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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航大師全集 菩提心影(三)法教篇 一七、薰習的資格

一七、薰習的資格

  一講到薰習,必定有「能薰」和「所薰」;好像用香去薰衣服一樣;香薰衣服,香是「能薰」,衣服是「所熏」。八個識,那一個是能薰,那一個來當所薰呢?當然,前七識是「能薰」,第八識是「所熏」。你怎樣知道呢?就拿個比例來說吧!例如,眼識去見物,或是見一個人,為甚麼見過了之後,不會忘記呢?一般人都以為藏在腦海里面,在唯識家說起來;這印象是落在阿賴耶識里面——藏識。眼識是這樣,其余的;耳聞,鼻嗅,舌嘗,身觸,意知;一切的一切,只要你有影像留下來,都是藏在這阿賴耶識里面。可見前七識是能熏,第八識是所薰無疑了。下面就來講到它們的資格。   甲、所薰的資格   說到「所薰」的資格,有四個條件:   (1)堅住性——「堅住」的意義,就是說所薰的條件,它的性質,一定要堅住,並應具備兩項條件:第一、是要一類的無記性,不能有善惡的性質常常去變動。第二、是要無論在甚麼時候都要有它。「這可見除了第八識能擔當這一類」和「相續」兩條件外,其余的前六識,以及色法等等,不是三性互換,就是色心間斷,無想天和無色界,就間斷了,所以前七識是不能做所熏,唯有第八識,既是一類,又是相續,才能做所薰的。   (2)無記性——「無記」的意義,就是不是善,也不是惡,可以記別的。意思就是說:如果是純善,就不能受惡熏;如果是純惡,又不能受善熏;唯有這阿賴耶識,既不是純善,也不是純惡,所以善惡皆可薰習,這可見前六識是有善惡性的,皆不能做所薰。因此佛的第八識是純善性,也是不能做所薰。   (3)可薰性——「可薰」的意義,有兩個條件,第一是要有「自在」的意義,第二是要有「虛疏」的意義。「自在」,是簡別第八識所相應的五個心所,是不自在的,因為它們是要依靠心王,如果離開了第八識的心王,它們就不能自由生起,所以叫做不自在。「虛疏」是簡別無為法的。因為無為法是堅實的不能受薰的東西,唯有第八識的心王,它不但是無記性,並且能夠自由地自己生起,又是有為法虛疏的東西,所以它能夠做所薰。   (4)與能薰和合——所薰和能薰當然要和合,和合就是要同時併同處。「同時」,就是簡別前後剎那不能所熏;「同處,就是簡別別人的識不能來燻我的識,要同在一剎那的時間,又是自己的前七識,才能薰自己的第八識。具足上面的「堅住性」「無記性」「可薰性」「與能薰和合」這四個條件,才能做所薰的資格,這,唯有第八阿賴耶識方能擔當這個責任起來。   乙、能薰的資格   所薰的資格,既然明白了,那末,能薰的資格又是怎樣呢?當然也有四個條件:   (1)有生滅——設若不講薰習的話就罷,如果一講到薰習,那一定有動作,有動作就有起落,所以做能薰的條件,第一種就是要有生滅。這就是簡別無為法和虛空都不能做能薰。第八識既然是做所薰,那做能薰的當然是前七識的心王和心所了。 (2)有勝用——簡別幾種東西沒有勝用:①異熟心王心所,是沒有強盛的功用;②一切色法,是沒有緣慮的功用;③不相應行法,強盛的功用和緣慮的功用都沒有,所以都不能做能薰的資格,唯有前七識二用全備,所以才能夠做能薰資格。   (3)有增減——增,就是加增;減,就是減少。這增減的條件,是簡別佛果的功德,他是已經圓滿了,再不能受薰,唯有我們眾生,才有薰習的功用,亦即是我們眾生的前七識心王心所,來做「能薰」了。   (4)與所熏和合——前面的所薰既然要同能薰和合——同處同時,那末,現在的能薰,不消說,當然也要同所薰和合——同時同處。怎樣可以用前念的前七識,去薰後念的第八識?或者是用別人的前七識,來薰自己的第八識?那當然是不可以的。唯有自己的前七識心王心所,同在一剎那時,來薰自己第八識的心王了。   依上面所說,「所熏」有四個條件,「能薰」也有四個條件,我們就可以得到以下的結論:   (1)做所薰的資格,唯有第八識的心王。   (2)做能薰的資格,唯有前七識的心王和心所。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