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0慈悲的實踐
慈悲的實踐—一 海濤 輯
1.殺人為什麼是惡?因為一切的人都愛生,怕死,愛安樂,所以將心比心,不能殺人,也不能使人殺人。
2.我們必須把鄰人視同自己來愛。佛教與基督教都這麼說,並非因為愛人類,而是因為鄰人跟我們自己是一樣的。
3.消除自我的觀念與他我的觀念時,自己的利益才能實現。要實現這種理想的自己,就必須滅除以種種惡德煩惱為基體的自己。
4.制伏這種為惡德、染污所惑的、低位的自己,實際上就是等于在勝義上謀己利,同時又謀他利,自他兩利。
5.佛教教人,就算別人來加害也不要發怒,而這不發怒的人就是「行自己之利與他人之利」。
6.只為自己著想的人,怎麼能對他人親切。慈悲的倫理,也可說就是自他不二的倫理。
7.慈悲的實踐是當自己與他人相對立時,否定自己而向符合他人的方向運作的一種行為。
8.道家系統老早就說「齊萬物為道」,莊子尊重「天均」即「自然平等」。宋學,例如張載教人「民胞物與」。這些都是中國傳統的慈悲思想。
9.有生佛異見,作自他憎愛取舍,非佛弟子之心。
10.無差別揀擇心,有平等慈悲心,乃真佛子。
11.愛與憎對立,但慈悲卻超越了愛憎對立。
12.無智慧之慈悲是愛見慈悲,不是真實慈悲。
13.菩薩體得了諸法空,慈悲自然就會顯現。
14.真正的慈悲要以空觀為基礎才能成立。
15.真正慈悲是基于空觀而實現的,所以實踐慈悲的人,如果有「我在行慈悲」這種高傲的、執著的心,就不算真的慈悲。
16.慈悲就是舍棄自己,全面為自己以外的眾生而奉獻。
17.慈悲是佛教的根本。佛由于慈悲心,而投身餵施餓獸。
18.慈悲的實踐,存在于邁向自他不二的人間行動之中。就個人來說,就是舍己為人。
慈悲的實踐—二 海濤 輯
1.慈悲的實踐,存在于超越「在實踐慈悲」這種意識之外。
2.行慈悲時,心有慈悲。慈悲成熟時,就不知慈悲。
3.行慈悲而不知慈悲,就叫做佛。
4.如果有「我替他做了一件事」的心情,就不是出自慈悲。真實的慈悲必須舍棄這種想法,這樣的奉獻精神才是純粹清淨。
5.慈悲與愛,有什麼不同?慈悲可以說是純粹的愛。
6.佛陀說的無我,實際上就是大我。
7.「有信無愛好比不響的鍾」所說的愛是慈悲的現代話表現。
8.慈悲是及于一切人的愛,不限于自己、自己的家族、自己的宗派,或自己的國家。
9.慈悲觀法,對心瞋恚強的人有必要,對貪愛強的人,就不適合。
10.因瞋恚而心生動搖時,要易地設想自己身受其害而修慈悲。
11.當貪愛高漲因而心亂時,不要修能引起慈的方法,因為貪愛為性的人,會因慈而迷。
12.當意的功用為迷(癡)所纏時,不適宜修慈悲觀與不淨觀,因為這樣會更加入迷。
13.多貪眾生以不淨觀為對治法,瞋恚多眾生以慈悲觀為對治,痴多眾生以因緣觀為對治,可使免于生死。
14.慈出于人的愛情,而人的愛情又包藏著轉化為欲情的危險。
15.如來說:「一切眾生,皆是吾子」。
16.站在慈悲的立場,則不論是遠是近,都會視同自己的愛子去愛他。
17.菩薩摩訶薩于後未世,法欲滅時,有持是《法華經》者,于在家出家人中,生大慈心;于非菩薩人中,生大悲心。
18.菩薩有時乘大願力生諸惡趣,饒益有情故。
19.有慈悲心的人,沒有什麼叫敵人,對敵人也慈悲。是故對己敵也要起慈悲,以慈心遍滿之。此諸佛之教也。
20.愛無偏黨就是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