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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選集》講記 第33集

這一集繼續學習導師《佛法概論》中行業的內容。行是遷流變化的,對有情來說,心理活動的動力是思,此思心所引起的身語活動就是行(業)。因無明蓋,愛結系,我們五蘊的一切活動必是情愛為本的,是與相相應的,雖此五蘊的造作遷流變化,剎那滅去,但從思心所引發的身心活動會留有力用,這就叫業。行側重于變化的活動說,業側重于活動留有的力用說。

  通過學習業的知識,回觀自身,知道自己還有很多待于發現和修正的:

  1認為行為已結束了,過去的已不復存在了,不用留戀、不用回想、不用提及,因為仍沒有緣起正見,對一現象出現時就認為「有」,這一現象消失就認為「沒有」,把消失當成什麼都沒有的空無,把現象產生當為「實有」,把現象消失當為斷滅。如果對所造作不用反思,對法不用思擇、辨別,不用智慧堪破,佛陀又為什麼教導慚愧心下的懺悔之法呢?

  2仍有把業實有化的思想。要麼認為過去所做已看不見、摸不著,何須掛懷?要麼就認為某類業就存在在某個地方,只欠煩惱的東風一吹,此業因立馬現形。(如悟達禪師的故事:十世高僧,一念輕慢,膝蓋上忽長人面瘡,傳是被錯殺的仇人乘虛而入上門索債)

  3總認為自己可以獨立于很多外在條件而存,認為許多外界人、事、物都與我無關;對人類與自然、人類與社會、人與人、人與其它眾生交錯複雜、相依相緣的關系是認識不到的,缺乏對眾緣和合的理解,常會陷入以自我為中心的慣性。

  4對行業是身心相依的活動,業不即身心又不離身心的性質,有待觀察和思惟。觸對外境,引起思考,思心所引發身語行為,此當下即引發業力。業不離過去,也不即過去,不是身心又不離身心。所以,還需對業的緣起性加以思考。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