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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情操

宗教情操者即是能以超然的立場,

不受物質界的束縛,而能當家作主!………

行者的宗教情操是行者本色的基本依據,然而,就宗教情操一詞而言,又似乎太抽象了;因此,羅列四個要件作為釋例,以便行者依循,有具體軌轍:

其一是熱情的參與:

此項更以絕對的服從心依止善友、上求佛道,

   以至真的歡喜心稱讚僧團,

   以至善的虔誠心參與工作,

   以至美的榮耀心服務大眾;

   是即總說上求下化也!

其二是以正確的心態面對社會現象:

此即以健全的人格性,在生活中善于為人處事,在個人生命空間與族群公約之間,能夠拿捏自在、不犯干紀,有遵守道德與法律的能力,並且能積極發揮個人才華造福社會人群,而非持消極的態度與避世觀念。

其三是順其自然的生活哲學:

這是有關生理現象上的七情五欲,一種高尚的宗教情操,是指不受物質、世俗、欲望的誘惑,而能在靈性中去享受它;抑或藉此生理現象的七情五欲,而能啟迪法身慧命;這其中,絕非杜絕或禁絕七情五欲謂,但亦非任意縱容之,或受誘惑的感官享樂,而是在隨緣中,能啟發或發覺法身或真實生命的存在。

其四是超越束縛:

宗教的目的是在使人免除恐懼、逼迫、威脅、恐怖的生活,其中有社會現象(如其二所述)與生理現象(所述如其三)。生理現象屬個人隱私權的范圍,如何能不犯道德律與法律即可;而社會現象則在個人與族群公約中的平衡關系,兩者的局面有大小之別。此中之束縛,包括物理現象界及心理現象界二者,物質界的誘惑與依賴是此宇宙中的大前提,宗教情操者即是能以超然的立場,不受物質界的束縛,而能當家作主!

又,意識界乃智正覺世間所要超越的目標,而意識掛礙的破除與超越正是心性學的領域,此自不待言。是故,此二固為標的,亦是一般宗教情操之勘驗標準,超越此者,乃有上求阿耨菩提、下化九界眾生之鵠的也!

以上四者,吾特將其列出,記為宗教情操的四大要件,以作為「行者本色」中的基本要件,誠望諸行者勤勉之、勤勉之!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