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八屆:從戒律看原始僧團的管理體制(濟群法師)

【八屆】從戒律看原始僧團的管理體制

濟群法師

  淨慧大和尚連續舉辦生活禪夏令營,我非常樂意隨喜,並且讚嘆,我今天要和大家講的題目是《從戒律看原始僧團的管理體制》。大家聽到這個題目,可得會覺得這是個很學術性的、很專業的,是跟大家現實生活關系不大的一個問題。可是根據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研究,我發現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並且是個現實的問題,同時也是和大家的生活、人生關系很密切的一個問題。

  我為什麼要講管理體制、管理制度呢?因為我感覺到一種良好的政治管理制度,它是保證一個社會健康發展和保證社會大眾幸福的重要因素。中國古代幾千年的歷史之所以戰爭連年不斷,是不是跟政治制度有關系呢?我們知道中國古代是君主專制的制度,是天下為家,誰要擁有皇帝地位,誰就擁有天下,整個天下都屬于你所有。中國有句古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皇帝有這麼大的權力,這麼高的地位,實在太吸引、誘惑人了。而對于普通的老百姓,無論你怎麼經營、賺錢,最多也就象美國現代的比爾·蓋茨,擁有幾百億的資產就了不得。但比起古代帝王,根本是算不上什麼的。正是這樣一種封建專制的集權,才使得各個朝代,人人都在窺視、爭奪著這樣一種權力。這樣的爭奪,導致中國歷史上的戰爭連綿不斷,今天是劉家的天下,明天又是李家的天下。可見,一種政治制度對社會的健康發展有重要的作用。

  民主制度跟封建專制完全不同。我這幾年經常去澳州,看後很有感觸,在這樣一個民主制度的政治環境里,人們能夠享受到一種自由、平等的生活。比如說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老百姓和總統之間是平等的,老百姓同政府也是平等的。在澳州,這種例子比比皆是。例如,政府想做一項工程計劃,對一個沙灘做些改變,如果老百姓提出反對的話,那麼政府就不可以實施。在南澳有個地方,公共汽車已沿用了一百多年,政府想換成現代化的交通工具,而老百姓反對,覺得古色古香要保留,那麼政府只好取消計劃。假如一個人開車,可能是超速了,被拍攝了下來,但開車人不服氣,說自己沒有超速,于是請律師調查,發現警察所用的照相器材是試用期產品,而試用期的產品質量是沒有保證的,這樣警察將會輸掉官司,開車人就不會被懲罰。在澳州,老百姓可以隨時監督政府,甚至反對總統。澳州的福利制度非常好,政府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我感覺一種良好的社會制度,對社會的健康發展和民眾的幸福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今天主要講的是佛教的制度,佛教的僧團我們可以把它當做一個王國來看待,可以稱為佛教的王國。釋迦牟尼所創立的這個王國,是獨立于世俗之外的一種體制,他怎樣建立和管理這樣一個王國呢?

  我們今天的人,一說到戒律清規,總覺得是過時的,這是和我們對戒律的無知相關連的。佛教的戒律,在中國尤其是唐代禪宗興起之後,沒有非常認真地實行過,叢林里清規取代了戒律。戒律是民主的、法制的一種制度;清規比較偏向于人制。根據戒律所建立起來的佛教僧團是沒有行政機構的,是一個無政府的僧團;根據清規所建立的僧團,是一個非常完整的行政機構。可以這麼講,中國佛教的清規制度多多少少受到中國古代封建君主制度的影響。根據清規所建立的叢林,就是十方叢林,中國佛教除了十方叢林之外,還有子孫寺廟。十方叢林還是一種民主的選擇,而子孫寺廟跟封建君主制度更接近些,是師父傳給徒弟,徒弟再傳給徒弟,這樣代代相傳的。十方叢林基本上是屬于公有制,子孫寺廟則比較偏向私有制。目前海外的許多道場都是子孫寺廟,如佛光山、法鼓山等就比較典型。不同的管理體制對佛教僧團的健康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對僧人的修行解脫有非常密切的關系。我們知道,釋迦佛制戒是為了僧人修行解脫服務的。私有制寺廟的優點是對事業的發展很有好處,一個人在道場里,可以連續幾十年當住持,在寺院里有一貫性,手下弟子可以幫助他完成事業,但對個人的修行解脫卻多多少少會帶來一些障礙,因為他要長期從事事務管理,就沒有時間退下來修行,從解脫上看是有一定的弊病。

  我今天主要講的是從戒律來看原始僧團的管理。戒律所設定的這樣一種管理體制並不是我們所想象的以為過時了。相反,它是非常契合當今世界最先進的管理體制,它是屬于一種民主的管理體制。下面我準備從公有制、平等、民主、法制、自由、如法的僧團這幾個方面進行演講。

  一、公有制

  根據戒律所制定的僧團,是屬于公有制的。公有制是相對私有制而言的,公有制和私有制是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私有制的特點是國家的財產大多數由私人占有,而公有制社會是由國家占有,私人只有簡單的生活用品。資本主義社會財產是私人占有的社會,而社會主義社會是以公有制為主。目前世界上以私有制為主體的社會普遍存在,這主要是跟我們人自身有關系,私有制比較符合人性,自私是人性的一個最大特點。人類有私心,對財產的占有欲導致了世界上種種罪惡的產生,象第二次世界大戰等都是和私有制有關系的。很多西方哲學家們認識到,私有制是人類罪惡的根源,私有制給人類帶來種種弊端,相繼提出了很多公有制社會的概念。例如莫爾提出的「烏托邦」,康帕內拉提出的「太陽城」,馬克思提出的「共產社會」等等。共產社會的思想有點象佛教講的淨土,當然,離淨土還差得很遠。

  在現實社會中,共產社會只能作為理想的存在,沒有辦法作為一種現實的存在。可是在佛教的僧團里,這樣一種公有制的社會是曾經存在的,而在現代的僧團里,象中國的叢林,多多少少也還是屬于一種公有制的社會,雖然並不很嚴格。我認為佛教的僧團就是一個公有制的社會,這可以從三個方面體現出來。

  (1)出家是打破私有制

  出家是相對在家而言,我們知道在家人是過著一種強烈占有的生活,每個人基本上都是生活在一個強烈的自我中。從小到大,從讀書上學、找工作,到成家立業,基本上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為了吃好、喝好、穿好、住好,我們不斷的努力。我們人生就是在不斷的追求和占有中度過的。我們對感情的占有,對親人的占有,對家庭、財富、人際關系的占有等等。從沒有到有,有了之後還要進行不斷的比較,我要和你比吃、比穿、比住、比汽車、比電腦等,一切都希望我的比你的要好、要強。有比較就有競爭,從小孩在校讀書就開始競爭,在班上要爭取前幾名,拿獎學金。開公司、辦商店,競爭就更厲害了,在一個家庭里幾個兒子、媳婦之間也要競爭,還有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競爭。總之,人在自我的支配下,對世俗的一切都充滿著競爭,充滿著占有,充滿著比較。

  從我執出發,人就會產生種種煩惱,西方哲學家講的私有制是罪惡的根源,這符合佛教認為的人類煩惱是以我執為根源的。人類由于我執而產生貪心、嗔恨心,我喜歡的就貪,我討厭的就嗔,貪心、嗔心導致種種世間的犯罪活動。佛教把人類的罪惡活動歸納為四種,即「殺、盜、淫、妄」。我們會因貪心而殺生,你想吃好吃的東西,改換下口味,去殺豬、雞、魚,這就是殺生。大一點就是謀財害命,看到人家有錢,想繼承某人的遺產,當利用正當的途徑得不到時,就采用謀財害命的手段。再大一點,為了爭奪土地,爭奪石油,就引發大規模的戰爭。這些都是因貪心、殺業而造成的。貪心還會造成偷盜、搶劫,不是你跟他有什麼意見、仇恨,而是你喜歡,實實在在地喜歡和需要他的東西,于是發生偷盜行為。還有邪淫,你看上的女孩子,而她並不喜歡你,就采取非法的手段邪淫,或者是不能通過正當的途徑結婚,那只好搞婚外戀,金屋藏嬌或者紅杏出牆,據說現在這種現象比較普遍。貪心引起的妄語可以說比比皆是,都講做生意說真話不容易賺到錢。人類以我執為基礎,在嗔恨心的支配下,同樣會產生殺、盜、淫、妄。你得罪了我,讓我不高興,你傷害了我的自尊心,我就要報復,象武俠小說里描寫的那些俠士們。我曾問一些人武俠小說里寫了些什麼東西?請他們用最簡單的兩個字作一歸納,結果都沒能很好地歸納。我告訴他們就兩個字,是「愛」和「恨」,每部武俠小說都圍繞愛和恨。這兩個缺一不可,光是愛,便是言情小說,看起來軟綿綿的沒有味道;光是恨,打來打去,沒有一點感情的東西在里面糾葛一下,感覺也沒有。所以小說家抓住了人們的這種心理,圍繞著愛和恨兩個字而展開,愛的時候,愛得死去活來,恨的時候,恨得勢不兩立,你死我活。不管是愛、是恨,都要打到你死我不活,否則,就不精彩。那些俠客們為了講義氣,覺得有仇必報才是一個真正的俠客,這是屬于他們的道德觀念。實質上是由于他們的嗔恨心在支配著,我執是嗔恨心的基礎,什麼面子、自尊心,都是我執,「大丈夫可殺不可辱」等,都是在我執的前提下造成的種種罪惡行為。   在家的生活是以私有制、私欲的占有為基礎的,出家人的生活就是要打破私有制,擺脫私欲的占有。一個出家人的學佛過程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從生活上放棄世俗中私俗的占有。一個人在家的時候,有老婆、有兒子、有財富、有地位,還有很複雜的人際關系。當你出家的時候,就要有出離心,要從家里走出來。出家的前提是放棄對一切財富的占有,出家到寺廟就不用帶任何東西。不管你在社會中是乞丐還是國王,有錢沒錢,一旦出家就意味著這一切統統都結束了。佛陀出家前是一個王子,準備繼承國王的地位。他出家的時候,是三更半夜從家里出逃的,當時只帶了一個侍從,佛陀讓侍從幫他把頭髮剃掉,將穿戴的金銀珠寶和衣服統統帶了回去,從此穿上袈裟。嚴格意義上,印度僧人最早穿的袈裟是由垃圾堆里拾的布片洗乾淨之後一塊一塊縫制起來的。出家之後就是要過一種一無所有的生活,要放棄對世俗一切的占有。

