,僧眾更加自尊、自信,有利于樹立良好佛教的形象,擴大佛教的社會影響。如民國十九年(1930年)的《記》涉及:住持退位、選舉、職責及住持不可收女徒,本寺山場管理、常住利益維護、常住每年收支及對常住行為的規范,每年傳戒請十師及引禮須選擇相當人才、對求戒者加意審察、不得濫傳,朔望誦戒規矩、常住禪堂坐香規矩及打佛七次數等內容。表明,虛云重視住持在寺廟中的帶頭作用,維護寺廟和常住的各種利益,使寺院有個良好的弘法、修持環境和經濟保障,有助于提升僧格。同時,他也想方設法杜絕佛教在選任住持、管理寺產、傳經誦戒、應付經懺等活動中可能產生各種流弊,加深信眾對佛教的信仰。

  《教習學生規約》云:

  出家原是學佛學祖。須知佛是一切真實。汝等少時欠教,習氣甚深,今教汝等實心實行,正語正言,毋得謊行諂詐,邪言妄語,自損心術,引壞他人。出入須要端身正視,徐徐而行。毋得亂跑,毋左右顧視。若遇上座,站立一旁候過,毋得相闖及擦肩而行;在內、在外,處眾人群,須要上恭下敬,相愛相親。……

  凡有經典,須安置高桌上潔淨之處,毋置卑下污穢處。違者罰。

  凡殺盜淫妄之戒。佛子必當遵依。……

  須知生死根本,第一色欲也!誡之誡之!違者重責。

  三業之中,意業極重。凡一切善惡,俱起于意根。起念正則為十善,起念邪則為十惡。所以端正其心,以為根本。……

  戒為持身之本。成佛之基。單精于持戒,不修余門,可以成佛。若修余門,不持戒律,則事倍而功不半。所以五戒不持,人天路絕。為釋子者,守戒為先,切要切要。[[6]]

  可見,虛云對初學佛者的基本要求是「實心實行,正語正言」,要「學佛學祖」,最主要還是要持戒,這才能持身、成佛。

  另外,虛云在弘法過程中還制定了《客堂規約》、《云水堂規約》、《禪堂規約》、《戒堂規約》、《大寮規約》、《浴室規則》、《農場組織簡章》、《學戒堂規約》、《水陸法會念誦執事規約》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振興佛教。

  2、不順大流,而重戒律、重行持,立志精修淨業,不為浮華所牽。1952年,虛云開示重點強調了戒律的重要性:「我認為佛法的每個法門,皆可修持。你與哪一法門相宜,便修持那一法門,且不可讚此毀彼,妄想執著。而最重要的,還是戒律的遵守,近來有出家人,不但自己不嚴守戒律,還說持戒是執著,那種高調,是多麼危險!」[[7]]

  一九五五年四月初九開示:「達摩祖師曰:『明佛心宗,行解相應,名之曰祖。』行解相應,就是說得到行得到。古人有說得到行不到的,亦有行得到說不到的,說屬于般若慧解,行屬于實相理體,二者圓融無礙,就是行說俱到。」[[8]]

  虛云以身作則,行解相應、行說俱到。據戒塵《我與虛云上座》一文回憶:

  兄戒律精嚴,每誡學者,皆以身作則。……且兄雖一生各處講經弘法,但謙和自抑,齋莊中正,剛毅木訥,專以利生為己任,實愧煞現世之一班新派法師,不重行持,只講外式者,真余之教友也。……邇來諸方師家與學者,或尚新派,或自稱佛教革命,或順潮流,或貪名聞利養,或辦世事,虛度光陰,無不多溺于名淵利藪之中。[[9]]

  虛云以實際行動嚴守戒律、發心整理雞足山和鼓山的佛教,堪為佛教界楷模。他回憶道:

