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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剃度及沙彌生活 第二章 出家手續及沙彌戒行 第三節 受戒儀式

出家剃度及沙彌生活——《沙彌別行篇》解讀

第二章 出家手續及沙彌戒行

濟群

第三節 受戒儀式

  三、受戒法者分三。初緣、二體、三相。

   以下是關于受戒的儀式,包括三個部分,一是受戒因緣,二是正納戒體,三是宣說戒相。

一、受戒因緣

  初中,集僧已,安受者見處立,作法同前。白言:「大德僧聽!彼某甲從某甲出家,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從某甲出家。白如是。」    《五百問》云:「二人得度沙彌,一人不合①。」    《五分》、《十誦》:「先與五戒,後受十戒②。」    《善見》,當禮僧足。往闍梨所,禮已,互跪合掌,教言:「汝當隨我語,教汝受三歸。」答云:「爾。」③(見下頁)    《出要律儀》云:「捉師衣角者,出在人情,世末流變也。」    《律》文,似對僧所。理須生建立勝緣,應問遮難,一同僧法。必若有者,五戒不發,何況具十。文如僧中。

  第一部分介紹受戒的因緣,也就是如法獲得戒體的各項條件。    「集僧已,安受者見處立,作法同前。」行者受沙彌戒之前,首先還是要集僧宣布,讓僧團大眾知道今天要給某個沙彌授戒。僧眾集合後,讓受戒者在大家可以看見他,但他又聽不到大家說話的地方,和之前出家時的做法同樣。    「白言:大德僧聽!彼某甲從某甲出家,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從某甲出家。白如是。」這是羯磨的公文,由羯磨師向大眾宣布某甲跟隨某甲比丘出家受戒這件事,請求大眾認可。如果大眾沒有反對意見,就算通過了。    「《五百問》云:二人得度沙彌,一人不合。」《五百問》「度人事品」記載,目連尊者請教佛陀說:「一個人可以剃度沙彌嗎?」佛陀明確告訴他:「必須兩位師長方可。」也就是剃度和尚及阿闍梨。如果只有一位和尚為出家者剃度,是不如法的。    「《五分》、《十誦》:先與五戒,後受十戒。」《五分律》和《十誦律》都說到,必須先為新出家沙彌授五戒,然後才能授沙彌十戒。受戒是要有次第的,對行者本人來說,可以有適應的過程。對整個僧團來說,這樣做也有利于維護戒律的莊嚴。    「《善見》,當禮僧足。往闍梨所,禮已,互跪合掌,教言:『汝當隨我語,教汝受三歸。』答云:『爾。』」《善見律》說,受戒者應頂禮和尚雙足,以表敬重之意。然後到阿闍梨的面前,禮拜後跪地合掌。阿闍梨須教導行者說:「你應該跟著我說,我先為你傳授三皈。」行者回答:「好。」    「《出要律儀》云:捉師衣角者,出在人情,世末流變也。」《出要律儀》中,對受戒時要抓住師父衣角的說法進行了批評:這個做法純粹是出于世俗人情,是末法時期對戒律及如法羯磨的歪曲,律中是沒有根據的。    「《律》文,似對僧所。理須生建立勝緣,應問遮難,一同僧法。必若有者,五戒不發,何況具十。文如僧中。」按照《四分律》,受戒前須和僧告白,同時也是在僧眾前對受戒者進行資格審查。因為戒是要依托勝緣才能生起,如果行者具備相應的難和遮,是無法發戒的。所以,要先問十三難和十三遮(十六遮中去除年歲、衣、缽)。如果發心出家者存在遮難中那些情況,尚且不能得到五戒,更何況十戒和具足戒。遮難具體內容見「受戒緣集篇」。按照《行事鈔》自身的順序,「受戒緣集」為第八篇,而「沙彌別行」為第二十八篇。行文至此,遮難早已詳細講述,無須重複。按照我們這門課程的講授順序,「沙彌別行」之後就要開講「受戒緣集」,此處也不再展開說明。    所謂遮難,指遮和難兩種情況。遮的部分,自身並非罪惡,只是障礙受戒。但也不是絕對的,還有通融余地。如父母不聽等,現在不允許不代表永遠不允許。再如為奴或欠債等,待身份改變或還清債務後即可,都不屬于原則問題。但難的部分,其性質即是罪惡,如殺父、殺母、殺阿羅漢或賊心入道、污比丘尼等,一旦犯有這些重大過失,將永遠失去出家受戒的資格。    出家的資格審定,和受沙彌戒、比丘戒的資格審定基本一致。所以,這些問題必須從出家就開始把關,而不是受戒前再來檢討,否則會影響僧團的整體素質。當然這不是說受戒時就不必考察,雖然經過出家時的初審,受戒前仍須進一步驗證,確認其是否有資格受戒,有資格獲得戒體。

