諦閑大師遺集 第一編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輯要疏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輯要疏
–民國十六年在寧波觀宗寺編–
述輯要疏緣起
閒,于前清光緒八年冬,首聽妙法蓮華經,至法師品時,心竊慕之。本擬立願,終身奉持全經,定為日課。頻慮經文廣多,未能每日諷誦,心頗躊。時同學贈以古吳石刻梵本普賢行願品,初展讀,至「又復是人,臨命終時,最後剎那,一切諸根;悉皆散壞!一切親屬,悉皆舍離。一切威勢;悉皆退失。如是一切,無復相隨。唯有願王,不相舍離。于一切時,引導其前,一剎那中,即得往生極樂世界」。心竊喜之,遂決意持此品為日課,終身奉為淨土指南,此本至今,寶之若璧。光陰迅速,忽忽已四十余年矣!今年秋,杭州功德林經理,鍾君康侯,邀集諸同仁,組織講經會于城中菩提寺,祈講請觀音經。閒恐被機不溥,乃以病卻之,堅不肯行。後易講是經,遂欣然允可。復慮精神不敷,挈法子炳瑞副之。開經日,聽者若云擁,竟無插足余地,日常萬指圍繞,似覺津津有味,如飲醍醐,人皆讚歎歡喜,獲未曾有,豈非教被乘時也歟。自信持誦,不唐捐也。講畢旋甬,一經月余,每日持誦,覺得當時所講詞句,儼然猶在唇吻之間。至臘月初,乃取清涼疏,圭山鈔,首尾詳閱一過,始知當日所講者,若華岳之一塵耳。竊惟疏太約,鈔過豐,至今又歷千余年矣,時愈遠,而根愈鈍,人非昔比,所以久置高閣,閱者幾希。閒為求豐約適宜,遂于十五日拈毫起草,采摭疏中精要言詞,按科疏釋。經前添以當日所講之釋題玄義,為便初學,非敢謂以被時機也。乃命名為輯要疏,如不以人廢言,未始非供養海中之一滴也夫。時維 民國十六年,歲在丁卯臘月二十三日擱筆。
釋諦閑述于四明觀宗寺之密藏居。
釋題 ○甲一 釋經題 ○乙一 總明五義 ○乙二 別名五義 ○丙一 釋名 ○丁一 釋經名 ○戊一 合釋 ○戊二 分釋 ○己一 釋別名 ○庚一 簡定 ○庚二 正釋 ○辛一 釋大方廣 ○辛二 釋佛華嚴 ○己二 釋通名 ○丁二 釋品名 ○丙二 顯體 ○丁一 明須顯體 ○丁二 明正出體 ○丁三 明決微疑 ○丙三 明宗 ○丁一 須明宗 ○丁二 正明宗 ○丙四 論用 ○丙五 教相 ○甲二 釋譯題 釋經 ○甲一 長文 ○乙一 結前起後–序分 ○乙二 正說行願–正宗分 ○丙一 正示行願 ○丁一 菩薩徵列名數 ○丁二 當機按數徵釋 ○戊一 當機總徵 ○戊二 菩薩別釋 ○己一 禮敬諸佛願 ○庚一 牒初願名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釋所禮果境 ○辛二 釋能禮因心 ○辛三 釋能禮心相 ○壬一 總明 ○壬二 別顯 ○庚三 結顯無盡 ○辛一 顯無盡 ○壬一 別名虛空 ○癸一 反顯 ○癸二 順釋 ○壬二 例顯余三 ○辛二 彰無間 ○己二 稱讚如來願 ○庚一 牒二願名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明所讚果境 ○辛二 釋能贊因心 ○辛三 辨能贊舌相 ○庚三 結顯無盡 ○己三 廣修供養願 ○庚一 牒三願名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正明供行 ○壬一 明所供果境 ○壬二 明能供因心 ○壬三 例所供物品 ○壬四 明正供養 ○辛二 校量顯勝 ○壬一 校量 ○癸一 舉所校量 ○子一 總標 ○子二 別釋 ○癸二 正明校量 ○壬二 徵釋 ○庚三 結顯無盡 ○己四 懺悔業障願 ○庚一 牒四願名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舉所懺罪多 ○壬一 正舉 ○壬二 顯多 ○辛二 辨能懺心相 ○壬一 辨能懺相 ○壬二 明所懺境 ○庚三 結顯無盡 ○己五 隨喜功德願 ○庚一 牒五願名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隨喜諸佛德 ○辛二 隨喜六趣善 ○辛三 隨喜二乘善 ○辛四 隨喜菩薩德 ○庚三 結顯無盡 ○己六 請轉法輪願 ○庚一 