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航大師全集 菩提心影(三)法教篇 二、般若宗勝義
二、般若宗勝義
「義」,是一種正當不移之理。「勝義」,即非普通之理,乃出世間之正義。「般若」,是梵語,此云智慧。此智慧非世間普通之資生事業等智慧,乃一種了生脫死之智慧,智慧之初步,當了達世間是苦、空、無我,方能漸漸垢盡明生。智慧之結晶,分自利與利他二者:由了達我空之理,證到我空真如,解脫世間粗重苦果是謂自利。乃至斷所知法執,證法空真如,斷微細無明,出生入死,度脫眾生,是謂利他。 此宗之名,約有下列七種: (1)般若宗——依經立名,如六百卷《大般若經》等。 (2)三論宗——依論立名,龍樹菩薩依般若經造《中論》、《十二門論》;提婆菩薩造《百論》破外道,依此三論立名故。(P21) (3)四論宗——依論立名,除上說三論外,加龍樹菩薩之《大智度論》故名。 (4)空宗——對待立名,對有宗言故。 (5)法性宗——依體立名,直說法性,不立名相故。 (6)破相宗——依用立名,唯顯中道,破諸名相故。 (7)嘉祥宗——依寺立名,隋朝吉藏大師,盛宏三論,住嘉祥寺,故名。 上來釋名已竟。今當明傳承系統: 釋迦牟尼佛——文殊菩薩——龍樹菩薩——提婆菩薩——清辨菩薩——嘉祥大師——其他…… 略標傳承系統竟,次明所依經論: (1)《大般若經》,(2)《小品般若》,(3)《放光般若》,(4)《光讚般若》,(5)《道行般若》,(6)《摩訶般若》,(7)《勝天王般若》,(8)《金剛般若》,(9)《文殊問般若》,(10)《實相般若》,(11)《仁王護國般若經》等。(P22) (圖缺) 此宗自嘉祥大師後,漸漸衰微,現代雖研究有人,而專宏者尚乏,致救世間燈,暗去一盞,苟有大乘種性,願荷擔如來家業,重振之者,真現世菩薩矣。 釋名、標傳承系統、及明所依經論竟,今當詮說勝義。勝義為何?曰:即「因緣所生法」也。因者親因,緣者助緣,其類別有四: (1)因緣——因之緣——如萬物生起,須有種子,此種子各有自由。 (2)所緣緣——所緣之緣——如了知事物,須有所緣之境。 (3)增上緣——增上之緣——如萬物發生,須有土水、人工、陽光、空氣等。(P23) 又分三類: ① 順增上緣——如某人辦事,我助之以力,令其速成。 ②不勝增上緣——如某人辦事,我雖不助之以力,亦不為之作障,使其事業得成。 ③逆增上緣——如先生教書,以杖責罰學生,又如提婆達多害佛等。 ④等無間緣——平等無間的緣——萬物發生,須平等無有間斷,前滅後生,念念相續。世間萬法,仗因托緣,如幻如化,如夢如影,如陽燄,如空花,如空谷呼聲,如蜃樓海市。其中無生,無我,無作者,無使作者,無受者,亦無使受化者,無起者,無使起者。其有利根眾生,自己直不承當,全身擔荷,其或沉吟,且向下列各門,執劍荷槍,剿其賊首。 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十法界,有漏無漏等。 五蘊,一名五陰:五者,其數有五。陰者,覆蔽義;蘊者,儲蓄義。眾生由此五法,覆蔽真性,故有生死。 (1)色蘊——色分二: ①有表色——身口 ② 無表色——內心 有表色又分三(圖缺) 無表色……心之沖動,強有力之心志等 (2)受蘊——受分五種: 五受(圖缺) (3)想蘊——想,即想像,安立名相的。(P25) (4)行蘊——外則爪發生長,自己不知;內則念念生滅,剎那不停。 (5)識蘊——明了分別,計度是非、善惡,即現前妄想心。 茲先從「五蘊」觀察: 五蘊(圖缺) 此五種作用之生起,能否離開上能生之四種緣而生起歟?若不離者,則可了知,此四大「假身」,受等「假心」,從眾緣生,無我,無人,無作者,無使作者。 再次由「十二處」觀察:(P26) (圖缺) 上之十二處為眼是我耶?當知從五蘊生則非我;耳等是我耶?亦如是。乃至現前妄想之意識是我耶?然亦不能離四緣,且此妄想攬外面色、(P27)聲、香、味、觸、法之六塵。此六塵者,無知無覺,如鏡照物,物不對時,則鏡無影。然則以何物為妄想之意? 又試以四緣觀色塵亦如是,聲香味觸亦如是。或曰:然則妄想中之法塵,應是我?曰:亦從五蘊生,且法塵若是我,則我應一半有知,如現前有妄想;一半無知,如外間土木。是故若以智眼觀察,但見從五蘊生,空無有我,無人,無作者,無使作者。 復進作「十八界」觀察:(P28) 十八界(圖缺)(P29) 「界」者,分限義。如上十八界,以智慧去觀察,亦但見從四緣生,無我,無人,無作者,無使作者。 或曰: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作用相似,何以不同?答曰:世尊大慈,憫眾生故,眾生迷執有我,不出「色」「心」二法,總攝所執,不出三種—— (1)迷心不迷色——迷心者,如現代之唯心論,故佛使「開心合色」,說「五蘊」法,以啟其迷。 (2)迷色不迷心——迷色者,如現代之唯物論,故佛使「開色合心」,說「十二處」法,以啟其迷。 (3)心色俱迷——心色俱迷者,如主張物質精神為萬物本源,故佛使「心色俱開」,說「十八界」法,以啟其迷。 曰:五蘊無我,知之矣。十二處,十八界無我,亦知之矣。然則佛說「苦」、「集」、「滅」、「道」之「四諦」,「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之「十二因緣」;「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之「六度」;(P30)乃至六凡、四聖;有漏、無漏;有為法等,應是實有。曰:不然。亦不離四緣!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 因緣所生法,如上「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十法界」、「有漏無漏」等法。用智慧觀察,無有一能離開四緣者,故曰:我說即是空。然則一切皆空,應落斷見。十方國土,佛及眾生,從何而有?曰:真空不空。但以四緣觀察,唯有四緣假名,毫無實義。故曰:亦名為假名。然則世出世間之一切法,亦真亦假歟?非空非假歟?曰:然。應離諸戲論,住于中道,故曰:亦名中道義。 諸法本體,離名字相,離言說相,離心緣相。《金剛經》云:「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貴乎夙秉靈根,見月忘指,得弦外音。今請讀《般若心經》一遍,作本論結束: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觀自在菩薩……菩提薩婆訶。(大憨記)(P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