  我初到云南雞足山,看不到一個僧人,因為他們都穿俗服,所以認不出誰是僧人。他們全不講修持,不講殿堂,連香都不燒,以享受寺產,用錢買黨派龍頭大哥以為受用。我看到此情形,就發心整理雞足山,開禪堂、坐香、打七,無人進門;講經,無人來聽;後來改作傳戒。從前僧家未有傳戒受戒者,這回才初創,想用戒法引化,重新整理,因此傳戒期限五十三天,第一次就來八百多人,從此他們才知有戒律這一回事。慢慢的勸,他們也就漸漸和我來往,漸知要結緣,要開單接眾,要穿大領衣服,要搭袈裟,要上殿念經,不要吃菸酒葷腥,學正見,行為逐漸改變;我藉傳戒,把云南佛法衰敗現象扭轉過來。鼓山以前傳戒只八天,只有比丘優婆塞進堂,沒有女眾。各處遠近寄一圓與傳戒師,給牒。在家人搭七衣,稱比丘、比丘尼,名為「寄戒」。我到鼓山改為五十三天,把這寄戒不剃髮搭衣等非法風氣都改了。……辦道這事,總在自己,不在表面。[[10]]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由于特殊的政治、歷史環境,僧團內部混亂,人民群眾對佛教也缺乏應有之正確態度。所以,虛云在1953年出席中國佛教協會成立會議時就提了三個議案,第一個提案內容如下:

  ? 案由:汰除迷信外道渣滓,嚴戒律清規,以增大眾的信仰。

  理由:佛教的精義廣大 圓融,超越一切,決非一般所想象的指摘的那樣卑下。但多少年經過多少人依托附會,連教內人也多模糊含混,鬧成玉石不分,為人輕視。不但會道門那些本來不是佛教而硬掛上一個佛字招牌,這根本與佛教無干,就是一些居住寺院僧徒也不少意識模糊,行為不檢,形同市儈巫覡;還有口口聲聲念佛修持,實在自私自利。這已失去三寶的高貴品質。

  ?????? 辦法:今後嚴行規定僧徒的資格定義,必須出家住院,服裝劃一,恪守戒律法規,方許稱之為僧為尼,方能享受僧尼的權利。

  ???????????????????????????????? (一九五三年)五月二十五日[[11]]

  虛云看到當時中國佛教的種種弊端故要求對佛教界整頓,正如劉元春對此提案所評:

  提案中,他把僧尼是否嚴守戒律與佛教的社會價值聯系起來,與釐清外道迷信聯系起來,與培育佛教高貴的品質聯系起來,與是否具有僧格權利聯系起來,具有十分深遠的意義。僧寶的形象是佛教正法的象徵,他們是否嚴守戒律是正法存在與否的關鍵。僧人不盡本分,必定喪失社會特別是廣大信徒的尊重和信賴,正法不立,外道盛行,已經是被歷史和現實不斷證明了的事實。[[12]]

  (二)契理契機的彰顯佛法大義,勸世人皈依三寶,起到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的應有作用。

  1、善處政教關系、多獲法門外護。

  誠如張璞說:「佛法外護,必付之國王、宰官、長者;蓋不假大勢力人,行難忍佛事,欲佛化之普及不易也。」[[13]]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三月,虛云與寄禪等進京請願以抵制各省提寺產之風,「肅親王善耆,請予為其太福晉說戒法。以及庚子隨鑾時各王公大臣舊友,多來相視,策劃上奏諸事,得各護法幫助甚多,諸事順利。」[[14]]七月二十日,奉上諭贈名「護國祝聖禪寺」,欽賜《龍藏》,鑾駕全副、御賜紫衣缽具、玉印、錫杖如意,封賜住持虛云「佛慈洪法大師」之號。要求虛云「奉旨回山傳戒,護國佑民,內務府大臣傳知虛云。謹領各件回山,永鎮山門,善為布教。地方官民,一體虔奉,加意保護,毋得輕褻,此諭。[[15]]」這體現了虛云藉機弘法,多有京中要人加持佛法。另一方面也體現了政教關系和諧,朝廷也希望虛云「奉旨回山傳戒,護國佑民,善為布教。」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後,賓川縣土匪招集民眾圍攻縣衙,虛云成功解圍。同年,云南第二師師長兼國民軍總統(次年改為總司令)李根源不信佛,惡諸方僧徒不守戒律,將親督隊伍赴諸山逐僧拆寺。《虛云法師年譜》對此的記載是:「賓川縣城被圍,幾肇大禍,予調解之。又統兵官李根源因誤會,派兵圍雞足山,予為解釋,引兵去,且皈依三寶。」[[16]]該文的編者按記載,虛云妥善回答李根源關于佛教有何用的問題,糾正了他認為佛像是浪費錢財、和尚為國家廢物的偏見,最後說:「寄禪坐脫于法源寺,公為料理,及護櫬南歸,回滇後晤蔡鍔,組織滇黔佛教會支部,又辦佛學院,施醫布教,種種事業,皆李為之周旋贊助。後此四十年中,李根源為法門外護,用力至多,說教談禪,時有妙諦,今居然一老居士矣。」[[17]]