牒六願名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舉所請境 ○辛二 明勸請法 ○庚三 結顯無盡 ○己七 請佛住世願 ○庚一 牒七願名 ○庚二 釋行願相 ○庚三 結顯無盡 ○己八 常隨佛學願 ○庚一 牒八願名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隨本師學 ○壬一 明所學法 ○癸一 明因中妙行 ○癸二 辯果上勝因 ○壬二 辯能學心 ○辛二 隨諸佛學 ○庚三 結顯無盡 ○己九 恆順眾生願 ○庚一 牒九願名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正明 ○壬一 明所順境 ○壬二 明能順心 ○辛二 徵釋 ○壬一 令如來喜 ○壬二 增大悲心 ○癸一 徵 ○癸二 釋 ○子一 法說 ○子二 喻明 ○子三 法合 ○丑一 正合法 ○丑二 重徵釋 ○丑三 反結成 ○丑四 結示知 ○庚三 結顯無盡 ○己十 普皆回向願 ○庚一 牒十願名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普收前九 ○辛二 正明回向 ○壬一 回向眾生 ○壬二 回向菩提 ○庚三 結顯無盡 ○戊三 結益令知 ○丙二 顯經勝德 ○丁一 校量聞經德 ○丁二 顯余眾行德 ○戊一 總明法行 ○戊二 廣顯眾德 ○己一 偏舉一行 ○己二 列陳眾德 ○庚一 通明五果 ○辛一 明增上果 ○辛二 明等流果 ○辛三 異熟果 ○辛四 士用果 ○辛五 離系果 ○庚二 別顯勝果 ○辛一 顯行願功能 ○辛二 明殊勝果報 ○壬一 異熟報 ○壬二 士用果 ○壬三 增上報 ○乙三 勸囑受持–流通分 ○丙一 結前勝德 ○丙二 正勸誦持 ○丙三 重舉勝德 ○甲二 偈頌 ○乙一 標頌 ○乙二 正頌 ○丙一 頌正示行願 ○丁一 正頌行願 ○戊一 頌第一願 ○戊二 頌第二願 ○戊三 頌第三願 ○戊四 頌第四願 ○戊五 頌第五願 ○戊六 頌第六願 ○戊七 頌第七願 ○戊八 合頌後三願 ○己一 合頌三願 ○己二 分頌三願 ○庚一 頌第八願 ○庚二 頌第九願 ○庚三 頌第十願 ○辛一 別發大願 ○壬一 受持願 ○壬二 修行二利願 ○壬三 成熟眾生願 ○壬四 不離願 ○壬五 供養願 ○壬六 利益願 ○壬七 轉法輪願 ○壬八 淨土願 ○壬九 承事願 ○壬十 成正覺願 ○辛二 總結大願 ○丁二 願同二聖 ○戊一 同普賢 ○戊二 雙齊二聖 ○戊三 結歸回向 ○丙二 頌顯經勝德 ○丁一 超頌顯余眾行德 ○戊一 超頌勝果 ○己一 顯極樂勝果 ○己二 總收行願無盡 ○戊二 追頌校量聞經德 ○丁二 追頌五果 ○戊一 頌增上果 ○戊二 頌等流果 ○戊三 頌離系果 ○戊四 頌異熟果 ○戊五 頌士用果 ○戊六 頌究竟果 ○丙三 頌勸囑受持 ○丁一 頌前諸行 ○丁二 頌顯勝益 ○丁三 結成回向 ○甲三 結歸 ○乙一 結彰眾喜 ○乙二 歸功佛說 ○丙一 釋尊印讚 ○丙二 經家歸功 ○丁一 功歸佛說 ○丁二 時眾受持 ○戊一 列持眾 ○己一 菩薩眾 ○己二 聲聞眾 ○己三 雜類眾 ○戊二 總彰受行
釋題
○甲一 釋經題
○乙一 總明五義
舉凡釋經,仰遵吾祖,輒陳五義。釋經題中分二,初總明五義分四:一標名,二生起,三引證,四通別。標名者,一、人法兼喻三事具足為名。二、一真法界性具三千為體。三、十大願王導歸極樂為宗。四、拔眾生苦與佛果樂為用。五、圓頓大乘第一乳味為教相。生起者,要悟真理,須先知名,欲彰大教之功,乃立具足之號,故先釋名。使聞名以識體,如獲兔而忘,見月而忘指,故次顯體。雖明一真之體,備顯性德圓融,不論妙行之宗,真體無繇契會,故次明宗。自行曰宗,化他曰用,內行既著,外用乃彰,故次論用。以四義為指南,復須教相為區別,故後判教,使偏圓不濫,時部甄分也。引證者:文云:「善男子!如來功德,假使十方一切諸佛,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相續演說,不可窮盡。」故以三世具足為名。文云:「虛空界盡,願王乃盡,而虛空界不可盡故,我此願王亦無有盡。」故以真界性具為體。文云:「是人命終,最後剎那,世間一切,無復相隨,唯此願王,不相舍離,于一切時,引導其前,一剎那中,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故以願王導歸為宗。文云:「若人誦此願王,諸佛菩薩之所稱讚,一切人天皆應禮敬供養,此人不久,當如普賢菩薩,速得成就微妙色身,具三十二大丈夫相。」故以拔生與佛為用。華嚴大經,是佛初說,如日初出,先照高山。又如從牛出乳,故以乳味為教相。通別者,西天諸祖,東土人師,各申佛經,俱造諸論,若釋題目,五章則通。又宗釋不同,大小殊異,若釋題目,五章則別。
