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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寺

中華寺 在萬國佛教寺院群中,一座具有濃郁漢傳佛教建築特色的中國寺院非常突出,紅牆黃瓦的高貴色彩,設計風格與故宮十分相似,這就是參禮民眾最為集中的中華寺。

這是一座意義非凡的寺院,查唐代諸高僧求法文獻,在印度、尼泊爾及斯里蘭卡諸聖地求法的高僧唐代時已人數眾多。玄奘大師已屬求法高僧中的第一百位,義淨大師求法時則西徵人數更多。玄奘大師由西安沿河西走廊及絲綢之路經阿富汗、克什米爾等國去往印度,義淨大師則由廣州出發,走海路,經東南亞諸小國前往印度,但都有一個共同的困難,就是在印度聖地「大唐無寺」,羈旅參學極端艱辛,如義淨大師在《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中所描述:

觀夫自古神州之地,輕生殉法之賓,顯法師則創辟荒途,奘法師乃中開王路。其間或西越紫塞而孤征,或南渡滄溟以單逝。莫不咸思聖蹟,罄五體而歸禮;俱懷旋踵,報四恩以流望。

然而勝途多難,寶處瀰長,苗秀盈十而蓋多,結實罕一而全少。寔由茫茫象磧,長川吐赫日之光;浩浩鯨波,巨壑起滔天之浪。獨步鐵門之外,亙萬嶺而投身;孤漂銅柱之前,跨長江而遣命。或亡餐幾日,輟飲數晨,可謂思慮銷精神,憂勞排正色。致使去者數盈半百,留者僅有幾人。設令得到西國者,以大唐無寺,飄寄棲然,為客遑遑,停托無所,遂使流離萍轉,罕居一處。身既不安,道寧隆矣!嗚呼!實可嘉其美誠,冀傳芳于來葉。

到中華寺以前,要經過大片的空曠原野和樹林,舉凡不太茂密的叢林,野草都長得沒過人腰。雖然經常有行人和車輛在穿過原野的公路上經過,可閒散走動的放生牛、野雞、野豬甚至狼群,都不時橫穿公路,引得游人不時地驚呼。

這里離印度很近,周邊老百姓的生活很原始。清早,游走在晨霧中的人,都會用 具備濃郁民族特色的大塊毯子包住肩膀,甚至將頭部包嚴實,從上到下的衣服是完整不分段的,衣服下面則露出黝黑的腳踝、腳掌,講究點的有一雙「人字拖」,不講究的完全就是赤腳,不管田野、公路,帶渣的還是有玻璃的路面,一雙赤腳都能對付。攝影師有「一鏡走天下」的說法,他們則是「赤腳走天下」。人的生活指標降到底線的時候也就簡單了,我想他們的家園中不會講究馬桶沖水好不好,房間暖氣好不好,生活到最底線,就全都是「一境(一種境界)走天下」了。可是他們卻非常健康。據聯合國相關部門對于全世界衛生及健康狀況的調查報告顯示,尼泊爾是讓人最震驚的國家:這里衛生條件居全世界倒數第一,而人生理機能的健康程度是全世界正數第一。徹底融入在大自然里,人也就過得安穩了。據說尼泊爾的老百姓基本沒有牙科病,因為刷牙沒有牙刷、牙膏,仍然還是「嚼楊枝」。沒有腸胃和嚴重的胃癌病變,說是因為吃咖喱。我相信他們還有很多的「未曾有」,因為已經爆發的疾病層出不窮,都產生于經濟和工業發達的地方。他們生活在「最底線」,當然也就最安全。羨慕現在的尼泊爾人民,難怪佛陀選擇這里降生,安全啊!

