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師的生平(林子青、徐悲鴻)
弘一大師的生平
作者:林子青 徐悲鴻造
弘一大師(1880-1942)是我國近代一個戒行精嚴的有名高僧。俗姓李,初名廣平,又名成蹊,字叔同;留學日本時改名岸、又名哀,號息翁,名字屢易,一般通稱他為李叔同。出家後法名演音,號弘一,別署很多,常用的有一音、弘裔、論月、曇昉、僧胤、月臂、勝音、勝髻、勝臂、亡言等。
1880年,大師誕生于天津一個姓李的富裕鹽商家,祖籍浙江平湖。父筱樓,母王氏,晚年生師,排行第三。他五歲時,父即去世。他的年輕的母親對他管教極嚴,七歲上即命從二兄受業。十歲以後,習「說文解字」及臨摹篆帖,尤喜臨宣王獵碣。十七歲時從天津名士趙幼梅學詩詞和八股,又從唐敬嚴學篆及刻石。1897年他十八歲,在母親的作主之下和俞氏結婚。第二年(1898)「戊戌政變」,同情康梁變法的政治活動,因此被疑為康梁同黨;加以他的母親是個側室,在大家庭之間也很難相處得好,他即奉母南下至上海居住。
他到上海不久,因文字之交得識松江許幻園,即遷居許氏的城南草堂。這時他交游中最要好的是松江許幻園、寶山袁希濂、江灣蔡小香、江陰張小樓,和他結為天涯五友。
1901年,他考入南洋公學經濟特班肄業。特班的教授是蔡孑民,上課方法由學生自由讀書、寫日記、送教授批改;又教學生們讀日本文法,使自譯日文書籍,暗中鼓吹民權思想。他與邵聞泰、洪允祥、王莪孫、胡仁源、殷祖伊、謝無量、黃炎培、項驤、貝壽同等諸同學同為蔡孑民所賞識[附注1]。
1902年,清廷命各省補行庚子科鄉試,他亦赴浙江應試,沒有考中,仍回南洋公學。課余與烏目山僧、湯伯遲、任伯年、朱夢廬、高邕之等書畫家組織海上書畫公會,從事書畫金石的藝術活動。先後著有「李廬印譜」、「李廬詩鍾」及「二十自述詩」等。後來他又集合一般思想先進分子在租界以外創設一個「滬學會」,經常召開演說會和舉辦補習科。他對音樂戲劇早有研究,當時流行全國的「祖國歌」,就是他于1905年為「滬學會補習科」自筆自撰的,在激發愛國思想上起了一定的作用[附注2]。此外他又為滬學會編寫「文野婚姻新戲劇本」宣傳婚姻自主的思想熱心于民智的啟發[附注3]。
1905年四月,他的母親逝世,他便決心東渡日本留學,臨行他填了一首金縷曲詞留別祖國並呈諸同學。有「破碎河山誰收拾,零落西風依舊」及「二十文章驚海內,畢竟空談何有?……是祖國,忍孤負!」的佳句,可以想見他去國時胸懷的悲壯和對于祖國的抱負了。他到東京後,不久即考入上野「東京美術學校」,從日本著名洋畫家黑田清輝(1866-1924)學西洋畫,中國留學生在這個學校學洋畫的以他和曾延年(孝谷)為最早[附注4]。由于他天才的卓越,他的作畫成績不久即被刊載于大隈伯爵所辦的國民新聞[附注5]。他在校外又從上真行勇學西洋音樂,專攻鋼琴和作曲。他在留學期間,慨于祖國文藝的落後,即聯合留日同學曾延年、吳我尊、謝抗白、李濤痕、黃二難、歐陽予倩等組織一個戲劇團體——春柳社,得到日本新派戲劇家川上音二郎(1864—1911)和藤澤淺二郎(1866一1917)的啟發和幫助,最初排演了「黑奴籲天錄」和「茶花女遺事」等西洋名劇,他自扮演女主角,這是中國人演話劇最初的一次,對于推動我國後來話劇運動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他在學畫、演劇之外,又獨力主編一種「音樂小雜志」(半年刊),在東京出版後寄回上海發行,可惜出了幾期就停止了[附注6]。近代西洋畫、西洋戲劇、西洋音樂等藝術之輸入中國,在初期的介紹工作上他是一個開山的鼻祖[附注7]。
1910年,他畢業于東京美術學校。回國後即執教于天津工業專門學校。辛亥革命後到上海,在城東女學教授文學[附注8],三月間加入「南社」。不久應太平洋報之聘,擔任文藝編輯並主編畫報;同時他又和柳亞子等創辦「文美會」、主編「文美雜志」,發表當時第一流書畫家的書面、印章拓本等[附注9]。
