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遠問大乘中深義十八科並羅什答 第三章 次重問法身並答
第三章次重問法身並答
譯文
以上的小乘諸論義師,都自稱根據佛說而談菩薩之相,其實各不相同,其中正確者很少。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菩薩得無生法忍,舍去生死身,便進入無量無邊的佛法之中。就像阿羅漢,證入無余涅槃,便進入無量無邊的佛法之中一樣,不能說他是天是人,是存是亡。為什麼呢?因緣和合的緣故,叫做人,因緣離散,自然而息,既沒實在的生,也沒有實在的滅。因此可以說他只有「變異生死」之身,而沒有「分段生死」之身。菩薩得無生法忍的法門,將要滅度之時,十方諸佛告說:善男子,汝沒有得無量無邊見諸佛之身,又沒有得無量禪定智慧等諸佛功德,汝只得一個法門。不應得到一個法門,就自以為足,應當想到汝的本願,憐憫眾生,眾生因不知這種無生之法寂滅之相,墮入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受諸種苦惱。汝所得到的,雖然是最高的真實之法,還不是證入之時。菩薩受佛的教化,自念本願,便懷大悲之心再人生死之中。這種菩薩,稱為不住涅槃,不在世間,沒有一定之相,以種種方便,度脫眾生。
可能有人問說,這樣的菩薩,不再實生,現在受勤勞辛苦,不過心中沒有各種煩惱禍患,因此並未奮發圖強,所以功勳是很少的。應該回答說:不是那麼回事啊!凡夫固執顛倒之見,為獲果報而勤修苦行,都不是真正的修行。菩薩得諸法實相,具有涅槃之樂,卻出入生死,化度眾生,這才是珍貴的功德。
可能再問,此種菩薩已消除一切違背佛理的錯誤想法,又沒有「我」的觀念,怎麼會以功德為珍貴呢?應該回答說:菩薩的心里,確不以任何功德為珍貴,不過為了那些喜歡談論與分別的人,因此才說菩薩有大功德。如獅子有大力,它自己並不以為大,是其余的獸類以為它的力大。又如神藥,為利益眾生而出現世間,它和其它的藥一樣是藥,但人們知道它有神奇的效力。像這樣的菩薩,論他的法身,是畢竟寂滅之相,如幻如夢,如鏡中之像,不可以追問究竟是生相還是不生之相。為什麼呢?因為法身菩薩已入無量佛法之中,不應以世俗的觀念去追索。只是因有人妄說,菩薩坐道場才斷盡諸結使,奸像坐道場之前還有結使似的。為了斷除這種意見,我們只好說,法身菩薩已經沒有結使,只剩有結使的殘氣而已。
大乘論中說,結有兩種:一種是凡夫的結使,這是屬于三界的結使:第二種,諸菩薩得諸法實相,滅三界結使,只有甚深佛法中的愛、慢、無明等細微之結,還存在于法身之中。愛,指深愛佛身和諸佛法,以至不惜身命去追求。無明,指對于甚深的佛法還有所不明。慢,指得到甚深佛法後,如果心不在無生忍定之中,或者有了高傲之心,自以為我比凡夫高明,得到如此了不起的寂滅之法。我們說的「殘氣」,就是指的這種法身菩薩的結使,由于人不能認識,所以叫做「習氣」。這種殘氣不會使菩薩生于三界之中,卻能留存在菩薩法身內,以便教化眾生,具足佛法。譬如凡夫的結使,有的阻礙得天人道,這就是邪見、瞋恚、慳、嫉等,因為它們非常惱害眾生;也有不會阻礙得天人道的,這就是身見、戒取、愛、慢、無明等,因為它們不惱害眾生。菩薩的結使是否阻礙菩薩生于三界,也是如此。可以說,菩薩由于下惱害眾生的煩惱而得生三界,就像凡夫有不惱害眾生的煩惱,而得生人天。所以,菩薩既稱得解脫,又稱未解脫。對凡夫結使來說,是解脫:對佛的功德來說,菩薩的結使未解脫。也有的說,得六神通,是因為三界結使已解脫淨盡;得五神通,是因為還沒有解脫菩薩結使的緣故。
