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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閱讀筆記 第三十一卷(1/3)

(9月9日上)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十八空義第四十八(卷三十一)

認識十八空:

   [一、內空],內即內身,謂三十六種不淨充滿,九孔常流,淨相不可得故,是名內空。(三十六種者,毛、髮、爪、齒、眵、淚、涎、唾、屎、尿、垢、汗、皮、膚、血、肉、筋、脈、骨、髓、肪、膏、腦、膜、肝、膽、腸、胃、脾、腎、心、肺、生藏、熟藏、赤痰、白痰也。九孔者,兩眼、兩耳、兩鼻、口、大便、小便也。)

   [二、外空],外即外色,謂愚夫為欲染故,觀所著色,妄以為淨,求其淨相,亦如我身淨相不可得故,是名外空。

  [三、內外空],謂我身不淨,外亦如是,外身不淨,我亦如是,一等無異,淨相不可得故,是名內外空。

  [四、空空],謂內身、外身、內外身俱空,而猶執空成病,復以空法而破三空,是名空空。

  [五、大空],謂十方世界,是四大造色,假名日出處為東方,日沒處為西方,如是方相,以世俗故有,若第一義中,則一法不可得,是名大空。(十方者,四方四維上下也。四大者,地大、水大、火大、風大也。)

  [六、第一義空],謂諸法中,最第一法,名為涅槃;涅槃之法,空無有相,是名第一義空。(梵語涅槃,華言滅度。)

  [七、有為空],謂五陰等法中,無我、我所,及以常相,皆不可得,是名有為空。(五陰者,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也。我、我所者,我即眾生所執之假名,我所即五陰色身等也。)

  [八、無為空],謂無所作為,則非有相,今對有為,故說無為。若有為法既不可得,則無為之法何所可著,是名無為空。

  [九、畢竟空],謂以前八空,破一切法,令無遺余;既無諸法,亦無空之可著,是名畢竟空。

  [十、無始空],謂世間眾生無有始相。如今生從前世因緣有,前世復從前世有,如是展轉,無始亦不可得,是名無始空。

  [十一、散空],謂五陰和合,故有人相。若以智慧分別破散五陰與人,則空無所有;如輻輞轅轂,眾合為車,若離散各在一處,則失車名,是名散空。

  [十二、性空],謂一切諸法自性本空,皆從因緣和合而生,若不和合,則無是法。如是諸法性不可得,是名性空。

  [十三、自相空],謂一切法有二種相:一者總相,生滅不住,本無今有,已有還無,皆是無常;二者別相,如地有堅相,水有濕相,火有熱相,風有動相。如是二相皆空,是名自相空。

  [十四、諸法空],謂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法,無有實相,一切皆空。無取無舍,能離一切諸見,是名諸法空。(十二入者,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色入、聲入、香入、味入、觸入、法入也。十八界者,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也。)

  [十五、不可得空],謂一切諸法及因緣,畢竟皆空,不可得故,是名不可得空。(因緣者,謂以眼等六根為因,色等六塵為緣也。)

  [十六、無法空],謂諸法已滅,是滅亦無,名無法空。又謂過去、未來法名為無法,如是無法亦空,是名無法空。

  [十七、有法空],謂諸法從因緣和合,故有法生,是法體本不實,名有法空。又謂現在一切法及無為法名為有法,如是有法皆空,亦名有法空。

   [十八、無法有法空],謂無法有法相不可得,名無法有法空。又謂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諸法,皆不可得,亦名無法有法空。

   【經】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欲住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內空者,內法、內法空。內法者,所謂內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眼空,無我,無我所,無眼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

    外空者,外法、外法空。外法者,所謂外六入:色、聲、香、味、觸、法。色空者,無我、無我所,無色法;聲、香、味、觸、法亦如是。內外空者,內外法、內外法空。內外法者,所謂內外十二入。十二入中,無我、無我所,無內外法。

   問曰:諸法無量,空隨法故,則亦無量,何以但說十八?若略說,應一空,所謂一切法空。若廣說,隨一一法空,所謂眼空、色空等甚多,何以但說十八空?

    答曰:若略說則事不周,若廣說則事繁。譬如服藥,少則病不除,多則增其患;應病投藥,令不增減,則能愈病。空亦如是,若佛但說一空,則不能破種種邪見及諸煩惱;若隨種種邪見說空,空則過多,人愛著空相,墮在斷滅;說十八空,正得其中。

    復次,若說十,若說十五,俱亦有疑,此非問也!復次,善惡之法,皆有定數:若四念處、四正勤、三十七品,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五眾、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三毒、三結、四流、五蓋等,諸法如是各有定數;以十八種法中破著故說有十八空。

    問曰:行者云何學般若波羅蜜時,住內空、外空、內外空?

