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近弘一大師學律和辦學的因緣(瑞今)
親近弘一大師學律和辦學的因緣
瑞今
一 弘一大師出家前(俗名李叔同)是近代中國一位蜚聲藝壇的大家,他對干詩詞、書法、金石、繪畫、音樂、演劇都有很深的造詣。關于他的這些藝術方面的成就,國內外報刊已經多所介紹,不用我來饒舌了。我只想就我親近大師學律和辦學的一段日緣來談一談,對于了解大師的為人也許不是無益的。 大師的一生,可分為兩個時期。前半生在俗之時,可謂絢爛已極;後半生學佛以後,則頓趨平淡,前後判若兩人。他于一九一八年三十九歲在杭州出家,到六十三歲在泉州圓寂,僧臘二十五年,自始至終過著依律修持的生活。綜觀其出家以後的生活,雖行蹤無定;但多數時間,都選擇寂靜的蘭若,不是閉關閱藏,就是從事著述,或為眾講解戒律,或依律修持。他因感近代律學式微,僧眾行解未能相應,若不急起提倡,終必歸乾淘汰。故他雖遍研諸宗教義,唯對律宗最感興趣,而研究尤深。在律學中,因南山律宗一派的行持,比較適合我國的環境與機宜,所以他選擇此宗為研究的目標。 唐道宜律師居終南山,專習律學,後世因稱其撰述曰南山宗,宗以山為名也。其撰述最著名者,為《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略稱《行享鈔》)、《四分律含注戒本疏》(略稱《戒本疏》、《四分律隨機羯磨疏》(略稱《羯磨疏》)、世稱為南山三大部。大師研律,都依據此三大部而發揮其精義。他曾將四分律比丘戒本每條的制成因緣及其戒法、戒相、戒行與微細之待犯輕重一一列出,並親自工楷書寫;成為《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一冊,是研究律學不可不讀之要典。 二 回憶五十年前,我在閩南親近弘一大師所觀察到的一言一行,都是值得我們作榜樣的。大師于日間自訂有閱讀、講律和禮誦等常課,絕不浪費時間。到了天將薄暮,則持珠念佛,經行散步;入晚即就寢,絕少點燈,頗有古德「憐蛾不點燈」的遺風。律中規定,穿不過三衣,食不逾午時,他都嚴守不越,這是所以戒貪奢之妄念。修律行者,只限穿三衣,不許過量。律制規定五條為襯體衣,六條為雜作衣,九條以上為聚會說法衣,都割裂為長短形的條文,用以縫綴而成,腎像水田,所以又名水田衣或福田衣。 弘一大師所著之衣,雖不能如佛制所規定的形狀,但衣著無過三件,即使嚴冬亦是如此。如升座說法,即披七衣,平常集會開示,則穿海青(邯廣袖的僧衣),有人送他夾衫厚襖,皆轉贈別人。他自披剃以後,雖未能如律中規定的繁瑣條文而逐一奉行,但其日常生活衣食住行之儉約與克制,已足為教內持律的模范。馬一浮居士挽他的詩有句云:「自知心是佛,常以戒為師」,他是當之無愧的。 大師在福建廈門講學,多在萬壽岩(俗稱山邊岩)和妙釋寺。妙釋寺在中山公園內,交通方便,為宣傳佛法的最好地點。 一九三三年正月,他在妙釋寺開講《四分律含注戒本》,初開講時,曾述其弘律的本願與經過說:「余出家受戒之時,未能如法,准以律儀,實未得戒,本不能弘揚比丘戒律。但昔時既虛承受戒之名,其後又隨力修學,粗知大意,願以一隙之明,與諸師互相研習。甚願得有精進律儀之五比丘出現,能令正法住子世間,則余之宏律責任即竟。故余于講律時,不欲聚集多眾,但願得數人發宏律之願,肩荷南山之道統,以此辦畢生之事業者,余將盡其棉力,誓舍身命而啟導之。……此次在本寺(妙釋寺)講律,實可謂余宏律之第一步也。余業重福輕,斷不敢再希望大規模之事業,惟冀諸師奮力興起,肩荷南山一宗,廣傳世間,高樹法幢,此則余所祝禱者矣。」 觀其所述,可以概見他在閩南宏律的因緣與希望。不久,他又移居萬壽岩,隨學者十余眾,志願都極堅固。他在這里開講《隨機羯磨》,井自編講義,備課至為認真。同年五月,應泉州開元寺轉物和尚之請,率十余眾臼廈赴泉,于開元寺右側之尊勝院結夏安居。尊勝院為一排平房,有六間僧房和一小廳。屋前空地,栽植花木,人跡罕到,至為幽靜。同學中每二人合住一房,大師自住一間,右鄰有水陸里,可供早晚自行禮誦。飲食早粥,午飯、晚不設食。少談雜話,入晚安息。聽律時各穿海青,以表尊重。大師每次連續約講兩周,《四分律含注戒本》及《隨機羯磨》,分兩次講完。有時兼講古德格言,以資策勵身心。授課時學員可提出問題討論,或以書面請示,皆能獲得圓滿解答。學員除了聽律之外,並各自閱讀圈點南山三大部,以作深入之研究。尊勝院雖早晚不作集體之禮誦,但訂有同住規約及每日作息時間表,要求甚為嚴格。如此共住自修的學律組織,大約經過半年,因為兵亂,不得不自動解散,實在令人嘆惜。 三 廈門南普陀寺,香火鼎盛,是閩南的游覽勝地。自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三七年的十余年間,常惺法師和太虛法師先後于此主持閩南佛學院,四方袖子負笈求學者,前後數百人。學風之盛,為全國佛學院之冠。令海內外弘揚佛法的知名法師,大半出自該院。到了後期,因學風稍微松弛,時常發生風潮。當時院長常惺法師,請了弘一大師來院講學和整頓學風,他到閩南佛學院一看,以學僧不聽約束已成風氣,認為機緣尚未成熟;乃主張另辦學院,重起爐灶。這時我和廣洽法師正在南普陀後山的兜率陀院,親近大師學律。大師主張學院要從頭辦起,取《易經》「蒙以養正」之義,建議創辦佛教養正院,親自草擬章程和書寫院額,並請常惺法師聘我為養正院主任,廣洽法師為監學,高文顯等為講師,招僧上課,與閩南佛學院同時教學。兩相比較,結果養正院規矩嚴肅,院謄日隆,學僧多為較年青的閩南人,也造就了不少佛教乾材。弘一大師有時入院講學,不但重視教理之研究,尤重視戒行之修持,可謂學行兼顧,事理圓融。不久抗日軍興,廈門為軍事要地,院舍被軍隊占用,佛教養正院只辦了三年就停辦了,真是可惜。 以上略述我親近私一大師學律和辦學的因緣,這已經是幾十年前的事了。現在想來,情景宛在目前。一九八0年是弘一大師誕生的百周年,緬懷這一代的高僧,因憑記憶所及,特撰此文,以表示我的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