您引述薩「連法中之愛都沒有」這話,其實指的是沒有凡夫和聲聞、緣覺二乘的法中之愛。為什麼呢?因為菩薩已超越聲聞和緣覺。比如須陀洹,知道一切法(現象)都是無常的,為此感到苦,就不會對一切法產生愛,不明此理,便會有所愛。又如阿羅漢,對一切都無所愛,對佛法中有所愛。就像舍利弗、摩訶迦葉吧,聞知佛有甚深智慧和無量神力,在一起互相談論道,要是我本來就知道佛的功德這樣廣大,即便到了地獄之中,我一脅著地,熬受一劫之苦,求佛道之心也能堅定而不悔,還有諸聲聞之人,也一定會自責,為何失去這等大利益?他們將會大聲號泣,以至號泣之聲震動三千大干世界。可見,聲聞、緣覺二乘之人成道之後,儘管已斷絕三界的愛結,對佛的功德法則愛心未斷。菩薩也是如此,由于無生法忍之力,總的說來對一切無所愛了,只是念佛恩重,還深愛佛法,不過不產生戲論罷了。如果對現前的一切法都已斷愛的人,就能超越現前的境界,而圓滿證得下一境界的果位。
又,您在來問中說,輪迴已斷,「識神」所寄寓的形體,不再是原來的肉體,過去習氣的殘余,沒有形體可以依托,便不能發生作用。其實,三界之外的形體,是非常殊妙的,愛習的殘余也甚少。按理而言,認為這是妙因所成的另一種形體,並沒有錯誤。又,輪迴已斷,證入涅槃,灰身滅智,這種對涅槃的看法也是一種障。按大乘經典的觀點,一切法(現象)的實相,從來就是永恆的寂滅之相,即涅槃相。一切眾生,該辦的功德都辦了,由于無明及各種煩惱的障蔽,不懂得一切法本來寂滅的道理,自己不知所作的一切就是寂滅相,而另去追求涅槃。菩薩滅除了這種涅槃障,于是懂得我現在就是佛,假如沒有菩薩結使障(殘余習氣),早已就是佛了。
有兩種障:一種,是三界的各種煩惱,成為悟得涅槃的障礙;第二種為菩薩結使,是成佛的障礙。菩薩這種障最難斷,因為它很細微而不明顯,就像躲避可恨盜賊容易,內賊卻難識難知。菩薩得無生法忍之時,已悟得世間諸法實相;破除了凡夫的結使,不過,還沒有破除佛道結使(即菩薩結使),在追求成佛的道路上還有錯謬,若是沒有錯謬,得無生法忍之時就應當是佛了。如果打算教化眾生,淨佛國土,便可以一下子具備成佛的全部條件。為什麼呢?因為得到無礙實智的緣故。其所以不能得無礙實智,就是由于有微細的菩薩結使成為障礙。又,無生法忍之力,只能破除各種錯誤觀點,悟得諸法實相,以後成佛之時,得無礙實智,才能看透一切現象,不論遠的還是近的,也不論是淺的還是深的。關于結使,聽說有菩薩阿毗曇,其中廣為分別地說,就像聲聞阿毗曇中廣為分別地說根本十結一樣。
來問中又說:「既然連四大都沒有了,法身之形又是由什麼構成的呢?」其實,您既然知道法身生理無窮,應眾生的需要而現形,那就下應該有疑問了。當然,對于這個問題,大乘和小乘的解釋有所不同。如小乘的《迦栴延阿毗曇》說,法身如幻、如化、如響、如鏡像、如水月,是可見的現象,也可以識知,因為這些都是屬于三界,為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所包括的實有現象。大乘則認為,幻、化、水月之類,都是假有,只能欺誑心眼,並不是實有的現象。又,小乘經說,化人屬于三界中那一界呢?答覆是:無處所。大乘則論說,法身沒有四大五根,如小乘所說,幻化之事,肉眼所見,尚且下屬于三界中任何一界,何況微妙的法身呢?所以,法身是沒有三界那種粗重的四大五根的。由于度脫眾生的因緣,法身化現,因緣一盡,法身便消失了,如同太陽在清水中顯現,水濁便不現了。同樣的道理,諸菩薩常在法性之中,若眾生利根,福德清淨的,便可隨其所見而顯現法身。
