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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2《佛教孝親觀》輯要

佛教孝親觀輯要—一 海濤 輯

1.若隨順慈母之教而無違者,諸天護念之,福德無盡。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為欲報母恩,一劫之間,每日三時,割自身肉,以養父母,亦未能報一日之恩。《心地觀經》

2.父母視子有五事: 一、令去惡就善,二、教以書疏, 三、令持經戒,四、使娶婦, 五、家中所有給與。《六方禮經》

3.子視父母有五事: 一、念家事,二、修負債,三、解誡, 四、為供養,五、令父母歡。《善生子經》

4.子(奉)事父母,當有五事: 一、當念治生,二、早起令奴婢于時作飯時, 三、不增父母憂,四、當念父母恩, 五、父母有疾病,當恐懼求醫治之。《六方禮經》

5.從地積珍寶,上至二十八天,悉以施人,不如供養父母。《末羅王經》

6.若人慈孝父母者,必有增益,則無衰耗。《中阿含經》

7.世若無佛,善事父母,事父母即是事佛也。《大集經》

8.凡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二親,二親最上之神也。《四十二章經》

9.假令有人,一肩荷父,一肩擔母,盡事壽量而不暫舍,供給衣食醫藥,種種所需,猶未能報父母之深恩。《本事經》

10.奇哉!我母受大苦惱:滿足十月,懷抱我身;既生之後,推乾去濕,除去不淨,大小便利,乳哺長養,將護我身。以是義故,我當報恩,色養侍衛,隨順供養。《南.大般涅槃經》

11.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父母于子有大增益。乳哺長養隨時將育,四大得成。右肩負父,左肩負母,經歷千年更使便利背上,然無有怨心于父母,此子猶不足報父母恩。

佛教孝親觀輯要—二 海濤 輯

1.有福人,請百人淨婆羅門、百人仙人、百人朋友,于七寶堂內,供養百千種上妙珍膳,垂瓔珞,以百寶莊嚴床臥具,以百藥治療病,滿百千劫,亦莫若一念孝順心,以微少物,供養悲母,隨從供侍。比前功德,百千萬分,不可校量。《心地觀經》

2.受優婆塞戒,先學世書。既學通達,如法求財。若得財物,應作四分。一分應供父母、己身、妻子、眷屬。二分應作如法販轉。留余一分,藏積俟用。《優婆塞戒經》

3.佛言:「若人于父母所,作少供養,獲福無量,少作不順,罪亦無量。」《雜寶藏經》

4.佛告諸比丘言:「有八種人,應決定施,不復生疑。一父、二母、三佛、四弟子、五遠來之人、六遠去之人、七病人、八看病者。」《雜寶藏經》

5.菩薩為供養佛法僧及父母兄弟,得畜財物。為起寺舍造像,為布施,若有此因緣,得受金銀財物,無有罪過。《文殊師利問經》

6.文殊師利白佛言:「云何如來說父母恩大,不可不報;又言師僧之恩,不可稱量。其誰為最?」 佛言:「夫在家者,孝事父母,在于膝下,莫以報生邀與之等。以生育恩深故言大也。若從師學,開發知見,次恩大也。夫出家者,舍于生死之家,入法門中,受微妙法,師之力也。生長法身,出功德財,養智慧命,功莫大也。追其所生,乃次之耳。」《舍利弗問經》

7.爾時信相菩薩為諸眾生而作發起,白佛言:「世尊!今有受罪眾生,為諸獄卒銼碓斬身,從頭至足,乃至其頂。斬之已訖,巧風吹活,而復斬之,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時,不信三尊,不孝父母,屠兒魁膾,斬截眾生,而獲斯罪。」《罪業報應教化地獄經》

佛教孝親觀輯要—三 海濤 輯

1.佛語寶積:「未來眾生具五因緣,得聞藥王藥上二菩薩名。何謂為五? 一者:慈心不殺,具佛禁戒,威儀不缺。 二者:孝養父母,行世十善。 三者:身心安寂,系念不亂。 四者:聞方等經,心不驚疑,不沒不退。 五者:信佛不滅,于第一義心如流水,念念不絕。」 《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

2.佛告比丘:「堅持七行,必得帝釋。何以故?昔者帝釋為人之時,發初履行,孝順父母;供養尊長;所言柔軟;斷于兩舌;好施無慳;恒修實語,終不欺誑;不起瞋恚;設生嫌恨,尋思滅之。」《雜阿含經》

3.修菩提道,布施持戒多聞智慧,修學世法,供養父母師長有德,修奢摩他、毗婆舍那,讀誦書寫十二部經,復能遠離貪恚癡等,名為菩提勤行精進。如是悉名為正精進。《優婆塞戒經》

4.菩薩于無量阿僧祇劫,孝養父母,衣服飲食,房舍臥具,乃至身肉骨髓。其事如是,以此因緣,自致成佛。

5.佛告首迦:「眾生惱亂父母,令心憂惱,得多病報。供養自己父母及諸病人,得少病報。」《業報差別經》

6.于父母所無愛敬心,得丑陋報;愛敬父母尊長,得端正報。于己父母及賢聖所,無心奉侍,得少威勢報;于己父母及賢聖所,恭敬奉迎,得大威勢報。《業報差別經》

7.不知敬父,不知敬母,得下族姓報;善知敬父,善知敬母,得上族姓報。于父母所,滅撤生業,得少資生報;于父母所,供養生業,得多資生報。《業報差別經》

8.是諸眾生所作十惡之無間業,誹謗三寶,不孝父母,及沙門婆羅門,輕慢尊長,應墮地獄餓鬼畜生。《會部金光明經》

佛教孝親觀輯要—四 海濤 輯

1.世尊告諸比丘:「有二法與凡夫得大功德,成大果報,得甘露味,至無為處。云何為二法?供養父母,是謂二人獲大功德,成大果報。

2.若復供養一生補處菩薩,獲大功德,得大果報。是謂比丘施此二人獲大功德,受大果報,得甘露味,至無為處。是故諸比丘常念孝順供養父母。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3.(佛告)善男子,我于往昔為四事故,舍離生命。 一者,為破眾生諸煩惱故。 二者,為令眾生受安樂故。 三者,為自除壞貪著身故。 四者,為報父母生養恩故。《優婆塞戒經》

4.佛告辯意:「復有五事行,死入地獄億劫乃出。何謂為五? 一者,不信有佛法眾而行誹謗,輕毀聖道。 二者,破壞佛寺尊廟。 三者,四輩轉相毀謗,不信殃罪,無敬順意。 四者,反逆,無有上下,君臣父子不相順從。 五者,當來有欲為道者,已得為道,便不受師教而自貢高,輕慢誹師。《佛說辯意長者子所問經》

5.佛告阿難:「若有眾生殺父害母,罵辱六親,作是罪者,命終之時,揮霍之間,譬如壯士屈伸臂頃,直落阿鼻大地獄中。

6.化閻羅王大聲告敕:『癡人獄種,汝在世時,不孝父母,邪慢無道。汝今生處,名阿鼻地獄。』作是語已,即滅不現。

7.爾時,獄卒復驅罪人,從于下鬲,乃至上鬲,經歷八萬四千鬲中,捸身而過,至鐵網際,一日一夜,爾乃周遍。

8.阿鼻地獄一日一夜,此閻浮提日月歲數,六十小劫。如是壽命,盡一大劫。具五逆者,其人受罪,足滿五劫。」 《觀佛三昧海經》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