二、納受戒體

  二、明戒體。文云:「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我今隨佛出家,某甲為和尚,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我今隨佛出家已,某甲為和尚,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

  那麼,怎樣獲得沙彌十戒的戒體呢?    「文云: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我今隨佛出家,某甲為和尚,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十戒戒體是從受持三皈產生,根據《四分律》,應作如是宣誓:「我某人(自稱法名)至心皈依佛陀,至心皈依佛法,至心皈依僧寶。我盡形壽追隨佛陀出家修道,尊某人(師名)為和尚,以如來作為究竟皈依處。」同樣的話要重複三遍,以確定並鞏固自己的決心。此處之所以還要強調「我今隨佛出家」,是因為之前只是形象上的改變,而受戒則是賦予這一形象以法的內涵,開始真正具備僧人的體。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我今隨佛出家已,某甲為和尚,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然後宣說:「我某人(自稱法名)已至心皈依佛,已至心皈依法,已至心皈依僧。我盡形壽追隨佛陀出家修道,尊某人(師名)為和尚,以如來作為究竟皈依處。」同樣的話也要重複三遍。    皈依是完成生命中最莊嚴的宣誓。首先要清楚宣誓內容,明了這一宣誓究竟意味著什麼,其次要發自內心。如果缺乏這兩個前提,這一宣誓是沒有力量甚至無效的。因為很多人在皈依受戒時表達不清,所以現在往往是由戒和尚帶著大家宣誓。但我們要知道,這是人生的莊嚴宣誓,不是人云亦云地隨便說幾句話。

三、宣說戒相

  次三,明相。

  【1.正說戒相】

  「盡形壽不殺生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能。」不偷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不著華鬘好香涂身、不歌舞倡伎亦不往觀聽、不得高廣大床上坐、不得非時食、不得捉錢生像金銀寶物,並準初法一一牒問,答言:「能者。」①又云:「是沙彌十戒,盡形壽不得犯。」    授戒相已,為說出家功德,高于須彌,深于巨海,廣于虛空。自余說法,隨時臨辯(云云)。    戒相中未顯者,如高床謂八指以上。《增一》云:「八種床等②。」如隨相中。    生像者,《僧祇》、《善見》云:「生色,似色即像也③。」生金像銀,胡漢二彰。    《四分》,大小持戒中,沙彌具得七支,並余遮戒,準如僧尼二律,下三眾通結吉羅。    故知且列十戒,喜犯前標。余所未知,二師別教,如大僧四重之例。又由志弱未堪四依,故不列之。或略無也,豈得不行。