再有,一定要追問真實法身的話,那就只有聖人(釋迦)初成道時所觀之法,這個法破除了一切戲論,是畢竟寂滅之相。這個畢竟寂滅之相,無「生死相」,也無「涅槃相」,當然也就沒有所謂「四大五根」之相了。可見,不應當以四大五根為實有,似乎沒有四大五根就不能有法身。四大五根和一切有為法一樣,都是虛妄不實的。有為法便是五陰,五陰中最粗的是所謂色陰,即四大五根之類。如此,最虛妄的莫過于四大了。為什麼呢?《大智度論》曾詳細論說,人們在思維中把四大分析到最微細的程度,不能再分析下去了,那個最微細的單位名叫微塵,就連微塵也不是真有的。由微塵所構成的四大,當然也並非真有。對于凡夫來說,某些現象的因緣和合,叫做色陰,其實色陰沒有確定的自性,不是實有,何況四大五根呢?所以,不能用凡夫虛妄所見的色陰,作為實有的證明,來批評無量功德所成的法身,以為法身應當實有。如果真正信仰佛,應當信仰寂滅之相的法身。像經中所說,所有的色(物質)由四大所構成,這是為了說明三界的因緣和合之理。其實,我們前面已經說明,菩薩的法身沒有凡夫所見的四大五根,而是和變化一樣,不能認為法身和四大五根所構成的肉身是同樣的東西。又,欲界、色界眾生,由于有四大五根的桎梏,不得自在。即使修成阿羅漢、辟支佛,心雖得離三界的肉身形體之累,還不免要受寒熱飢渴等苦難。法身菩薩就不會這樣,他無有生死,存亡自在,沒有四大五根的桎梏,可以隨緣變現,通達無礙。
原典
如是等諸論義師,皆因佛語,說菩薩相,于是各生異端,得中者少。
意謂,菩薩得無生法忍,舍生死身,即墮無量無邊法中。如阿羅漢,既入無余涅槃①,墮在無量無邊法中,不得說言若天若人、若在若滅。何以故?因緣故,名為人,因緣散,自然而息,無有二定實滅者。但名有變異身。得如是法門,便欲滅度時,十方佛告言②,善男子,汝未得如是無量無邊見諸佛身,又未得無量禪定智慧等諸佛功德。汝但得一法門。勿以一法門故,自以為足,當念本願,憐愍眾生。今不知如是寂滅相故,墮三惡道③,受諸苦惱。汝所得者,雖是究竟真實之法④,但未是證時。爾時,菩薩受佛教已,自念本願,還以大悲入于生死。是菩薩名為不住涅槃,不在世間,無有定相,以種種方便,度脫眾生。
設有問言,菩薩若爾,無復實生,現受懃苦,無諸惱患,功勳甚少。應答,是事不然。著于凡夫時,以顛倒著心,要期果報,雖修苦行,皆非實行。今得諸法實相,具涅槃樂,而人生死,化度眾生,是為希有。
設復問言,若此人戲想都滅,又無我心,何復以功德為希有耶?應答,菩薩之心,無有斯事,但為分別者,言有大功德耳。如師子有大力,不以為大,但除獸以為大耳。又如神藥,為益眾生故,出于世間,而無分別,但余人知有大力。如此之人,言身畢竟寂滅相,如幻如夢,如鏡中像,不可以生相、不生相為難。何以故?此人墮在無數量,不應以戲論求之。但以人妄謂,菩薩有至道場,盡諸結使⑤,斷彼意故,說言菩薩唯有結使殘氣耳。
如大乘論中說,結有二種:一者,凡夫結使,三界所系;二者,諸菩薩得法實相,滅三界結使,唯有甚深佛法中愛、慢、無明等細微之結,受于法身。愛者,深著佛身及諸佛法,乃至不惜身命;無明者,于深法中,不能通達;慢者,得是深法,若心不在無生忍定,或起高心:我于凡夫,得如是寂滅殊異之法。此言殘氣者,是法身菩薩結使也,以人不識故,說名為氣。是殘氣不能使人生于三界,唯能令諸菩薩,受于法身,教化眾生,具足佛法。譬如凡夫結使,或有障天人道⑥者,所謂邪見⑦、瞋恚⑧、慳⑨、嫉⑩等,以甚惱害眾生故;或有不障者,所謂身見⑾、成取⑿、愛⒀、慢⒁、無明⒂等,以其不惱眾生故。結使或生三界,亦如是。是故菩薩亦名得解,亦名未脫,于凡夫結使為脫,于佛功德結使未脫。或言,得六神通,為盡三界結使故:或言,得五神通,為未破菩薩結使故。