    答曰:世間有四顛倒:不淨中有淨顛倒,苦中有樂顛倒,無常中有常顛倒,無我中有我顛倒。

    行者為破四顛倒故,修四念處十二種觀:所謂初觀內身,三十六種不淨充滿,九孔常流,甚可厭患,淨相不可得;淨相不可得故,名內空。行者既知內身不淨,觀外所著,亦復如是,俱實不淨;愚夫狂惑,為淫欲覆心,故謂之為淨。觀所著色,亦如我身淨相不可得,是為外空。行者若觀己身不淨,或謂外色為淨;若觀外不淨,或謂己身為淨。今俱觀內外:我身不淨,外亦如是,外身不淨,我亦如是,一等無異,淨不可得,是名內外空。

行者思惟:知內外身俱實不淨,而惑者愛著深故,由以受身,身為大苦,而愚以為樂。

    問曰:三受皆外入所攝,云何言觀內受?

    答曰:六塵初與六情和合生樂,是名外樂;後貪著深入生樂,是名內樂。復次,內法緣樂,是名內樂;外法緣樂,是名外樂。復次,五識相應樂,是名外樂;意識相應樂,是名內樂。麁樂名為外樂,細樂名為內樂。如是等分別內外樂。苦受,不苦不樂受,亦如是。

    復次,行者思惟:觀是內樂實可得不?即分別知實不可得,但為是苦,強名為樂。何以故?是樂從苦因緣生,亦生苦果報,樂無厭足故苦。

    復次,如人患疥,搔之向火疥雖小樂,後轉傷身,則為大苦;愚人謂之為樂,智者但見其苦。如是世間樂顛倒病故,著五欲樂,煩惱轉多;以是故行者不見樂,但見苦,如病如癰,如瘡如刺。復次,樂少苦多,少樂不現,故名為苦;如大河水,投一合鹽,則失鹽相,不名為醎。

    復次,樂不定故,或此以為樂,彼以為苦;彼以為樂,此以為苦;著者為樂,失者為苦;愚以為樂,智以為苦;見樂患為苦,不見樂過者為樂;不見樂無常相為樂,見樂無常相為苦;未離欲人以為樂,離欲人以為苦;如是等觀樂為苦。觀苦如箭入身,觀不苦不樂無常變異相;如是等觀三種受,心則舍離,是名觀內受空。觀外受、內外受亦如是。行者作是念:若樂即是苦,誰受是苦?念已則知心受。然後觀心為實為虛?觀心無常,生、住、滅相;苦受心,樂受心,不苦不樂受心,各各異念。覺樂心滅,而苦心生;苦心爾所時住,住已還滅,次生不苦不樂心;知爾所時不苦不樂心住,住已還滅,滅已還生樂心。三受無常,故心亦無常。復次,知染心、無染心,瞋心、無瞋心,癡心、不癡心,散心、攝心,縛心、解脫心,如是等心,各各異相故,知心無常,無一定心常住。受苦受樂等心,從和合因緣生;因緣離散,心亦隨滅,如是等觀內心、外心、內外心無常相。

   問曰:心是內入攝,云何為外心?

    答曰:觀內身名為內心,觀外身名為外心。復次、緣內法為內心、緣外法為外心。復次,五識常緣外法,不能分別,故名為外心;意識能緣內法,亦分別好丑,故名為內心。復次,意識初生,未能分別決定,是為外心;意識轉深,能分別取相,是名內心。如是等分別內、外心。行者心意轉異,知身為不淨相,知受為苦相,知心不住為無常相;結使未斷故,或生吾我。如是思惟:若心無常,誰知是心?心為屬誰?誰為心主?而受苦樂一切諸物,誰之所有?即分別知無有別主,但于五眾取相故,計有人相而生我心,以我心故生我所。我所心生故,有利益我者生貪欲;違逆我者而生瞋恚;此結使不從智生,從狂惑生故,是名為痴。三毒為一切煩惱之根本,亦由吾我故:作福德,為我後當得;亦修助道法,我當得解脫。初取相故名為想眾;因吾我起結使及諸善行,是名行眾;是二眾則是法念處。于想、行眾法中,求我不可得,何以故?是諸法皆從因緣生,悉是作法而不牢固,無實我法行;如芭蕉葉葉求之,中無有堅相;如遠見野馬,無水有水想,但誑惑于眼。如是等觀內法、外法、內外法。

   問曰:法是外入攝,云何為內法?

