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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4《諸佛要集經》節要

《諸佛要集經》節要— 一 海濤 輯

1.何謂為寂然者,行菩薩乘。發大心言:我當成佛,慕求道慧,于此所行。我當布施,舍于慳貪,施以法財。淨其禁戒,斷于眾缺,謹慎守行。建立忍辱,刈其瞋恚,為柔緛行。當修精進,除懈怠垢,遵修勤力。處于閑居,修于正受教化為師,逮得一心。從三眛起,念般若波羅蜜,奉行其義,智度無極,開化眾生,以求佛道。一切諸佛,由般若波羅蜜生,逮成佛道,降伏眾魔,則轉法輪,度脫人民,以佛無為,而令滅度,究竟佛慧,學諸佛者,宣揚如來十力之業,佛十八法,諸力根本,四無所畏,分別辯才,多所暢達。

2.菩薩,當發其心,猶若金剛,何謂發心如金剛者,菩薩發心,有十事行,為若金剛,何謂為十? 一曰、游于無量生死之難。二曰、一切所有施無所吝。 三曰、常有等心,加于眾生。 四曰,我皆當度一切眾生以佛滅度而滅度之。 五曰、度眾生已,亦無有人至滅度者,解一切法無所生故。 六曰、分別曉了,一切諸法。七曰、常加精進,無所遺漏。 八曰、其慧普入、靡所不達。九曰、具一切智,了入一門。 十曰、諸所愛重、無有增減。不以貪惜,斷諸所著。 是為薩發心十事,心如金剛是佛要集。

3.何謂度世檀波羅蜜,不墮于俗,能淨三品。何謂為三: 一、于是菩薩若布施時不得吾我。 二、見受者而有所取。 三、有所施未曾望想而求還報也,是謂為三。

4.有菩薩施以用勸助一切眾生,若施眾生,不見受者,而有所取,則用勸助于無上正真之道,彼不察見所取食法,是則名曰度世檀波羅蜜。

5.雖已持戒,不計吾我,不見他人毀法亂禁,悉等濟之,不舍生死,不倚無為,雖度眾生,悉了本無、忍辱、精進、一心、智慧,亦復如是,無所著者則應度世,有所著者則墮于俗。

《諸佛要集經》節要— 二 海濤 輯

1.菩薩修學第一住者,有十事法,何謂為十? 一曰、清和其性。 二曰、愍哀哀諸有形。 三曰、等心欲濟眾生。 四曰、好喜布施救諸窮乏。 五曰、親近善友咨啟不逮。 六曰、習求經典,開化所疑。 七曰、數念舍家,不慕居業。 八曰、志求佛身,達之無形。 九曰、開闡法施,以示不及。 十日蠲除自大常奉誠信。是為初發意菩薩所行十法。

2.菩薩行二住,常當殷懃奉行八法。何謂八: 一曰、奉戒清淨而無點污。 二曰、常修孝順念報恩德。 三曰、得住勢力忍辱為本。 四曰、遵修恭恪,常懷悅豫。 五曰、不舍一切眾生之類。 六曰、行無極哀,未曾忘舍。 七日、奉敬師長,視如世尊。 八曰、精進務求諸度無極。是為八法。

3.菩薩行三住有五法,何謂為五: 一曰、求于博聞,而不厭足。 二曰、開闡顯施,離衣食法。 三曰、所興德本,勸助佛土。 四曰、患厭無量生死之難。 五曰、住于羞恥,常懷慚愧是為五法。

4.菩薩行四住復有十法,何謂為十? 一曰、習在閒居,志常寂靜。 二曰、知其限節,心在止足。 三曰、棄捐調戲嘲囈。 四曰、常順禁戒,未曾毀犯。 五曰、厭五所欲,處調和地。 六曰、而發其心,永至成就。 七曰、一切所有,皆能惠施,心無所者。 八曰、其心常勇,不懷怯弱。九曰、一切所有,無所愛惜。 十曰、所習德本,以施眾生。是為十法。

5.菩薩學五住,復有十法,何謂為十? 一、舍于家業。二、遠比丘尼。三、棄捐種姓慳嫉之念。四、離于憒鬧眾會之黨。五、而釋瞋恚斗訟之本。六、不自嘆身,不毀他人。七、除于十惡,憍慢之意。 八、常刈四倒不順之教。九、翦于貪淫、瞋恚愚癡。十曰、去于罣礙妄想之著。是為十法。

