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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1學佛人應知

學佛人應知—一 海濤 輯

一、學佛人的十八項過失

1.為了成就世間法而息隱住山,乃學佛人之過失。

2.身為領眾而只做自利之事,乃學佛人之過失。

3.佛學雖博而不怯罪行,乃學佛人之過失。

4.口訣雖豐富但身心卻流于凡俗,乃學佛人之過失。

5.持戒雖然謹嚴,心中貪念卻極大,乃學佛人之過失。

6.覺受和證悟雖好,卻不能調伏自己的身心,乃學佛人之過失。

7.已入法門,但于入世之愛憎不能斷舍,乃學佛人之過失。

8.身雖出世行于佛道而勤事稼穡,困于農務,乃學佛人之過失。

9.雖解義理而不修持,乃學佛人之過失。

10.雖已立誓修持而不能貫徹始終,乃學佛人之過失。

11.職務雖在法中,而法行卻不能成長,乃學佛人之過失。

12.食物雖然自然而來,心還是放不下要去東謀西找,乃學佛人之過失。

13.由善業(定慧)所獲之威力,用來醫疾延命,乃學佛人之過失。

14.為了財物而教人口訣,乃學佛人之過失。

15.以心機來自讚毀他,乃學佛人之過失。

16.能傳授口訣給別人,自己的身心卻不能與法相應,乃學佛人之過失。

17.自己不能獨自安住,又不知隨順處眾之道,乃學佛人之過失。

18.于樂不能容受,于苦不能忍耐,乃學佛人之過失。

二、十一種上人之象徵或德相

1.妒忌和驕慢微小乃上人之象徵。

2.貪心微小,安貧知足乃上人之象徵。

3.不愛裝飾,無有我慢,從不盛氣凌人者,乃上人之象徵。

4.無誑詐,不隱藏者,乃上人之象徵。

5.自己的一切行為能善為觀察,心中不失正念及主張,乃上人之象徵。

學佛人應知—二 海濤 輯

6.對善惡報應兢兢慎為如護己目,乃上人之象徵。

7.于持守顯密諸戒無偽作隱藏,乃上人之象徵。

8.對眾生無分親疏遠近,乃上人之象徵。

9.對行惡之人,心不憤怒,能忍能恕,乃上人之象徵。

10.占便宜的事讓給別人,吃虧的事自己承當,乃上人之象徵。

11.所作所思與世俗人格格不入,乃上人之象徵。

◎以上是十一種上人之象徵或德相,與此相反的就是「非上人」之象徵。

三、十項無利益無意義之法

1.對自己這個如幻的肉體,無論如何培護侍奉,到頭來仍是無常毀滅,實在沒甚利益。

2.食、色、財寶,無論如何吝惜珍藏,死時仍需空手而去,實在沒甚利益。

3.歷盡艱難辛苦所建成的華屋城堡,死時仍要拋下,獨自悄悄地離去,連自己的尸體也會被擯出門外

,實在沒甚意義。

4.自己所愛護的子女姪甥,無論用盡了多大的心力,消費多大的財物,死時一點忙也幫不上,實在沒甚意義。

5.好友親屬,不管交情多麼厚,眷戀多麼深,死時仍需要分開,獨自悄悄地離去,實在沒甚意思。

6.子女雖然眾多亦是無常的,財物雖然豐裕仍是要棄舍的,實在沒甚意思。

7.不惜辛勞、費盡心力去維護土地和庶民,死時必須拋下,獨自無依地離去,實在沒甚意思。

8.雖然具足信心到處去朝山旅行,但如果不能如法修持,則是種下了入法門而墮惡道之因,實在沒有意思。

9.精進聞思、佛學廣博而未能修持的人,臨命終時難以入道,實在沒甚意思。

10.雖然在善知識處住了多年,但自己卻沒有信心和恭敬,因此得不到加持,也立不起功德,實在沒有意思。

學佛人應知—三 海濤 輯

四、十項自己受益之事

1.斷舍貪瞋癡的世法,專志修持佛道,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2.舍棄家庭和親友,一心依止良師,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3.拋棄世法塵囂,在聞思修上努力,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4.舍棄城市和親友,在深山寂靜處獨住,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5.斬斷聲色五欲,心離貪念,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6.于粗食陋居,心能知足,于善妙享用,心無貪求,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7.不依靠別人,只依靠本尊,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8.無視現世之短暫歡樂,一心追求究竟之菩提安樂,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9.舍棄對物質的貪求,一心修持空性,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10.在福慧雙運之大道上努力,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五、十項自討苦吃之事

1.到衣食無繼的家中去持家,就像是愚人服毒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2.不信佛法,一味造罪,就像瘋子跳懸崖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3.用偽詐誑詐的手段去欺騙別人,就像是自己收集毒物來給自己吃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4.心志不堅卻要去管帶眾人,那就像龍鍾蹣跚的老太婆,要去山上牧牛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5.不以殷誠之心致力于利他之事,卻沉湎于自利和世間八法中,這就像一個瞎子在大草原迷途上徘徊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6.不自量力地去承擔自己所辦不到的大事業,就像是一個弱小的人去背負那沉重的巨擔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7.因自己的驕慢而破壞上師及佛陀的教敕,就像是違犯了大王的聖旨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8.修行人放棄了修行,跑到罪惡的城市中去居住,這就像高山的野獸,跑到河谷的水邊去寄居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學佛人應知—四 海濤 輯

9.不培護本有的智慧,卻在塵囂戲論中放逸散亂,就像空中飛翔的老鷹斷了翅膀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10.上師和三寶的財物,肆無忌憚地拿來自己享用,這就像無知的孩兒吞吃炭灰一樣,實在是自討苦吃。

六、十項正妙之法

1.于因果業報之理,深信不疑者乃下根之見。

2.見內外一切顯現諸法皆空,此顯空雙運又有四種層次之不同,此是中根之見。

3.見、能見、所見三者無有分別能如是知者是上根之見。

4.能專注一處(心無散亂),乃下根之修觀。

5.能住于四種雙運之三昧者,乃中根之修觀。

6.能修、所修及修觀本身三無差別,無絲毫緣想者,乃上根之修觀。

7.慎懼因果,如護己目者,乃下根之行。

8.于日用行為中,見一切法如夢如幻者,乃中根之行。

9.于一切所行毫無滯著者,乃上根之行。

10.一切煩惱及我執皆一天一天地減輕,有逐漸消滅之趨勢,這是上、中、下三根都應該具有之相應暖相。

七、十項不必做的事

1.若能證悟心性本空,就不必在聞思上費力了。

2.若能悟知自心明體本無垢染,就不必在淨除罪業上費力了。

3.若能住于空性真道,就不必在積聚資糧上費力了。

4.若能常浸潤在本來面目中,就不必在方便道上費力了。

5.若能悟知妄念即是法性,就不必修持或爭取無念了。

6.若能悟知煩惱無根,就不必依賴任何對治法了。

7.若知名聞美譽如夢如幻,就不必斤斤于立破成敗了。

8.若知痛苦即是成就,就不必另求快樂了。

9.若能悟知自心本來無生,就不必修轉識往生法了。

10.若一切所行皆是為了利他,就不必尋求自利了。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