  民國七年(1918年)說服楚雄匪徒首領楊天福、吳學顯歸順唐繼堯,為國息爭、為民安堵。在昆明忠烈祠啟建水陸道場前,與滇督唐繼堯定三事:「一、道場起經之日,全市禁屠。二、大赦牢獄。三、賑濟難民。」至次年「(法會)事畢,唐又請至其公館念經薦親,現瑞應,大生信心,合府皈依,在昆明過冬。」[[18]]

  真可謂既弘揚佛法,又保境安民。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虛云收到其皈依弟子李漢魂將軍暨廣東省府當局來電,懇請駐錫中興曹溪南華禪寺。是年底,蔣介石題寫「宣揚佛典」匾額贈給虛云大師[[19]]。國民政府黨政要員戴季陶、何應欽、林森、陳銘樞等紛紛皈依門下。1943年,虛云在重慶主持息災法會圓滿,蔣介石設齋招待。席間蔣公詳細問法,條列唯物唯心的哲理、神與基督之理,虛云以《答蔣公問法書》答之,認為:佛教是積極的,而非迷信,有裨于中國之學術思想;佛教者,實今日周旋國際,趨進大同之惟一大教也[[20]]。此雖以佛教為本位,但其契理契機地宣教愛國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虛云還是受到政府關照,有《致李維漢部長書》為證,雖有「云門事件」,但後來證明純屬誤會,1953年被禮請為中國佛教協會名譽會長。

  2、息災法會、賑濟生民。

  民國三十六年(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虛云在揭陽第一中學講《因果略談》:「若要轉移天心,消弭災禍,應從轉移人心做起,應從人類道德做起,人人能履行五戒十善,正心修身,仁愛信義,才可轉移天心。若人只管做惡事,不肯回頭,怎能化除戾氣。」[[21]]

  早在1900年庚子事變時,虛云隨駕到西安,次年在陝西臥龍寺啟建息災法會,祈願自利利他、甲兵休息、旱疫消除、存增福壽、殞早超升、天下太平、民安物阜。[[22]]

  他曾應唐繼堯請,在滇建壇三日祈雨,結果「大沛甘霖」。1942年,虛云應請至重慶主持護國息災大悲法會,歷時三個多月。期間,他有《上林主席書》懇請施行五事:大赦;增廣賑濟難民;禁止屠宰牲畜、茹素放生;減輕稅賦;保護寺院及免僧役[[23]]。這些都有安慰陣亡將士在天之靈,鼓舞了抗日將士和社會大眾堅持抗戰的信心,起到轉移天心、消弭災禍的作用。

  50年代初,虛云先後在北京、上海主持祝願世界和平法會,有利于佛教徒正心修身,體現了中國佛教對世界和平所做的貢獻。

  三、用教育延續慧命、以團結促進和平

  (一)虛云興辦的佛教教育及其教育思想

  正如星云大師所說:

  佛教是個非常重視教育的宗教,所謂「人成即佛成」,佛教就是要完成人格教育;又說「諸供養中,法供養第一」,透過佛教義理的弘揚,幫助世人解答生死的迷惑、認識世間的實相、掌握人生的方向、圓滿生命的意義。……若要說起佛教的教育,比之于儒家,其實佛教更具有組織系統與一貫性。[[24]]