又言,「尚無法中之愛」者,謂無凡夫、二乘法中之愛。所以者何?菩薩出過二地故。如須陀洹⒃,知一切法無常苦患,即不生愛,苦心不在道,即有所愛。又如羅漢,于一切中無所愛,于佛法中,而有所愛。如舍利弗、摩訶迦葉⒄,聞佛甚深智慧無量神力,便相與言,若我本知佛功德如是者,在于地獄中,寧一脅著地,乃至逕劫,于佛道中,心不應有悔,又諸聲聞皆大號泣,聲振三千大千世界⒅,云何乃失如是大利?是故二乘成道,雖斷三界愛結,于佛功德法中,愛心未斷。諸菩薩亦如是,無生忍力故,總言一切無所愛,而念佛恩重,深愛佛法。但不起戲論耳。若于一切法中,已斷愛者,即不復能具足上地,而此人未滿應滿,未得應得。
又言,「止處已斷,所宅之形,非復本器,昔習之余,無由得起」者,三界外,形現妙,愛習之余亦微。是故設復異形,理相因發,即無過也。又此涅槃而為障,如大乘經:一切法從本以來,常寂滅相⒆。一切眾生,所作已辦,但無明等諸結使障故,不能自知我等即是寂滅相。菩薩如是滅除障礙,爾乃自知我今作佛,若無菩薩結使障者,先已是佛。
有二種障:一者,三界諸煩惱,障涅槃道;二者,菩薩結使,障于佛道,此最難斷,以其微隱故。譬如怨賊易避,內賊難識難知。得無生法忍時,世間實相⒇,雖破凡夫結使,未除佛道結使,于佛道中,猶有錯謬。若無錯謬,得無生法忍時,即應是佛。若欲教化眾生,淨佛國土,便可一時頓具。何以故?得先礙實智(21)故。所以不得爾者,以有微障故。又,無生忍力,但能破邪戲論,示諸法實相,後得佛時,乃于一切法中通達,無近無遠,無深無淺,聞有菩薩阿毗曇,當廣分別結使相,如聲聞阿毗曇廣分別根本十結(22)。
又言,「四大既絕,將何所構,而有斯形」者,既云生涂不絕,法身之應,無所疑也。但阿毗曇法、摩訶衍法(23),所明各異。如《迦旃延阿毗曇》(24)說,幻、化、夢、響、鏡像、水月,是可見法,亦可識知。三界所系,陰、界、人(25)所攝。大乘法中,幻、化、水月,但誑心眼,無有定法。又,小乘經說,化人為何界所攝?答,無處所。今以大乘法論說,法身無有四大五根,幻化之事,肉眼所見,尚無所攝,何況法身微妙耶?是故但無三界粗四大五根耳。為度眾生因緣故現,緣盡則滅。譬如日現清水,濁則不見。如是,諸菩薩常在法性中,若眾生利根、福德清淨者,即隨其所見應度之身。
復次,若欲求其實事者,唯有聖人初得道時,所觀之法,滅一切戲論,畢竟寂滅相,此中涅槃相、生死相,尚不可得(26),何況四大五根?如是,不應以四大五根為實,謂無此者即不得有法身也。如一有為法,皆虛妄不實。有為法者,即是五陰(27)。五陰中最粗者,所謂色陰。若然者,虛妄之甚,不過四大。所以者何?思惟分別,乃至微塵,亦復不有,論中廣說(28)。但于凡夫,數法和合,得名色陰,色陰無有決定(29)。何況四大五根?是故,不得以凡夫虛妄所見色陰,以為實證,而難無量功德所成之身。若欲取信者,應信法身。如經中說,所有色,皆從四大有,為三界系使因緣故,說菩薩法身四大五根,同于變化(30),不得以之為一也。又,欲界、色界眾生,以四大五根桎梏,不得自在。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心雖得離三界之累形,猶未免寒熱飢渴等患。法身菩薩即不然,無有生死,存亡自在,隨所變現,無所罣礙。 注釋
①無余涅槃:斷除貪欲,斷絕煩惱,已滅除生死之因,但作為前世惑業造成的果報身即肉身還存在,而且還有思慮活動,這叫有余涅槃。無余涅槃是比有余涅槃更高一級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中,不但滅除生死之因,也滅盡生死之果,原來的肉身不存在了,思慮也沒有了,不再受生。