幾次巡禮這片聖地,每當到達中華寺,都會得到該寺住持懷善法師的誠摯接待。他陪我們一起用餐,一起交談,一起參觀。這是一位誠實、堅毅而又能干的老人。他原本住持江西萍鄉的寶積寺,後來因中佛協啟動了修建中華寺的工程而前往尼泊爾常住。他不僅是中華寺升座的第一任方丈,也是寺院建設過程的總管。因此,談起中華寺的建設,他非常熟悉,有時也感嘆:尼泊爾地價實在是非常便宜,五十塊美金一畝,我們買下這片地沒花多少錢。但是建寺廟就麻煩了,這里什麼材料都沒有啊!什麼都得從國內往這里空運。關卡托運不知有多少麻煩。

中華寺的布局很好,雖然面積不大,卻彰顯出十分到位的宮廷霸氣。各堂口僧舍都掛出了非常醒目的規約和楹聯,頗為懷善法師這位老禪和感到欣慰,不僅有福報天天住在佛陀的出生地,居然還將漢傳佛教寺院完整地呈現在了天竺。當年求法的高僧們如果英靈還在,真不知道該有多高興!

我隨手抄錄寺院上上下下的各堂口規約,這都是相當珍貴的資料啊!全是走出國門的漢傳佛教住持精華所在。據懷善法師講,規約是常住大眾與中國佛教協會本部反復溝通,一再斟酌,才最終擬定的。如季羨林先生所言:此舉將使新世紀「文化拿來」和「文化輸出」成為人類文化平等交流的重要方式。這是在西天佛土上最早出現的漢傳佛教共住制度,我想價值近似于佛陀當年轉動法輪時所制定的僧團戒律,其規約摘抄如下:

1.共住規約

古德云:棲心息影,端籍名籃,修道循規,必須同志。久參耆宿,以游歷深而百緒叢生;後進時流,因知見淺而初心漸退。以致綱宗失旨,模范多乖,習以為然,積成法弊。久參後進,駑驥並處。末法之際,正邪莫辦。惟冀方來賢眾,共遵佛說戒律,祖制規繩,調治三業,折伏過失。住斯叢林,願共遵守,薰就法門之龍象,中流之砥柱,如若不然,無勞共住。

一、犯根本一戒者,不共住。

二、破口相罵、交拳互毆者,不共住。

三、專門談論政事、游心世俗者,不共住。

四、私收徒眾破壞和合僧者,不共住。

五、不存正念,不依規矩者,不共住。

六、有犯清規,不遵議罰者,不共住。

七、任意出入,不白執事者,不共住。

八、與寺外他國僧俗交往,有任何糾紛者,不共住。

九、不過堂者罰。

十、閒闖寮房及吸菸飲酒、散心雜話者罰。

十一、私造飲食及私應經懺者罰。

十二、衣著服飾須合佛制,違者罰。

十三、公事不到及坡事不隨眾者罰。

十四、黑白月布薩,三世諸佛儀式,今法久住,聞楗槌不到者罰。

十五、非禮責人及私心訕謗者罰。

十六、侵損常住,以常住物私作人情者罰。

以上條約,必須遵守,如有違犯決不循情,凡共住者各宜慎重。

2.客堂規約

擔囊負缽,本為參尋,撥草瞻風,曾無別事。既垂見訪,宜禁喧囂,諸凡安排,百事隨眾。動靜凜乎人表,閒忙卓乎眾先,有法可嚴,有儀可范。如此法器,可謂高流,所有規約,幸相共鑑。

