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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吳汝鈞《佛教思想大辭典》(李雪濤)

評吳汝鈞《佛教思想大辭典》

李雪濤

前些日子路過商務印書館書店時,偶然看到了吳汝鈞編著的這部《佛教思想大辭典》(以下簡稱《大辭典》)(1)。以前曾讀過吳氏寫的一些介紹歐美日本佛教研究的文章,對吳汝鈞這個名字並不陌生,知道他通曉多種文字,並且對其學術根基之扎實極為欽佩,于是欣然購得一部。

辭典的內容是綜合性的,這部辭典儘管只收錄了「佛教經論出現的名相與術語」 (2),但也是一本長達百萬字的巨著了。認真通讀全書是很難的,即便瀏覽一遍亦非易事,所以很全面地、一應俱全地對這部辭典予以評價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可以說是不太可能的。我在這里采取的方法是摘取其中一部分重要的條目仔細閱讀,這也只能算是管窺所及吧!以下我僅依照有關辭書評價之標準 (3),加上個人在這方面粗淺之經驗、體會,就《大辭典》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求教于讀者諸君。

一、內容范圍

這里主要就辭典所收詞目的覆蓋面而言,但這里所指的並非巨細無遺、包羅萬象,而是說是否存在重要的遺漏。因《大辭典》缺少一套完整的條目分類目錄或索引,所以在這方面很難斷然下結論。作者在「自序」中言:

由于辭典的重點是在思想方面,故所選取和詮釋的條目,只限于在佛教經論出現的名相與術語。……在詮解的詳略方面,通常來說,思想性或哲學性強的名相與術語,如十二因緣、空、阿賴耶識、愛、不思議解脫等,詮釋較為詳盡。思想性或哲學性弱的名相與術語,如有關戒律與淨土信仰方面者,則詮釋力求簡略 (4)。

可見辭典之內容范圍是偏重在佛教思想方面的,因此原書在台灣由商務印書館1992年7月初版時取名《佛教思想大辭典》,是名符其實的;而在大陸再版時改為《佛教大辭典》,似欠妥善(5)。

在印度佛教與中國佛教各宗派內容之選擇比例方面,亦即各宗思想、學說內容之均衡,也同樣屬于內容范圍之一項。從中國佛教各宗來講,作者對天台和華嚴兩種過于偏重,儘管作者在自序中稱:「在這本辭典中出現的天台宗與華嚴宗方面的條目,特別是天台宗方面的,很多都是現成的佛學辭典所未收錄的。」 (6)此誠為本書一大特色,但作為一部綜合性的佛教思想辭典,我以為應當儘量避免過于側重于某一宗某一派,以照顧到各方面讀者之需要。並且有些條目不僅僅只限于天台、華嚴二宗才有,但編著者往往過多強調天台、華嚴的含義。

我們來看《大辭典》對「中道」一條的解釋 (7) ,其中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定義;2引證(智靑《維摩經玄疏》);3原始佛教中的見解;4龍樹的看法;5天台智者之觀點。在這幾層意思之中,又以天台宗智者之觀點為中心,占據了整個條目大約一半的篇幅。並且「中道」條目後面其它有關中道的條目,如:中道佛性、中道即法界、中道第一義、中道實相、中觀等,都在闡發天台一宗的宗義。而實際上,「中道」一條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1原始佛教中的見解;2天台宗的觀點;3法相宗以唯識為中道;4三論宗以八不為中道,並且吉藏大師將此中道歸為佛性。其中3、4義在釋義中只字未提。再如《大辭典》對「二諦」的解釋也是偏于天台 (8),把三論宗對二諦的解釋歸于「真俗二諦」條下(9),實沒有必要。 (10)

二、檢索性

檢索性是工具書所共有的,也是區別于其它類圖書之顯著特徵。它並非完全是技術性問題,從中最能看出編著者之于辭書的經驗及技巧,為使用人所考慮者是否周全。

2a.條目編排方式

《大辭典》的條目是「依照一般慣例,以名相或術語的筆畫多少為序」 (11)。中文條目首字字順排序基本是可行的,但以筆者的經驗,我以為以音序排列較佳。以條目首字筆畫多寡為序,缺點是沒法直接在辭典中查到所要查尋之詞目,必須先數筆畫數,再查中文索引看有沒有這一條目,待確定有之後,才能依據中文索引所標示的頁碼與欄碼在辭典正文中找到該名相或術語(這是所謂間接查找法)。我以為最為便利的編排方法是直接以音序,或以現今已通行的漢語拼音,或以Wade-Giles拼法排列,再配以條目首字的筆畫索引(以防有不認識或不知正確讀音的首字出現),更為完備。即使以筆畫多少為序也應有一套音序索引(其實首字音序索引所占篇幅很小,如《佛光大辭典》、大陸出版的《宗教辭典》 (12)都有),以便能在中文索引中很快查到所查之詞目。