  幾次「廟產興學」風潮一方面是由于財政緊張,另一方面也是社會大眾對佛教的教育化導功能了解不夠全面而造成的。虛云為振興佛教,在拯救廟產、興辦學校、促進佛教學術研究方面做出傑出貢獻,其弟子在社會中頗有影響。

  清末民初,佛教界面對挑戰而分成兩種趨向:以仁山法師、太虛法師為代表的激進派和以印光法師為代表的保守派。正如淨慧法師所說:「虛云老和尚在這個挑戰面前,似乎傾向于保守派,但對激進派也有所妥協。他是擇善而從。激進派對佛教有利的,他也能接受。他是以傳統為主,同時也接受了當時激進派的某些做法,比如說創辦佛學院。」[[25]]

  中國古代的佛教教育培養了不少人才,但也有缺點,正如黃夏年認為那樣,中國古代佛教叢林式教育是以師徒關系為培養人才的基本模式,所以一位高僧往往要拜很多師父,最後才成為一名大家。這種教育模式的特點在于,培養的人才視野較窄,知識面的廣度和深度不夠,以通一經者居多。[[26]]

  虛云認識到此點,故保留了佛教原有的叢林教育,也吸收世俗教育的優點,辦起了佛學院。有學者認為:

  禪門巨匠虛云大師以「明心見性,見性成佛」的人生終極關懷為佛教教育目的論;「濟世利民」的大乘菩薩道積極利他精神,化導世間,教化世間,以佛理淨化世道人心,最終轉化穢土為淨土,轉煩惱為菩提,轉習氣薰染的凡夫為圓滿誠實的聖人境界的佛教教育作用論;文字承載著真理,如標月指,主張不立文字而不離文字,「籍教悟宗」的教學原則,為中國佛教教育提供一個成功的參照。[[27]]

  這具有高度概括性,筆者試從具體的、不同的角度加以論述。

  1、創辦佛教學校,注重戒律、培養僧格。

  (1)創辦滇西宏誓佛學院。

  1913年2月2日,中華佛教總會在靜安寺成立,虛云在成立大會上號召廣大佛教徒要正視目前佛教自身存在的弱點和弊端進行自律和變革,從歷史上游離于社會之外,轉為積極參與社會生活,更好的體現出佛教的社會功能和價值。《虛云老和尚的足跡》一書記載:以虛云為會長的中華佛教總會云南分會成立後,分會向當地政府施壓制止「廟產興學」。同時,虛云將光緒三十年(1904年)在雞足山建的滇西宏誓佛教學堂提升為滇西宏誓佛學院,擴大招生規模,面向全省中青年僧尼招生。寬湛法師回憶道:

  民國二年(1913),學堂提升為滇西宏誓佛學院,院址仍設在大覺禪寺。開設課程基本不變,但規模擴大,在尼庵增設有尼眾班。首任院長為虛云老和尚,道成長老副之;……

  滇西宏誓佛學院及其前身滇西宏誓佛教學堂,緣于為改變雞足山及整個滇西佛教僧人不懂戒律清規形同俗人的頹敗狀況而設,辦學的宗旨及課程開設圍繞著僧格的養成進行。開設的課程不多,主要有:敲打念唱、早晚課誦、戒律清規、禪修等比較基礎的修行常識。學院注重學修結合,學僧每天跟常住僧人一起上殿誦經、坐香參禪,參加每半個月一次的布薩誦戒、初一、十五佛前上供等。學僧與常住僧人一起出坡種菜、上山打柴、烤竹筍乾、打核桃等勞動。飲食與常住僧人一起過堂用齋。[[28]]

  看來該學院的目的就是改變雞足山及整個滇西佛教僧人不懂戒律清規形同俗人的頹敗狀況,它注重戒律學習、學修結合、勞禪並重,「是虛云老和尚為振僧綱、提高僧眾素質而興辦的第一所佛教學校,為清除雞足山濁氣,振興滇西佛教起到了巨大作用。[[29]]」

  (2)傳戒法,創辦曹溪南華戒律學院。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廣東省府主席李漢魂電函邀虛云住持南華,其《重興曹溪南華寺記》第十條「傳戒法立學校以培育人才」云:

  今茲佛法衰微,三門涂炭,豈非無因?無奈釋子掛名受戒,而不遵崇;外服袈裟,行同凡俗。是波旬徒屬,作獅子身中蝨耳!云為挽頹風,捐費信施財物,成茲大廈,意欲一一如法,培植人材,常轉法輪,慧命是續。因此建立長期戒壇,逢年傳戒,道不論遠近,人不論多寡。依時而來,傳受戒法,期滿後入學戒堂重行薰習,以資深造。不受寄名,不容簡略,肅戒律也。[[30]]

  如法地傳戒法可以常轉法輪、挽救佛法于衰微。惟升法師說:

  為了讓剛出家的年輕人明白戒律的重要性,養成學戒持戒的良好習慣,1943年春,虛云老和尚著手創辦「曹溪南華戒律學院」。6月,李濟深先生來寺小住,看過虛云老和尚親自起草的《曹溪南華戒律學院章程》後,認為恰當,高興地為學院寫了牌子[[31]],學院隨後成立。

  虛云「又于寶林門內辦義務小學,收教鄉村貧民子弟[[32]]」,說明他注重改善佛教與世俗社會的關系,為貧民子弟種下善根佛種。

  (3)創辦鼓山佛學院、真如寺佛學研究苑。

  虛云于民國十八年(1929年)住持鼓山,先是改革寺制、整理道風。「復鑑于青年僧人很多,為恐少年廢學,乃有學戒堂之設,後來改為鼓山佛學院。宗鏡、大醒、印順、心道等法師,先後任教。慈老法師主講時,改為法界學院。」[[33]]另載,虛云「請蘇州靈巖慈舟法師主律院,慈法師深究律宗,弘揚淨土,皆巍然法門龍象也。又創辦佛學社,以造就年輕學子。」[[34]]

  1957年6月,「(真如寺)住持海燈,開講《法華經》,並擇青年比丘三十人,成立佛學研究院,以造就僧才。[[35]]」

  (4)為籌辦中國佛學院出謀劃策。

  1955年中國佛教協會在北京召開第二次理事擴大會議,虛云在《云居管見》一文中「以極其愉快的心情,期待這次會議通過成立中國佛學院的決議。」他說:

  佛學院一成立,就可根據這次會議通過的決議,精研教理,努力修持,以造就弘法人材。中國佛學院的籌辦,我認為最好能由各地推舉或由中國佛協邀請各宗巨匠云集來京,共同研學。又我認為佛弟子的日常生活、衣食住等有可以權變的;惟三學思想,即戒定慧等理論,不能改動。[[36]]

  該建議呼籲各宗共同研學,無門戶之見,又為佛教在新時期的變與不變指明了方向。

  2、注重師資選培、主張農禪結合。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教教育可與世俗教育互為補充,二者有許多共通之處。比如,除了要高素質的學生,還要有良好之師資。虛云制定的《教習學生規約》云:

  舉世茫茫,賴有人焉,弘傳正法,使覺樹凋而復茂,慧日暗而再明。……

  學規云:「師者人之模范,不惟人才所由育,亦治亂所攸關。」何也?彼童子而教之以正則正,習之于邪則邪。……況我佛子欲明心見性,入聖超凡?非藉經教以端其根本,戒律以嚴身心,禪定以掃其根塵,智慧以開其聾瞶,學而時習,庶易培植。此師資所以不能不慎也![[37]]

  寧波七塔寺華嚴學大師溥常于「民初,應虛云和尚之邀,卓錫滇中五六載,創辦佛教僧校,立佛教滇藏支部。」[[38]]僧校應該就是滇西宏誓佛學院及其前身滇西宏誓佛教學堂。

  虛老弟子林遠凡「因忝附門牆,嘗親受囑咐,任南華戒律學院講席,見公身教言教,都直截根源,脫落窠臼。」[[39]]據惟升法師說,該院「任課的法師有樂觀法師、知定法師、宣化法師等,都是學有心得、嚴持戒律的法師。」[[40]]