  二是從內心深處去掉我執,達到無我的境界。一個人放棄了財富,內心里邊就能作到什麼占有欲都沒有嗎?你的私心就沒有了嗎?事實上做不到的。因為人的私心、我執是根深蒂固的,是無始以來的積累。所以一個人出家之後,還需要不斷的修行,修行的過程就是克服自我、超越自我的過程,是從有我達到無我的過程。一個證得阿羅漢果的人是徹底通達無我的,這個過程是要通過勤修戒定慧來完成的。「戒」就是通過戒律來割離你對世俗占有的貪著;「定」就是降伏你的自私及由自私引起的種種煩惱的心態。由于我們有私心、有我執,而使得我們妄想紛飛,一天到晚地在考慮自身利益或人際關系,什麼我的得失、榮辱、恩怨等等,很多人就在這妄想之中轉來轉去。佛法告訴我們不要把心安住在這些上面,而要把心安住在法上,比如安住在無常、佛號上,通過念佛,心就會慢慢靜下來,妄想就會少很多。或者把心安住在菩薩道的修行上,菩薩道是通過在利益他人之中來完善自己的。一個人如果整天只考慮自己,煩惱就會很多,患得患失就會越來越嚴重。如果我們整天考慮眾生,考慮別人的幸福,我們的煩惱就會越來越少,我們的思想境界就會得到不斷的提高。只有眾生的事,沒有自己的事,我執就會越來越淡。我們要通過布施來克服自己的慳貪,許多人都有這種毛病,慳貪就是吝嗇、小氣,就是對占有的財產很執著。有些人,不但舍不得給孩子、妻子、父母、他人用,而且自己也舍不得用,把錢存起來放著不用才覺得高興。菩薩的修行就是「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從生得離苦」。佛法的修行就是一方面在生活上的舍棄,一方面在內心上的薰修,從有我慢慢達到無我的境界。

  私有制是以我執為根本,修行就是要把私有制的根本徹底地拔除。如果一個人已經沒有我執,這個人就不會有私心;如果他有私心的話,說明他還有我執。《金剛經》講:「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你有我相,我相還在,說明你還不是菩薩。菩薩的修行,是由無我而引發同體大悲的。一個人有我執,就無法同體大悲,就總會覺得與眾生有隔閡,就連與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也有隔閡,覺得他是他,我是我,沒有辦法融為一體。你沒有辦法覺得他的利益就是我的利益,他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可能世界上只有一種情況,就是媽媽對兒女可以做到,當然這並不純粹。無緣大慈,就是對眾生要象對自己兒女一樣慈悲關愛,同體大悲就是把自己同眾生看成一體。這只有在破除我執的基礎上,才能做得到的。因此,佛國的淨土是以無我為基礎建立起來的。

  (2)僧團是共產社會

  原始僧團跟現在僧團是不一樣的,現在僧團有時還從事生產。中國禪宗提倡「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山里的許多寺院要勞動、種田,一些旅游寺廟還要接待游客。原始的佛教僧團是不從事任何生產,一切財富都是來自十方供養,一般寺院沒有廚房,出家人要托缽、乞食。有的每天吃一頓,日中一食;有的一天兩頓,早餐、中午吃一點,過午不食。早期僧團是沒有財富的,隨著僧團的發展,開始慢慢擁有些財產,這些財產主要來自十方社會上的信徒對僧團的供養,有供養吃的、穿的、住的,醫藥等等,這在佛教里稱為「四食供養」。四食是一個人生存的基本條件,可能還有些簡單的用具。在僧團里對施主供養的東西有一個原則,就是要嚴格遵照施主的意願。僧團里分為佛物、法物、僧物,有些東西是供養佛的,就直接供養他老人家,佛陀入滅後就拿來塑佛像、貼金、點油燈等。出錢用來印經書流通結緣,這叫法物供養。還有就是僧物,是用來供養僧團的,屬于十方僧人所有。過去出家人過著一種行云流水的生活,他走到那個寺廟就是那里的一份子,寺廟常住必須供養他吃的、住的,這就叫十方。十方叢林是屬于十方僧人所有,不是由那一個僧人所有,也不是屬那一個寺廟常住所有。

  佛教僧團的財產分為四種:

  1)「常住常住」,相當于我們現在所說的不動產,例如寺里的房子、土地等。每個人都有份,不可以分掉也不能拿走,你來這里住,可以享受這里的房子。

  2)「十方常住」,屬于十方僧人所有的財產,如衣服、糧食、用具等,十方僧人都可以吃、用。

  3)「現前現前」是施主供養給寺廟的東西,有指定的目標。比如今天有個施主拿500元錢供齋,他只供養柏林寺里二十個常住僧,其它地方來的僧人就不能得供。這樣一類經濟,就屬于現前現前,指現前的這些人有權享受。

  4)「十方現前」,比如中午打齋,施主在此之前沒有限定,那麼無論那個地方來的僧人都受供養,都可享受,這就叫「十方現前。」僧團里的財物基本屬于這四種類型。

  現在的僧團,可以發些單錢。我出家時,每月寺院發5元或10元單錢,現在可能要多些,有200元、300元不等。其實,根據戒律的生活,原始僧團是不發單錢的,單錢就是工資。「單」是指衣單,單錢就是給你添制衣單用的。在戒律里有一條戒叫「不持銀錢戒」,原始僧團里,是不可接受人家供養的金錢,出家人是不拿金錢的。當然,現在要不持銀錢,真的就寸步難行了。原始僧團僧人的一切所需都歸僧團負責,吃、住、用都是僧團分配的,而且這種分配帶有一種平均成分在里邊。現在人死了以後,是按他生前的遺囑,將他的遺產給他的徒弟或要好的朋友。在原始僧用,是不可以這樣的,由于你本身都是屬于僧團所有的,你沒有資格去分配這些財產。但如果一個人生病了,有人長期照顧他,僧團會考慮犒勞他一些東西,這得由僧團來做決定,而不是個人所決定的。戒律里有一條是「亡人物戒」,對亡人物的處理,不是誰說的就算,而是要敲楗錘,就象現在我們每天聽到的打板,生活在這個范圍內的所有人都要到。如果有人沒到,他必須請假,請假不是一般的請假,還必須說:「我對大眾會議的所有決定都表示贊同。」這樣才可以開會,才可以把亡人的遺物處理。我以前住廣化寺時,有個老和尚去世了,大家就把他的手表、衣服、開水壺等十幾樣東西擺出來,通過抽籤決定該誰拿那樣的物品。在原始佛教的僧團里,財物屬于僧團共有的,個人不能私自、擅自給誰,你分到了什麼才屬于你所有。

  (3)僧人是無產者,是無產階級

  根據戒律規定,出家人是不能持銀錢的。這個問題在印度佛教第二次結集時就討論過,當時有些比丘已開始接受金錢供養,一些東方長老發現後表示抗議,指出這樣做不如法。于是分成了兩派,開化的一派表示能接受,保守的一派表示不能接受,第二次結集討論的結果,是保守派取得了勝利。

  佛陀成道的時候,出家人是以「四依」生活的。穿的是「糞掃衣」,就是別人扔下的破舊衣服、舊布。印度人當時很迷信,認為生孩子或去墳地所穿的衣服是不吉利的,必需扔掉。所以,當時在印度很容易撿到這樣的「糞掃衣」,拾到後洗洗乾淨就縫補合體穿在身上。最初成立僧團時,是沒有房子的,印度是熱帶地區,出家人就住在樹下,生活得很天然,每天都能感受到大自然的鳥語花香,不象現代人住在大城市里,天天看到的是牆壁,聽到的是噪音。吃靠乞食,每天日中一食,不吃兩頓。生病時,就將別人吃剩下的醫類似病的藥取回來服用,反正當時出家人道心堅固,禪定功夫好,一般也不容易生病。這就叫「四依」生活,是有規定的。

