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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婆塞戒經》輯要

《優婆塞戒經》輯要—一海濤輯

1.若人于三寶所不生疑心,樂為供養。若少財時,先給貧窮,後施福田;先為貧苦,後為富者。樂讚人善,為開涅槃。所有伎藝,欲令人學。見學勝己,生歡喜心。不念自利,常念利他。身、口、意業所作諸善,終不自為,恒為他人。是名實義菩薩。

2.一切眾生,常求自利;菩薩所行,恆求利他。是名菩薩不可思議。

3.善生言:「世尊!聲聞、緣覺所得道果,即是菩提,即是菩提道。云何言勝?」佛言:「善男子!聲聞、緣覺道不廣大,非一切覺,是故菩提菩提之道得名為勝。猶如一切世間經書,十二部經為最第一。何以故?所說不謬無顛倒故。二乘之道比菩提道亦復如是。」

4.釋「學」與「學果」

一、菩提者,即是盡智、無生智也。為此二智勤心修集三十七品,是名為學;得菩提已,是名學果。

二、自調諸根次調眾生,是名為學;自得解脫令眾生得,是名學果。

三、修集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是名為學;具足獲得十八不共法,是名學果。

四、為利自、他造作諸業,是名為學;能利他已,是名學果。

五、習學世法,是名為學;學出世法,是名學果。

六、為諸眾生不惜身財,是名為學;為諸眾生亦不吝惜身、財、壽命,是名學果。

七、能化眾生,作人、天業,是名為學;作無漏業,是名學果。

八、能施眾生一切財物,是名為學;能行法施,是名學果。

九、能自破壞慳貪、嫉妒,是名為學;破他慳貪、嫉妒之心,是名學果。

十、受持五根,修行憶念,是名為學;教他修集成就具足,是名學果。

《優婆塞戒經》輯要—二海濤輯

1.佛言:善男子!有是惠施非波羅蜜,有波羅蜜不名為施,有亦惠施亦波羅蜜,有非惠施非波羅蜜。

一、是施非波羅蜜者,聲聞、緣覺、一切凡夫外道異見;

二、菩薩初二阿僧祇劫所行施,是波羅蜜非惠施者,如尸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是;

三、亦是惠施亦波羅蜜者,菩薩第三阿僧祇劫所行施是;

四、非施非波羅蜜者,聲聞、緣覺持戒、修定、忍、慈悲是。

善男子!非施非波羅蜜,是名為學;亦施亦波羅蜜,是名學果。

2.何謂菩薩自利、利他?

一、菩薩信根既自利已,複利益他。自利益者不名為實,利益他者乃名自利。何以故?菩薩摩訶薩為利他故,于身、命、財不生慳吝,是名自利;菩薩定知若用聲聞、緣覺菩提教化眾生,眾生不受則以天、人世樂教之,是名利他。

二、利益他者即是自利;菩薩不能自、他兼利,唯求自利,是名下品。何以故?如是菩薩于法財中生貪著心,是故不能自利益也。行者若令他受苦惱,自處安樂,如是菩薩不能利他。

三、若自不修施、戒、多聞,雖復教他,是名利他,不能自利。若自具足信等五根,然後轉教,是名菩薩自利、利他。

3.菩薩自利、利他之法:

一、菩薩摩訶薩具足一法則能兼利,謂不放逸。

二、有二法能自、他利:一者多聞,二者思惟。

三、有三法能自、他利:一者憐愍眾生,二者勤行精進,三者具足念心。

四、有四法能自、他利,謂四威儀。

五、有五法能自、他利:一者信根二者持戒,三者多聞,四者布施,五者智慧。

六、有六法能自、他利,所謂六念。復有七法能自、他利,謂壞七慢。

《優婆塞戒經》輯要—三海濤輯

1.善男子!利益有二:一者現世,二者後世。菩薩若作現在利益,是不名實;若作後世則能兼利。

2.樂有二種:一者世樂,二者出世樂。福德亦爾。菩薩若能自具如是二樂、二福化眾生者,是則名為自利、利他。

3.若沙門、婆羅門、長者、男女,或大眾中有諸過失,菩薩見已先隨其意,然後說法令得調伏,如其不能先隨其意便為說法,是則名為下品菩薩。

4.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樂近善友,二者不樂。樂近善友者能自、他利,不樂近者則不能得自、他兼利。