②這里所據的是《大智度論》卷十所說:釋迦「立七住中,得無生法忍,心行皆止,欲入涅槃。爾時,十方諸佛皆放光明,照菩薩身,以右手摩其頭語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當念汝本願欲度眾生,汝雖知空,眾生不解,汝當集諸功德教化眾生,共入涅槃。……汝今始得一無生法門,莫便大喜。是時,菩薩聞諸佛教誨,還生本心,行六波羅蜜以度眾生。」
③三惡道:六道之中,地獄、餓鬼、畜生稱為三惡道。
④究竟真實之法:究竟,最高。真實,即實相。究竟真實之法,即最高的諸法實相之理。《大智度論》卷七十二:「究竟者,所謂諸法實相。」
⑤結使:結和使,都是煩惱的別名。煩惱系縛身心,結成苦果,所以稱為結;隨逐眾生又驅使眾生,所以稱為使。
⑥天人道:即六道輪迴中的天道和人道,為善業所招之樂果。
⑦邪見:指否定因果報應的見解。
⑧瞋恚:憎恨和憤恨,指仇恨可惡的境界和損害他人的心理。
⑨慳:對于財物的吝嗇心理。
⑩嫉:對于他人的長處或成功產生嫉妒的心理。
⑾身見:或稱我見,即以為我和我所都是真實存在的觀點。
⑿戒取:又作戒取見,戒禁取見,指將錯誤的戒律法規當作可以引導至涅槃的正確戒律。
⒀愛:指渴望、貪愛、貪欲。
⒁慢:傲慢。乃心所(心的作用)之名。即比較自己與他人之高低、勝劣、好惡等,而生起輕蔑他人之自恃之心,稱為慢。
⒂無明:也稱為癡,對佛教真理愚昧無知。
⒃須陀洹:梵文的音譯,意譯為入流、預流,為聲聞乘四果中的初果。
⒄摩訶迦葉:即大迦葉,釋迦牟尼佛十大弟子之一,號稱頭陀第一。這里所述摩訶迦葉與舍利弗談話的內容,請參閱本書第十章〈次問羅漢受決並答〉注⒃及注⒄。
⒅三千大千世界:佛教認為,宇宙由無量世界所構成。一個太陽和月亮周遍流光所照的地方為一世界,如此一千個世界稱為小千世界,一千個小千世界稱為中千世界,一千個中千世界稱為大千世界。因為一個大千世界中包含有小千、中千、大千三種千,所以合稱為三千大千世界。三千大千世界為一佛土。
⒆此處指《法華經·方便品》:「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
⒇得無生法忍時,世間實相:一句費解,疑「世間實相」上脫漏「住」(或「知」)字。《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菩薩位者,無生法忍是。得是法忍,觀一切世間空,心無所著,住諸法實相中,不復染世間……」卷五十:「無生法忍者,于無生滅諸法實相中,信受通達,無礙不退,是名無生忍。」卷八十六:「菩薩住無生忍法,得諸法實相。」可參考。
(21)先礙實智:疑為「無礙實智」之誤。無礙實智,即一切智、無分別智、根本智,為達于一切法實性之智。此智通達自在,所以用無礙形容。
(22)聲聞阿毗曇廣分別根本十結:阿毗曇,梵文的音譯,簡稱毗曇,唐譯為阿毗達磨,意譯為對法、無比法、大法等,可以泛指佛典三藏中的一切經典,所以范圍很廣,包括佛教各派的論著。這里所說的菩薩阿毗曇,即大乘阿毗曇,聲聞阿毗曇即小乘阿毗曇。東晉南北朝時期,大小乘阿毗曇都已經大量介紹過來,但以一切有部為主的小乘阿毗曇盛傳一時,當時被特稱為阿毗曇的,只限于小乘派別的著作。小乘阿毗曇中,說五結(貪結、恚結、慢結、嫉結、慳結)、九結(愛結、恚結、慢結、癡結、疑結、見結、取結、慳結、嫉結),不見有十結。《俱舍論》十九講十使,又稱十根本煩惱、十大惑、十見、十隨眠,指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另外,在《阿含》、《俱舍》等經論中,常提到「五上分結」與「五下分結」,合稱十結。「五下分結」:欲貪、瞋、身見、戒禁取見、疑;「五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