  「他還邀請了當時激進派里邊最有名的大醒法師到鼓山去講課。這是不可思議的。大醒法師是太虛大師門下四大弟子之一。」[[41]]這表明虛云延請名師不拘一格,他也不反對佛教改革中有利于佛教發展的部分。

  農禪並重向為禪宗優良傳統,虛云很好地繼承並應用于佛教教育之中。他為增加國家生產、彌補寺廟糧食不足,達自給自足的目的,以維護祖庭為宗旨,特制定《農場組織簡章》,其中規定除去因工作或體力原因不能參加者,「每人應墾種荒地最少三十丈」[[42]]。1953年,虛云出席中國佛教協會成立會議時的第三個提案的案由就是「為圖謀自力更生,倡導計勞受酬,以維佛門根本案。」[[43]]這不僅改善僧眾生活、減輕社會負擔,而且培養出一大批能光大佛門優秀傳統的接班人,如佛源、淨慧等法師都是當年大覺山農場成員。

  3、因機施教、遍參高僧。

  虛云一生建叢林八十余,每建一寺,則恢復叢林制度,嚴肅清規戒律,這些寺院因之而成了佛教道場的楷模,佛教傳播、修持中心。所到之處,他常在禪七或在生活中開示指點迷津,甚而以書信等方式啟發學人。1955年,虛云在一次農場插秧時說:「佛法非同異,千燈共一光,你們今日插秧,道就在你手上。坐臥是道,插秧是道,低頭是迴光返照。水清見天,心清就見性天。」[[44]]「不要只知忙于插秧,就把修行扔到一邊為要!」[[45]]《虛云法師年譜》和《虛云老和尚法匯》等書多有此類記載,此不贅述。

  據汪青云《武昌聞法記略》回憶:「(虛云)在接引學人時,總是因機施教,于念佛一法提倡尤力。他說:『法無高下,貴在契機。』並力陳分門別戶的惡習對教內團結的害處。」[[46]]

  叢林教育模式下,一位法師往往要拜很多師父、遍參許多高僧,最後才成為一名大家。虛云一生拜師或親近的高僧主要有湧泉寺常開上人、鼓山妙蓮和尚、天台融鏡法師、焦山大水和尚、金山寺觀心和尚及新林寺大定和尚、揚州高旻寺朗輝和尚、金陵松嚴上人及楊仁山居士等20多人,他們都給予虛云大師以法雨滋潤,所以他在接受新式的佛學院教育之時就請了各宗法師來授課,同時也鼓勵弟子、信徒多方參學。

  4、重視藏經、著述和整理文史資料。

  星云大師認為:「在佛教的觀念里,最早就是開設藏經樓,藏經樓就是存放經書的圖書館。我們知道,一所大學辦得如何,就看他的藏書多少,所以過去佛教的藏經樓就是學術中心。」[[47]]這個學術中心是佛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供僧俗學習、研究之用,也是傳播佛教、延續文明的堡壘。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虛云進京請得云南首部《龍藏》,1909年請回到了雞足山。黃夏年認為:「大藏經是佛教經典的總匯,古人認為,藏經的意義重大,它不僅是三寶中的法寶,而且是續佛慧命的根本所在,佛教能不能流傳下來,與圖書的整理與傳播有著重要的關系。」[[48]]虛云住持南華寺時,「三十年辛巳,將大殿之後,靈照塔之前,建法堂一座,其上為藏經樓,內藏二十五年由北京請回《龍藏》全部,《大藏遺珍》全套,又李伯豪主席送《磧砂藏》一部。」[[49]]1954年夏,在云居「首建成法堂一幢,上為藏經樓,置《磧沙》、《頻枷》各一藏。[[50]]」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十二月,虛云由曹溪移錫云門,重興大覺禪寺,「數年來先後請得經律論諸部,並由妙云比丘供養《日本大正藏經》一部,陳寬培、何寬智,供養《磧砂藏》、《續藏經》各一部,葉遐庵供養《大藏遺珍》一部,均安奉藏經閣,任學人請閱。[[51]]」「任學人請閱」,無疑廣結佛緣,促進了學術研究和文化傳播,體現寺院藏經對社會應有的責任與貢獻。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虛云將鼓山湧泉寺藏經補足陝西所藏殘缺的部分,使這埋沒數百年之宋版藏經又流通于全國。抗戰勝利後,由虛云、圓瑛等發起組織增修大藏經會,刊行《民國增修大藏經》[[52]]。他同時對重修《藏經》提出個人看法:「茲事體大,尚望慎始。若為繼續搜羅近代大德事蹟,不若如日本《續藏》之保存古蹟,猶為易事。倘倡編新藏,則尚祈審議。」[[53]]

