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航大師全集 菩提心影(二)人生篇 四、佛學與人生之關系
四、佛學與人生之關系
甲、發端 本日之講題,為《佛學與人生之關系》。吾人在佛學會中而講佛學,固(P241)屬正理,然何以涉及人生關系?余意謂佛學之價值,在其能闡明人生之真理,返妄歸真,斷迷證覺;以純正的說理,對治人生的症結,使人群咸得其益,則是「佛學」與「人生」之關系並立焉。 乙、人生的煩惱相 吾人既認為佛學為破迷指悟之學,彼所謂迷信者,固迷者自迷。余茲不欲多辯,請先申說人生的煩惱相。 人生二字,含義頗廣,今用鳥瞰法,觀察人生色相;色相既明,即人生之意義亦可明了。據佛家觀察人生色相,即「煩惱相」是也。此煩惱相,姑名之曰「不良的現象」。無論個人、家庭、社會、國家,以至全世界,均為此「煩惱相」表現之場所。換言之,即煩惱有普遍義;以煩惱充滿人間,非限于局部者也。 佛學謂「根本煩惱心所」有六種,人生不良之現象,依此根本煩惱心所而生,茲列舉如次: 貪、瞋、癡、慢、疑、不正見,此六種煩惱心所為一切煩惱之根本。若(P242)隨根本煩惱而生者,名曰「隨煩惱心所」。其數有二十,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二十種隨煩惱,連根本煩惱,計有二十六種煩惱。敢問諸位自身,有此諸種煩惱之不良現象否?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若余自問,即有二十七煩惱,云何余有二十七煩惱呢?蓋二十六種煩惱,余既一一具有,即得一個煩惱「總相」,多加此煩惱總相在內,即成為二十七數。余之學佛,為這此故;諸位之研究佛學,亦為遣此故。真不能不下大決心,將諸不良的行為,改為良的!即以「不」字遣之;如「忿」改為「不忿」,「恨」改為「不恨」是也,以不准此。夫既有此不良之煩惱相,依相對的理論而言,亦必有所謂良者在,方合道理。佛曾開示吾人,善心所有十一——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此十一種善心所,即人生優良的心理現象;以此良的,對治不良的,是改造自身、家庭、社會、國家、世界的正當方法。以此心理的改造為原動力,進而改造外境,人生的意義方見真實。惟欲改造自家心理,使不良的成為良的,當由佛學悟(P243)入,可見佛學與人生的關系至為密切。 丙、平等的人生觀 又次,今有人言:「人生之缺憾,由不平等故;若能實現平等義諦,打倒種種不平等的世法,即人生之意義,自見充實。」言雖有理,未免含混。蓋唯言「平等」二字,以之語人倫,為人倫平等;語智識,為智識平等;語身體,為身體平等;此即不合道理! 謂人倫平等,即「子」與「父」平,人必駭愕,以其違反倫常故。謂智識平等,即「下愚」與「上智」平,何來聖凡之分?其取消「智」度,無信可徵。謂身體平等,即高下長短之一一人身,何能強為「斷」、「續」,使得其平,是必違反生理。故余以為平等二字,不能亂用。依佛家眾生平等說,以「心地」平等,為真平等,為根本的平等。《楞嚴經》云:「若心地平,一切皆平。」此言說出平等之真義,固吾人所當深思者也。然則心地平等,其意云何?曰:「父以善心待子,子以善心待父,己不欲人之加諸我者,我亦不欲加諸人。父子同此善心,是二而一;強名之為父慈子孝,是一而二。」(P244)然既同臻善境,已得其平,此謂之心地平等一也。聖賢以善心觀凡愚,凡愚以善心待聖賢,二者同此善心,臻于善境,已得其平,此謂之心地平等二也。一家如是,一社會如是,全世界如是,平等平等,名之日「平等的人生」。然欲實現之,非具有佛學素養不可;則佛學與人生的關系,已甚明矣! 丙、從佛學上得到人生之斷案 吾人依佛學之觀點,欲知世相究竟,必先知有情聚之來源,即對于十二緣起論中由識而有名色,由識生則名色生,由識滅則名色滅;所云滅諦,當深切了解于此也。一切種子皆在第八識中,無始以來,種生現行,現行重薰種子,種復引種故,以致生死流轉無盡。所謂有情聚,祇是此生流轉無盡中之假和合,祇是自心造作耳。然「心」釋為「佛性」,一切眾生有心聚,即一切眾生皆具佛性。在佛性上無分自他人畜,乃至人類生死、世界成壞、苦集重重,我執、法執等等俱遣,大澈大悟,依妄返真,其性如如,是即人生之究竟觀也。(P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