2b.條目結構

2b1條目標引

《大辭典》的條目標引基本上是規范的 (13),在技術處理上有清楚表示每頁所有漢字的書眉,但我以為書眉不應印在兩頁靠近中央處。此外字號又太小,實在不方便。在這些小的地方,《宗教詞典》做得很好,每頁所有條目的首字在書眉上一目了然。再者,《大辭典》中首字相同的條目之前先在黑括弧中列出首字的單字 (14),極為醒目,但占據之篇幅較多,這樣看來,書眉上的漢字變得無關緊要了。我以為,或者改進書眉上的漢字而去掉黑括弧中的首字單字,或者乾脆去掉書眉上的漢字,兩者都有似乎沒有必要。因為照現在這個樣子,是沒有人會使用書眉上不實用的首字的。

2b2條目釋文

條目釋文需要有統一的體例規范和敘述程序。在這一方面,《大辭典》做得很得體,並且有很多獨到之處。我們來看《大辭典》對「法」的解釋:

梵語dharma的漢譯。dharma一字,源于動詞語根dhr,其意為「護持」、「維持」。故dharma的原意是「護持人間行為的規范」之意,有價值義。其後發展為真理之意;所謂「佛法」,即佛教的義理、真理。這是它的基本意思。在應用起來,法的意思非常廣泛,它可指一般的規則、法則,或品德、品格;在認識論,它可指本性、屬性、性質、特質;在因明學中,它是謂詞、賓詞之意;在存有論,它可泛指存在。其意義之廣泛,可以說,凡意識所能思及的,都是法;意識自身亦可是一種法。

大抵佛教的「法」一概念,集中在倫理價值義與存在論義兩面意義而發展。前期稍重于前者,故有規范義;稍後即趨于後者,以概括宇宙的一切,包括具體的與抽象的、物質的與精神的、形而下的與形而上的。(15)

先釋梵文字義,可謂是窮源竟委(在這方面,「色」(rupa)條、「識」(vijnana)條都是很好的例子)(16),再釋其本義,及其在認識論、因明學、存有論中之擴展義。最後闡明「法」這一概念在佛教之不同發展階段于倫理價值與存有論兩方面意義之側重。儘管釋義中並未引經據典,但在解釋方面編著者獨辟蹊徑,條分縷析,且字字擊中要害。而在一般佛教詞典中,往往過多引用經論中的文句,讓那些本來是因為不懂某詞才翻閱字典的讀者,更加迷惑起來 (17)。

2b3引文出處及互見

編著者之于文獻學方面的功底是極為牢固的,在條目釋文中所引用的原典方面的文獻(主要是以《大正藏》為主,此外尚有《續藏經》及少量梵文原典)都一一署明了詳細的出處。至于現代佛學研究資料方面,編著者列出了a.日文資料,b.中文資料,c.英文資料,d.德文資料。參考資料中除了一些極具權威的學術著作的出版年月早于七、八十年代外,大部分都出自七、八十年代,其中最新的材料有1990年1月McMaster University出版的Chih-i and Madhyamika一書,可見編著者不僅充分依靠前人的成果,取其菁華,同時也非常注重及時吸取今人研究所得,並且不囿于單一的文字。從現代佛學研究資料所列舉書目來看,編著者精通日、英、德文,並曾游學日本、德國、加拿大,于原典方面精曉梵文、巴利文及藏文。因此,有以熟練手法駕御這諸多語言之能力,編著者既能如拾草芥般直接徵引多種原典,又能不拘囿于單一文字,使用第一手的研究成果,這正是《大辭典》勝于其它佛教辭典之處。

