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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淨其意有利于提升人格(劉元春)

自淨其意有利于提升人格

劉元春

  精神問題的出現在于社會價值取向和個人信仰的迷失。在當今社會上,我們到處都會感覺到「一切向錢看」的極端個人主義對社會的污染、毒害。特別是,思想幼稚、淺薄的年輕人,非常令人擔憂。用現代的標準看,理想的人格必須代表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促進社會文明的健康發展,造福于全人類,崇高而神聖。而精神的困境更需要從文化的層面施加救治。   中國文化是儒、釋、道思想為主體構成的,它們質地各異、互融互補,共同作用于社會。就其思想特質講,儒家提倡三綱五常及仁義禮智信,偏重于社會的政治倫理,所謂「治世」;道家講無為而無不為,實際仍重在政治理念,後來又演繹出長生煉丹之術,所謂「治身」;而佛教也主張大乘入世精神,但重在內在的智慧證悟,所謂「治心」。若依佛法講,儒道偏重在「相」,佛教重在「性」,具有治表與治里之別、治本治末之殊。社會是個體人有機聯系的整體。因此,佛教主張首先自覺,淨化心行之後,再去覺他,在覺他之時得到進一步堅固,從而達到覺行圓滿,成就大智慧,成就完美的人格。這里所謂的覺,不只是覺悟、教化之義,還包括利他的實踐,真正能稱得上佛、菩薩的人,是在于利益和度化眾生,共同生活在最為美好的境界。我認為,佛教施設的戒規律儀,倡導的六度四攝,以及種種的證悟之法、正行之理,根本都在于要塑造和倡揚完美的人格精神,去改變社會人生。 佛教修行,就是塑造人格的過程。比如,《華嚴經》中提出了塑造崇高人格的基本條件,要經歷嚴格的精神修煉和社會實踐:堅定的信念(十信),堅毅的心志(十住),切實的實踐(十行),恢弘的胸襟(十迴向),高尚的境界(十地)。佛教推崇大乘菩提精神,反對只是追求個人解脫的阿羅漢思想,而號召人們做菩薩,直至成佛。佛的本義就是富有智慧的最高尚的人格形象,是眾生學習的精神楷模。佛教修行的最高層次,應該是個人人格被社會普遍地承認。 為了實現自淨其意,佛教在實現道德追求和提升人格形象中,建立了「懺悔」的法則。   佛教懺悔自律的內省性,有利于培植健康心態,防止個人行為失范。道德的「非制度化」特徵,說明道德價值觀念的培育,根本在于對內在精神品格、行為習性、思想意識的教化、引導,使某一道德理念成為人的「內化的規范」,轉化為人的信仰價值取向,用「良心」落實到他的情感、信念、意志、行為之中。那種迫于外界壓力而循規蹈矩的人,不一定是道德意義上的好人。只有自覺地有益于社會的人,才會長期地有益于社會。而「真摯的」可能包括「迷信的」,但迷信只會導之盲從,而不可能「自覺」。而且,迷信都有強烈的功利主義色彩,自利不會產生真摯的行為,因而也就不會讓善行長期地持續下去 懺悔就是行為者敢于面對自己的過去,敢于對自己的錯失承擔責任,並善于對自己的心行功過進行理性的、深刻的、真切的分析,從而校正、培育正確的人生價值追求,並能自覺、有效地警戒、約束自己的行為取向,使其契合真、善、美的社會道德要求。這種心靈自覺產生積極的行為自律,潛移默化成一種良好的社會風尚。懺悔不一定會抵銷歷史責任,但可以引發歷史智慧,使我們現實行為發生道德轉變,有益于未來。佛教的「無相懺悔」與「四宏誓願」聯系起來,明確懺悔要以樹立高尚理想和承擔社會責任為目的,而不應只是個人的精神自娛。懺悔使人清醒,清醒的心智有益于反思能力與社會批判精神健康發展,產生寬容的、民主樂觀的、積極的、持久的精神狀態,這是美好人生與理想社會所必不可少的。

摘自《閩南佛學》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