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思的彌勒信仰和末法思想(胡運華)
慧思的彌勒信仰和末法思想
南岳廣濟文化研究所 胡運華
《立誓願文》是研究慧思生平事蹟最重要的典籍。這部著作是慧思44歲(558年)的自撰作品,其中詳細論述了他在44歲前的學修情況、所處的時代環境及其它內在佛學思想等。
《立誓願文》中眾多誓願所體現的佛學思想,本文分析為四個主要方面。
(一)彌勒信仰以及末法思想
慧思在本文中26次提到彌勒佛,而且是典型的「彌勒下生」信仰。池田大作在《與南岳慧思的相遇》一文中認為,慧思強烈的末法意識,是「根據自身的體驗和實際感受所作的主題判斷。」因其所處時代本身就是南北分裂,戰亂不斷,人們極其苦惱,被迫過著悲慘的生活,即使在僧團內部,也籠罩著一片腐敗和墮落。慧思親自痛苦地體驗了這些末法的世俗相,希望能糾正這樣的時代狀況和佛教界。他發願制作金字金經,就是想留存正法,自己精進苦修,以期將來和彌勒佛一起弘揚此正法。他的誓願充滿了信心,彌勒佛出現時,金經就會出現,自己就會應世拯救眾生,包括那些迫害自己惡人。慧思的末法觀是積極的,並不是簡單的否定惡世、看破一切的消極自了,其目的是要建立「正法」。慧思因此在蒙受多次法難後,把這一切違緣看作是自己如法修行的證明,以大慈悲心修大神通,誓願將來續佛慧命。「他是一個徹底的實踐的人、行動的人。他是一各熱情奔放、意志如鋼的人,是《法華經》所說的菩薩行的真正的體現者。有著南岳這樣偉大的先驅者,才產生了天台那樣偉大的繼承人——我認為天台的偉大也是南岳偉大的證明。」慧思的末法思想對于當代佛教仍有積極的意義。
(二)《般若經》與《法華經》並重
慧思在本文起始,就說明「略記本源,兼發誓願,及造金字二部經典。」在後的「略記本源」中,我們可見其至年十五,「出家修道,頌《法華經》及諸大乘,精進苦行。」至年二十,「遍歷齊國諸大禪師學摩訶衍,恆居林野,經行修禪。」其後四次經歷法難,都與其講述「摩訶衍義」相關,並多次應邀開講《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在三十九歲遭受惡論師下毒迫害,氣命垂盡,臨死之際,「一心合掌,念般若波羅蜜」,此「念」當不是出聲音念誦這五個字,而是「般若」正觀。後來慧思誓願造金字《般若經》,則是以「般若」為正法,意欲留存在世,以期弘揚。造金經之稍後,智顗北上大蘇山參師,據僧傳之記載,慧思在接受智顗之決疑時,說「此乃《大品》次第意,未是《法華》圓頓旨也。」可見慧思此時對待兩經的態度。後來智顗傳承慧思開天台一系法門,亦以《法華》為宗,以《般若》為觀法。當代印順法師在《中國禪宗史》里也評價,「慧思是《般若》與《法華》並重,推重龍樹論的禪者。」這種兩經並重的模式,實質就是自修與利他並重的大乘佛法。
(三)禪定與神通
從本文中還可以看到慧思精進禪定而出神通度眾的實修觀。從其行跡來看,「早修禪業」,曾親近齊國諸大禪師,「恆居林野,經行修禪。」在中毒時,一心不亂,正念般若,此時禪定功夫已經很深,如依據後來記載,則其在參訪慧文禪師時,開悟了「法華三昧」,始南下弘化。《立誓願文》中,出現「神通」兩字達22處之多,主要是學佛成就者之能力,這種神通能力,是大乘佛教的不舍眾生之普度精神體現及其實現的手段。而達到如此能力,慧思以為則需要精進修習禪定,而修習禪定則以「在山林中」的方式最佳。慧思其自身修學方式,即是暫避外緣,即使「世間所有道俗殷勤請講供養者」,「皆非善知識,是惡知識故。」陳陳寅恪在著作中還考察了慧思時代,有關大乘佛教龍樹菩薩神通說,及中國本土神仙學說對于佛教修行的影響。如能結合慧思其它著述,如《隨自意三昧》、《諸法無諍三昧法門》、《法華經安樂行義》等考察,則能對慧思之「禪定與神通」思想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
總之,本文以《立誓願文》在研究慧思的行跡思想時有重要作用;對于其真偽性,本文持部分真偽論,以為不是全真,不是全假。本文對文中的誓願進行了簡別,認為主要體現出慧思的彌勒信仰及末法思想,認為慧思是《法華經》和《般若經》並重,且因此兩經並重而又慧思重視禪定,希求神通度化眾生之大乘菩薩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