一、客至,茶湯、點心等一一調停,若不相識,即請問名號住處,不得疏慢延誤,違者罰。

二、值日知客,不拘有事無事,須坐客堂靜候,失職者罰。

三、早晚上殿,若無僧值,由知客照應路燈及大殿蒲團,並照管諸師站立行序,如未到者,問明公事有無,若誤者罰。

四、聞梆聲諸師過堂,若無僧值,由知客照應打點及站立齋堂,若誤者罰。

五、官員往來,立即白主持,知客先為侍奉茶,誤者罰。

六、凡客堂議事,舉買賣用費,侍者舉白主持,上下通事,知客開時節人情,當作之一切大小事等,議畢同白住持。

七、內外諸師有事需白值日知客問理,若置之不問者罰。口角相爭,白客堂,值日宜秉公直言,如不服者,請公議處罰之。倘不服,公摒出院。若循私情,斷事不公,一併處罰。

八、外來閒雜人在寺鬧事,知客須極力相勸,值日畏不向前坐視者罰。

九、知客無事,須上殿過堂出坡。除有病除外,余不到者罰。

十、諸師出入,不到客堂告假銷假及在外閒游放逸,執事不舉者同罰。

十一、知客一應事務,或有專權自主,同寮互相嫉妒及私情偏袒者,白眾同寮議罰。

十二、知客雖非值日,亦不得在外閑游,違者罰。

十三、別長老至,請淨面喫茶,即報主持,然後領見。至齋畢送客單至尊者寮,

侍候周全。

十四、齋主設齋散襯等事,知客協同其他執事公議如一。或供給小食,除客堂待賓客,外內一例散襯。

十五、佛事預先掛牌,失誤者罰。

十六、凡書信禮物至,問明送某處即登簿,當時收送交代,有收據或回書付來者手,誤者罰。

十七、客堂眾執事犯諍鬧者,實時抽逐出,勿論是非,或恃強偏見障礙同寮等執事,不肯同和商議,有礙常住事,倍罰出寮。

十八、凡起單必須細檢對象,防錯攜帶常住等物,如失誤者罰。

十九、逢換職事,所有對象,知客僧值約同監院三處當眾與新舊職點交清楚。如有損失,令舊職賠還原物,不如法者罰。

二十、應用人情錢物及公署禮等,須大眾同為商議,若己見自行者罰。

二十一、施主來往,銀錢進出,多從客堂經手,善惡因果絲毫不爽。各宜謹之慎之。

二十二、逢年四季告香及黑白月布薩,客堂掛牌,時至僧值巡查不到者罰之。如無僧值,知客代之。

二十三、中華寺位處國外,接待外賓須注重威儀,在教言教,同時按國家有關外事紀律辦事,違者罰。

3.知客日行儀軌

客堂為來寺參訪者首先必到之處,亦為合寺住眾規矩的監護者,故除關照參學者及住眾外,亦是眾人威儀的典范。且中華寺位處他國,接待來賓尤須注意。故特立規范如下,須以認真實行,違者罰,重者出院。

一、當值知客接待重要客人時,須海青著身。

二、其他國家朝聖或旅游者到此,詣問有關事宜,應盡心介紹,但說話時須注意分寸和威儀。不得說壞和合僧或有損佛教、國家關系等語,亦不得隨意與他人嬉笑、戲話,無有僧范。

三、客人有找方丈和尚者,要先問清何事,如為主客,要問明客人之來歷,並立即通知方丈,如生客時須為雙方介紹。

四、客人有事找其他執事,須盡快找到,如或不在,應向來客解釋清楚並可留下聯系方法。

五、各項事務,應與其他執事相商,並稟知方丈,得允後,方可行事。需掛牌者應及時掛牌。

六、知客非值日,亦不得在外閒逛。

七、無事不得隨意不上殿過堂。

八、嚴格遵守中華寺各項制度與規約。

4.管理條例

(1)管理體制與寺院組織

第一條寺院在國家宗教局和駐尼大使館行政領導下接受藍開委指導,由僧人自己管理自己。在教內,直接由中國佛教協會領導。

第二條按中國佛教傳統建立叢林管理制度。

第三條寺院住持和僧團總人數在十人左右,人員由中國佛教協會在全國選拔學修優秀者。

住持和僧眾必須愛國愛教,維護祖國的尊嚴,維護祖國統一,有一定的國家政策知識和外交知識。

住眾應有為佛教奉獻精神,能吃苦耐勞,精進用功辦道。

住持和僧眾應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基本英語知識,身體健康,品學兼優。住持方丈舉行送位升座儀式。

在住寺期間,謹遵佛制,遵守當地國家法律和民俗習慣,如有違犯,立即遣返、回國。

寺院除十位僧人外,應配備一位醫務人員,一位翻譯和二位廚師。

因管理人員有限,僧團在名義上不設序、列職,只設住持方丈、監院、知客、維那、僧值、會計、出納、庫房、典座、侍者等。

住眾應以寺為家,作長期住寺想,有特殊情況,需回國者,根據個人情況,由中佛協妥善安排。

第四條寺院如設基金會,由中國佛教協會指定住眾人員擔當,不另配人員。

(2)寺院修持和佛事活動

第五條中華寺管理僧眾,應有一定修持時間,同時安排一定的勞動,提倡農禪並重,堅持早晚上殿過堂,嚴守戒律,整肅僧儀,研究教理和有關時事政治、法規,注意自己是中國僧人的代表者,不使行為上有任何不軌現象出現。

