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人生的基本判斷 十二因緣(葛兆光)
佛教對人生的基本判斷 十二因緣
葛兆光
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痛苦的,彷彿人生就是一個不斷循環流轉的苦難歷程,從生到死,從死到生,處于「生生不息」的「輪迴」之中的眾生,好像沒有辦法逃出這種苦難的纏繞,這一生如此,下一生也如此。有人就說,西方宗教的基礎來自神話相傳說,像基督教的根本基礎是和伊甸有關的,人有「原罪」,人類從一開始就經受不了誘惑,生下來就犯了錯誤,所以他要懺悔、禮拜、禱告,在人生道路上也要不斷地向主的代表牧師告解,領取聖餐,感受主的存在,乞求主的寬恕,因此才能堅定信心,水遠相信上帝。而佛教則不同,佛教的基礎是現察人生和社會,是人生皆苦,所以人要擺脫苦難,就要修行佛法,超越塵世,拯救自我,也是因為佛、法、僧三寶可以帶領眾生走出六道的輪迴怪圈,得到苦難消失的解脫,那麼,究竟導致這種苦難的根源是什麼呢? 根源就在眾生的心中,因為眾生與生俱來就有「無明」,這「無明」也叫做「痴」、 「愚惑」。這是導致眾生不能自覺的根本。人由于不懂佛教道理而只擁有世俗知識,所以這種「無明」就牽引著他一步步在苦堆的泥潭中走,在六道輪迴中水遠不能解脫。據《大乘起信論》說,因為世界一切現象都是虛妄幻想,只是由心而起的,而人又有這種「無明」的」妄心」,看到這些就以假為真,弄假成真,便起了分別、貪婪、愛憎、攫取、占有的念頭,于是才導致了苦難,所以無明是「根本煩惱」之一。其實,世上的金錢、美女、美食、華衣都只是虛妄,是鏡中花、水中月,可是人一旦被「無明」支配,那種「沒有理性光明,處在暗昧之中」的狀態,就會使人有欲念。人有了欲念,就需要有可以千方百計去奪取的能力,老話講「巧取豪奪」,就是一種能力,所以就有了「行」(即人潛在與明顯的行為能力,就是把這些念頭付諸實際行動的能力)。人從一有意識開始,就有了獲得滿足的能力,小孩子也要吃好的,也會有爭奪食物的想法。說到想法,就是人有了「識」(指認識與分別的能力),知道什麼是好的,什麼是不好的,可以分別什麼肥、什麼瘦,就有了「挑肥揀瘦」的可能和「挑肥揀瘦」的想法。感覺到了好壞肥瘦,就會把它說出來,這就有了「名」 (指確定與分別事物的語詞與命名,並通過名而確認事物的能力),就是通過命名,把天下的萬事萬物分了高下美丑,井且給各種東西賦予了名稱,什麼棉、毛、絲和化纖,甚麼燕窩、魚翅和白菜蘿卜,什麼窮富、上司下屬、紅黃藍白黑等,然後按圖索驥,喜新厭舊,嫌貧愛富,愛美嫌丑。可是,人僅有行為能力、分別能力和概念能力並不夠,這種判斷,來源于人對面前的世界產生的各種感覺,這就是佛教說的「六入」,即經過眼、耳、鼻、舌、身、意得到的感覺和認識,所以眼、耳、鼻、舌、身、意、又叫六根。由六根起「六識」,就是色、聲、香、味、觸、法,所以「六入」也就是六種主觀與客觀接觸的渠道,六種感官引起的六種感覺。這種感覺是因為接觸產生的,所以下面就是「觸」,指身與物、心與境的接觸,由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外界接觸。接觸以後會有種種感受,所以有「受」,指接觸後感覺到的病痛、苦樂、憂喜、好惡等,于是有「愛」。這個「愛」不是我們理解中的愛情、愛好,而是執著的欲望,也就產生了貪婪、欲望、渴求,這就由內在的感受轉向了外在的獲取,所以下面有「取」,這就是由愛欲而產生的熾熱而固執的獲取行為,其中又分「欲取」、「見取」、 「戒禁取」等,見《俱舍論》,這里不細說。于是,由于人的執著和愚昧,本來是空幻假相、鏡花水月的世界,就在人的渴求、欲望和不斷攫取中,幻化成了真實的世界,于是「無」就成了「有」。有是什麼?就是「存在」,即看起來存在的世界,佛教所謂「三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均在「有」中,一旦如此,人也就好像真的生存在這個自己主觀幻想建構的世界中了,這叫「生」,成語里面的「生生不息」這個成語,原本的意思其實就是人永遠在三界內輪迴生死,永遠無法解脫。有「生」必然有「死」,最後,人生下來,一個必然的結果就是「老死」,而老死之後又將進入下一個輪迴,除非他從佛教的道理中獲得「無生」或」涅槃」,這才能「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以上的「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 「有」、「生」、「老死」,就叫做「十二因緣」,所謂「緣」是關系或條件的意思,佛陀認為,世上一切本質都是虛幻,一生又一生,永遠像在住旅館一樣,雖然表面看來很好,實際上卻沒有「家」,沒有實在的東西,一天又一天,又好像在做夢,夢幻當然很好,可是黃粱一夢、南柯一夢,畢竟不是真實的。在我們面前燈紅酒綠、紛紛紜紜的現象和事物,其實都是內心無明的「因」習各種關系條件的「緣」湊合而發生的,這就叫「緣起」。可是這種暫時的、虛幻的湊合,由于被人的「無明」當作真實,于是勾引出了人的渴求、欲望,彷彿「望梅止渴」一樣,求之不得,徒生煩惱,求之而得,又永不滿足,于是「飲鴆止渴」,所以它成了人生苦難的根源。
摘自《正法眼》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