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然上人文鈔 書簡篇 一二、往生淨土用心
往生淨土用心 (《大正藏》八三、二六二下)
有人言「依宿善往生」,此非謬誤;短促之此世果報,亦依前世之善惡,而生禍福;何況往生之大事,必依宿善,聖教亦言之。
但,念佛往生,不因無宿善而不能。《觀經》言:「殺父母、出佛身血之五逆罪人,臨終十念往生。」
然而,宿善深厚之善人,雖無聖教,自然畏惡行善,心向佛道,不造五逆。五逆罪人,臨終十念得往生,非由無宿善。《經》言:
若人造多罪得聞六字名 火車自然去 花台自來迎
若有重業障 無生淨土因 乘彌陀願力 必生安樂國
極重惡人 無他方便 唯稱彌陀 得生極樂
又,善導和尚《觀經疏》云:
為迎接曠劫以來輪迴六道,無出離緣之常沒眾生故,阿彌陀佛成佛。
言「常沒眾生」者,沈于恆河深底之眾生,體大而長,塞滿恆河,身不能動,常沈不起;以此喻惡世之凡夫。
又「凡夫」兩字,弘法大師《祕藏寶鑰》釋為「凡夫狂醉」。誠然,凡夫之心,如狂于物,醉于酒,不能明辨善惡。
和尚云:「一時煩惱百千間」,善惡亂心故,雖有萬行,自力難修。若論了脫生死、修持佛道者,須發菩提心,淨盡煩惱,經三祇百劫,難行苦行,方得成佛。然,五濁凡夫,以自力具足願行,難以契應故,長輪六道四生也。
阿彌陀佛甚為悲愍此事,于法藏菩薩之昔,兆載永劫之間,修我等難行之僧祇苦行,積功累德,而成阿彌陀佛。阿彌陀佛一佛所具之三身、四智、十力、無畏等一切內證功德;相好、光明、說法、利生等一切外用功德,皆無遺漏,悉納于三字名號之中。善導和尚亦言:
眾生念佛,十聲一聲,若不迎接,誓不成佛;
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如是深信,念佛不怠,不疑往生之人,謂之信他力之人也。
世間之事亦有他力:如足萎腰折,欲行遠路,雖不可能;乘舟車故,輕易而到。此非自力,乃舟車之力,故名他力。卑賤惡世凡夫,以諂曲心所作乘物,亦具他力;何況彌陀,經五劫之間思惟所定他力本願船乎!乘此大悲願船,必渡生死苦海,不須疑也。加之,愈病草木,吸鐵磁石,不思議力用也。又,麝香有芬芳之用,犀角有避水之力。此等皆無心之草木,不發誓願之禽獸,然自始即具不思議之力用,何況佛法豈無不思議之力用乎!
然則念佛,一聲有滅八十億劫生死罪之力用,是故應信阿彌陀佛有迎接惡業深重眾生之力用,不論宿善有無,不論罪惡深淺,唯稱名號,必得往生。持戒、破戒、貧窮、富貴、高位、下賤,皆悉不論,但念名號,猶如令石瓦變金,來迎之誓約也。法照禪師《五會法事讚》云:
彼佛因中立弘誓 聞名念我總迎來
不簡貧窮將富貴 不簡下智與高才
不簡多聞持淨戒 不簡破戒罪根深
但使回心多念佛 能令瓦礫變成金
唯撥念珠而不動舌,是懈怠也。但,猶如善導和尚《觀經疏》「三緣」之中,釋「親緣」云:
眾生禮佛,佛即見之;
眾生稱佛,佛即聞之;
眾生念佛,佛即知之;
眾生憶念佛者,佛亦憶念眾生。
是故阿彌陀佛三業與行者三業,彼此一體,不相舍離。
佛與眾生,猶如父子,故名親緣。
手撥念珠者,佛亦見之;心思念佛者,佛亦念眾生也;然則蒙佛所見,蒙佛所念之身也。雖如是言,應常動舌,三業相應故也。「三業」者,身、口、意也。且,阿彌陀佛本願之稱名故,應知以聲為本體。然以自耳得聞之念佛,亦在高聲念佛之中,所謂「大聲見大佛」,又言「心念亦入念佛之數」,皆是往生之業也。
不雜語之念佛可慶,有人謂念佛時有雜語者,則功德少,誤也。念佛如金,金受火燒,其色增輝;入水不損。如是,念佛不受妄念之污,不受言談之紛。知如是理,念佛不雜余事,而思多念佛者,甚好。若此理忘失,忽出言語,亦不可嘆言「今之念佛無功矣!」不論如何,念佛皆是往生之業。
百萬遍之事。此雖非佛願,然《阿彌陀經》言:「若一日、若二日,乃至七日念佛之人,往生極樂。」如是言故,應七日念佛也。「七日念佛,得百萬遍」,迦才大師于《淨土論》言之。雖七日百萬遍,不堪之人,可八日九日念之。雖然如是,非言不念百萬遍不能往生;一念十念,亦得往生也。心思一念十念亦得往生之殊勝念佛,歡喜之余,而累積百萬遍之功德也。
七分全得之事。雖有為自己死後追福之人,亦不依賴之。應思自己勤于念佛,速生極樂,得三明六通之後,利益六道四生之眾生,尋父母師長之生處,隨心所願,迎生極樂。又,日常念佛,亦逐日回向之,使其往生。為亡者念佛回向者,阿彌陀佛即放其光明,照地獄、餓鬼、畜生故,墮此三惡道受苦之人,其苦則息,壽終之後得解脫。《大經》言:
若在三途,勤苦之處,見此光明,皆悉休息,無復苦惱;壽終之後,皆蒙解脫。