《諸佛要集經》節要— 三 海濤 輯

1.菩薩學六住者,當具六法諸度無極,不習六事。何謂為六? 一、其心靖然,不求聲聞。 二、其心明了,不慕緣覺。 三、其心不舍一切眾生。 四、見乞求者,不懷怯弱。 五、未曾修行愁戚之法。 六、不慕高處綺飾之座是為六法。

2.菩薩學七住,舍二十事。何謂二十? 一、不計身。二、不計人。三、不計壽。四、不計命。五、不計斷。六、不計常。七、不望想。八、不計報應見。九、不見名與色。十、不倚于五陰。十一、不貪于四大。十二、不依于衰入。十三、不著于三界。十四、而惡不親近。十五、永安無所著。十六、于無異無所作。十七、常不著佛乃至究竟。十八、未曾順從六十二見。十九、悉解諸法,不誹謗空。二十曰、悉知 本無,不希望道以行此法具二十事。

3.何謂二十? 一曉了空行、二明于無相、三分別無願、四淨修三場、五常懷愍哀、六慈于眾生、七不計眾生、八等觀諸法、九明解止門、十無所從生法忍,十一無起聖慧、十二宣一品義、十三蠲除眾念、十四去諸望想、十五舍諸邪見、十六滅塵勞穢、十七寂然觀地、十八其心調和、十九志不懷害、二十不染結著。

4.第八菩薩當行四法,何謂為四?一曰、心入眾生,以神通慧而開化之。二曰、見佛土空,所觀睹者令逮究竟。三曰、稽首佛身,咨受不及。四曰、既見佛身,觀而審諦。是為四。 復有四法: 一、具足曉了,眾生根本,隨其所好,而為示之。 二、嚴淨佛土,慇懃精學,如幻三昧。 三、從其眾生,好喜應脫,而濟度之。 四、察于眾生,所生五趣,逐而解之。是為四。

5.第九菩薩當分別學,善願之本從其所誓輒得成就,識別諸天龍鬼神,揵沓婆、阿須倫、迦留羅、真陀羅、摩休勤,人與非人所說言辭,則以辯才,隨其音響而為說法。從在胎中悉曉了知,及生墮地,種姓眷屬,在家出家,坐佛樹下,莊嚴道場,一切功勳具足佛法,靡不周悉。

《諸佛要集經》節要— 四 海濤 輯

1.第十菩薩則當名之如來至真。若入此住處其地者,乃謂諸佛之道地,也號佛要集;又佛要集等于文字所說,亦等入于文字所說室門。何謂文字所說室門?一切諸法悉為室門,以何謂室門,令當來法無所生故。

2.菩薩行于諸文字解無瘡病,不為文字之所系著,分別諸法所由次第,逮得聖慧音聲所由,假使菩薩入此文字空印門跡,若聞若受,執念懷抱,為他人說,心不墮落,則能蠲除二十眾結: 一、其志強而不怯弱。 二、意念常存不為恍惚。 三、能獨步無所忌難。 四、其心堅強不懷羸劣。 五、志在羞恥慚愧不逮。 六、意能覺了靡不通達。 七、智慧巍巍莫不蒙曜。 八、辯才之辭,無一滯礙。 九、必致總持,所聞悉持,未曾忘失。 十、除諸疑網無有猶豫。 十一、通達,不懷沉呤。 十二、所在游居在于眾人,不懷增減。 十三、言辭柔和,無不稽首。 十四、若聞麤言,不以憂戚。 十五、性不卒暴而常安詳。 十六、所住明了,分別音響。 十七、了五陰品,四大諸入,報應因緣。 十八、剖判諸法,靡不通達,曉了諸法,知人心念而為說法。 十九、知處非處,限與無限,曉了智慧,明解善權,隨時開化。 二十、識別進退,出入之事,威儀禮節,解了羞恥,執堅牢劍所可游入,興發無上正真之道。

3.說是文字室印之門,若聞若受奉持諷誦適得聞之,致十功勳: 一世世所生不受女人身。 二棄捐眾難,八不閒處。 三所在游居常得閒暇不懷匆匆。 四常值佛世,適見世尊,便生悅豫。 五其心亙然,供養大聖。 六如來見心,為說經典。 七聞其所說,輒則奉行。 八尋便逮得立不退轉。 九曉了空慧,逮無從生。 十疾成無上正真之道,是佛要集。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