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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當前中國佛教的組織形式看未來佛教的發展(釋延裕)

從當前中國佛教的組織形式看未來佛教的發展

釋延裕

  中國佛教在經過十年浩劫後,隨著改革開放,宗教政策地放寬,也逐漸發展起來。並把宗教列入憲法中去,而且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辦法和條例。如今的名山古剎,成為各風景區的重點單位,消防、文物、環保等部門也相繼涉足到寺院,更成為對外開放地窗口和地方經濟的新增點。這樣以來,當今的佛教或許在「中國佛教史」上也是史無前例的——從原始佛教的托缽乞食,到農禪並重,以至今天的旅游經濟。組織形式代表著一個團體的構成成分和存在狀況,並反應出團體的社會功能。作為出家人有義務對當前的佛教作出審思和展望。我們就從組織形式看中國佛教的未來發展。

政治因素

  佛教在社會主義的中國生存與發展的幾十年中經歷不少曲折與反復,由于政府與宗教團體,國家與信教公民之間相互作用,使佛教與國家的政治之間關系大體分為對立、承認、適應協調等類型。對立型,視宗教為舊社會遺留下來的落後地意識形態,從而開展對宗教的大批判。但宗教在社會主義的中國長期存在是不以任何一方的意念為轉移的。因此,宗教逐漸在社會主義國家的得到政府的承認並列入到憲法之中,這就是承認型。隨著改革開放大潮的出現。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現實社會生活給給宗教和國家提出一系列要求,政府也在宗教問題上進行了經驗和教訓總結,並闡明了黨對宗教問題。九三年,江主席在統戰工作上明確地提出了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問題。此為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道路開辟了廣闊的前景。另外,作為上層建築的特殊意識形態的宗教,必須適應新的社會主義社會的總體要求。政府一方,因為它掌握著國家權力,制定的宗教政策,又有導向作用。我們明白了宗教與政治具體關系,才能更好地落實具體的宗教工作。政府給宗教限定一定的活動范圍,並設立了相應的協調機構;政府方面,統戰部、宗教局。佛教方面,出現了中國特色的寺院管理委員會,以上承下達國家的宗教政策,寺院與寺院間的佛教協會。近幾年來。政府更加強力度對寺院進行管理。限制寺院的數量,更加具體落實管理條例。展望未來的佛教,宗教的信仰自由會得到更發展,政府也會更加完善佛教的法制化管理,佛教必將有具體的法律所依,宗教教職人員也會被社會大眾所接受,但同時,也必將受到法律侷限,佛教教職人員,除受到社會法律的約制外,也肯定受到宗教法律的制約。

經濟方面

  國家改革開放後,宗教也隨之對外開放,本來為體現宗教信仰自由的寺院。隨著旅游產業的興起,火爆。也成為重點風景單位。「人間淨土」的寺院便成為都市人們調節生活節奏的消閒去處。旅游、文物、消防等部門也相繼介入寺院。這樣一來,寺院集文化、旅游、宗教于一體。成多元化發展的趨勢。寺院經濟也成為一種新的經濟增長點,給寺院帶來一定有經濟收入。同時,社會中惡習,爭斗也猛烈地「攻擊」著寺院。由于經濟分配的問題,,社會中各部門與寺院不斷地發生磨擦;內部寺院財產的增加為僧人生活種下了諸多不穩定因的因素。但有錢不是一件壞事,合理地運用資金,可以便利地弘揚佛法。「天下名山僧占多」,各地區也紛紛開發景區,在部分都要建立寺院,請僧住持伸佛法。目前,佛教寺院星羅棋布,無疑為佛教的發展起一定的推動作用,但是,弘揚佛法的人才卻不能滿足現實地要求。因此,一些大寺院,也設立了佛學院,或者各種形式的培訓班,培育僧才,提高整體僧人的素質,也是未來佛教發展的重點方面。

宗教方面

  政治上的導向作用,經濟上和支持能力,才能談真正意義上的宗教,佛教的合法權益在法律上得到肯定,佛教寺院也有了合法地位。雖然,受到宗教管理條例的限制只能在開放的宗教場所宣揚佛法,但我們能掌握其中的規定和條例,巧妙地運用,還是有充分的空間。從五湖四海來的游客。不斷地湧入寺院,給我們弘揚佛法帶來新契機。必竟「山不轉,水還轉」呢?信息時代的到來。給人類帶來極大地方便,也佛法的傳播,突破了時空性和區域性,因此,佛教網站地將在未來的弘法中起到重要地作用。

總結

  佛教的組織結構隨著經濟的發展,法制的建全,會更加全理化、規范化。因陀網式的佛教網必將營建一個寧靜,安詳的「人間淨土」,或許不久會以更加簡捷地方式出現在手機、電視上。人民的生活注入慈詳的氣息,為淨化人心、規范道德起到巨大地作用。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