  以下是宣說戒相,通過實踐相應的戒行,幫助我們防護戒體。沙彌戒共有十條,是身為沙彌應當履行的職責和行為規范。和尚將逐一宣說,受戒者須逐一回答。    「盡形壽不殺生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能。」和尚問戒子說:「從現在起直到此生生命結束都不能殺害任何有情,這是沙彌應該遵循的戒律,你能做得到嗎?」行者回答說:「能夠做到。」    「不偷盜。」未經允許,絕不拿走任何不屬于自己所有的物品。這是沙彌戒的第二條。    「不淫。」清淨自守,不和任何人發生性行為。這是沙彌戒的第三條。    「不妄語。」言必誠實,不說任何虛妄誑他之言。這是沙彌戒的第四條。    「不飲酒。」不飲用任何酒類或含有酒精的飲品。這是沙彌戒的第五條。    「不著華鬘好香涂身。」華鬘,以鮮花串成的花環作為裝飾,為印度傳統。出家後不能再以花環裝飾身體,也不往自己身上涂抹油脂香粉之類。這是沙彌戒的第六條。    「不歌舞倡伎亦不往觀聽。」倡,樂舞諧戲。伎,奏樂。不到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也不主動觀看或收聽歌舞表演。這是沙彌戒的第七條。    「不得高廣大床上坐。」不坐在那些豪華高大的寶座之上。這是沙彌戒的第八條。    「不得非時食。」中午之後至第二日明相出現之前不再進食。這是沙彌戒的第九條。    「不得捉錢生像金銀寶物。」不再保存錢財及任何金銀寶物。這是沙彌戒的第十條。    「並準初法一一牒問,答言:能者。」以下九條按第一條的方式逐一問過,如「盡形壽不偷盜是沙彌戒,能持不?」「盡形壽不淫是沙彌戒,能持不?」受戒者應當回答:「能夠做到。」    「又云:是沙彌十戒,盡形壽不得犯。」之後還要特別強調:「這是沙彌十戒,從今以後,直至今生生命結束都不能違犯。」這十條是沙彌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生命是無盡的積累,我們的所作所為乃至起心動念,將在生命內在形成一種力量。行為會形成習慣,習慣會形成性格,性格最終會成為人格。我們要重塑人格,培養僧格,必須從起心動念開始規范,通過如法的生活逐步培養。    「授戒相已,為說出家功德,高于須彌,深于巨海,廣于虛空。」傳授戒相之後,還要為沙彌宣說出家的利益,使其了解這一身份的尊貴之處,以免妄自菲薄。其功德究竟多大?律祖用了三個比喻,比須彌山更高,比巨海更深,比虛空更廣闊,以此說明出家功德之巨,難以描述。為何出家能成就如此功德?因為它是出離輪迴、走向解脫的開始,是對生命的徹底改變,對痛苦的徹底根除。世人所有的努力,如成家立業、榮華富貴等,相比出家所成就的利益,都是有漏而暫時的。    「自余說法,隨時臨辯(云云)。」除了以上這些內容,還可根據實際情況,善巧地為受戒者對機開示。    「戒相中未顯者,如高床謂八指以上。」戒相內容多數容易理解,也有個別意思不是很清晰,在此補充說明。比如高床為八指以上,一指約兩寸,八指約一尺六寸。    「《增一》云:八種床等。」《增一阿含經》中講到有八種座位,即以金、銀、象牙、牛角制作或裝飾的座位,和如來、緣覺、羅漢、師長專用的座位。前四種是因材料珍貴奢華而不適合出家人使用,後四種是因主人地位尊貴而不適合普通人使用。    「如隨相中。」《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中也有相關內容。    「生像者,《僧祇》、《善見》云:生色,似色即像也。生金像銀,胡漢二彰。」所謂生像,根據《僧祇律》和《善見律》所說,生色指金,是天生的顏色。似色是指銀,因能染色而得名,似就是像的意思。在「生金像銀」這個名稱中,生和像是梵語,金和銀是漢語,所以它是將梵語和漢語兩種表達方式結合在一起。    「《四分》,大小持戒中,沙彌具得七支,並余遮戒,準如僧尼二律,下三眾通結吉羅。」大,比丘。小,沙彌。七支,指三種身體行為和四種語言方式,即殺生、偷盜、淫欲和妄語、兩舌、惡口、綺語。僧尼二律,比丘和比丘尼戒本。下三眾,式叉摩那尼、沙彌、沙彌尼。吉羅,即惡作、輕垢罪,是五篇七聚中最小的罪行。根據《四分律》,比丘戒和沙彌戒都是依身三口四七支而建立,是根據身口行為來判斷是否犯戒。不同在于,沙彌等三類小眾無論犯性戒還是遮戒,包括僧尼二律中的那些遮戒,罪名都是突吉羅。    「故知且列十戒,喜犯前標。余所未知,二師別教,如大僧四重之例。」由此可見,雖然沙彌戒只列出十條,主要是將容易違犯的行為標在前面。除此以外的內容,還要請和尚、阿闍梨特別教導。就像大僧受戒時會特別強調四重戒,並不是只有這四條,更不是說其他戒就不需要遵守。沙彌也是同樣,雖然受的是十戒,但在沙彌階段也要開始了解比丘的生活,修學比丘的戒律。    「又由志弱未堪四依,故不列之。或略無也,豈得不行。」又因沙彌意志較為薄弱,暫時還沒能力接受四依的生活方式,所以此處不曾涉及。雖然沙彌戒沒有說到,但作為有志于道業的出家人,怎能不盡量去做呢?    四依是佛制僧團初期的比丘生活形態,分別是糞掃衣、常乞食、樹下坐、陳腐藥。糞掃衣,是把別人扔掉的破布撿回來縫成袈裟。常乞食,是托缽乞食,這一傳統在南傳佛教地區至今仍有保留。樹下坐,是住在大樹下。陳腐藥,是將別人已經煮過的藥渣繼續煎煮。四依代表著佛教的優良傳統,雖然佛世時也不是所有出家人都依此生活,但它所代表的少欲知足的精神,是任何時代都應該遵循的。凡夫最大的特點是貪著,而貪著又和擁有相關。如果我們一無所有,也就無可貪著了。所以佛陀規定比丘要過最為簡單的生活,從而遠離對物質的占有,從生活環境的清淨,逐步達致內心的清淨。