無本願之疑心,亦無不願生極樂之心;然而,無往生一定之想,亦無早生極樂之意。如是言者,誠然不可。
雖聞淨土法門,猶如不聞者,始從三惡道來,罪尚未盡故,《平等覺經》亦言之,亦是厭娑婆之心淺也。其故者,不下西國之人,雖有人備船,亦不疑船浮于水,然無歡喜之心。又如被虜于敵城,終得脫出,逃至海邊,苦不得渡,忽見父母,備船來迎,慶喜何如!如是,被貪瞋痴所縛,系于三界焚籠之我等,彌陀悲母願深:持名號利劍,斷生死之絆;浮本願之船,入苦海之波,渡我等于涅槃彼岸。如是思惟,歡喜之淚染袖,渴仰之思銘肝。
若受嚴責時,或覺身毛為起;若漫不經心,則無所覺,此亦自然之理也。造罪之事,雖不受教,自然染心。其故者:無始以來輪迴六道時,身雖變異,心不變異;造集諸種罪業故,不經教導,自然造罪。「念佛即往生」之理,今始得聞故,一時難信。加之,人心有頓機、漸機二品,頓機一聞即悟,漸機漸次理解。猶如朝拜佛寺,足健者一時即到,足遲者一日不達;然而,但有願往之心,終必到達。如是,但有願生之心,一經年月,信心漸深。
雖日常念佛,臨終若無善知識,難得往生;又病重心亂,難得往生:有人言之。然而依善導和尚之意,有願生極樂之心,上盡一形,下至十念之念佛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前來迎接。是故,日常念佛,臨命終時,雖無善知識,阿彌陀佛必來迎接。
又,依善知識之力往生者,《觀經》下三品之事也。下品下生之人,日常既不念佛,亦無願生心,唯造逆罪之人,臨終始遇善知識,具足十念而往生。若日常仰憑他力本願,稱念彌陀名號,願生極樂之人,無善知識之力,阿彌陀佛必來迎接。
又,雖有小智,無病而死。然臨終之時,死苦來逼,從八萬塵勞門,責無量病身,猶如百千鉾劍,割裂此身。雙眼頓暗,欲見之物不能見;舌根堅硬,欲言之事不能言。此是人生八苦中之死苦故,信本願願往生之行者,亦難逃此苦。然雖至悶絕,一旦息將斷時,以阿彌陀佛之力,成為正念而往生。臨終剎那,快如剪斷髮絲,非他人所知,唯阿彌陀佛與行者之心知之。
加之,三愛之心若起,魔緣得便,而失正念。此之愛心,善知識之力難除;能斷除者,阿彌陀佛之力也。善導和尚云:「諸邪業系,無能礙者。」
願生極樂之人有言:「先住正念而念佛時,佛則來迎。」然而《阿彌陀經》言:「與諸聖眾,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其人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來至眼前,令人一見,心不顛倒,而生極樂,應知此理。
是故,欲祈病輕、欲遇善知識之暇,即雖一遍,病輕之時,即應念佛,臨命終時,即預彌陀來迎,消除三愛,成為正念,往生極樂。雖如是言,不可以為善知識非必要。先德等亦言:「臨終之時,西壁安置彌陀佛像,佛像面前,病者西向而臥,以隨善知識念佛。」此亦病者之所望也。
然而,人之死緣,非如所期,有忽然倒地而死,亦有大小便而亡。前業難逃,有刀傷而殞命,有水火而葬身,此類甚多。雖如是而死,日常念佛,有願生心者,息將絕時,彌陀、觀音、勢至,前來迎接,應當信之。《往生要集》亦云:「不論時處諸緣,臨終願求往生,得其便宜,無如念佛。」此甚可仰憑之語也。
與其規定念佛多而欠缺,不如日課念佛少,所謂「一念亦得往生。」
誠然如是,善導和尚《往生禮讚》云:「十聲一聲定得往生,乃至一念無有疑心。」然而《觀經疏》之文云:「念念不舍者,是名正定之業。」是故,應信十聲一聲亦得往生,而念念不忘稱念名號。
又《法事讚》亦云「彌陀名號相續念」,是故應當相續念佛。一食之間,三度憶佛念佛,即是相續。常憶佛念佛者,雖非十萬六萬之稱念,能得相續;然而人心,見境聞聲,被物所轉,在紛雜中,難得憶念。日課念佛多,常持念珠,即能常覺憶佛念佛;雖有事礙,而缺念佛,亦能「悲哉!無念佛矣」,容易發覺。總之,能常不忘,即是相續。又,今日缺念,次日補之亦可;如是允許之心,甚為不宜;應加策勵,應知。
食魚鳥等肉,七日間不可到于佛前,此說非也。乃是一切眾生,皆是宿世父母,故不可食。
又,臨終之時,酒、肉、鳥、蔥、韭、蒜等,亦所戒故,限于因病治療方可食用;然,非急死之病,或平時痛苦難忍之病,亦許之也;宜正身念佛而治療。
惜命者,障往生故;若僅為治病,可許之也。
譯注:此,《四十八卷傳》二十三卷云:「或人就往生用心之不審,列條尋問,上人之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