(23)阿毗曇法、摩訶衍法:這里說的阿毗曇法,指小乘各著作的說法,摩訶衍法即大乘法。
(24)迦旃延阿毗曇:為《阿毗曇八犍度論》的異名。迦旃延(迦多衍尼子,約前一、二世紀),為說一切有部的著名代表之一。他這部著作是說一切有部最基本的論書。
(25)陰、界、入:陰指五陰,也稱五蘊。陰是蔭覆的意思;蘊是積聚、類別的意思。五陰或五蘊,指的是構成人和萬物的五種類別,即:色蘊(相當于物質概念)、受蘊(感受)、想蘊(理性思維活動)、行蘊(造作,即心理活動)、識蘊(相當于包括感性和理性認識的活動和內容)。入指十二入,或稱十二處。入是涉入的意思,處是相會的處所。十二處指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六根及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六境,六根與六境互相涉入,所以稱十二入。界指十八界。界有種類、界限的含義。十八界是在十二處的基礎上再加相應的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即合六根、六境及六識總為十八界。佛教把宇宙萬事萬物概括為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總稱為三科。
(26)涅槃相、生死相,尚不可得:是以涅槃為空相、實相,而世間生死相,也畢竟是空,都是空相,而無須分別也無法分別。如《中論·觀涅槃品》所說:「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思益梵天所問經·分別品》說:「涅槃者,但有名字,猶如虛空,但有名字,不可得取。」
(27)有為法者,即是五陰:佛教把千差萬別的宇宙諸法(現象),分為有為法和無為法兩類。為是造作的意思。由因緣和合所作為、有生滅變化的現象,稱有為法;非因緣和合而成、無生滅變化的絕對存在,即無所作為、不待所為而存在的東西、道理,稱無為法。任何有為法,都由色、受、想、行、識五蘊和合而成,所以,任何有為法都沒有自性,都是空。五蘊本身也可以破析而無自性,也是空。
(28)《大智度論》卷十二詳論微塵無有。微塵指最細微的物質顆粒,不能再分割了,又稱極微。小乘說一切有部認為,地、水、火、風四大可以分成極微。《大智度論》則破極微,從而破四大,所舉理由大致有三:一
「極微有十方分(辨得出十個方向的部分)」,所以不能稱為極微;二極微「應有虛空分齊(占體積相等的空間)」,所以不能叫做極微;三「色香聲味觸作分(具有色香聲味觸)」,所以不應當稱為極微。原文中微粗應為微塵之誤。
(29)色陰無有決定:即並非實有。《大智度論》卷三十一說:「是色以香、味、觸及四大和合故有色,可見,除諸香、味、觸等更無別色。」這就是說,色也是香、味、觸及四大因緣和合而成,並無自性,因而是空,所以說:「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30)菩薩法身四大五根,同于變化:疑「菩薩法身」之下漏「無」字。在前章中,羅什一開始便說:「佛法身者,同于變化,化無四大五根」。羅什的論點,前後應當是一致的,所以,譯文中加上「無」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