  【2.說五德】

  次,為說五德。如《福田經》云:「一者發心出家,懷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四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①。」

  接著講述出家人應該具備的五種德行。    「次,為說五德。如《福田經》云。」其次,和尚為沙彌開示出家五德。此處引用《佛說諸德福田經》的內容進行說明。經中記載,佛陀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天帝釋與數萬天子前來佛所,並請求佛陀為眾生開示播種福田的方法。佛陀告誡他們:「眾僧之中有五淨德,名曰福田,供之得福,進可成佛。」是哪五種德行呢?    「一者發心出家,懷佩道故。」佩,帶持義。第一,發心出家就要時時保有道心,使內心與修行相應。世人每天憶念的,無非是事業財富,無非是吃喝玩樂。作為出家人,我們不僅要改變生活形態,更要改變內心的相續,以八正道和戒定慧不斷調整生命。    「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第二,放棄世人追求的形象,身披袈裟,以莊嚴法相作為佛法住世的象徵。此處的關鍵,是放棄對色身的貪著。比如出家人剃髮是表示對世俗形象的放棄,但現在也有些人為追求時尚、標新立異而剃髮,這種行為只是執著的另類表現方式,並非毀其形好。所以說,剃髮染衣的意義是在于其中蘊藏的內涵,而非外在形式。    「三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委棄,舍棄。遵崇,敬重。第三,為了求道,不僅可以放棄世俗利益,甚至可以為法忘軀,放棄最為寶貴的生命。因為對出家人來說,求得正法、斷惑證真才是今生最為重要的使命。    「四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適,親厚。莫,疏遠。第四,永遠放棄對家庭和親人的特殊感情,對一切眾生沒有親疏之別。我們之所以會喜歡或討厭某些人,皆因我執而建立。惟有改變內在的凡夫心,將心量完全打開,才能平等待人,生起佛菩薩那樣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    「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第五,要發大乘心,出家不僅是為了自己求得解脫,更是為了利益一切眾生,為了帶領一切眾生走向解脫,所謂「為利有情願成佛」。    倘能具備這五種德行,就是真正的良田,供之得福無量。因此,這五種德行是出家五眾共同奉行的內容,且應終身奉行,並不局限于沙彌小眾,也不僅是對新出家行者的要求。