由于條目之間具有內在的聯系,並且許多印度佛教固有名詞的中文譯名既有音譯又有意釋,再加上不同時代其譯法迥異,因此其間的參見或互見是必不可少的。在這方面《大辭典》做得還算是不錯的。但也有一些技術上的問題處理得不很恰當。如《大辭典》中收錄了「法」、「達摩」、「曇摩」諸條,在「法」、「達摩」條下有梵文「dharma」,「曇摩」條下有梵語dharma,巴利語dhamma(18)。我以為理想的做法是在「法」條目下列出梵文、巴利文原文,以及中文音譯的幾種較常見的形式,而在「達摩」、「曇摩」條下只寫上參見「法」條即可,沒有必要分別在每一條下都列出梵文、巴利文原文。

2c.索引

《大辭典》具有五套索引,即:中文、梵文、巴利文、西藏文及歐文索引。這五套索引皆為「內容索引」(Subject index,德文Sachregister),亦即不僅僅是詞目標題的總匯,更便于檢索釋文內隱含的知識內容。並且編著者在索引中將條目標題(即單獨作一條目予以解釋的詞目)與非條目標題(即在釋文中提到而不單獨作一條目者)區別開來,分別以斜體和正體排出,一目了然,查找很是便利。

《大辭典》的篇幅不是很大,冉云華教授在序中也指出:「……此書只能算是一本中型而專于哲學性的參考書。」 (19)由此看來這應當是一部可以分類進行閱讀的辭典,特別是一些基本的條目,如十二因緣 (20)、空、九句因等等,以及有關天台宗的條目,由于編著者在條目處理上采取了文獻學與哲學雙軌並進的方法,推本窮源且不乏自己的真知灼見,故爾很適合作為一部佛教思想的百科全書分類來閱讀。遺憾的是書中缺少一個能表現全書知識體系和引導系統自學的條目分類目錄 (21)。如果《大辭典》有了這一目錄,這部很具特色的中型佛教思想辭典,便可依據這分類目錄進行閱讀,這樣又增加了這部辭典的一項功用。

三、內容處理

在2c.索引中我已經提到了,作者在內容處理上采用的方法是:文獻學與哲學雙軌並進。冉教授在序中稱這一方法「是一種比較扎實的治學方法」,並繼而指出:「哲理與文獻學的並重,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上述的這種(指「學而不思」型及「思而不學」型兩種偏向)因難,既能說明哲學理論,也能點出經典根據,從而使「思與學」重新得到平衡。」 (22)這一說法是中肯的。《大辭典》的這一特點,由于正文中每一條詞目的解釋都是很好的例子,在此就不再重複舉例說明了。

3a.文體及文字表達

這部長達百萬字的中文佛教工具書出自一人之手,實乃難能可貴 (23)。因此文體、文字風格能做到前後一致,減少了由于文體、文字表達間差異給讀者帶來的諸多不便,乃至誤解。編著者在「自序」中言:現在這部《佛教思想大辭典》由最初開始撰寫到最後完成定稿,都只由我一個人來做…… (24)。總的來說,辭典的編著,由初稿到定稿,歷時十五年 (25)。因此這樣一部洋洋百萬字之巨的《大辭典》可謂是灌注著編著者多年心血的力作,冉云華教授序中的評價並非虛譽 (26)。

以往的佛教辭典大都是用文言編撰的,即使是近年編撰的一些,也由于在使用原典方面引文太多而難以做到通俗易懂,更有一些文白參半,讓人讀了似懂非懂。而《大辭典》條目的釋文,文風樸素而典雅,所使用的語言可以說是較為規范的現代漢語。這是由編著者編撰這部《大辭典》的初衷所決定的,我們且看自序中的幾句話:

……但佛教經論浩繁,其中又多艱澀的名相與術語,以現代人的思想背景,去發掘這些經論的精義,並不容易。這本《佛教思想大辭典》的編著的動機,便是希望在這方面提供一切助力。即是,以流暢的語言媒介,配以現代人熟悉的詞彙,適切地詮釋佛典的詞彙,把佛教義理展示開來。 (27)

因此這部辭典並非只是從語言上來看,從其它各方面來看也是一部富有現代意義的佛教思想辭典。

通俗、易懂,深入淺出,這對一部佛教辭典來講真是太重要了。正因為我們不懂才去請教這位不會自己開口而又滿腹經綸的先生,如果辭典先生展示給我們的比我們在原文中看到的更難,讓我們愈看愈糊涂,那真是沒有必要去請教了。清人俞樾在《湖樓筆談》中有論詩句曰:

蓋詩人用意之妙,在乎深入而顯出。入之不深,則有淺易之病;出之不顯,則有艱澀之患。

我以為俞樾之論絕非僅限于詩人,編撰字典者更應慎之。用對于現代人來講淺顯易懂的文字、概念,闡揚出深刻之義理,在這一方面,《大辭典》跟其它佛教辭典相比較,可能說做得相當出色。同時深入淺出又是相互聯系的,深入是淺出的基礎。只有深入了,于這方面有深厚的根基,才可能用淺顯的文字將之通俗地、不變樣地給人講出來。否則儘管講的很通俗易懂,但內容膚淺乃至有誤,那反會以訛傳訛,貽誤後人。

3b.可靠性

作為一本辭典,首要條件便是要準確,這是對一本工具書起碼的要求。工具書跟其它圖書不同之處在于其所具有的尺度的作用,它是供人們查考之用的,讀者對其信賴度理所當然比其它類圖書要高,它應該是經得起推敲的。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工具書一再為人們使用,使用頻率也大大高于其它圖書,並且通常是遇有問題時才搬出來查找,所以編撰者一定要慎而慎之。

《大辭典》是一部嚴肅的學術辭典,對法相名詞的解釋總的來說是準確的,但也有一些解釋給漏掉了。我們來看「四重二諦」條 (28),其中只列舉了慈恩宗的四重二諦 (29)。其實將真俗二諦開顯為四重,在中土各宗中大都有此說,而又以三論宗的四重二諦說最為有名。此外天台對真俗二諦依藏、通、別、圓四教來證明,也可謂是四重二諦,可惜這後兩層意思在辭典中只字未提。

四、拾零

4a.裝幀

從使用者的角度來講,對一部辭典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涉及印刷清晰度、版式疏密度、標題的醒目與簡潔的閱讀效果;二是取決于紙張、裝訂的耐頻繁翻檢的牢固度。對于第一方面的要求,除了我在「2b1條目標引」中所指出的問題外,《大辭典》在其它方面做得很好,而對于第二方面的要求,我覺得《大辭典》幾乎是無可挑剔,特別是辭典裝訂的松緊度恰到好處,開卷平整而不致自動掩合。

4b.印刷錯誤

印刷上出錯是在所難免的,但一經發現,常常令著者和讀者很是惱火,尤其是工具書。在這方面我沒有仔細地去審查,只在閱讀中偶然發現一條例子。《大辭典》頁247b「寺」字下有「寺陀」,顯然是將「寺院」誤植了,而頁624c「中文索引」中也將錯就錯,列入了「寺陀」條。

在文章的開頭我已經談到,對一部辭典作出評價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別是像《佛教思想大辭典》這麼一部長達百萬字的巨著,部頭比較大,內容又涉及到佛教思想的諸多方面,所以我的看法也只是一己之見(並且著重點是在辭典編撰的技術處理上)。尺聞管見,不當之處,尚待方家指正。佛教文化源遠流長,內容宏博精深,但願《大辭典》的使用者們,能借助于這部具有現代意義的佛學辭典,去理解發掘佛教經論更多的深義。我希望也相信這部《大辭典》在這方面一定能夠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佛教思想大辭典》,商務印書館國際有限公司在大陸印行時改名為《佛教大辭典》,新華書店發行,定價40元。)

注釋:

(1)這是九五年下半年的事了,待我九五年底在德國訪問時,在瑪堡大學(Universitat Marburg)宗教系的日本佛教學者Dr.Ian Astley家中,以及特利爾大學(Universitat Trier)漢學系漢學家Henrik Jager家中都見到過這部辭典,可見這部《大辭典》在海外流通之廣。

(2)《大辭典》頁ix。

(3)參照金常政:《論百科全書的評價標準》,《辭書研究》,上海辭書出版社,1990年第一期,頁5-14。

(4)《大辭典》頁ix。

(5)冉云華教授在序中也指出:「正如這一辭典的書名所表示,本書的編纂是有選擇的:以內容而論,它的重點在佛教思想……。」(《大辭典》頁iv)