  隨著僧團不斷發展,信徒越來越多,很多信徒看到自己的師父三寶過著艱苦的生活,感覺過意不去,就請求佛陀開準,允許供養師父好的衣服,允許請出家師父吃好的東西。佛陀很慈悲,認為這種「四依」的生活畢竟不具普遍意義,不是每個出家人都能接受,佛陀也可能考慮為了度更多的人,就同意比丘接受居士的供養。有些比丘由于口才、修行很好,就得到了很多居士的供養,衣服一大堆,出門云游時還要扛著、托運,給生活帶來了一定的麻煩與不方便,也影響著修行。于是,佛陀就根據當時印度的氣候,規定出家人只能有「三衣」和必需的象毛巾、牙杯等零碎用品,戒律對出家人的生活用品是有嚴格的限制。作為僧團可以非常富有,可以接受施主大量的供養,可以有很多的土地、房子,但是僧人自己所擁有的財產必須是很有限的,而且一旦多了,就是犯戒,必須拿出來交給僧團,還要懺悔。

  當然,佛法修行並不是提倡苦行。當時印度的外道,為了解脫過著極為艱苦的生活,近似于對自己進行折磨,甚至每天把自己泡在水中,或者一只腳站一整天,每天象牛一樣過著吃草的生活。佛陀悟道之後,發現苦行並不能真正使我們解脫,甚而是無益的。佛陀所倡導的「中道」思想,就是要在生活上遠離兩種極端,一是放縱欲望地生活,充分享受自己的根欲;二是前面所提到的執苦極深。佛陀的戒律,對出家人的生活有開放、有限制。有個例子可以說明佛陀是很靈活的,據說,當時有位富家弟子要出家,這個人在家里享受著非常好的生活環境,但他也是個非常有善根的人。他到了僧團後,看到僧人艱苦的生活,就不想出家,提出如能讓他享受好的生活條件,他才出家。佛陀用慧眼觀察到這個人的善根正成熟,于是叫阿難去皇宮里借來很多國王的用品,讓他享受。由于有些人只是對生活環境比較習慣,但並一定貪戀,有了那樣的環境,心才能安下來,佛陀就給他營造了那樣的環境,給他講佛法的道理,教「四諦」法,讓他去修行,這個人很快就證得了阿羅汗果。

  佛陀雖然規定僧人要過著無產者很簡單的生活,但並不是極端的禁欲者和苦行者。之所以要出家人過著一種簡單的生活,是出于對人性的考慮。人最大的特點就是貪著,擁有越多就越貪著。貪著是解脫的最大障礙,我們對家庭、財富、感情的貪著使得我們有牽掛、顛倒、妄想、煩惱等等。為了避免比丘們的貪著,佛陀提倡出家人要過著無產者的生活。

  以上是從三個方面講佛教是公有制的。在現實社會中,公有制只能是一種理想存在,而在佛教界卻是一種現實存在,這是與出家人的制度及佛教的修行有關系的。世俗的生活是以私有為基礎的,以私人占有為基礎,在這種前提下,要實行公有制社會是非常難的。出家人第一步邁出來,就是要放棄私欲的占有,佛教的僧團是一群放棄私欲占有的人組成起來的,自然容易建立這樣一個公有制的社會;而且佛法修行又從「無我」這樣一個理論上徹底剷除了人類私有的根源,自私的根源就是「我執」。這就是公有制為什麼能在佛教界現實存在的原因。

  二、平等

  平等是指人的權力在性質和數量上相同,它包含人在自然狀態下和社會中權力的兩個方面。社會上存在著許多不平等,千萬不平等的因素,有宗教神權上的不平等和社會方面的不平等。印度婆羅門教認為人天生存在四種姓差別,四種姓指婆羅門種姓、剎帝利種姓、吠舍種姓、旃陀羅種姓。人是由大梵天創造的,大梵天的嘴巴、肩膀、肚臍、腳底分別創造不同種姓人。人天生就不一樣,前三種人可以再生,旃陀羅種姓是賤民,不可以再生。在印度,婆羅門至高無上;剎帝利掌握政權,管理國家;吠舍是從事工商業、資產階級;旃陀羅則是不可見的人,不允許碰到別人身上,萬一碰到了別人,別人可以將其打死,生存的基本權利都沒有。基督教認為,人是由神決定的,人生下來就有富貴、貧賤之分,生命的起點、天資不一樣,人天生就不平等。人死後要遭到上帝的審判,上帝根據你的行為判定升天堂或下地獄。而每個人天生不一樣,有些人生存善良家庭里,受到良好的教育,不需要做壞事;有些人從小在盜犯之家,那就該搶劫、偷盜,由此決定著人死後的命運,顯然也是不平等的。另外,在社會方面也是不平等的,奴隸與奴隸主、君主與臣民之間肯定是不平等。在封建專制國家,皇帝至高無上,官僚等級層次明顯,不同層次官僚權力是不一樣的,官僚與百姓的權力差別很大。中國古代社會是根據倫理綱常,現代社會還有血統論、民族優越論、職業優越感,總是充滿著不平等。以盧梭為代表的西方人本主義認為,人天生就該平等、自由,人在法律保障基礎上的社會權力也是平等的,人在自然狀態下是平等的,有了私有制後,產生了特權階級,使社會產生不平等現象,人類社會要通過一種契約方式,建立一種更高級的平等。佛教也講平等,可以從以下六個方面來說明:

  (1)四姓出家同為釋種。佛陀制定的僧團是沒有種姓差別。《阿含經》講:「四河入海,同一咸味。」出家後,原來的種姓不再存在,同為釋迦種姓,僧團里面靠「戒臘」,受戒年齡長為長,走、坐在前面。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講的法律主要指的是戒律,佛以戒為師。《遺教經》講:戒律就是你們的老師,戒律就是你們的準則,戒律就是你們生活的規范,大家都要以戒作為自己的老師。每位出家人都要受戒,在家居士學佛後,首先受「三皈」,三皈包含著戒的內含。皈依佛,不皈依邪魔外道,這就有戒在里面;皈依法,不皈依外道典籍,也包含著戒;皈依僧,不皈依外道邪眾,這又是條戒。在家居士最基本的準則是戒律,就是五戒。佛教徒合格的標準,是以戒律來衡量,如法持戒,才是合格的在家佛教徒。同樣,出家也有不同級別的戒律,剛入僧團要受沙彌戒,接著受比丘戒,沒有那個僧人是可以不受戒的。看你是否是僧寶,就要看你受戒的級別,戒律是取得某一資格的必然手續。受了菩薩戒,就取得了菩薩的資格;受了比丘戒,就取得了比丘的資格;受了在家戒,就取得了在家居士的資格。

  受完戒,出家人還要學戒,每半個月要參加誦戒。還要持戒,僧團里沒有人不持戒,修行再好也得持戒,佛陀也是持戒,只是他老人家不需要用心去持戒。我們一般人要有心持戒,要費很大勁才能把戒持好,修行越高的人,持戒就會越簡單、輕松。平常人沒有禪定的功夫,沒有智慧的力量,持戒可能會拘謹、被動些;禪定功夫好的修行人,欲望、情感方面的妄想會得到比較好地降服,自然不會有破戒的行為。所以,僧團里任何人都要受戒、持戒,這一點大家都是平等的。無論是剛出家的沙彌,還是老資格的長老,都要受到戒律的制裁,充分體現戒律的平等。

  (3)出家人在僧團里面平等享有各種權利。出家人平等享受僧團的財富,僧團是「六和」團體,「六和」里有一條是利合同均,僧團里的利益是大家平等享有的。私有制是人類社會不平等的根源,在現實社會團體里往往由于財富的不平均而產生糾紛,股份公司里,誰的錢多,誰說話就算數,錢多的人要比錢少的人權力大。整個社會由于財富的不均,往往造成許多紛爭、矛盾與對立,很多問題都是由于財富引起的。佛陀建立的是一個解脫的僧團,為了避免出家人在財富上的糾紛,避免由于財富造成僧團里的不平等,而形成特權階級,佛陀規定出家人在財富的享受上是平等的,在衣服、飲食、居住環境各方面,戒律都是有規定的。

  比如吃飯是日中一食,多吃就要破戒,衣服只能有幾件等等。這種規定並不是絕對平均化,比如寺里住房比較富余,就可優先選擇照顧那些上座、長老、大德,但不可多吃多占。僧團里的財物是大家共有的,必須讓大家平等享受。寺里吃飯前打板是為了告訴大家,現在到了吃飯時間,讓大家都來用餐,如果你不打板,不告訴外來比丘參加,或者不讓吃飯,你卻吃了,這就犯了偷盜戒。寺院里分東西時,必須每個僧人都到場,否則,就剝奪了別人享受這份財富的權力,就是犯戒。每個僧人都有參與僧團處理各種事務的權利。誦戒、重大羯磨會議,每個僧人必須參加,應先打板通知,由于生病、有事等原因不能參加,需要請假,並留有無異議的表決意見。如果有人沒有來參加,僧團這次所做的決定就不能成立,是不合法的。每個僧人對會議所作的決定,都有否決權,大家默然表示通過,有人說話表示反對,決定就不能成立。有故意搗亂的,僧團里也有方式制裁。並不是每位僧人都有資格參加大會和有否決權的,如法清淨、沒有犯罪的僧人才可參加,犯罪的僧人就會被剝奪參加會議和否決的權力。一個僧人在僧團里可享受35種權力,包括講法、與居士交往、接受供養、參加會議、否決等權力。按照犯罪的不同,剝奪的權力也不同,犯的越多,被剝奪的就越多。制裁的方法很多,甚至不和你講話,大家都不理睬你。