  【3.說六念】

  次,為說六念法。大同僧中,不同俗人佛法僧等六也,由制通沙彌故。至第三念時云:「我今年若干,某年月日時受十戒。」以律制生年次第,又出家年次第,二俱須知。

  「次,為說六念法。」其次,要為新出家沙彌講述六念法。    「大同僧中,不同俗人佛法僧等六也,由制通沙彌故。」通常說到的六念,是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屬于在家居士的修行內容。沙彌的六念不同于此,而和出家比丘憶念的內容基本相同。因為比丘的修行內容和沙彌是相通的,也是沙彌應該學習的。    那出家人的六念是哪些呢?一是念日月,應憶念今天是幾月幾日,是黑月、白月,離誦戒布薩還有多少日子。第二是念食處,也就是在哪里吃飯。第三是念夏臘,憶念自己受戒幾年,現有幾臘,這是參與僧團生活的長幼依據。第四是念知衣缽,憶念衣缽是否如法,得到後是否經過受持、說淨。第五是念同別食,同是和大眾一起過堂,別指有緣開別眾食。第六是念身康羸,憶念身體是否健康,如果病了應抓緊治療,如果健康應精進修行。    「至第三念時云:我今年若干,某年月日時受十戒。」到第三念時,沙彌應該憶念:我今年有多大年齡,是哪一年什麼時候受的沙彌十戒。這也是六念中沙彌不同于比丘的憶念內容。因為沙彌還未受大戒,尚無夏臘可言。    「以律制生年次第,又出家年次第,二俱須知。」《四分律》50卷記載:「諸比丘作如是念:沙彌當以生年為次第,為以出家年為次第?佛言:應以生年為次第。若生年等者,應以出家年為次第。」所以,對于沙彌來說,出生和出家兩個時間都是應該時常憶念的。這是沙彌在僧團生活的倫理依據,依此而長幼有序。

  【4.說十數】

  《僧祇》云:「應為說十數,一、一切眾生皆依仰食。二、名色。三、痛癢想。四、四諦。五、五陰。六、六入。七、七覺意。八、八正道。九、九眾生居。十、十一切入①(見下頁)。」沙彌法應如是數。    準此,為破十種外道者:初破自餓外道,彼以洮糠飲汁,餐風服氣等。二、為破自然外道,如犢子飲乳,棘尖烏黑,火上水下,風輕地重,並無有因,自然而生。三、為破梵天為因外道,自在梵王,眾生父母,眾生嗔喜,由于彼天。四者、破無因果外道,如外草木,自生自死,人亦同之。五、破神我外道,執于身中,別有神我,以為宰主。六、破一識外道,如一室六局,獼猴遍歷,根亦如是,一識通游。七、為破不修外道,以卻順觀見八萬劫外,更不見境,號為冥諦涅槃,如轉縷丸高山,縷盡丸止,何須修道等。八者、為破邪因外道,或持鳥雞鹿狗牛兔等戒,或修八禪,或修邪慧邪進,以為真道,背于八正。九、破色無色天計涅槃外道,以二界有無想定,非想定心沉沒處,謂是窮理,此乃眾生所居。十者、破色空外道,以外道用色破欲有,以空破色有,謂空至極。今立十處,但是自心運用多少,實唯一識,本無前境。妄立是非,我見不除,還受生死。    故《智論》云:「外道能生禪定船度欲色界海,無色如大海,深廣不能度,由不破我心故②。」    此上具出破相,擬輒賊住,來者問之。《善見》云:「若欲試知是比丘眾,當問何法?持三衣等。」