1912年秋天他到杭州,任教「浙江兩級師范學校」(後改為浙江第一師范)。他所教的功課是音樂和圖畫。學生用的石膏模型凡重要的無不購備,一切教法完全仿照外國的專門學校,圖畫音樂都有特定的音樂教室和圖畫教室。他教圖畫著重木炭寫生,教唱歌著重音程練習,教彈琴則著重基本的指法練習,一切都要求學生們達到完全準確的地步[附注10]。
他為了鼓勵學生的創作,曾選集「浙師」師生的作品編為「白陽」(1913)自為書寫影印,又編有師生板畫集一冊,恐怕是中國最初的新式板畫集了。1914年,他兼任南京高等師范美術教授,在南京時又與高師校長江謙(學佛後稱江易園居士)等于清涼山掃葉樓創立「寧社」,陳列書畫金石,提倡愛護祖國的文物遺產。
這個時期,他寫了不少的詩歌和樂曲,其中如「春游曲」、「送別」、「月夜」、「晚鍾」、「落花」等,有的是用西洋有名歌曲來改作的,這些多數收入于「中文名歌五十曲」。中國人作歌兼作曲的當時只有他一個人[附注11]。他的學生有豐子愷、劉質平、吳夢非、傅彬然、呂伯攸等,後來國內教授音樂的師資大多數和他有薪傳的關系。
五四運動以前,中國是外患日逼的時代。抵制外貨勸用國貨是當時主要的愛國運動。許多人激昂慷慨地到處宣傳勸用國貨,他本極愛修飾,愛穿西服革履;但他是徹底實行的人,為了帶頭提倡國貨,馬上脫下了華麗的洋裝,穿起整潔的布衣,連外國貨的寬緊帶也不肯用,他的這種愛國精神當時感動許多人[附注12]。
1916年,他從日本雜志上看到一篇關于斷食的文章,說斷食為身心更新的修養方法,自古宗教上的偉人如釋迦、耶穌都曾斷過食,並且還列舉實行的方法及應注意的事項[附注13]。他那時正患神經衰弱症,即決心試驗一下。到了第二年十一月間,便到虎跑定慧寺去實行。他試驗斷食三個星期,其間照常看書寫字,並將斷食情況逐日寫上日記[附注14]。他在虎跑體驗了寺院清淨的生活,又時聞法輪長老說法[附注15],這是啟發他出家的近因。試行過斷食後,他回到學校照常教課,唯實行了素食,並且請了普賢行願品、楞嚴經、大乘起信論來研究,自稱為居士了[附注16]。1918年7月13日,他即決心到虎跑定慧寺從了悟和尚剃度出家,結束了他三十九年塵俗的生活。
他在入山之前,把平生的藝術作品、書籍、衣物等分贈給朋友和學生。油畫作品贈給北京美術學校,石刻印章贈給杭州西泠印社,筆硯碑帖贈給書家周承德,圖書珍玩贈給故友南皖崔旻飛,平時所臨碑帖贈給同事夏丐尊,衣服贈與學校工友聞玉,其余照片紀念品及零縑斷素,分贈與學生豐子愷、劉質平及吳夢非。
他出家後幾個月,即到杭州靈隱寺去受戒。受戒以後,舊友馬一浮贈以「靈峰毗尼事義集要」和寶華山的「傳戒正范」,他詳細披覽,深感受戒期間一切儀式都未如法,因而發願學律,這是他後來成為一個律學大師的因緣。
他因為杭州故舊太多,酬酢太繁,不久即開始過著行腳的生活。其間廣泛地披覽了道宣、靈芝、蕅益諸師的著述,他費了五年的時間精密研究,完成了一部「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自己書寫細楷,由上海穆藕初施資印行。
1927年,他在杭州吳山常寂光寺閉關,這時浙江政局初變,有人主張破壞佛像、沒收寺宇,佛教界人心惶惶,他雖不任寺院主持、不收徒眾,但為護持三寶,毅然出關與當局周旋,並致書蔡孑民、經子淵、馬夷初等諸師友陳情,並提了一些改革佛教的意見,不久事態才安定下來[附注17]。
1928年秋天,他為了刊行「護生畫集」(豐子愷作畫,他寫題詞)到了上海,這時他的舊友尤惜陰(出家後名演本,近居南洋金馬崙)、謝仁齊(出家後名寂云,近改名了性居四川樂山)在滬候輪將往暹羅,他臨時決定和他們同行。船到了廈門,受了緇素的挽留,于是便和尤謝二人分手在廈門南普陀寺住下來。
這一年冬天,他的朋友和學生夏丐尊、經亨頤、劉質平、朱穌典等為他發起募築精舍于上虞白馬湖;落成後,他寫了李義山「天意憐幽草,人間愛晚睛」一聯志謝,因號為「晚晴山房」[附注18]。