(6)《大辭典》頁xiv。

(7)因此條較長,此略。《大辭典》頁152a。

(8)《大辭典》頁26a

(9)《大辭典》頁364a-b。

(10)我倒覺得把三論宗二諦的解釋歸于「言教二諦」,更能體現三論宗學說之特點。

(11)《大辭典》頁573。這句話有語病,應當說成:以名相或術語首字的筆畫多少為序。否則很難明白編著者所指。

(12)此書在台灣有博遠出版有限公司1989年版。博遠版增補了一些介紹台灣民間宗教、宗教機構以及宗教人物的條目。有趣的是,我在北京圖書館工具書閱覽室查到這部兩冊本博遠版《宗教詞典》時,見到書的扉頁上有主編任繼愈的題記:「北京圖書館惠存任繼愈一九九二、十。此書為台灣版,有數處未與作者協商擅自改動,造成差錯。」

(13)但也有一些小問題,如「能持自性軌生物解」(《大辭典》頁385a),作為「法」的定義單獨列出這一條目似無必要。這可以列在「法」條下,只在內容索引中列出即可,因為很少有人會直接在辭典中查找這樣一句話。

(14)這點很像Soothill和Hodous三十年代編撰的A Dictionary of Chinese Buddhist Terms(Broadway Hause, 1937. London)。此辭典對每個單字也有解釋,有時跟佛教並沒有關系。

(15)《大辭典》頁312ab。

(16)編著者在「自序」中也指出:在能力范圍內,有時也對一些重要的名相或術語的梵文表述式,加以分析和解釋,從文字學上顯示該名相或術語的本來意思。(《大辭典》頁x)。

(17)比如《宗教詞典》在對「法」一詞的解釋中便引用了《成唯識論》、《成唯識論述記》中的句子,這是常規的解釋。繁複的引文實際上對正確理解法的含義幫助並不大。

(18)在《大辭典》的「梵文索引」中(頁743a)有dhamma 527a,顯然是誤植。(「巴利文索引」中的dhamma[頁775]才是正確的。)

(19)《大辭典》頁iv。

(20)以「十二因緣」為例,其內容之處理完全是百科全書式的,而不僅僅是一般意義上的法相名詞解釋。在十二因緣條目下不僅有出處,通俗的闡釋,並且還列舉了日人高楠順次郎及中村元以生物學的胎生觀點來理解十二因緣的見解。更可貴的是編著者最後提出了以形而上的精神來詮解這一概念的見地。對比《宗教詞典》(頁23a-24a)中的這一條目,由于引文過多,又對每一支解釋得過細,讓人很難從總體上把握住這一概念。而《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卷》中竟沒有收錄這一條,「內容索引」中的「十二因緣」也只是在對華嚴宗判教的釋義中提到而已。

(21)《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正文前有「條目分類目錄」(頁118)。我以為這一標準絕非僅就百科全書而言。《宗教詞典》正文之後亦有「分類詞目索引」(頁1277—1343)。儘管在索引後有注曰:「本索引的分類與編排次序,未必都盡適當,僅供參考。」(頁1343)但從中卻很容易看出詞典的系統性,同時也便于引導系統自學。

(22)《大辭典》頁v。

(23)冉云華教授在序中也盛讚編著者的這一精神:現在居然有一位青年學人,在研究與撰寫之余,肯用一己的力量作這種吃力而難討好的工作,實在令我感動。(《大辭典》頁iii。)

(24)《大辭典》頁xvi。

(25)《大辭典》頁xi。

(26)編著者在序言中談及編撰《大辭典》之甘苦時道:事實上,為了編寫這部辭典,我個人付出的代價,著實不少。例如,這項繁重的工作,損害了健康,招來了身體上的頑疾;更遺憾的是,它使我對自己的親人不能有應有的關注。(《大辭典》頁xvi)可以想像得到,為了編撰這部辭典,編著者確實是嘔心瀝血,付出了巨大的辛勞。如果沒有堅強的毅力,要完成這麼一部百萬字的巨著,顯然是不可能的。

(27)《大辭典》頁ix。

(28)《大辭典》頁171a。

(29)「四重二諦」條下有(1),依據《大辭典》前面的「凡例」:「若條目的涵義不止一個,而是兩個或多個,則以(1)…。(2)…。(3)…。」但不知為什麼,在這里只列出了(1)。

(30)在這方面,大陸再版本跟台灣原版基本上沒有差別。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