  十數,是沙彌應該具備的基本教理知識。僧團可據此判斷,來人究竟是不是在佛教僧團中出家的沙門。佛世時,印度有九十六種外道,其中也有不少是以出家的方式修行。根植于這一土壤的佛教,很多名相、概念及外在表現形式和印度傳統文化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那麼,佛教的特色究竟何在?這里就提出十條。    「《僧祇》云:應為說十數。」《僧祇律》說:應當為沙彌說十種基本教理。律中記載,佛陀在舍衛城時,有檀越來精舍供僧,一位黑色大腹者擅自坐到上座位置上。上座到後問他:「你是幾臘?」他說:「我不過是要吃頓飯,問我幾歲干什麼?」結果被上座呵斥。他就坐到第二座,待第二座到來時,又是同樣一番對答,又被第二座呵斥。如是輾轉,一直退到沙彌中,禁不住大家的反復追問,他就自稱是難陀優波難陀的弟子。比丘們將這一情況稟告佛陀,佛陀說:「這不是難陀優波難陀的弟子,而是自己出家的。」因為他既不懂得僧團禮儀,也不懂得十數。那麼十數究竟是什麼呢?    「一、一切眾生皆依仰食。二、名色。三、痛癢想。四、四諦。五、五陰。六、六入。七、七覺意。八、八正道。九、九眾生居。十、十一切入。」第一,一切眾生都依食物為生。二是名色,即一切精神與物質現象的總稱。三是痛癢想,這是苦受、樂受、舍受的早期翻譯。四是四諦,即苦集滅道,說明流轉和還滅兩重因果。五是五陰,即色、受、想、行、識五蘊。六是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七是七覺意,即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舍七種覺支。八是八正道,為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和正定。九是九眾生居,即九種有情居住之地,包括無色界四無色天、色界四禪天和欲界雜居地。十是十一切入,指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識十種觀。    「沙彌法應如是數。」這些佛教基礎教理,是沙彌應該知道的。    「準此,為破十種外道者。」說以上十數,主要意義有三。一是對十種外道邪見進行破斥,二是顯示佛教正見,三是作為鑑別是否賊住的標準。    「初破自餓外道,彼以洮糠飲汁,餐風服氣等。」洮,同淘,洗去雜質。第一,破的是自餓外道。他們認為修行就不必吃飯,只須喝一點淘洗米糠的汁水,甚至餐風飲露、吸收天地之氣即可。如氣功的辟谷,還有打餓七之類,都是因為不了解修行的根本是什麼,並非佛教的用功方法。針對自餓外道的觀點,佛陀提出「一切眾生皆依食住」。也就是說,一切眾生都是依靠食物存活。這里所說的食物,比我們平時所說的概念更寬泛,包括段食、觸食、思食、識食四種。其中,段食就是通常所說的食物,分段而食,資益色身。另外三種分別指感官與外境的接觸、知覺和思想意志。    「二、為破自然外道,如犢子飲乳,棘尖烏黑,火上水下,風輕地重,並無有因,自然而生。」第二,破的是自然外道。他們認為一切都是自然而有,小牛為什麼會喝奶?荊棘為什麼是尖的?烏鴉為什麼是黑的?火燃燒時為什麼往上沖?水流動時為什麼往下淌?乃至風很輕而地很重,都是自然而然的。針對這一觀點,佛陀就講述名色。所謂名色,也就是心法和色法,因心不可見故只可稱名。佛教認為,有情在生死輪迴中識與名色互為緣故,而有種種生命現象的出現,並非自然而有。    「三、為破梵天為因外道,自在梵王,眾生父母,眾生嗔喜,由于彼天。」第三,破的是以梵天為造物主。他們認為世間萬物乃至一切眾生皆由大梵天創造。印度的四種姓,傳說便是在梵天的不同部位出生,由此而有貴賤之分。也正因為人是由梵天所造,所以他們的一切喜怒哀樂、吉凶禍福都是由梵天決定。針對這一觀點,佛教就講痛癢想,也就是苦受、樂受、舍受(痛癢想為三受的早期翻譯,痛即苦受,癢即樂受)。佛教認為,人的所有感受都是建立在根和塵的基礎上,而非外在主宰神決定。因為有根塵,在根塵相緣的過程中,就會產生順逆境界。由順境導致樂受,由逆境導致苦受,由不苦不樂的境界導致舍受。    「四者,破無因果外道,如外草木,自生自死,人亦同之。」第四,破的是無因果外道。他們不相信世間有因果存在,認為人也像草木榮枯一樣,是自生自滅的,並不是由往昔業因而感得的結果。針對這一觀點,佛陀講述了四諦法門,揭示流轉和還滅兩重因果。凡夫流轉生死,是以惑業為因,這是染的因果,流轉的因果。聖賢解脫生死,是以三學八正道為因,這是淨的因果,還滅的因果。世間一切都是因果不虛的,其中有善有惡、有業有報、有前生有後世、有聖賢有凡夫,這是了解因果的幾項重要內容。    「五、破神我外道,執于身中,別有神我,以為宰主。」