  正如虛云所說:「欲轉法輪,不離文字,確是鐵一般的必然定律。本社同人,看透此著,因而創辦《圓英》于廣州。」[[54]]為了法輪常轉,除了創刊以外,虛云還積極整理整理大藏經及其他佛教文獻史料,並親自著述。1932年起,請張玉濤(觀本法師)整理鼓山經藏、整編《鼓山宗圖》,虛云住持了修補元延佑中葉的《大般若經》等三部大經,增訂《佛祖道影》,修訂《鼓山聯芳集》,校正《星燈集》、重刊《云居山志》等活動。為弘揚正信的佛教,虛云著有《楞嚴經玄要》、《心經釋》等,惜毀于「云門事變」。今存部分,後人編為《虛云和尚法匯》、《虛云和尚法匯續編》、《虛云和尚全集》等。

  (二)愛國愛教、熱愛和平。

  誠如《壇經·般若品》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佛教要主動承擔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正確處理佛教與世間的關系,才能保證佛教充滿生命力與創造力。

  虛云一直都是愛國愛教的,他通過開示、傳戒、辦學等培養僧俗的社會責任感、正義感,使得他們能夠關心社會、明辨是非。他如是說如是行,所以光緒皇帝才加贈雞足山迎祥寺為「護國祝聖禪寺」、封賜虛云「佛慈洪法大師」之號。

  民國成立,西藏王公活佛不肯易幟,中央命滇兵二師討之。虛云說服麗川喇嘛東保入藏,邀約而還,滇遂罷兵,康藏間三十年相安無事[[55]]。民國時期的管理寺廟條例規定:凡僧道開會講演或由他人延請講演時,其講演宗旨應為:一、闡揚教義。二、化導社會。三、啟發愛國思想(或啟迪革命救國思想)[[56]]。國家政策也希望宗教活動能達到愛國救國、化導社會以承擔相應社會責任的目的。虛云在民國時期多次講經說戒、主持消災法會既起到化導社會、穩定人心,又鼓舞人心、啟發信眾愛國、救國思想。

  虛云于1952年到武昌三佛講寺,汪青云叩以愛國愛教之意,老人開始曰:「佛教的某些理趣,如忘我利他的精神之類,與共產黨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是相符合的。共產黨員以解放全人類為終極目的,佛教徒以度盡一切眾生為最大願心,范圍與手段雖各不相同,目的大致是可以通融的。」[[57]]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非有對佛教有深究並有大無畏勇氣不能出此言也。虛云《出席中國佛教協會成立會議感想》一文認為,「政治上要加強團結和學習,發揮愛國主義與國際主義精神,以盡人民的責任。佛法本來是積極的、前進的,不是消極的、落後的。」[[58]]1952年,他在上海佛教界祝願世界和平法會上說:「佛教徒最愛和平,因為保衛和平是我們的責任。為甚麼要保衛和平?我可以分兩點來說:第一,是因為厭惡戰爭而需要和平,第二,是我們自己的內心,也需要和平。」[[59]]對于第二點的原因,虛云認為主要是佛教內部不團結、分門別戶、說是論非造成地,他認為「要復興佛教,出家眾應首先團結起來,進一步做到六合的條件,達到團結的標準。……我們佛教界,如果人人能夠這樣做到,對內是團結一致,自然會發生不可想象的效力;對外也可制止戰爭保衛和平。[[60]]」這些言行,都是虛云基于他對國家和社會的深入了解、體察後,發揚佛教慈悲情懷才能勇于發表、敢于擔當。