第六條考慮住眾的生活自養和中華寺第二期工程問題,寺院適當接受不帶任何政治附加條件的佛事法會,佛事法會以不影響僧眾修持和寺務工作為原則。

第七條佛事法會只限制在中華寺內舉行,如有他國寺院誠懇邀請,在不帶任何政治目的的邀請下方可接收。

第八條寺院不進行任何不屬佛教的活動。

第九條住眾應加強自我學修,刻苦用功,精進辦道,同時要有吃苦耐勞和克服各種各樣困難的精神。

(3)自養事業、接受捐贈和佛事收入

藍毗尼地處遠離城鎮的荒郊野外,加上尼泊爾國家本就不富裕,也不識佛教規矩,靠當地供養是不可能的,因此:

第十條根據農禪並重的傳統,因地制宜,進行符合寺院特點的種菜作務和法務流通、素齋等工作,以解決自養問題。

第十一條接受佛事法會的功德款,由常住財務統一建賬,全部交常住,不得分攤。

第十二條所有捐贈,一律交財務建明細賬,定期公布,基金會款另立戶頭,不得與寺院資金互通。

第十三條按歷來常住規矩,客堂只作客堂事務,不收取任何款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向外攀緣,接受紅包,一經發現,立即遣送回國。

第十四條建立會計出納賬目,按季定期向中國佛教協會和住持報報表。

(4)接待外賓和海外聯誼

第十五條認真做好接待外賓的工作,積極開展和其他友好國家佛教界及他國在藍毗尼寺院的聯誼活動。在接待工作中,做到熱情友好,講究威儀,在教言教,自愛自重,體現中國僧人的風范,體現中國文明風尚。

第十六條寺院在涉外活動中堅持愛國愛教、在教言教的原則,不接受任何無原則的邀請和帶政治附加條件的佛事活動和捐贈。

(5)寺院保護

第十七條中華寺是中國思想、文化、園林、古建築藝術、人倫道德、佛家理念的蒐集代表,若干年後就是一筆文化財產,必須好好保護。

第十八條寺院一切財產要建立檔案,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第十九條建立治安小組,制定具體措施,嚴防人為破壞事故,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第二十條建立消防組織,制定並落實消防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安全防火。

中華寺內還有一段由中國佛教協會編撰的《中華寺緣起》,全文如下:

尼泊爾藍毗尼,乃娑婆世界教主釋迦牟尼文佛降誕聖地,亦人類文化文明一大發祥地。文佛誕後,尼連禪水,靈鷲山光,給孤園林,舍衛王城,菩提場月,雙林娑樹,四十九年說法,三藏十二部法寶,啟發了中印、中尼、東南亞各國人民的智慧和傳統友誼,顯示了古印度文化和東方文明的輝煌。多少眾生從此解脫得度!多少學人從此修行成就!多少文化從此開拓法流!

惟斯聖地,眾生傾心,群魔震驚,共業所染,寶藏久湮,大法不彰。隨著世界多元文化之發展,多極世界之形成,藍毗尼之佛光,亦逐漸為人們重新體會和確認,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定為世界重要歷史文化遺跡。1967年,聯合國秘書長吳丹建議尼泊爾國王瑪亨德拉開發藍毗尼,復興舉世仰望的歷史文化遺跡,使之成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國際合作發展,進行國際文化交流之中心。國王納此建議,開始修繕。1970年在聯合國開發署和有關國家支助下,成立了藍毗尼開發國際委員會,會員有阿富汗、孟加拉國、不丹、緬甸、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尼泊爾、巴基斯坦、斯里蘭卡、新加坡、泰國、韓國,總部設在尼泊爾。世界佛教徒聯誼會亦號召其所屬七十余分會,包括其中之一的中國佛教協會為藍毗尼開發捐獻資金。