5.樂近善友復有二種:一樂供養,二不樂供養。樂供養者能自、他利,不樂供養不能兼利。

6.樂供養者復有二種:一能聽法,二不能聽。至心聽者能自、他利,不至心聽則無兼利。

7.至心聽法復有二種:一者能問,二不能問。能問義者能自、他利,不能問者則不能得自利、他利。

8.能問義者復有二種:一至心持,二不能持。至心持者能自、他利,不至心者則不得名自利、他利。

9.至心持者,復有二種:一者思惟,二不思惟。能思惟者能利自、他,不思惟者則不得名自利、他利。

10.能思惟者復有二種:一者解義,二不解義。能解義者能自、他利,不解義者則不得名能自、他利。

11.解義之人復有二種:一如法住,二不如法住。如法住者能自、他利,不如法住者則不得名自利、他利。

12.如法住者復有二種:一者具足八智,二者不能具足。何等八智?一者法智,二者義智,三者時智,四者知足智,五者自他智,六者眾智,七者根智,八上下智。是人具足如是八智。

13.善男子!具八智者能說能聽,如是之人能自、他利,不具足者則不得名自利、利他。

《優婆塞戒經》輯要—四海濤輯

1.善男子!能說法者復有二種:一者清淨,二不清淨。

2.不清淨者復有五事:一者為利故說,二者為報而說,三者為勝他說,四者為世報說,五者疑說。

3.清淨說者復有五事:一先施食然後為說,二為增長三寶故說,三斷自他煩惱故說,四為分別邪正故說,五為聽者得最勝故說。

4.善男子!不淨說者,名曰垢穢,名為賣法,亦名污辱,亦名錯謬,亦名失意。清淨說者,名曰淨潔,亦名正說,亦名實語,亦名法聚。

5.善男子!若具足知十二部經、聲論、因論,知因知喻,知自他取,是名正說。

6.聽者有四:一者略聞多解,二者隨分別解,三者隨本意解,四者于一一字一一句解。

7.如來說法正為三人,不為第四。何以故?以非器故。如是四人分為二種:一者熟,二者生。熟者現在調伏,生者未來調伏。

8.善男子!譬如樹林凡有四種:一者易伐難出,二者難伐易出,三者易伐易出,四者難伐難出。

9.在家之人亦有四種:一者易調難出,二者難調易出,三者易調易出,四者難調難出。

10.如是四人分為三種:一者呵責已調,二者濡語而調,三者呵責濡語,使得調伏。

11.復有二種:一者自能調伏,不假他人;二者自若不能,請他令調。

12.復有二種:一者施調,二者咒調,是調伏法。

13.復有二時:一者喜時,二者苦時。

14.為是四人說正法時有二方便:一者善知世事,二者為其給使。菩薩若知是二方便則能兼利。若不知者則不能得自利、他利。

《優婆塞戒經》輯要—五海濤輯

1.善男子!菩薩摩訶薩為利他故先學外典,然後分別十二部經。

2.眾生若聞十二部經,乃于外典生于厭賤,復為眾生說煩惱過、煩惱解脫;嘆善友德,呵惡友過;讚施功德,毀慳過失;菩薩常寂,讚寂功德;常修法行,贊法行德。若能如是,是名兼利。

3.在家菩薩先自調伏,若不調伏則不出家。在家菩薩能多度人,出家菩薩則不如是。何以故?若無在家,則無三乘出家之人。三乘出家修道、持戒、誦經、坐禪,皆由在家而為莊嚴。

4.善男子!有道,有道莊嚴。道者,所謂法行。道莊嚴者,所謂在家。出家菩薩為在家者修行于道;在家之人為出家者而作法行。

5.在家之人多修二法,一者受,二者施;出家之人亦修二法,一者誦,二者教。

6.菩薩摩訶薩兼有四法,受、施、誦、教,如是名為自利、利他。

7.菩薩若欲為眾生說法界深義,先當為說世間之法,然後乃說甚深法界。何以故?為易化故,菩薩摩訶薩應護一切眾生之心。若不護者,則不能調一切眾生。菩薩亦應擁護自身,若不護身亦不能得調伏眾生。

8.菩薩不為貪身命財,護身命財皆為調伏諸眾生故。菩薩摩訶薩先自除惡,後教人除。若不自除能教他除,無有是處。

9.是故菩薩先應自施、持戒、知足、勤行精進,然後化人。菩薩若不自行法行,則不能得教化眾生。

10.善男子!眾生諸根,凡有三種。菩薩諸根亦復三種,謂下、中、上。下根菩薩能化下根,不及中上;中根菩薩能化中、下,不及上根;上根菩薩能三種化。

11.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自利、利他,是不為難;在家菩薩修是二利,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菩薩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