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的願戒與行戒
菩薩的願戒與行戒—一海濤輯
◎菩薩戒分兩大部分:願戒與行戒。
壹、願菩提心戒:願戒可歸納為五個要點。
第一要點——是永遠不可舍棄任何眾生,因為舍棄眾生即是破菩提心戒。這里所謂舍棄某人意即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願幫助他。事實上,目前我們可能是無力幫助某些眾生,但是我們可以惦念他們,懷著未來幫助他們之心。
第二要點是——常念菩提心之相對利益與究竟利益,以免喪失菩提心的全力。舉例:,假定有兩個年齡相同,處境相同的人都患了不治之癌症;一個懂得佛法,知道乃是業因所致;另一個不解業理,為病所苦。我們能產生多大利益,完全要看我們是否了解業理,我們隨時都要牢記此點而應用之。
第三要點是——積聚福、智二資糧,以加強菩提心。
第四要點是——修菩提心源,菩提心體和菩提心行,以令菩提心增長。修菩提心源意指觀想四無量心,菩提心體是皈依時所發入菩提心之願,菩提心行是將自己所有好的東西都回向一切眾生,例如:自己的財富、名聲、快樂、健康、智慧等等。
第五要點是——舍四黑法,行四白法,令菩提心永續不斷。
第一種黑法是欺騙尊者或有時被稱為「應供」者。這就是說欺騙三寶,或三根本(上師加持根本、本尊成就根本、護法行之根本),或父母師長,而欺騙的動機乃是為了自利。
第二種黑法是令人悔其所不當悔,也就是于不應悔處令生悔恨。
第三種黑法是自以為是,而批評三寶或三根本。例如:我們可能說:「密勒日巴沒受過教育,在一般的生活中連個工作都找不到,這就是為什麼他要跑到山里去住洞穴。」這種比較是我們不應作的。
第四種黑法是——為了自利而欺騙眾生。
◎四白法是四黑法之反,先說明四黑法則四白法就容易明白。我們若能遵守所有上述五個要點,即可保持願菩提心。
菩薩的願戒與行戒—二海濤輯
貳、行菩提心戒——六波羅蜜
◎願菩提心是實際修行菩提心的基礎,六波羅蜜涵蓋此——修行的各方面。「波羅蜜」這名詞的含意包括發展中的階段(度人至彼岸)以及已充分發展的階段(圓成覺者之所行)。
一、布施:
◎有三個方面,財施、無畏施、法施。修行布施是施所當施,心無貪著。布施被列為佛所說六波羅蜜中的第一個,乃是由于它最易懂,人人可行,同時它也是其余五波羅蜜的基礎。
(一)以財施而言要注意以下四點:
1.布施的動機非常重要:若于施時居心不正,如意圖害人、意圖得名、或惟恐將來受窮等下劣動機,則此施即為不當之施。
2.所施為何:菩薩決不應施有害之物,並且于施所當施時,應慷慨為之,不應吝嗇。
3.施予何人:老是迎合狂妄及貪婪之人的願望也非正當之施。
4.布施的方式也是重要:菩薩不作勉強之施、忿怒之施、不敬之施,以及輕蔑、嘲弄之施,這些布施悉屬不當。
◎正當的布施是布施我們所有的一切,只要有力施舍的東西都該施予需要它的人。特別是代表三寶者、曾幫助過我們的人,我們的父母、患病無護之人,以及我們的死敵或競爭者。
(二)無畏施。對那些懼怕他人、懼怕病死、懼怕災難者,施予愛護,令得無畏。
(三)法施。此並非指毫無選擇地對任何人和每一個人說法,而是要幫助那些尊敬佛法者、尊敬正道者了解佛法。
1.我們應懷著非常純正的動機,以謙虛慈悲的態度把我們從上師處所學得並且了知的正教傳予他人。
2.而且要避免把自己個人的看法摻入正統的法教,也不能有任何自私的動機。
3.正道是稀有而寶貴的,應當以愉快的心情在適當的地點演說,而且不應把佛法與俗事混為一談。
