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師的含義與德行(李忠)
法師的含義與德行
【江蘇】李忠
法師指精通佛教教義,又能如法修行,並善于為他人演說教法的僧尼。《法華經•序品》曰:「常修梵行,皆為法師。」《雜阿含經》云:「何名法師?佛言:若于色,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名法師;若于受、想、行、識,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名法師。」以上兩段經文說明常修梵行,生起厭離娑婆之心,追求涅槃之路的人方可稱為法師。《法華文句》曰:「法者軌則也,師者訓匠也……師于妙法自行成就,能以妙法訓匠于他,故舉法目師。」說明法師是講說妙法,指導信眾修行的人。《嘉祥法華經疏》卷九曰:「以人能上弘大法,下為物師,故云法師。如世藥師以藥治人病,名為藥師。」這里說明法師能根據眾生根性,善為說法指導,就如藥師,能應病與藥。《三德指歸》曰:「精通經論曰法師。」說明只有精通經律論三藏的人,才能稱為真正的法師。 法師有廣義與狹義之別。廣義的法師,是指佛陀及其弟子。如佛的十種名號中有「天人師」之號,是指佛是為天人等說法的大法師。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載,佛菩薩及其大弟子等,皆知深妙之法,又知眾生根機之利鈍而為之演說,故稱大法師。狹義的法師則專指一般通曉經或律的行者,稱為經師或律師。 關于稱為法師的資格,據《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一,以及澄觀之《華嚴經疏》卷四十三載,法師必須具備下列德行: 一、法師十德,即:善知法義、能廣宣說、處眾無畏、無斷辯才、巧方便說、法隨法行、威儀具足、勇猛精進、身心無倦、成就忍力等十德。具足此十法,則能成就眾相圓滿。 「善知法義」,是指菩薩能夠以無礙智慧,善解一切諸法要義;「能廣宣說」,指菩薩能以甚深智慧和無礙辯才,廣為眾生宣揚微妙佛法;「處眾無畏」,指菩薩為大眾說法,隨問隨答,無所畏懼;「無斷辯才」,指菩薩以無礙辯才,所講說微妙之法,經歷多劫,仍傳揚不斷;「巧方便說」,指菩薩能以善巧方便,隨順眾生因緣講說一切妙法,令眾生都能通解。「法隨法行」,菩薩說法能夠令一切眾生如法而行,無所違逆,並廣修各種殊勝之行;「威儀具足」,指菩薩能于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悉皆具足,無有缺犯;「勇猛精進」,指菩薩能發勇猛心,精進修學一切善法,教化眾生,從不退轉;「身心無倦」,指菩薩能夠整肅身心,廣修諸種殊勝善行,以慈悲心教化眾生,不知懈怠;「成就忍力」,指菩薩修一切忍辱之行,最終成就無生法忍之力。 二、行四法,即:(一)廣博多學,能持一切言詞章句。(二)善知世間、出世間諸法生滅之相。(三)得禪定智慧,于諸種經法中,能隨順而無諍。(四)不增不減如法而行,言行一致。 行四法是對法師修學應當達到基本標準的要求。一個法師最好能通達經、律、論三藏教典,對世出世間諸法生滅之相,都能熟稔了知。對于經典教義,當如法奉行,不可作無謂的諍論。法師還應當勇猛精進,求得禪悅解脫。 法師的類別,可依據法師的專長及其弘法的差異,分為受持、讀經、誦經、解說、書寫等五種,稱為五種法師。五種法師之說來自于《法華經•法師品》,經云:「若復有人、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妙法華經,乃至一偈,于此經卷,敬視如佛,種種供養,華、香、瓔珞、末香、涂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乃至合掌恭敬。藥王,當知是諸人等、已曾供養十萬億佛,于諸佛所,成就大願,愍眾生故,生此人間。」 五種法師,即:(一)受持法師:信受行持如來言教而不忘者。(二)讀經法師:端身正坐,專注宣讀經文之人。(三)誦經法師:能夠不看經文,熟練背誦經文言句之人。(四)解說法師:能準確解說經教之義,指導信眾修行之人。(五)書寫法師:能書寫經文或偈頌,廣為流通之人。 《辯中邊論》「十種法師頌」中,根據法師所從事修學方向的不同,將法師分為十種,即書寫、供養、施他、聽、披讀、受持、正開演說、誦及思、修等。法師也是菩薩的異名,如《瑜伽師地論》和《大乘莊嚴經論》中有云,法師即菩薩十六種異名之一。 在我國古代,通常稱德行高深,堪為人天師表的僧尼為法師,如東晉道安法師、僧肇法師等。對于博通三藏教典,或者能翻譯經藏的高僧,通常稱為三藏法師,如鳩摩羅什、玄奘等就是著名的三藏法師。隨著時代的演變,法師逐漸演變成了對一般出家僧人的尊稱。
摘自《禪露》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