他出家以後,布衣草履,過著行云流水的生活,過午不食,寒不逾三衣,人們以為他太自苦了,而他卻一直堅持著比丘應守的律制。他覺得南閩亞熱帶的氣候對他的持戒生活是很合適的,從而也有終老于是鄉之意。從此以後,他雖時常往來于浙江慈溪金仙寺、五磊寺、上虞晚晴山房、法界寺,溫州慶福寺、杭州招賢寺,青島湛山寺等處弘揚律學,但最後仍回到南閩。
他在南閩,住廈門泉州較久,漳州僅小住數月。1942年10月13日(舊歷九月初四日)圓寂于泉州不二祠溫陵養老院晚晴室。世壽六十三,僧臘二十四,遺骨分葬于泉州清源山西彌陀岩及杭州虎跑定慧寺,各各建塔。
弘一大師的佛學思想體系。是以華嚴為境、四分戒律為行、導歸淨土為果的。也就是說,他研究的是華嚴,修持的是律行,崇信的是淨土。他對于華嚴經有精深的研究,特別是對于清涼大師的華嚴疏鈔尤推崇備至。他為了勸導後學,曾撰「華嚴經讀誦、研習入門次第」附刊于他所寫的「華嚴集聯三百」一書。
他對清涼疏鈔曾有一個大願,想下二十年功夫把它重新「釐會」、「修補」和「校點」一下,再刊板流通。可惜這個願望沒有實現。1929年他游福州鼓山,發見清初所刻「華嚴經疏論纂要」的龐大木板,知道此書尚未入藏和流行,即發起印刷二十五部分贈國內外佛教學術團體,可見他對于佛教文獻極為關懷。
弘一之所以成為律學大師,不只是他對于律部的鑽研和整理,而是他的實踐生活。他對微細的戒行也能行守無虧。如某年他從溫州赴杭州時,借了溫州慶福寺一副碗筷,到杭州後即托人帶還慶福常住;碗筷之物雖微,以既是某寺僧所有物,一芥不容侵損。又他在廈門南普陀兜率陀院時,園中桃子正熟,淨人摘了幾顆來供養他;他說這是常住公物,依照僧團律法要通知常住采摘按人分配,他才可以接受。他借用常住經書,凡有破損,一定要修補才送回去;洗衣、縫補及日常灑掃,都自己動手,決不假手于人。他每到一處,臨別時必將所住房舍打掃潔淨而後行。對于金錢問題他尤看得冷淡。他平時請用經書衣物,起先由少數師友布施,後來請經費用較大,夏丐尊等發起「晚晴護法會」專門從經濟上護持他,但除請經之外,他也絕不動用護法會的錢。丁福保有一次寄錢給他,他以「佛制不可貪蓄」為理由原數寄返,其持戒的精微和細行的檢點多類此。
弘一大師對于戒律的見解最受明末澫益的影響。他認為近世傳戒的形式,常聚集數百人並以一月為期,並非佛世的制度。主張受戒不須多日,主要的問題在和尚于受前受後應負教導的責任。他引澫益的話說:「是故誘誨獎勸,宜在事先;研究討明,功須五夏(即五年學律)。而後代師匠多事美觀,遂以平日開導之法,混入登壇秉授之次。又受時雖似殷重,受後便謂畢功,顛倒差訛,莫此為甚!」[附注19]
他的律學思想,前後曾經變化,最初他讀義淨譯的有部律,律學思想多宗有部[附注20]。後來繼續披覽道宣、靈芝、澫益的著作,遂改奉四分律。1931年二月他居上虞法界寺,即于佛前發專學南山律誓願,並自誓受菩薩戒。1933年五月初三日蕅益誕辰,他在泉州開元寺為諸學律者撰發願文云:「願發大菩提心,護持佛法。誓盡心力,宣揚七百余年湮沒不傳之南山律教,流布世間。冀正法再興,佛日重耀。」從此可以看出他的律學思想之轉變。
1934一35年間,他從日本請回古刻佛典一萬余卷,因據以校勘了南山三大部的律學名著,這一件工作是他晚年最大的成就。
他的念佛思想近于曇驚、善導的體系。1923年他在上海太平寺曾依北京新刊印光校定本元魏曇驚「往生論注」標寫細細研究,對于曇驚的淨土理論是相當接受的。他認為修淨土宗的人以往生極樂為第一標的,其他講經、撰述、弘法之事都在其次,要圓滿成就這些事業,必須早生極樂、見佛證果,迴入娑婆才能完成[附注21]。這完全是曇驚「往生論注」中五念門之一的「回向」的思想。
弘一大師一生說法少、寫字多,有人曾希望他多說法、少寫字,他說「我的字就是法」,這也可見他對于自己的字的自信。實際上,他的書法就是他的崇高人格的表現。他出家後對于在俗所特長的藝術雖已全部放棄,只有對于寫字一項始終保持向上的精神,因此他的書法流傳最廣。但他的為人重視實踐躬行,對于著述原不是他所措意的。他主張「應使文藝以人傳,不可人以文藝傳」[附注22],所以他對著作非常審慎。