菩薩的願戒與行戒—二海濤輯
二、持戒
◎持戒含有三個主要的方面:止惡、積善和助人(利他)。
(一)止惡:意即不做傷害他人之事和不做自私自利之事。此中所謂傷害他人之事乃指十惡業。但還是要以動機論,動機不純,就永不能成為純粹的菩薩。
1.要想有清淨、善巧、端正或正當的行為,我們必須先明白哪些行為隸屬不善,然後從中我們選出自己確實可以避免者,並受與之有關的戒。如:若能不再殺生,即受永不殺生之戒;若能避免殺生和偷盜,即受不殺生和不偷盜戒。
2.在我們納受那些不善業方面受過戒後,我們已經開始著手減輕在其他不善業方面的弱點,逐步努力予以盡除。
(二)積善:可應用于任何事物。佛法中有云:無一法不能成為菩薩行。行的種類可多如各種現象,而任何一種現象,無論善與不善,菩薩皆能將其轉變為利益眾生的機會。凡有益者,我們都應該依六波羅蜜的準則去實行。
1.要想積善,必須先有願意為善之心,而此願意為善之心本身就是積善。例如,我們若有貪欲,也許並不須要用很大的力量去止貪。首先我們要了解貪欲,然後發展出對知足的了解和欣賞(或滿足感)。隨著我們對知足的了解,貪欲的減少就會與知足的增長同時俱來。
2.單是致力于了解就能同時在三方面發生作用,不必分別致力于減少貪欲、增長知足和發展了解。
3.如是,各種善巧的智慧都能發展出來,付諸實行。如:精進對治懈怠,智慧對治無明,禪定對治心亂,布施對治慳吝等。
4.大乘佛法對所有這些修行都有開示,我們應先從最容易的修起,逐漸發展,直到該做的都能做為止。
(三)利他:要想真能純粹的、正當的利他,就算沒有得到某種程度的證悟,只要深信自己的動機純正,也可開始行利他之事。不過,應遵守四個基本的準則:
菩薩的願戒與行戒—三海濤輯
1.供給他人所需,幫助他們,實現他們的願望,但我們所做的不得有害他們或其他的人。
2.依他人之願,說他人想聽的話,但我們所說的不得有害于他們。意思就是要說親切的話,不說嚴厲的話;但當我們確信非說嚴厲的話不能令其獲益時,我們就必須說嚴厲的話。
3.我們若能以任何方式令他人見道,即使只是窺見一點點法義,我們也必須去做。
◎在獲得解悟和智慧(以及對解悟和智慧的信心)之前,我們幫助他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在我們確信自己所行,無論情況如何,都不會為失望所損或為我慢所蔽之前,也是如此。
三、忍辱
◎忍辱也可從三個主要的方面來說明。第一是不去傷害(報復)那些曾傷害過我們的人;第二是克服我們需受之苦,而不作無謂的反抗,也不生強烈的瞋恨;第三是信究竟道。
(一)不報復的意思是,當有人打我們、罵我們、傷害我們、損害我們的財物、傷害我們的親人或做任何令我們發怒之事時,我們不以牙還牙。藉著在許許多多的事件上發展忍辱,我們終將有能力應付更困難,或是更加難以忍受之事。
(二)不避苦:並不是說我們應自討苦吃或以苦為樂,而是指我們不應把禪修和修行中所遭遇的障礙或逆境視為艱難或痛苦之事。
1.我們對痛苦及麻煩的事情不應只想要抗拒。苦就像掃帚一樣,能掃除苦因。
2.有此認知,苦即返本還原而減輕;無此認知,苦即大過其實,增加兩倍、十倍,甚至百倍。
3.發展出此項認知的方法是要觀想:「我現在所受之苦乃過去的業因所結之果。正如我自己不想受苦,任何其他眾生也都不想受苦,所以我願自身現在所受之苦能切實利益一切眾生,為其除苦。」這樣,我們就在心理上把一切眾生的痛苦承擔過來,用我們自身的痛苦解除他們的痛苦。