  (4)人天生是平等的,果報行為卻有差別。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的起點是不一樣的,如貧富、外貌、聰明、機遇等方面都不一樣。佛教為什麼講人天生是平等的呢?這主要從因緣、因果的規律上來說的。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因果規律之中,貧富、衣食、聰明等是與我們生命的過去有關系的。生命所呈現的不平等,是由于我們過去生命中所造的因不一樣。我們現有的一切處境不同,但並不是永遠固定的,皇帝不會永遠是皇帝,乞丐也不會永遠是乞丐,一切都可以變化,總統可以成為百姓,乞丐可以成富翁,愚癡的人通過學習可以變聰明。佛法講生命是無常的,無常生命最大的特點就是一切都會變化,一切都可以改造。我們希望未來有好的人生,現在就需努力;希望將來富有,我們現在就布施、種福田;希望將來被別人尊重,我們現在就尊重別人;我們現在地位很好而瞧不起別人,將來就會低賤被別人看不起。所以,一切在因緣、因果規律上是平等的,不論任何人,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惡果。表面上看,好象有些特權階層,那些貪官可以為所欲為、逍遙法外,但按因果規律,他現在雖然沒事,將來卻一定會受報。人天生並沒有優劣,沒有特權,機會都是均等的,關鍵在于自己如何努力,每個人的命運是由自己造成的,而不是別人決定的。現實生活中的不平等,佛教認為主要是由于每個人的品行和因緣不一樣,人的品行不同,人性就有優劣,行為就會不同,你不斷做好事、善事,人格就會不斷提升,越來越高尚;一個人如果無惡不做,就會不斷墮落。一個人高尚與否,不是看他的財富、地位,而主要看他的品行,品行高尚就是高等的種姓,品行不好就是賤民。從因果來看,人的差別很大,人的行為造成生命的現狀不一樣,每個人過去因緣條件是截然不同的。

  (5)人人皆有佛性,人人都能平等成佛。這是根本意義上的平等。世界上雖然有種族的不同,有宗教信仰的不同,有男女、國家、職業的不同,好象充滿著不平等,充滿著差別,可是在佛性上,人都是一樣的。六祖惠能大師講:「人有南北,佛性沒有南北。」人天性上有差別,佛性上的差別卻是不存在的,都是平等的。《涅槃經》剛傳這來時,由于翻譯不完整,既提到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又講沒有善根、無惡不作的一闡提人是不能成佛的。道生法師根據《涅槃經》的總體思想,發現並宣揚一闡提人其實也能成佛,因而遭到了僧眾的排斥,被擯出僧團。道生法師便來到蘇州虎丘,對周圍的一堆石頭講法,並對石頭說,如他的觀念沒錯就表示肯定,結果一堆石頭都向法師點頭,留下了「生公說法,玩石點頭」的歷史典故。後來《涅槃經》完整翻譯過來後,證明了道生法師的觀念是對的,一切眾生無論是善是惡皆有佛性。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的思想,在禪宗里得到很好的應用。《六祖壇經》講:「菩提自性,本來清淨,但悟此心,自了成佛。」意思是每個人都具有菩提佛性,只要你悟到了自己的佛性,直下承擔、通達,你就是佛。從這層意義上講,佛和眾生也是平等的,我們覺得佛和眾生懸殊很大,佛陀是至高無上的,我等眾生下劣凡夫,比起佛陀差得太多,但是佛性確實是平等的,這就是佛教所講的「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佛和眾生的差別在哪里呢?《壇經》講:「前念迷,即是眾生;後念悟,即是佛。」意思是你迷失了你的佛性,你是眾生;你悟道了你的佛性,你就是佛,你與諸佛、菩薩在佛性上是沒有區別的。我們平常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是講我們有佛性,只要你放下你的執著、煩惱、妄想,當下你的佛性跟佛陀就沒有差別。佛法從根本上提出了人乃至一切眾生都是平等的,善人與惡人是平等的,佛和眾生也是平等的。不僅如此,人和動物也是平等的,螞蟻也有佛性,佛性上講螞蟻和佛也是平等的,佛法講的平等,內涵是非常深刻的。由于人人在佛性上是平等的,在成佛的權力上每個人自然也是平等的,這和基督教、伊斯蘭教所認為的人不可能成為上帝、大梵天,人和上帝、大梵天無法平等是完全不同的。

  (6)法性平等。世界上的萬事萬物雖然千差萬別,有乾淨、骯髒、美、丑、善、惡、好、壞、先進、落後、野蠻、文明等等之分,但在這些差別現象的背後,隱含著共同平等的層面。有位先生問莊子:「道在哪里?」莊子答:「道在屎尿。」一般人想道是個很高貴的東西,應該用非常好的詞彙來形容、包裝才對。實事上,道無所不在,估且不論莊子所說的道,但說明了一切法相背後含有共同的特質。佛法講一切差別相所共有的特徵就是「無常」,諸行無常,無常使一切事物在法性上是平等的。不管任何東西,自然界的、人文的,內在的身心、外在的世界,一切的一切都要受到無常規律的支配,一切都是無常變化的。一切現象都是無常的,一切現象都是無我的。無我指的是沒有它的獨存性和不變性,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有條件的組合,都是相互依賴的,沒有孤立不變的事物。西方哲學上講的自然狀態下的平等,是無法真正做得到,佛法講的「真如」,是更高意義上的平等。

  三、民主

  民主指主存在于人民,不是在統治者、某些人的手里,民主思想的提出是針對社會上、宗教神權里、封建王權里有不民主。在宗教神權里,神是主,人是奴,人的一切都是神決定的。上帝創造了亞當和夏娃,起初是給了他們的自由意志,但並沒給他們自由的生活,只是讓他們在伊甸園里生活,告訴他們這個、那個不能吃,這是很愚昧狀態下的自由。亞當偷吃禁果後,結果犯下了淫罪,使人類失去了自由意志。人要升天堂,必須愛上帝,遵守上帝的旨意,只有這樣做,將來才能得救,這也是其它宗教的普遍思想。所以在神教意義上,人不可自作主張,人沒有自由生存、生活、追求的權力,人是沒有民主的,一切都要順從宗教信仰的需要、上帝的旨意。

  在封建王權里,皇帝認為自己的權力是老天爺給的,叫「奉天承命」,自然高人一等,高高在上。古代社會都稱皇帝為君主、主上,顯示他是國家唯一主人,皇帝自稱是孤家寡人,好象是謙虛,實際顯示只有我才是唯一,我才是至高無上。有句話叫:「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意味著皇帝的意旨有絕對的權威,可以任意殺人,人民是沒有自主的權力。法國的一位皇帝講過,朕就是國家,朕就是法律,一切朕說的算。在封建專制國家,人民所擁有的權力是很少的,古代文人由于文字、言論的問題而招來殺身之禍。蘇東坡就是由于寫了首詩,被別人拿到皇帝那里,結果差點被砍頭,而遭到了流放。

  西方人本主義針對神權、君主的不民主思想,提出主存在民,人民才是社會的主人。在民主思想里,君主不是神授給的,而是人民給予的;行政官不是人民的主人,而是人民委任的官吏。西方民主國家,總統是通過老百姓選出來的,不是誰讓當的,也不是代代相傳。另外,立法權屬于人民也是很關鍵的,法律是由人民來制定的,而不是由某些特層、貴族階級、或者行政官來決定的。人民的這種主權是不能限制、轉讓的,這是天付人權,人權對每個人都是非常神聖的,這是西方人本思想的特徵。

  佛教也提倡民主。僧團是個無政府機構。西方民主政治主張「三權」分離,即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是分開的,有一種相互制衡的作用。原始僧團只有立法和司法,沒有行政機構在社會上,有了行政機構,就容易出現特層階級,出現特權,會出現各種腐敗現象。佛教僧團比較簡單,不從事生產,不需要有行政機構,日常事務都通過法律來解決,對處理事務的羯磨有130多種,僧人都要精通戒律。僧團中雖然沒有行政機構,但比較重視有道德、年長的上座,這部分人在僧團里屬于精神領袖。

  民主制度,立法是非常重要的,佛教戒律不是一開始就有,僧團成立的五年內還沒有戒律,佛弟子根據「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義,是諸佛教」的道德思想生活。當時沒有制戒,是由于出家人都很單純、自覺,沒有不如法的行為。佛陀制的第一條戒是性戒,當時有位比丘,家里有很多財產,家人找到他希望給家里留下個兒子好繼承財產。印度有規定,財產沒有人繼承,就要沒收上繳國家。在家人的勸導下,沒有辦法,這位比丘就與原來的妻子發生了性關系。做了這件事後,他心里負擔很重,認為自己有很大犯罪行為,就到僧團里把這件事情講了出來,並問佛陀這樣做可不可以,佛陀批評了那位比丘,就這樣制定了第一條戒,比丘是不可以發生性關系的。比丘共有250條戒,每一條都是在某一個比丘犯罪的狀態下制定出來的,是屬于一條一條的案例。佛陀制戒時,是把比丘召集在一起,向比丘宣布,並取得認可同意,每條戒不是一次制成的,而是經過多次修改、調整,制戒本身是非常民主的。佛入滅後,僧團對經典、戒律的結集,也是通過大眾會議,第一次是開了五百人的大會,有阿羅漢資格的才允許參加,通過大家審定而決定下來的,所以佛教戒律的制定是非常民主的。