    答曰:內法名為內心相應想眾、行眾;外法名為外心相應想眾、行眾;及心不相應諸行、及無為法,一時等觀,名為內外法。復次,內法名為六情,外法名為六塵。

    復次,身、受、心及想、眾行,眾總觀為法念處。何以故?行者既于想眾、行眾及無為法中,求我不可得;還于身、受、心中求亦不可得。如是一切法中,若色、若非色,若可見、若不可見,若有對、若無對,若有漏、若無漏,若有為、若無為,若遠若近,若麁若細,其中求我皆不可得;但五眾和合故,強名為眾生,眾生即是我。我不可得故,亦無我所;我所不可得故,一切諸煩惱皆為衰薄。

    復次,身念處,名一切色法。行者觀內色,無常、苦、空、無我,觀外色,觀內外色,亦如是;受、心、法亦爾。四念處內觀相應空三昧,名內空;四念處外觀相應空三昧,名外空;四念處內外觀相應空三昧,名內外空。

    問曰:四念處空法,皆應觀無常、苦、空、無我,何以故身觀不淨,受觀苦,心觀無常,法觀無我?

    答曰:雖四法皆觀無常苦空無我,而眾生身中多著淨顛倒,受中多著樂顛倒,心中多著常顛倒,法中多著我顛倒;以是故行者觀身不淨,觀受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復次,內外空者,無有內外定法,互相因待故,謂為內外。彼以為外,我以為內;我以為外,彼以為內。隨人所系內法為內,隨人所著外法為外,如人自舍為內,他舍為外。行者觀是內外法無定相,故空。

    復次,是內外法,無有自性,何以故?和合生故。是內外法,亦不在和合因緣中,若因緣中無者,余處亦無。內外法因緣亦無,因果無故,內外法空。

    問曰:內外法定有,云何言無?如手足等和合,故有身法生,是名內法。如梁椽壁等和合故,有屋法生,是名為外。是身法雖有別名,亦不異足等,所以者何?若離足等,身不可得故。屋亦如是。

    答曰:若足不異身者,頭應是足,足與身不異故。若頭是足者,甚為可笑!

   問曰:若足與身不異者,有如是過,今應足等和合故。更有法生名為身,身雖異于足等應當依于足住,如眾縷和合而能生[疊毛],是[疊毛]依縷而住。

    答曰:是身法,為足等分中具有,為分有?若具有,頭中應有足,何以故?身法具有故。若分有,與足分無異。又身是一法,所因者多,一不為多,多不為一。

    復次,若除足等分別有身者,與一切世間皆相違背。以是故,身不得言即是諸分,亦不得言異于諸分;以是故則無身,身無故足等亦無,如是等名為內空。房舍等外法,亦如是空,名為外空。

    問曰:破身、舍等,是為破一、破異,破一破異,是破外道經;佛經中實有內外法,所謂內六情、外六塵,此云何無?

    答曰:是內外法和合假有名字,亦如身、如舍。復次,略說有二種空:眾生空,法空。小乘弟子鈍根故,為說眾生空,我、我所無故,則不著余法;大乘弟子利根故,為說法空,實時知世間常空如涅槃。聲聞論議師說內空,于內法中無我、無我所、無常、無作者、無知者、無受者,是名內空;外空亦如是。不說內法相、外法相即是空。大乘說內法中無內法相,外法中無外法相。如般若波羅蜜中說:色、色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眼,眼相空,耳、鼻、舌、身、意,意相空;色,色相空,聲、香、味、觸、法,法相空。如是等一切諸法自法空。

    問曰:此二種說內外空,何者是實?

    答曰:二皆是實,但為小智鈍根故,先說眾生空;為大智利根者說法空;如人閉獄,破壞桎梏,傷殺獄卒,隨意得去;又有怖畏盜穿牆壁,亦得免出。聲聞者,但破吾我因緣,生諸煩惱,離諸法愛,畏怖老、病、死、惡道之苦;不復欲本末推求了了,壞破諸法,但以得脫為事。大乘者,破三界獄,降伏魔眾,斷諸結使及滅習氣,了知一切諸法本末,通達無礙;破散諸法,令世間如涅槃,同寂滅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將一切眾生令出三界。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