菩薩的願戒與行戒—四海濤輯
4.如果我們對修此法沒有充分的信心,如果我們自己與受苦者之間沒有為其除苦的業緣,則修此法將只能對自己的修心有益,而不能對那些受苦者有實際的幫助。
5.如果我們真為一切眾生著想,則所成就的將遠超過只把他們的痛苦承擔過來的善因。修此想之法,藏名「施受」,意指:承受他人之苦,施予自有之樂。
(三)信任三寶的至善性:這種信任乃因皈依三寶及修行佛法而產生。
1.我們應永不忘于三寶處尋求覺受,以及致力于理解究竟之真諦與相對之俗諦。
2.在相對的俗世中,業、因、果報俱有,我們應行善止惡;在究竟的真諦中,無善無惡,一切皆被視為虛幻。
3.致力于理解此為大多數人所難以領悟之並立的二諦,尤其是理解究竟的真諦,即名無生法忍。
4.我們修此第三種忍辱,應從最基本處著手。如了解人身難得,人生美好以及我們可隨意利用此生之想。我們具有完全適合為善的條件,一切為善所需的品性皆在此寶貴的人身之中。既然我們具有這些品性,若不善加利用,那就浪費了。
5.人生短暫,我們應先把對人生的認知發展到足以促使我們充分利用此生的階段,然後再逐步加深此一認知,這就是修第三種忍辱的方法。
四、精進
◎精進有三種:一、甲胄般的精進;二、努力勤修,把我們所知道的應用于生活之中的精進;三、積善不厭的精進。
(一)甲胄般的精進:是基于此念或此誓:「從此刻起,我要利用此寶貴人身,為利一切眾生而求證究竟成佛之道,以便能引導眾生離苦及所有苦因。」
1.此一發自內心之念,即是甲胄般的精進之始。正如甲胄可以保護我們不為銳利的兵刀所傷,精進亦可保護我們不為各種懈怠之力所害。
菩薩的願戒與行戒—五海濤輯
2.若無精進為護,懈怠就會把我們往後拖,減弱我們的努力。
3.以此為基礎,我們就能擴展和加深我們對尚不熟悉之修法的了解,然後才會有系統地澄清我們對這些修法的疑惑。
(二)應用所知的精進: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將我們所知應用于日常生活,此時我們必須遠離一切不良的影響。
第二階段:是積聚諸善,令其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
第三階段:是力行一切利他之事,無論是暫時性的還是永久性的。在所有這些修法之中,我們首先修行最容易的善事。例如:先從絕不傷害他人入手是很容易的,然後再從此發展到真能幫助他人。
(三)是永不滿足的精進:只想著要增進利他之正知與正行。經典上云:「即或明日死,今日亦應學;雖已助人人,仍應再助之。」
1.想想敵友,有十億個朋友也不夠,只有一個敵人就太多。我們決不能以自己所積之善為滿足,永遠要從頭、從最微小、最簡單的事,重新開始修行。
2.一看到有利他之事,不管多麼小,我們都應把握機會立即去做;凡對他人有害之事,我們必須利用一切機會予以阻止。
3.如果只是躲避問題,認為這不要緊,或並不夠好,功德不大,就不去做是錯誤的,勿輕小善而不為。
五、禪定:也分三個方面。
(一)禪定的第一方面是發展內覺:使我們知道心的本來面目。
1.不修禪定就不可能圓修布施、持戒、忍辱和精進:內覺是此四度的精髓,缺少這種精髓,修也修不圓滿。
2.若要如實知心,必須先修「止」,修「止」可以定心,令心安住于其本性,而不為最近所積之業所擾。
3.發展「止」的方法是修「覺」,注意一切發生之事。修時,我們應放松身、口、意,自然單純地安住于現況,那是本無貪、瞋、癡、妒、慢等諸障惑的境界。
菩薩的願戒與行戒—七海濤輯