  僧團的主權在僧伽。一個僧團處理事務的權力在每個僧人手里,每個僧人都有參加僧團處理事務的權力,也有對僧團的決定作出否決的權力。現在寺院維那師主要在大殿起腔、法會領唱,而在戒律里維那是執事的意思,平常僧團處理事務的執事僧是維那。由維那負責把大家召集起來,通過大家表決選出主持僧,決定事務的權力並不在主持僧,他只是對一些事情的結果作出宣布,每個僧人都有同意、否定的權力。

  羯磨會議體現僧人民主的權力,由四個方面組成:(1)人。有些會議必須所有人參加,有些會議只要部分人參加就可以,關系大家權力的事情,大家必須參加。(2)法。僧團羯磨法共有134種,根據僧團不同的事情,采用不同羯磨法來處理。(3)事。開會要解決什麼事情必須明確。(4)處。處所有大戒、小戒、戒壇,什麼事情在什麼處所進行是不一樣的。

  特層階級在社會中的特權比別人多,誰的權力大,誰就更能做主,更能決定一些事務。一個人能作社會上的主人,有權力決定一切,但一般人沒辦法作自己的主人,沒辦法作自己生命的主人。學佛修行不僅在僧團里有權作主,同時還要做自己的主人。他力的宗教是仰賴神得以拯救,自己是不能作主的,其它宗教是信他力的,一切服從神的教誨、神的旨意。佛教的修行是自力的,是靠自己作主,你修行能否解脫,不是神決定的,而是靠自己決定的。社會上有許多事情,象做飯、洗碗、穿衣是可靠別人的幫助,但有些事情,如吃飯、生病、心情不好,大小便等,則是別人沒法替你做的。修行是個人自己的事情,別人是沒有辦法的,但過分想自己,我喜歡、討厭也是不行的,憑感覺走有時不知要走到那里去。很多人為求解脫,結果信上了邪教,誤入岐途,象美國大衛太陽教、日本奧姆教等是非常悲慘的結局。相信這些邪教的人最初發心是很好的,他們都很善良,為了尋求解脫,為了找到未來生命的歸宿,但他們搞不清什麼是好、是壞,只憑自己的感覺,以致走錯了道路。因此,我們除了自依止,還要法依止,依止佛法,才能幫助我們如何認識真理、走向解脫,這是法依止的意義。我們皈依「三寶」的意義也是如此,皈依「三寶」主要是依法得解脫。

  我們要作自己的主人,我們作不了主的原因有內在的,也有外在的。內在來自于自己種種煩惱,貪心、嗔心、癡心,我慢心及各種情緒,它們時常成為我們生命的主人,我們的生命有時整個進入這些極端狀態中。我們經常受各種環境的誘惑,在追求物質、地位、名利的過程中,時常被困惑,我們追求什麼,什麼就成為我們生命的主人。我們學習佛法,要成為自己真正的主人,就是要從環境中及內在各種不良情緒中擺脫出來。我們學習佛法,要從認識自己開始,我們本來就是頂天立地的,佛陀出世時就說:「天上天下,唯我獨尊。」從認識自己到做自己的主人,這是我們學佛的目標。一個人能真正作到自己生命的主人,即使是在不民主的社會里還是能自主的。所以,佛教講的民主要比西方人本主義思想所講的民主更具有深刻的內涵。

  四、法制

  法制的提出主要是針對人制。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基本采取的是人制,帝王的意志就是法,帝王個人決定一切。當有一個好的帝王在位時,國家就出現太平盛世,如「文景之治」、「貞觀之治」就是有好的帝王;相反,如果帝王是一個荒淫無道的,中國老百姓就要災殃。因此,人治對社會的穩定是沒有保證的。由于人是會變化的,好人有時也會變成壞人,象一些農民起義軍領袖,最初發心也是特別好,一旦他們掌握權位之後,往往就變質了,過去所反對的東西又在自己的身上體現了出來,結果又要被別人反對,可見人制的政治是不可靠的。相反,有良好的社會制度,即使壞人掌握了政權也沒有關系,他必須按照行政的方針去做,不這樣做,人民就可以讓他下來,取消他的權力。當然,好人去做,會做得更好,美國,澳州等西方國家,總統在頻繁變換,而社會總能長期保證一種穩定性,就在于它的政治有其一貫固定性,誰當總統都不能違背基本國策、宗旨。一個國家健康發展,人民生活幸福,必須要有良好的法制,如果國家沒有良好制度,把希望寄托在某些個人身上,往往是不太可靠的,尤其在極端專政的社會里,很易導致腐化。過去帝王過著荒淫無度、腐朽的生活,可以隨意作惡,就跟極權專制有關系,可見社會法制是特別重要的。

  (1)佛教僧團是法制的。佛陀入滅前,有些比丘問佛陀要不要找接班人,提婆達多還要求僧團里上了年齡的比丘歸他負責。佛陀講:「你這個愚癡人,已被名利誘惑,失去了理智。我沒有讓舍利弗、目犍連這些大德來領導僧團,何況你這樣沒有智慧的人。」佛陀圓寂之後,沒有沒定繼承人來繼承僧團的領袖權,有也只是法的繼承、法的相傳,如禪宗講的「世尊拈花,迦葉微笑」。僧團是沒有行政領袖的,大家依法修行生活,在教理上也是這樣的。學習教理有「四依四不依」,即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佛法修行,第一步要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如理作義,法隨法行。修行得解脫要在于依法,是依法不依人。所以僧團是依律攝僧,是一個典型的法制僧團,一切人都要服從法律,依照戒律生活。

  (2)每個人要想成為僧團的一分子,首先要受戒,在家居士有在家戒,出家有出家戒律,受了戒後,才能取得資格。受戒是通過羯磨會議,包含兩方面內容:一是僧團對你的認可,承認你是出家人,比丘受戒需要十個比丘決定你是否可以得戒,如果沒有十師是沒辦法受戒的。二是通過如法羯磨儀式,必須完整、圓滿、如法,才能得戒,得到戒體。得到戒體後,意味已取得了僧人的資格。受戒後,要持戒,通過持戒,才能完成你的身份,持戒才是身份的完成,持了五戒才是合法居士,完整持沙彌戒、比丘戒,才是合法的沙彌、比丘。所以,要成為其正僧團里的公民,享受僧團的權力與待遇,就必須持戒,完整地持戒才是里合法的公民。

  (3)五年學戒,不離依止。雖然現代社會也講學習法律,但很少有法律意識,大多數是法盲,原因是沒有把法律納入國民教育。佛教是把戒律納入教育里面,出家人出家後,必須五年學戒,不離依止,要有五年時間好好依止親近教師受戒和尚,要親近在師父的身邊,不能離開。五年學戒更深刻的意義在于一種僧格的養成,出家除了形象改變之外,還沾滿著世俗上不良習性,要想成為僧寶,一個如法的僧伽,保持威儀形象,要有五年時間的訓練。在原始僧團里,戒律就是一種生活,對生活的了解不是一年就可熟悉,要有五年時間的學習,學戒更在于僧格的養成,成為一個如法的僧人。通過五年學習,養成僧格,才有能力在僧團里獨立地生活,這在佛教戒律里是法定的,任何人都必須經歷這個過程。佛經里有規定,沒有五年學戒,不可學習經論,原因是懂得大道理多了,反而對戒律不重視。有了五年學戒,才能通達戒律,自然會遵守戒律。

  (4)半月誦戒,強化戒律意識,通過戒律來改造自己的身心,改造自己的人格。在僧團里,每半個月開一次誦戒會議,每個僧人都要參加,誦戒時,誦戒人把250條內容從頭到尾讀一遍,在讀每一條時,會問四眾清淨否?如某人犯了哪一條,就自己站出來,僧眾就幫他懺悔,懺悔就沒事。如有人護藏、隱瞞他的犯罪行為,別人可以善意幫助他提出,提出的依據是見、聞、蹟。僧團通過集體力量幫助改正個人的過失,叫做布薩,它是僧團的自省大會。社會上人們只知道賺錢、追求利益,很少考慮自己的身心是否乾淨,平常人的心早就象一團濁水髒得很,很少檢查自己的身心、信念與行為。誦戒就是幫助個人檢查半個月來有沒有犯罪行為,這也是修行的需要。通過每半月檢討一次,身心、行為、信念時常保持在一種清淨的狀態,即使干了壞事,向大家說、懺悔,罪也就沒有了,心理負擔就沒了,所以懺悔則清淨,懺悔則安樂。

  (5)依清淨律儀決定在僧團的資格地位,僧團里有上座、中座、下座,是根據戒臘而定的。雖然僧團里是平等的,但還是有長幼有序,上、中、下座在僧團里受尊重的程度不一樣,德性、戒臘高的僧人特別受到人們的尊重。這種戒臘的形成是根據持戒歷史決定的,並不是受戒有了一年,就有一年戒臘,而必須一年之內是清淨持戒、如法懺悔,才紀錄下是一臘。出家人每年的四月十五至七月十五期間,要在一個固定的地方居住下來進行修持,這叫「結夏安居」,最後要有一次總的自咨,對一年來進行總懺悔,才算戒臘增加一歲。結夏安居自咨一次就一歲,兩次就兩歲,戒律里稱「受歲」,僧人的座次、待遇是根據戒臘來分配的。

