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選集》講記 第47集
導師在這一集中講到:
一、三法印是有情與世間的真理
1佛陀說三法印是從有情自身說的。佛陀說法不離有情,不離使有情解決生死大苦的目的。當時印度所有宗教、外道都認為五蘊身心內或外有常恆不變的真我,佛陀以慧眼觀有情,揭示出有情僅是蘊處界的假合,並沒有實體可得。眾緣和合的有情必然是無常、無我的,體悟無我即達涅槃。但對此真理我們是不了解的,不知道也不能接受「有生必有死、有壯必有老、有盛必有衰」的必然事實,即使在殘酷的事實面前,不得不接受,但仍癡心幻能有一個世外桃園可以長享安樂,對能長生、永生的妙法不知疲倦、欣欣樂求。在此貪生怕死、厭苦欣樂的本能下,我們的苦也是必然的了。
導師說苦是覺者對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苦不是憂苦,是無常義。在一切都剎那生滅、無常變易的事實面前,還有什麼究竟圓滿的妙樂可說?所以,無常故苦。佛陀說苦就是無我,因為「我」是主宰義,而蘊處界假合安立的有情,變化無常,不可能欲令如是、不令如是,那就不是「我」了。所以佛陀教導弟子由觀五蘊無常、苦、無我而順離我慢,正覺解脫,達到涅槃寂靜。
所以,佛陀是依有情而說三法印的。
2論到器世間,一切變化無常,但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就不適合了。如擴充三法印應用到一切,就如大乘所說的無常故空(無我)了。眾緣和合而生的萬法沒有常住性、獨存性,所以一切法都沒有實在的自體,沒有自體就是空。空不是什麼都沒有,只是沒有自性。一切法都是法法平等的空無自性,如剝去葉子的芭蕉樹空無自體,一切法本性如此。這空性經中也稱為無我。導師點出:此法無我與有情所執的我不同,在常住、獨存、實在的意義上相同,有情所執的自我附入意志自由性,即主宰義。體証法法本性空寂即得涅槃。
所以,三法印遍通一切,為有情與世間的真相。
二、三法印的實踐性
三法印即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的理則,也是實踐的過程。依聲聞常道,觀無常、無我而達涅槃,這也是一般的修行次第。但三者的深義是同樣的,諸行無常即常不可得,諸法無我即我不可得,涅槃寂靜即實在性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大乘以空貫通三法印而成為一實相印。依每一法印都能開顯正覺的內容,即依每一印都能離執證真。
在這一集中,師父慈悲地提醒我們:我們應于自身驗證三法印。師父常用「看的當下有煩惱嗎?」讓我們知道生命是可以沒有煩惱的;「回到沒有煩惱的狀態難不難?」引導我們隨時覺知。回到生命當下,就可以驗證三法印。隨時體會一切變化不居,隨時體會一切只是因緣的顯現沒有主體,隨時回到沒有煩惱的清淨中。三法印就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隨時都演繹著真理,只是無明的真理或與明相應的真理。這就是生命的兩個機制。不是修掉了什麼才清淨,也不是有一個清淨處可去,與明相應就清淨,這只是法的本然。所以,我們是可以隨時自在的,不想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