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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選集》講記 第65集

第六十五集

  我無法有是根本佛教的立場。我是眾生自性妄執,法是依緣起法則下的因果現象。生命中雖然沒有常恆自在的主體,但因果相續的緣起法宛然而顯現;凡夫因無明,于無我中起顛倒錯亂的我見,所以只能不停流轉。妄執的我是沒有的,但此妄執不破,此有故彼有的因果法則下,必然緣起生死相續的生命流,緣起流轉之法是有的。導師說:在此之上附增一切妄執,都是建立在我執之上的,都必須由無我而否定。所以,從有情流轉的緣起上說,有我就有法(有我執必有生死輪迴之法);從另一角度說,因一切執著建立在我執的根本上,所以說一切法存在于我執之上。聖者消除此妄執,我無則法滅。我們正是于蘊處演繹的一切法而生起我執,流轉生死;聖者離薩迦耶見,見此諸法而不生我見,乃至徹底體證法空,我執我慢最終止息。

  從緣起現象上說,我和法都是有的,從有無自性說,我和法都是無的;因我們妄執有我,所以佛說無我,佛陀的教授重在無我;說我無但法有是側重于我無而說的。

  導師引大空經,經中描述了凡夫欲于此變異之軀乃至整個生命流中尋覓主體的心理歷程。或認為有一個主體在承受老死,說我在老死(命即是身);或老死是我所造作的(命異身異),把老死、生、有等一一支執我,或覺得整個生命流中有一個我。有學者認為這一經顯現出佛陀講的我無法無。不過,聖弟子體證無我就可解脫,不一定非說法空的,佛陀也確很少說一切法空。從理上說:體證無我,就可離一切執著,包括法執,所以我空必然法空。

  雖然根本佛教以我無法有為基本論題,導師指出,在涅槃寂滅上,給予二者的看法是平等無差別的。

  所以,我無法有、我法俱有、我法俱無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場作合理的解說。同樣,解脫聖者證無我得涅槃,會說不受後有(五蘊寂滅,無所從去,永不復起,所以無生是涅槃的異名);在本來無我的立場上說,五蘊本無我,無所謂生不生的問題。所以說,解脫只是貪嗔痴的止息,流轉的因緣滅了,只是因果的必然,說生不然,不生也不然。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