  (6)根據戒律處理僧團事務。僧人行為如法不如法依靠戒律,做每件事情的準則是戒律,共同生活的準則也是戒律。結夏安居、誦戒這些活動叫做共行,每個僧人必須參加,並對僧團所作決定有權作出否決、反對、支持。

  總之,戒律是僧團處理日常事務的指南,佛教制戒的真正目的是為了正法久住,使佛法在世上健康發展。出家人通過戒律的修行,達到個人解脫的目的,依戒生定、依定生慧。遵守法律是社會公民的義務,守法是為了不傷害別人,也是為了保護自己。佛教是遵守戒律的,既是為了不傷害別人,更是為了解脫自己。持戒是保護我們的心,持戒就會不介入不該介入的事務,不會讓外面不好的東西進入生活的圈子,內心才能保持清淨。持戒也使我們少造業,避免造下許許多多的罪業,贏得僧團在社會上的尊嚴與尊重;不持戒,就可能殺、盜、淫、妄什麼都干,這些行為將會造成生命中的惡果,持戒也是保護僧團內部團結的重要因素。一個團體總會有些搗亂分子,沒有法制,他們可能就會為所欲為,導致有道心的比丘看不慣、產生煩惱。制戒既是調伏那些搗亂分子,又是為了使有道心的比丘更好修行。戒律是保證僧團內部和諧安定的重要力量,制戒的最終目的是要達到正法久住的效果。

  五、自由

  自己能決定自己的行為叫自由,不能決定自己的行為叫不自由。通常說自由有三層意思,一是自由意志,表示人的意識有權選擇自己的行為,如人沒有自由意志,一切都是天命安排的,象神教認為一切都是神決定的;宿命論認為人的命運一切都是已定好的,那麼人只能很被動,順從命運的規律去生活。其實,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人隨著自己的意志,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人可以決定自己的命運,支配自己的行為。二是自由權,表示人在社會中有做某件事或者不做某件事情的權力。三是自制自律的能力,有人認為人是不能自制、支配、控制自己的欲望與情欲等,人沒有自制的能力就是沒有自由,只能是被動地隨著自己的煩惱、欲望生活;有人認為人是能控制、把握自己的,人是能自由地駕馭自己的行為。

  自由是相對不自由而言。由于人類社會充滿著不自由,所以人本主義思想及其它各種宗教提倡自由。在神權宗教里,亞當、夏娃犯了錯誤之後就失去了自由意志;中世紀一切學術要為信仰服務,象科學家布魯諾等有違背宗教的言論將受到宗教法庭的審判與迫害。可見,人是沒有自由的。在封建王朝里,人也總是在不自由狀態下生活的,老百姓根本不能保證生命安全,包括文臣武將,有句話叫「伴君如伴虎」,在皇帝身邊,隨時有掉腦瓜的可能,根本沒有生命安全。學術、言論這些自由也談不上,古代有很多文人志士就因著作、言論而導致殺頭。

  針對這些不自由現象,西方人本思想提出的自由觀,有兩方面意思。一是指自由是天賦的,天賦人權不能被剝奪,人在自然狀態和社會狀態下都是自由的,自由地享受各種權力。二是指人可以隨心所欲,但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既是約束人的自由,也是保證人的自由,盧梭講:「只要不傷害別人的行為都可做。」出版、言論、財產、輿論等自由,都必須在法律前提之下,一個人只要不犯法,不傷害別人,做什麼都行,這是人本主義所說的自由特徵。

  (1)自由在佛教里叫自在。佛教提倡自由,自由也是學佛追求的目的,佛陀是得到大自在、大自由的人,僧團是一個追求自由的團體。盧梭講:「人天生是自由的,但往往在枷鎖之中。」枷鎖除了社會觀念、習俗、政治外,還有內在的各種煩惱,這些都是帶來不自由的因素。佛教講不自由就是束縛,人有種種束縛,無明、無知使我們不自由;認識能力不夠使我們不自由;煩惱使我們心情不平靜而不自由;進入貪、嗔或某種情感的狀態使我們的心情很不自在。人在煩惱狀態下是不自在、不自由的,即使擁有再大的政治空間,一樣過得不自在、不舒服。人本來是自由的、無牽無掛地過日子,但由于有了執著,而沒辦法無牽無掛。執著最大的特點是在乎,比如一天到晚在乎財富;出門時考慮公司的生意、安危;在乎你的愛人會不會背叛你;在乎你的兒子學習、工作、事業等等,使得我們的內心不自由。我們對家鄉也很執著,出遠門就會想家,內心很是不安。所以執著也是導致不自由、不自在的重要因素。另外,人的業力,我們造下的種種不善業給我們帶來的不自由,業力使我們生存在不自由的環境里;業力使有些人六根不全;業力使有些人命運不好,生存都困難。因此,業力是決定我們命運的重要力量。 佛教認為,人總是生活在自由與不自由之中,人既是自由的,又是不自由的。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人的命運是自己決定的,人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行為,人的意志是有能力安排自己的言行。同時人又是不自由的,各人的業力導致每個人生活在不同的特定環境里,有的環境就迫使你不自由。另外,人還要受到許多先天不良習慣的影響,貪、嗔心特別重的要支配他的行為,不貪、不嗔也是沒有辦法的。受到教育的人,可以選擇、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但不良習慣往往把一些安排沖得一塌糊涂。很多人都想做好人,但習氣、煩惱使得他沒有辦法做好;再壞的人本意也是不想壞的,在煩惱心操縱之下,他沒有辦法自己做主。所以生命沒有自由,意志力戰勝不了情緒、不良習慣、情感等等。失戀的人痛苦得很,並不是希望痛苦,而是想超脫出來,但他支配不了自己的意志,難以擺脫面臨的狀態。人不是想從某種情感里跳出來就能夠跳出來的,所以人的意志既是自由的,又是不自由的。這種不自由,不是外在的力量,而是我們自己造成的,是我們長期養成的一種不良習慣,我們沒辦法戰勝它。長期以來,我們的心培養了許多不善的種子,讓他們操縱著我們的心,讓它們支配著我們的心,我們不斷澆灌內心貪的種子、嗔的種子、嫉妒的種子、愛的種子、恨的種子,讓它們成為我們內心的主人,使我們根本沒有辦法操縱自己。

  學佛修行,就是要戰勝生命里使我們不自由的這份力量,就要與煩惱、不良習慣等作斗爭。通過戒律來約束喝酒、抽菸、吸毒、跳舞、看電視等等,用禪定的力量降服內心的煩惱與不良習慣,進一步用智慧把這些使我們不自由的東西斬斷掉。通過戒、定、慧,把影響我們不自由的力量戰勝之後,我們才有可能真正成為一個自由人,才有可能真正成為自己的主人。佛法里常講解脫、自在,只有從造成不自由的影響中解脫出來,才有可能自在,才有可能成為自由人。

  (2)從簡化的管理體制中得到自由。人生活在團體里,既可享受各種各樣的權力,但也會帶來一些障礙、不自由。在公司里上班有許多限制,要完成許多任務,有事要請假,從事領導職務更不自由,領導身份越高可能會越不自由。高官是不可以隨便外出的,要很多人陪同,走到那里,一大堆攝像機對著,不可以隨便躺在草地上打滾,天氣太熱也不可以穿背心、拖鞋。還要應酬,請客吃飯、送禮、會面,邀請被邀請,單位間的來往,不去也得去,結果弄得很累,很不自由。有時身份、責任、行程要被別人定好,有外賓來了,生病還得出面去接待。在一行政團體任職,表面看權力越多越自由,實際上權力越多可能越不自由,這便是平常所說的「無官一身輕」,一不當官,二不發財,走、坐都很自在。僧人在僧團可以平等享受一些權力,只要不犯戒,一切事情都可作。在僧團里有一個很簡單的管理體制,出家人基本過著很自由的生活,沒有任何關系,不象大家畢業後,有檔案,戶口大等一大堆,找份工作不容易,不可隨便放棄。出家人就沒有這些問題,出家人很多是沒有戶口的,想住哪,不住哪,這都是很自由的,沒有人干涉,僧團里這種簡單的管理體制,給僧人帶來充分的自由權。

  (3)從淡泊物質中得到自由。人在社會上有很多不自由,是與人對物質生活的追求很有關系的。人要生活、要生存,要有經濟、財富,要上班、開公司。一個人干願意干的事情,是要有福報的,有多少人是乾不願意干的事情。如售貨員不願意整天站在那里,工人不願意八小時在工廠干活,為了生存,不得不乾。所以在追求物質財富的過程中,人是很不自由的。為了賺錢,要討好老闆、上司,要做好本職工作,不可以輕離崗位,隨心所欲去辦自己感興趣的事情。人擁有物質,也很不自由,財富特別多的大富翁要考慮生命安全,顧忌黑社會的綁架,希臘船王的女兒希望把自己財產的一半捐獻社會,希望過正常人的生活,所以財富有時也會給人帶來不自由。人有了公司、產業之後,每天還要為擴張、發展而操勞,整天過得很累,有的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有錢人只是虛榮心上得到一些滿足,往往覺得並不幸福。一個人能吃多少、用多少,錢多了只不過是個數字,隨意花錢並不會使人開心,心情不好、煩惱來時,干什麼都很彆扭、不自由。僧團生活是通過淡泊物質中得到自由,沒有產業便沒有任何負擔,沒有資金可以過著無牽無掛的生活,走到那里,都不用擔心錢被搶了,也不用擔心股票下跌。在佛陀弟子里面,有位出身貴族家庭的比丘,原來是個王子,生活在宮殿里,出家後有一天坐在船上大叫:「開心、開心!快樂、快樂!」別人以為是神經病,他說我以前在王宮里,整天很多人保護著,走到那里都是一堆人,老婆之間爭風吃醋,還有許多繁瑣的行政事務,搞得我很苦、很累,操心得不得了,一點都不自由。現出家之後,一無所有,每天過得非常輕松、快樂,情不自禁地自由、開心!