(二)禪定的第二方面分兩個階段:一般與特殊。
1.「一般」階段與我們坐禪時所修之心有關。初修「止」者所要修的境界並不是一片空白、一片一無所見的寂靜;它乃是一種能對心之明與性生起覺知的境界,而識此心性者即是心。
2.「特殊」階段不僅含有安住禪定,以及能安住于自明之心,而現出菩提心。
(三)禪定的第三方面是:發純正之心修上述之法,以使一般與特殊這兩個禪修階段能為利益一切眾生之心所支持和引導,並能有慈悲的偉大開闊之性為伴。這種禪定之果就是大乘之果。
1.小乘的禪定與大乘的禪定不同之處端在發心,除發心外,二者極其相似,能以利他之心為基礎的禪定,即是圓滿的證悟。得此證悟時,自然會行利益眾生之事,並且毫不費力,一切成就。
2.小乘修行所生之證悟與佛陀所得之證悟非常相似,但因無利他之性與行,所以並不是對究竟道的圓滿證悟,而是一種非常枯燥無味的證悟,沒有悲心,沒有至善之佛的圓滿行。小乘所證悟者雖也是究竟道,但非如實證悟究竟道。
六、般若
◎般若有三種:一般輪迴、次勝慧和最勝慧。
(一)一般輪迴慧:包括各類世俗慧,亦即十門學問,其中五門是主要的,稱為五大學科,是指:技藝、醫藥、溝通、真理及辯證法。另五門是次要的,被稱為五小學科,所講的是次要的問題。是指:詩學(及修辭學)、占星學、術語學(包括文法)、戲劇學和語源學。此五大學科和五小學科涵蓋了所有的世俗慧。
(二)次勝慧:雖涉及真理的相對與絕對兩個層次,但從單方面入手,認為殺等不善之業都是壞的,苦是極壞的;做善事是好的,快樂與利他是極好的,一切都不離「有二」的境界。此慧雖超越輪迴,但它屬于超越輪迴之慧較低的那一面。
菩薩的願戒與行戒—八海濤輯
(三)最勝慧:最高的超越輪迴之慧是不二慧。這是中道純粹的本質,不可言說、不可想象、不可解釋。
1.了知事物運作的方式是第一階段(輪迴慧),了知事物的實相是第二階段(次勝慧),了知一切事物的真正本質是第三階段(最勝慧)。
2.修行菩薩道時,我們所依的是六波羅蜜,如上六度所述,每一波羅蜜都有三面,故有十八方面的修行要完成。
3.在如是修行之時,我們要通過菩薩五道:資糧道、加行道、通達道、修習道、究竟道。于第三道(通達道),得菩薩深悟之初地,從初地到十地,此悟不斷加深。
4.抵十地時,證悟雖實有增長,然而能、所之障仍在,並未得圓滿佛果。于十地最後的階段才能如實圓證那獨一無二的殊勝究竟之道。這就是我們稱之為佛的不二慧。
5.從十地之末到佛位,此慧名為金剛慧,意即不壞、無障之慧。
6.我們應了解大乘的真義與其基本原則——菩提心、悲心和大乘修行之果——我們應了解菩薩與佛的品性,以及證悟的真義。不是先有佛,然後才有所謂究竟道的證悟,而是究竟道的證悟無時不在,得此證悟者即名為佛。
◎附錄:菩薩行──摘錄自《噶舉人法集》
1.菩薩要布施、守戒、忍辱、精進、禪定,並要有智慧,以及慈悲。布施是完全的舍棄,守戒是全力幫助他人,忍辱是克制憤怒,精進是樂于真理,禪定是不執一處,智慧是真理的本義,慈悲是愛的情感。
2.布施可以得到財富,守戒可以得到快樂,忍辱可以有美德,禪定可以得平等,精進可以得真理,智慧可以得自由,慈悲可以達到上述的一切。
3.具菩提心者,方得真覺悟;發菩提心故,與諸佛相契。發菩提心亦有三種情形(三種發心):(1)我所以要成佛乃是為了要利益一切眾生,為了度眾生發成佛願。(2)願一切眾生在我之前成佛,先我而成佛。(3)願我及一切眾生都能同時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