第五,破的是神我外道。他們認為,色身中有一神我,是不依賴任何條件且固定不變的實體,生命即由這個神我所主宰。針對這一觀點,佛陀讓我們去尋找:神我究竟在五蘊之內還是五蘊之外?是整個五蘊為我,還是五蘊的某一部分為我?進而告訴我們,生命只是因緣和合的產物,是由一大堆物質元素,再加一大堆混亂的情緒和想法構成。除此而外,根本找不到固定不變的神我。    「六、破一識外道,如一室六局,獼猴遍歷,根亦如是,一識通游。」第六,破的是一識外道。他們認為,六根的作用其實就是一個識,通過眼、耳、鼻、舌、身、意表現出看或聽等不同功能。就像一個房間有六個窗戶,獼猴可以從此處跳到彼處。同樣的,一識也可游遍六根。針對這一觀點,佛陀講述了六入。六入也叫六處,因六根、六境互相涉入而生六識,故稱入;因六根、六境為生六識之所依,故稱處。如果僅有一識的話,耳朵應該能夠看見,眼睛應該可以聽見,事實卻不然。    「七、為破不修外道,以卻順觀見八萬劫外,更不見境,號為冥諦涅槃。如轉縷丸高山,縷盡丸止,何須修道等。」第七,破的是不修外道。他們以天眼通可觀察到八萬劫,此外便不見其他,故以此為涅槃境界。他們認為不論修行與否,到八萬劫自然證得涅槃。就像將線球從山上往下拋,待線放盡之後,線球也不復存在。既然如此,修不修並無意義。針對這一觀點,佛陀就講述七覺支,分別是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舍覺支。憶持不忘為念,取真舍偽為擇法,心無懈怠為精進,願他得樂為喜,斷除身心粗重為輕安,系心一境而不散亂為定,舍離所執境界而不追憶為舍。通過七覺支的修行,方能解脫輪迴,證入涅槃。    「八者,為破邪因外道,或持鳥雞鹿狗牛兔等戒,或修八禪,或修邪慧邪進,以為真道,背于八正。」第八,破的是邪因外道。由于他們缺乏正見,便將一些顛倒行為當做解脫之因。或者以為持牛戒、狗戒,像動物一樣生活就能解脫;或者以為修習四禪,證得四空定就能解脫。他們將這種錯誤的知見和精進當做究竟,其實恰恰背離了解脫之道。針對這一觀點,佛陀講述八正道,為眾生指示趣向解脫的不二中道。除此而外,世人追求感情、事業、財富,以為這些就能給人生帶來真正利益,同樣屬于邪因外道。    「九、破色無色天計涅槃外道,以二界有無想定,非想定心沉沒處,謂是窮理,此乃眾生所居。」第九,破除將色界和無色界天當做涅槃的外道。他們認為色界天有無想定,無色界有非非想處定,這兩種禪定就是涅槃境界。針對這一觀點,佛陀講述了九眾生居,即有情居住的九種環境,包括欲界雜居地、色界的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和無色界的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其中雖有三界九地之分,但都是凡夫境界,而非涅槃。    「十者,破色空外道,以外道用色破欲有,以空破色有,謂空至極。今立十處,但是自心運用多少,實唯一識,本無前境。妄立是非,我見不除,還受生死。」第十,破除色空外道。印度外道的禪定功夫很深,他們以色界禪定破除欲界執著,再以無色界空定破除對色界禪定的執著,故以空為最高境界。針對這一觀點,佛陀就講述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識十種觀。這十種境界都是心的顯現,並無實實在在的外境。但凡夫因為對心識缺乏了解,就會根據自我感覺顛倒是非,產生種種虛妄不實的感覺。若不斷除我見,即使禪定功夫再深,最終還是要流轉生死。    「故《智論》云:外道能生禪定船度欲色界海,無色如大海,深廣不能度,由不破我心故。」所以《大智度論》說:「外道能修習並成就禪定,通過禪定擺脫欲界執著。但無色界就像浩淼無邊的大海一樣,一旦修行到達這個境界,就會沉溺在無色界的空定中,以此為究竟。之所以這樣,正是因為他們尚未根除我執。」    「此上具出破相,擬輒賊住,來者問之。」以上具體說明了破除不同邪見的基本教理,這些見地可作為鑑別賊住者的標準。如果遇到一些上門化緣的假冒僧尼,也可依此進行審查,從而判斷他們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出家人。    「《善見》云:若欲試知是比丘眾,當問何法?持三衣等。」《善見律》還為我們介紹了其他審查方法。如果你想知道對方究竟是不是佛教的比丘,你可以問他是在哪里受的戒?是根據哪一部羯磨受的戒,如根據有部或曇無德部等。還可以問所持三衣的名稱是什麼?怎樣才是如法受持,等等。再可以問他和尚及阿闍梨是誰。問過這些之後,基本能夠判別真假。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