他生前著述輯錄出版的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五戒相經箋要」、「佛學叢刊」第一輯、「律學要略」、「安海法音錄」、「寒笳集」、「彌陀義疏擷錄」、「淨宗問辨」、「李息翁臨古法書」、「華嚴集聯三百」、「清涼歌集」等;寂後出版的有「晚晴山房書簡」第一輯、「晚晴老人講演集」、「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正在編印的有「含注戒本隨機別錄」、「刪補隨機羯磨隨講別錄」、「南山律苑雜錄」等三十一種,及「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扶桑集釋」(此書分十卷,約五十四萬言)等。以上關于律學著作,不過是他預定出版的「南山律苑叢書」的一部分而已。依照「南山律苑叢書」的預告,他還撰有「南山律宗傳承史」四卷、「南山律宗書目提要」二卷、「南山律苑文集」二卷等,我希望這些遺著能永遠地存在于人間
一九五七年九月二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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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蔡柳先生壽展紀念集」「蔡孑民先生傳略」(1936年中華書局出版)。
(2)黃炎培:「我也來談談李叔同先生」1957年3月7日上海文匯報「筆會」。
(3)李惜霜「為滬學會撰文野婚姻新戲冊既竟系之以詩」四首,「醒獅」雜志「文苑」。
(4)程清「丙午(1906)日本游記」十月十三日記「東京美術學校」:「校生共三百四十五名,中有吾國學生四名。學科為西洋畫、日本畫、塑像、鑄造、調漆、蒔繪、木雕刻、牙雕刻、石雕刻、圖案等。西洋畫科之木炭畫室,中有吾國學生二人。一名李岸、一名潘(曾?)延年。……日本美術,以此較為最。」
(5)李叔同致許幻園書:「弟自入美術學校後,每日匆忙萬狀。……前國民新聞(大隈伯主持)將弟之肖像並畫稿登出,茲奉呈一紙,請哂納。」(1948年上海「學僧天地」第一卷第六期。)
(6)李叔同「音樂小雜志序」(「弘一大師年譜」第29頁)
(7)胡懷琛「西洋畫西洋音樂及西洋戲劇之輸入」(上海市通志館期刊第四期「上海學藝概要」第十二節)
(8)演音「題朱賢英女士遺畫集」(「弘一大師年譜」第35頁)
(9)胡懷琛「上海學藝團體」。(上海市通志館期刊第四期)
(10)傅彬然「憶李叔同先生」(泉州出版「弘一法師生西紀念刊」)
(11)豐子愷「中文名歌五十曲序」(上海開明書店出版)
(12)豐子愷「李叔同先生的愛國精神」(1957年3月29日人民日報)
(13)夏丐尊「弘一法師之出家」(「弘一大師年譜」第47頁)
(14)李叔同「斷食日記」原贈杭州堵申甫,後發表于上海「覺有情」第8卷11、12號等
(15)李叔同于斷食後曾寫「永日視內典,深山多大年」聯贈法輪長老。
(16)弘一「我在西湖出家的經過」(越風半月刊臨時增刊,西湖特輯)
(17)弘一「致浙省當局函」(「弘一大師年譜」第96頁)
(18)劉質平等「為弘一法師築居募捐啟」。(「弘一大師年譜」第103頁)
(19)弘一「南山律苑雜錄」。(手抄本,尚未印行).
(20)弘一「手書根本一切有部戒經題記」(1921):「西國持律,唯依自部;神州之士,多尚會通。……音願依有部以自利,兼學旁部以利他。」
(21)弘一「復古浪念佛會簡」(「弘一大師年譜」第154頁)。
(22)弘一「晚晴山房書簡」第一輯,第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