  我個人的生活也是很自由,出家後覺得越過越好。出家這麼多年,從沒動過要去掙一分錢的念頭。二十多年在寺廟學習、弘法都是自己喜歡做的,沒有人限制我,雖然有時候也很忙,但這種忙是一種自由忙,我想忙就忙,不想忙也沒有大不了的事,這也與我以前從不介入行政有關系。我想去哪里,國內、國外去弘法都是在一種非常自由的狀態之下,生活基本上是我不管別人,別人也不管我,一直過得很自由,覺得出家特別好。

  (4)從簡單的人我關系中得到自由。中國社會人際關系特別複雜,很多人要把精力放在處理人際關系上,而覺得活得很累。我去澳州發現,他們在處理人際關系上比較簡單,活得就比較輕松。人際關系包括家庭,中國是以家庭為基本社會,似乎每個人成家生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是個必然過程,有了家庭之後,可能就會感覺很不自由。一般人都認為單身漢自由,但由于一種傳統觀念和欲望感情的需要,人類不得不有家庭,有了家庭就有人管著,到哪里去、干什麼都會有人管;有了家庭就會有牽掛,走到哪里都會牽掛家庭,中國人就有回家過年的風俗。沒有辦法做到處處無家處處家,而一個出家人是可以做得到的,出家人沒有對家的牽掛。為了家庭的幸福,必須付出很大的代價,一切行為都是為了家庭幸福服務,違背家庭幸福的行為是不可做的,所以家庭會給我們帶來極大的不自由。出家人沒有家,不存在由于家庭帶來的不自由,因此出家人道德從解除家庭的束縛中得到自由,這是基本的一點,還要從簡單社會關系中得到自由。出家人相對社會關系較簡單,尤其原始佛教戒律里規定,出家人在某一個地方居住不可以超過三個月,原因在于在某一地方住久了,將會對那個地方產生貪著,貪著之後就舍不得離開,舍不得離于就不自由,走到哪里還會想那個地方,心就不自由。另外,在那個地方居長了,就會對那個地方有感情,有很多的人際關系,就會有束縛,修行上心沒辦法自由自在,所以僧人就是從這種簡單的人際關系中得到自由。

  (5)從解除困惑中得到自由。人由于有許多困惑,使得人在認識上很不自由。我們搞不清楚人從何來?到何處去?到底自己是誰?人到底有沒有命運?人活著的意義是什麼?人在世間中充滿著迷茫,使得我們生活沒有方向,沒有辦法正確了解人生,行為往往是在一種很盲目、無明狀態的支配下。所以學佛修行就是要通過聞思教義、經論來解除認識上的困惑,在正確認識人生、命運,從解脫自己的困惑之中得到自由。

  (6)從解脫煩惱中得到自由。人由于有了煩惱,所以很不自由。我們的貪、嗔、不良習慣等等煩惱時常操縱我們的內心,操縱我們的行為。學佛修行就是要解脫煩惱,使內心獲得自由,內心自由了,我們就可以成為生命中真正的主人。

  總之,佛法所講的自由不僅是在社會的層面,更主要的還要深入我們生命的內在。既要解脫社會給我們造成的束縛,解脫社會給我們帶來的不自由;也要解除生命內在的束縛,由生命內在所造成的種種不自由都要解除。所以,佛教所講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徹底的自由。以上講的五個方面,主要基于西方民主、政治所提出的平等、民主、法制、自由,還有公有制;同時也指出佛教的平等、民主、法制、自由思想比起西方人本思想有哪些深刻之處。過去我們往往覺得佛教制度早就過時了,說到清規戒律早就該扔到歷史的垃圾堆里,但是通過仔細地研究之後,我們會發現佛教這種民主政治,其實是非常先進的,完全跟時代的政治、思想相應,甚至還可以彌補這個時代理想政治的平等、民主的不足,具有更深刻的內涵。雖然時代不斷發展,科學在不斷進步,但佛法不會過時,相反會得到科學更多的印證,能為時代思想糾正很多不足,有利于我們社會精神文明的建設以及道德的純淨。所以,我們今天學習佛法,意義是非常重大。

  課堂提問

  問:法律制度在僧團里是否適用?

  答:在僧團里面,任何問題都是通過法律來解決的。佛陀制戒,就是讓那些沒有慚愧心、喜歡調皮搗亂的人能夠受到法律的規范,而使另外那些比較有修行、有道心的人更安心地修行。

  問:「在家居士不可以讀戒」,這種說法有什麼根據嗎?

  答:嚴格來講,在家人是不能參加僧團的大眾會議,就象黨員會議,非黨員是不可參加的。從這個前提延伸出來,非比丘是不可以看戒律的。在戒律里,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家居士不可以看戒律。之所以不主張、提倡在家居士看戒律,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出家人戒律是讓出家人來守持的,與在家人沒有關系,在家居士了解、守好在家戒律就行了;二是人都有是非,喜歡去議論別人,你看了出家人的戒律,而你對僧團里面的情況又不了解,怕你拿著這個標準去衡量出家人,然後產生議論、誹謗,以致造業,倒不如不了解更好些。所以一般主張不看,而出于研究的需要,看了之後也不會犯很大罪。

  問:受戒時候,如何得到戒體?

  答:受戒主要是通過一種如法的羯磨、如法的儀式。現在受戒,通常是授戒和尚把一些重要的事情交待清楚,作為受戒人以什麼樣的心態來受戒,這是非常重要的。在受戒過程中,要認真聽清授戒和尚的講話,尤其是一些關鍵羯磨時的話,三次念「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是很關鍵的,戒體就是在這個時候得到的。這個時候,必須用最懇切殷勤的心,希望得到戒體,在授戒和尚宣布三皈內容時,就可以得到戒體。

  問:請介紹一下律宗的修行和開悟是怎麼樣的?

  答:中國八大宗派都有很多修行法門,而且都是相互聯系的,僅就戒律來講,律宗並沒有一個完整的學佛、成佛的修行系統,戒律只是修行的一個基礎。我們不論學那個宗派,在家、出家修行,都要以戒為基礎,正所謂「萬丈高樓平地起」。在聲聞乘里有戒、定、慧、解脫、解脫之見,戒是基礎,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得成就解脫,乃至成就解脫智慧,這是一個系統。禪也是以戒為基礎,通過對心態進行一種訓練得到一種方式。教、中觀、唯識、天台、賢首的學習,是一種知見的樹立。整個佛教比較完整的學習,應該是「八正道系統」,戒在「八正道」里,屬于正命、正業、正語部分的內容,不可以把它作為一個完整的修行來看待的。戒律在中國形成一個宗派,也是中國佛教的一個特色,成為一個宗派,並不一定要有很完整的系統。如果僅僅持戒,而不修定,不修觀,沒有正見,可能只得到「人天福田」,使你來生繼續做人或升天,還是沒有辦法成就解脫。

  問:請問法師在家居士因定力、智慧不夠,容易破戒,將該怎麼辦?破了戒,對戒體會產生什麼影響?

  答:在我們這個時代,在家居士持的是「五戒」,表面看比較簡單,其實做好真是很不容易。為慎重起見,當代戒律里,除了讓我們完整受戒外,也提倡分受,你可分受一分、二分、三分、四分、五分,不分青紅皂白地全受了,可能就容易犯戒。犯戒和破戒是不一樣,犯戒包含犯輕、犯重,比如殺了人就是犯重罪,就要失去戒體。就象茶杯掉在地上甩成碎片,要把它修補起來是不可以的,但茶杯上只是沾些污點,還可以擦擦再用。所以犯了輕戒是可以懺悔的,犯了重戒是不可以懺悔的。懺悔是彌補犯戒的一個辦法,懺悔則清淨,懺悔則安樂,懺悔之後心理就沒有負擔。

  問:一般說「五無間罪」是不可以懺悔的,而在《普賢行願品》中卻說能消除五無間業,請問法師該如何理解?

