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願心與受菩薩戒
學僧 宗護
菩提願心是受菩薩戒的重要條件。若未發起者則不應授與。《菩薩戒品釋》云:「受戒要須何身為依耶,謂諸菩薩或是要家或是出家……于大菩提已發弘願,謂如教授已發願心。若惟欲受菩薩律儀,于菩薩學不欲修學或未發願心,則不應授與菩薩律儀。」⒈《瑜伽師地論》云:「若諸菩薩欲于如是菩薩所學三種戒藏勤修學者,或是在家或是出家,先于無上正等菩提發弘願已。」⒉此等皆說受菩薩戒先須發起菩提願心。 何謂菩提願心?願心相對行心而言。願心指「為利有情當成佛或應成佛,作是願已,于施等行隨學未學,乃至何時未受律儀,是名願心。」⒊它與行心之不同,在于菩薩律儀的受與未受之差別。⒋「受律儀已,當知此心,是名行心。」⒌ 願行二心有「欲往」、「正往」之差別。《入行論》云:「應知如欲往,正往之差別,如是智應知,此二別如次。」⒍《入菩薩行論廣解》釋云:「仍坐床上,于身未親到之境,作應往彼之想,是欲行往彼境之心。已舉步下足時,作應往彼想之心。二者有別。往彼境想之心雖等,而往彼之事已作未作有其差別。顯然可見。如是諸有智者,于願行二菩提心之差別,如其次第,當知亦爾。」⒎從此亦可看出願行二心有其先後次第之差別。願心當為行心之先,故應先須修習菩提願心。 那麼,如何來修習菩提願心?這在宗喀巴大師(1357-1419)《菩提道次第廣論》中有著非常廣泛的論述。雖然我們知道菩提願心是「為利有情願成佛」,但並非僅是念誦一句「為利有情願成佛」就可以真實生起。「但此不過口頭念誦如此」。⒏「蓋此頌不過于行法時提示行者須發心已耳,然則引起菩提心之法何如?曰,是須先修其心。」⒐「此菩提心云何修,當依大車軌⒑所傳之修習菩提心教授。一依七因果而修,一依自他相換而修。」⒒ 所謂「七因果者,謂正等覺菩提心生,此心又從增上意樂,意樂從悲,大悲從慈,慈從報恩,報恩從念恩,憶念恩者從知母生,是為七種。」⒓如是當知,「知母」為最先下手處,然為伏「怨」、「中」、「親」三心,當于知母前先須修平等舍心。修平等舍心最為切要,喻如下谷種,先宜平治其田,而後收穫始豐。 自他相換者,「乃是改換愛著自己棄舍他人二心地位……應知亦是于我愛執視如怨敵,滅除愛重我之安樂,于他愛執見為功德,滅除棄舍他人痛苦,于除他苦殷重修習。」⒔自他相換即是將無始以來追求自己安樂之心易為追求他人安樂之心。「能仁唯于他義作殷勤。」⒕ 依宗喀巴大師教授,將七因果言教與自他相換教授合併而修,更能迅速生起猛利之菩提心。關于菩提心之修法介紹,請讀者自行參閱《菩提道次第廣論》上士道部分,並于具德上師前求授傳承。 得戒有諸多因緣,然以發心為最要。⒖沒有菩提心,談何受菩薩戒?徒有菩薩虛名而已。故本文一再強調菩提願心預習⒗之重要。雖然平日,「為利有情願成佛」之心亦會偶偶生起,往昔善根使然,或師尊三寶加持,然不久住,剎那而過,故須依儀軌恆久勵力修習,令心串習成片,念念無間。唯平日打成一片,堅固成熟矣,正對境時,方不浮散。「心境相應,納體正要。」⒘ 願一切有情皆能發無上菩提心,受菩薩戒,行菩薩行,自利利他,共成佛道。如上之文,若有不確當之處,敬請諸賢德指正。
⒈《菩薩戒品釋》,宗喀巴大師著,法尊法師譯,共5卷。此出卷2,頁16。 ⒉《瑜伽師地論》,卷40,頁1732。金陵刻經處版。 ⒊《菩提道次第廣論》,卷8,頁224。 ⒋ 願心、行心之判有多種,詳見《菩提道次第略論釋》(昂旺朗吉堪布著)上冊,頁652。 ⒌ 同⒊。 ⒍ 同⒊。 ⒎《入菩薩行廣解》,寂天菩薩造頌,傑操大師注解,隆蓮法師譯。頁11。 ⒏《菩提道次第略論釋》下冊,頁402。 ⒐《菩提道次第略論釋》下冊,頁272。 ⒑ 大車軌,指阿底峽尊者。 ⒒《菩提道次第略-論釋》下冊,頁160。 ⒓《菩提道次第廣論》,卷8,頁210~211。 ⒔《菩提道次第廣論》,卷9,頁226。 ⒕ 見《上師無上供養觀行法》儀軌。 ⒖《南山律在家備覽》(弘一法師著)引芝苑云:「緣為旁助,心是正因,緣疏因親,體從因發。」頁 26。 ⒗《南山律在家備覽》引事鈔云:「如是發戒緣境及心有增上,此之二途,必受前時,智者提授,使心心相續,見境明淨,不得臨時方言發心。」頁27。 ⒘《南山律在家備覽》,頁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