1984年,在中國佛教代表團出席科倫坡舉行的世界佛教聯誼會期間,尼泊爾前國王秘書、現尼泊爾佛教復興會負責人魯克達山先生向我趙樸初團長提請中國幫助復興藍毗尼聖地。同年12月,聯合國開發署駐華代表孔雷薩先生專程訪問中國佛教協會,請求中國參加藍毗尼國際開發委員會。

中國是佛教大國。尼泊爾是我國友好鄰邦。報答佛恩,弘揚佛法,振興佛祖降誕聖地,中國佛教界當仁不讓,義不容辭。1986年,在出席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召開的世界佛教聯誼會第十五屆大會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副委員長、中國佛教協會名譽會長班禪額爾德尼·卻吉堅贊代表中國政府和中國佛教界承諾中國在藍毗尼建立一座中國寺院。其後,趙樸初會長為即建的中國寺院定名為「中華寺」。

中華寺的興建,緣起于藍毗尼在佛教歷史上的重要地位。現在的尼泊爾在佛陀降生的年代不是獨立國家,僅僅只是印度聯邦國中的一個小國,只是後來才從印度領土中獨立出去。佛陀在此地誕生後,轉法輪、度眾生,在大約七百多年前,印度佛法慘遭滅頂之災,這些聖地就被一個一個地毀滅或埋藏在荒山野草下面。英國殖民者對于印度、尼泊爾的殖民統治,既是災害,也給這兩個國家帶來了福音。七百年不知道自己祖先有佛教信仰的兩國人民,居然經由英國考古學家們的不斷努力,根據《大唐西域記》及《佛國記》等書籍,挖掘出了大量佛教聖跡,恢復了對于本國佛教歷史的了解。其中貢獻最大的是英國人康寧漢姆。

1896年,尼泊爾官員克哈德卡及德國人費約赫爾在藍毗尼花園地區找到了阿育王留下的藍毗尼石柱,對佛陀誕生的史實進行了初步確定。1899年,復經印度考古學家木克赫約基進行了進一步發掘認證。直到1939年,歷經數次考核,教科文組織才確定藍毗尼為重要歷史文化遺產。藍毗尼為釋迦牟尼佛誕生地已確認無疑。1956年,尼泊爾國王馬亨德拉參加佛陀涅槃2500周年紀念會時強調,要開發藍毗尼,並將已倒的阿育王石柱重新樹立起來。

1986年中國響應藍毗尼開發委員會、尼泊爾王國政府以及世佛聯的倡議,確定在藍毗尼花園建設中華寺,國家撥款300萬人民幣作為建設費用。但是由于尼泊爾政局不穩,寺院啟建計劃一直拖延到1995年。待尼泊爾王國政局相對穩定,尼泊爾駐華大使再次請求中國實施中華寺建設。國家宗教局及中國佛教協會經仔細考察論證後,認為建設機緣已經成熟,于是報請國務院,國家決定再撥3300萬人民幣作為中華寺的建設費用。中華寺建設正式啟動。1995年8月,懷善法師主持中華寺總體設計工作。確定該寺雖在異國他鄉,卻應按中國的傳統建築理念,以坐北朝南的方向來布置寺院。

中華寺的定名由國務院審定通過。寺院以大雄寶殿為最高建築,設「七堂伽藍」,分別為大雄寶殿、三門殿、藏經樓、方丈院、禪堂、齋堂、鍾鼓樓,以川字型布局,采取二進三重殿制,並適當考慮中國傳統堪輿學理論,幫助落實「七堂伽藍」的具體布置。中華寺總體占地面積為160x160平方米,因為藍開委統一要求每座寺院各邊均留出20米作綠化帶,故實際使用是120x120平方米,又在西面留出40米作接待的生活用地,所以中華寺的宗教生活用地是80x120平方米。

寺院的奠基選在1996年12月1日,這一天也正是發現證實釋迦牟尼佛降生處的阿育王石柱一百周年紀念日。經過三年多時間的不懈努力,中華寺于2000年5月全部落成,並舉行了佛像開光、方丈升坐法會,懷善法師擔當第一任方丈。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