  四、結 語

  虛云大師偏重于繼承並發揚中國佛教的優良傳統,通過嚴守戒律重塑佛教形象,以佛教教育扶世導俗,積極促進教內團結、世界和平,展現了佛教的社會角色和社會承擔。他闡教利生、愛國護教的行為、思想引導了中國佛教在近代成功轉型,也必將對新時期人間佛教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借鑑和指導意義。

  作者簡介:

  胡孝忠:男,四川宜賓人,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2008級博士生。

  [1]呂寬賢等著、張志哲選編:《虛云禪學精華錄》下冊,揚州: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6年,頁597。

  [2]據譚世寶考證,「以戒為師」之所以是以偏指全而非以偏反全,首先就在于這里的「戒」實際不是指狹義的禁惡的「戒律」,而是包含了令善的「法經」。「戒」是既「令善」又「禁惡」的。譚世寶:《「以戒為師」及「以法和律為師」的關系略析》,光泉、剛曉主編《吳越佛教》第三卷,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8年。

  [3]虛云著、余晉等點校:《虛云老和尚法匯》,合肥:黃山書社,2005年,頁158。

  [4]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頁183-184。

  [5]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妙音精舍,1999年,頁36。

  [6]虛云著、余晉等點校:《虛云老和尚法匯》,頁300-301。

  [7]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139。

  [8]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211。

  [9]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111。

  [10]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222-223。

  [11]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76-77。

  [12]劉元春:《虛云和尚的禪法思想——讀》,覺醒主編《覺群.學術論文集》第三輯,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年,頁50。

  [13]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64。

  [14]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34。

  [15]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35。

  [16]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44。

  [17]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47。

  [18]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53。

  [19]惟升:《虛云老和尚的足跡》,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頁188。

  [20]見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87-93。

  [21]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10。

  [22]虛云著、余晉等點校:《虛云老和尚法匯》,頁10。

  [23]虛云著、余晉等點校:《虛云老和尚法匯》,頁172。

  [24]星云:《佛教興學的往事與未來》,《普門學報》,2002年11期,頁214-215。

  [25]淨慧:《中國佛教與生活禪》,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頁387。

  [26]黃夏年:《當代中國佛教教育三題》,《浙江學刊》,2001年4期,頁18。

  [27]鉑淨:《「重慶華岩佛教文化論壇」舉辦》,《世界宗教研究》,2006年1期,頁146。

  [28]惟升:《虛云老和尚的足跡》,頁147-148。

  [29]惟升:《虛云老和尚的足跡》,頁149。

  [30]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103。

  [31]惟升:《虛云老和尚的足跡》,頁197。

  [32]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93。

  [33]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75。

  [34]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73。

  [35]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283。

  [36]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72-73。

  [37]虛云著、余晉等點校:《虛云老和尚法匯》,頁298。

  [38]陳寥士:《七塔寺志》卷五,香港:中華佛教出版社,2004年,頁32。

  [39]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98。

  [40]惟升:《虛云老和尚的足跡》,頁197。

  [41]淨慧:《中國佛教與生活禪》,頁387。

  [42]虛云著、余晉等點校:《虛云老和尚法匯》,頁314。

  [43]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78。

  [44]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215。

  [45]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217。

  [46]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126。

  [47]星云:《佛教興學的往事與未來》,《普門學報》,2002年11期,頁219。

  [48]黃夏年:《古代的傳統佛教教育》,《普門學報》,2007年37期,頁82。

  [49]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100。

  [50]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188。

  [51]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119。

  [52]高振農:《佛教文化與近代中國》,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2年,頁408。

  [53]虛云著、余晉等點校:《虛云老和尚法匯》,頁174-175。

  [54]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62。

  [55]岑學呂:《虛云法師年譜》,頁45。

  [56]見《政府公報》,第1249號,1915年10月29日;《國民政府公報》,第76號,1921年5月20日;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4年,頁1018。

  [57]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126。

  [58]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66。

  [59]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16-17。

  [60]淨慧:《虛云和尚法會續編》,頁18。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