  答:「五無間罪」是最重的,現在要犯到也很不容易,這一點請大家放心。出佛身血,你得找一個佛陀來,是沒辦法找到;找一個阿羅漢來殺,也很難;破羯磨轉法輪身,破壞僧團的團結,在家人沒有資格;殺父、殺母這兩條可能做得到。佛法講可懺與不可懺之間,是沒有嚴格界定的,罪業也是沒有自性的,之所以講有些罪業是不可以懺悔,主要是顯出這種罪業的嚴重性。從聲聞乘看,有「定業」和「不定業」兩種罪業,有心、故意造成的罪業,會成為「定業」;無意造成的稱為「不定業」。定業指的是時間和受報的程度已經決定了,不定業都是沒有一定的,通過懺悔,定業也可成為不定業。大乘經典《藥師經》、《普賢行願品》里就提到是可以懺悔的,說不可懺悔,指的是罪業的嚴重性,佛陀是不可能看到我們因不能懺悔就死路一條。于是,佛陀又開設一些方便之門說可以懺悔,這樣我們才有希望,當然最好不要造惡業。

  問:請法師談談佛教里「素食」方面的問題。

  答:漢傳佛教素食,原始佛教並不素食。漢傳佛教有三大特色:吃素、單身與僧裝。中國的民族很了不起,可以把任何外來的東西變成自己的特色。中國佛教的素食是從梁武帝時代開始的,《梵王經》、《楞伽經》、《楞嚴經》及《涅槃經》等許多大乘經典都講到不可以吃肉。我認為不吃肉才是佛教慈悲的最好體現,吃肉多多少少會涉及到殺生,有消費者,必然會有人去造業,大家都不吃,就不會有人去殺。原始佛教允許食肉,是由于僧人必須乞食,乞食是不可能挑選的。西藏佛教、南傳佛教食肉是與他們社會環境相關系的,不過他們食肉也是前提的,必須是吃「三淨肉」,即不見殺、不聞殺、不為我殺的動物肉才可食。

  問:為了不麻煩別人,有時講了假話,這算「妄語」嗎?戒律公開,讓社會對僧人的行為起一定的監督作用,是不是更有利于佛教的良好發展?

  答:佛教講的妄語也是有「級別」的,有大妄語、小妄語,還有方便妄語。你去別人家里,怕麻煩別人,自己沒有吃飯,卻說吃過了,這叫方便妄語。你不是為了傷害、欺騙別人,而且說對自己也沒有什麼好處的妄語是沒有關系的。戒律里有個案例,講的是一個老比丘住在山里,獵人追趕著一只野豬,野豬從老比丘面前跑過,獵人追過來問見到那只野豬沒有,老比丘指了另一個方向。老比丘這完全是對野豬的慈悲,是沒有罪過的。按菩薩戒本講,這種妄語不打倒反有罪過,打了應該還有功德。在一些菩薩戒本里,菩薩可以殺人,可以偷盜,甚至可以邪淫,有些規定和人情非常符合,只要認真去做,都可做得到,大家可多讀些。

  關于戒律公開,社會對僧團有一種監督作用,對僧團自身健康發展有好處。道理上是對的,但現在國民素質太差,就象提倡民主制度一樣,國民素質沒有達到相當的水平,提倡民主制度也不是件好事,會帶來許多負面作用。我認為將來民眾素質提高了,僧團相應更有提高,公開戒律是有可能的。泰國、緬甸每位男性都有出家的經歷,都知道戒律,整個社會對僧團的尊重、監督就非常健全,確實是有好處的。

  問:中國古代寺廟是自給自足的,現在好象多數寺廟沒有這種條件,假如居士供養也沒有,僧人的生活將怎麼辦?

  答:乞食制度在中國一直沒有很好實施過,印度乞食制度卻能很好實施,這是和兩種不同文化、不同國情有關系。在中國乞食會讓社會上的人看不起,中國佛教從道安時代,到禪宗的興起,始終在戒律之外還有一套清規僧制,這與古代傳統的君主封建制度有關系。今天世界趨勢是走向文明民主,我認為未來中國佛教的發展要提倡依戒律建造僧團體制,民主的制度更有利于佛教的健康發展。

  目前港台地區的寺廟基本上是私有的,經濟來源依靠十方供養和一些企業的支持捐助。國內寺院多數是十方叢林,經濟上反倒可以獨立,特別是一些旅游寺廟每天有成千上萬的游客,經濟收入相對更穩定些。國內佛教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今後的發展關鍵在于要有一些正確理念的引導,比如要對教育的重視,增加慈善事業和弘法工作,要處理好出世與入世、學術與信念、內修與外弘等等問題,這方面比經濟問題更為重要。

  問:請問法師當看到有人要殺人時,該不該去制止、救護?蚊子、蒼蠅可不可殺滅?

  答:從聲聞乘戒律來看,當你看到別人殺人時,你不想救不算犯戒,你自己殺人才算犯戒。聲聞乘戒律是以止惡為主,止惡是消極的行善,放生、救人則是積極的行善。菩薩戒不僅強調消極行善,更重視積極行善。菩薩戒有「三聚淨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從菩薩來看,當你看到惡人要殺很多人,比如歹徒在飛機上出現,菩薩就要發慈悲心,慈悲這個惡人因此殺業將要承受更多的惡報,有了這種想法,你可以把歹徒殺掉,寧願自己造業下地獄,而不願歹徒遭果報,這和俠客那種嫉惡如仇的殺人完全是不一樣的,菩薩這樣做不僅不犯戒,而且功德無量。

  社會上人認為蒼蠅、蚊子屬「四害」之列,不知道動物是否也把我們人看成是什麼害。所謂害與不害是相對而言,一個家庭的父母、兄弟姐妹由于財產、利益的爭奪,彼此間有可能互相看作「天敵」、「四害」,甚至置對方于死地不可。蒼蠅、蚊子不是有意要傷害我們,它們只是本能地做了些事情。佛法講慈悲,慈悲的對象是一切眾生,動物、昆蟲也是眾生,我們對它們也應該有愛護之心。我們慈悲蚊子,不僅僅是對它們生命的愛護,同時也在長養我們的慈悲心,培養我們慈悲的德性,提高自己的人格。所以從佛教來看,蚊子等也是不可殺的,大家平時搞好環境衛生要更為重要。

  問:上山時不小心踩死了螞蟻,這是不是犯罪?

  答:造罪有故意的、有無意的,故意造罪比較重,無意造罪比較輕。我們受戒之後,犯罪有兩個層面,一是業罪,一是戒罪。無意殺生是不犯戒,有預謀、有計劃、有行動綱領,用心故意地去做是犯戒的。無意踩死螞蟻是一種不定業,業報是比較輕微的,象偶然被別人踩了一腳可能就是這樣的業報。通過懺悔,不定業就可能變得很輕。當然,我們還是小心為善,當我們無意中乾了對不起人家的事或者傷害了螞蟻,我們要趕緊懺悔,給它們念佛,祈願它們早日脫離畜生道,早升人道。

  問:不受戒能否得到戒體?在家人可不可以受具足戒?比丘戒有250條,比丘尼戒有348條,這是否體現性別的不平等?

  答:不受戒是不能得戒體的,要通過一種羯磨、作法,外在形式上的加持,戒體才能得到。佛教有不同意義的戒,如「道供戒」、「定供戒」,是指成了聖人後才能得到這種無漏、更高級的戒體,我們都不是聖人,從凡夫意義上講,還是要通過受戒得到戒體。

  在家人不可受具足戒。出家人是指身出家,出家本身是一種形式,在家人做到心出家是不容易的,多數人有出離心這很好,但出家剃度還是以這種身出家特定的形式、形象為主。

  佛陀制戒當初並沒有制定男眾250條、女眾348條,佛陀制的每條戒是針對有人犯罪後才制定出來的,女人的問題比較多,特別麻煩,針對女眾制的戒律也多,不是佛陀不平等對待兩性。

  問:請教法師生氣、生病時非常痛苦,如何克服比較好?

  答:當正在生氣的狀態中,心就進入了某種煩惱,往往不能自已。生氣的根源,大多數是由于我們對某件事情在乎,或者我執太重。如果有人罵你,你不在乎,就不會生氣,有人罵你是烏龜,你想烏龜的特徵是長壽,他在祝福我長壽,你聽了還會生氣嗎?我們要觀想,一切都是假名,別人就不會傷害到我們,當你非常生氣、無法控制時,不發洩出來就要內傷,在這種情況下,你不妨就發洩一下,比如摔打家里不值錢的物品,找一個對象吵幾句,過後趕緊向人家道歉等等。

  生病就應上醫院。生病有身苦與心苦,凡人生病,除了身上病苦,心上也痛苦,有負擔放不下。特別是患了重病,心里的負擔往往導致病情加重,常講某些症患者不知道病情時,還活得好好的,一旦知道後,便很快一命鳴呼,就是這個道理。真正修行有成就的人,對生死、生病,只有身苦,沒有心苦,聖者生病身體一樣痛苦,但心里沒有負擔。我們學佛人,要對肉體看淡些,要知道生命的無常,生病是很正常的,要多念佛,內心平靜了,可能病就會很快好轉的。

  苦也有身苦、心苦,治療身體上的不舒服、痛苦,可以洗澡,上醫院吃藥打針。治療心理上的痛苦也有很多辦法,象喝酒麻醉法,跳舞、看電視、打麻將、購物、睡覺等轉移法,現代人生活很緊張,這些辦法能起到暫時的釋放、平衡與安慰作用,但決不是究竟的。當一個人痛苦時,你讓他不痛苦;一個人放不下的時候,你讓他放下,這都不現實。「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一種煩惱都是長時期積累起來的。面對非常痛苦的人,讓他轉移、換換環境,這只是一個暫時的辦法;一個人要不煩惱,擁有良好的心態,根本在于平常要有健康的生活方式與正確的人生觀念,要養成每天禪修、念佛的習慣,慢慢增長自己的定力。通過佛法的學習,我們要養成不在乎的觀念,對財富、感情、家庭要看得比較透,這樣我們才會減少痛苦,真正從痛苦中解脫出來。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