○乙二 別名五義
○丙一 釋名
○丁一 釋經名
○戊一 合釋
合釋者,如清涼國師,直釋七字云:「極虛空之可量,體無邊涯,大也。竭滄海之可飲,法門無盡,方也。碎塵剎而可數,用無能測,廣也。離覺所覺,朗萬法之幽邃,佛也。芬敷萬行,榮耀眾德,華也。圓茲行德,飾彼十身,嚴也。貫攝玄妙,以成真經之彩,經也。」。總斯七字,為一部之宏綱,則無盡法門,思過半矣。
○戊二 分釋
○己一 釋別名
○庚一 簡定
一切諸經,別名無量,舉要言之不外七種:一單人,二單法,三單喻,四人法,五人喻,六法喻,七人法喻,三事具足。單人,如佛說阿彌陀等。單法,如般若等。單喻,如梵網等。人法,如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等。人喻,如菩薩瓔珞等。法喻,如妙法蓮華等。三事具足,如本經等。
○庚二 正釋
○辛一 釋大方廣
大,以當體得名,離絕為義。方,以就相得名,常為義。廣,以從用得名,包博為義。此三字,直指吾人現前生佛同體之心性也。心性具無量德,受無量名。云何具無量德?謂性體,性量,性具。性體者,離四過,絕百非,體性堅凝,清淨無染,不生不滅,無古無今。性量者,窮三際,橫十方。世界有邊,虛空無邊。虛空有邊,心性無邊。現在有邊,過未無邊。過未有邊,心性無邊。無盡無盡,無量無量。性具者,具十法界也。舉凡十界,依正色心,假名實法,心性無不具也。欲令易解,作此三說。得意為言,即性具是性體性量。性體離過絕非,性量窮橫。即性具十界,離過絕非,窮橫。今言大者,指性體也。方者,指性量也。廣者,指性具也。性體即中諦,性量即真諦,性具即俗諦。中諦統一切法,故言大。真諦泯一切法,故言方。俗諦立一切法,故言廣。性體即心之體大,性量即心之相大。性具即心之用大。故知大方廣,直指吾人現前一念之體相用,乃天然之性德也。云何受無量名?此心性,或名空如來藏,或名不空如來藏,或名空不空如來藏。或名真如佛性,或名一真法界,或菴摩羅識,大圓鏡智,性覺妙明,本覺明妙等皆是也。欲知三字分別顯性,請閱圓覺經講義釋題。
○辛二 釋佛華嚴
上三字,直顯性德。此三字,巧顯修德。全性德而起修德,不三而三。全修德即是性德,三而不三。言性德既是離過絕非,窮橫,而修德亦一一無非離過絕非,窮橫也。先出三字名義,佛以就果得名,覺照為義。覺則悟大夜之重昏,照則朗萬法之幽邃也。華以從喻得名,感嚴為義。感是感果。萬行圓成故。嚴是嚴身,眾德悉備故。嚴以功用受稱,資莊為義。資廣大之體用,莊真應之佛身。上二字,是因果別相,此嚴字,是因果總相。因修萬行為能嚴,果彰眾德為所嚴,能嚴所嚴皆云嚴也。次釋三字廣義。大疏以十義釋佛,一法界義,謂性德真常,十界依正,法法皆佛,是法身佛也。二本性義,指根本智,謂智光寂照,玄鑑無私,即本具天真佛,成報身佛也。三涅槃義,涅名不生,磐名不滅,是依體受稱,疏主意以從用得名,謂從體起用,化用自在,化畢歸寂,名涅槃佛,即應身佛也。四隨樂義,謂樂是樂欲,指機感,隨是隨順,指聖應。所謂有求必應,無感不通,即意生身佛也。五成正覺義,謂因圓果滿,道樹告成,即菩提身也。六願義,謂稱性宏願,體周法界,即願身也。七三昧義,三昧,云正定,定屬福德,由依大定,積福圓滿,即福德身也。八業報義,謂報得相好,微妙難思,用嚴法身,由因善業,即莊嚴身也。九住持義,謂安住覺道,持攝迷流,福澤四生,恩沾九界,即力持身也。十心義,謂萬法由心轉回,威勢儀容映奪,即威勢身也。上來十義,第一當大字,第二當方字,第三四合指廣字。第五當佛字,六七合指華字,第八當嚴字,第九當經字。前六字為別題,經為通題。若別若通,皆不離于一心之所回轉,故第十總包上九,可謂總標七字,十佛齊融,為斯教主,示物等有證必玄同也。華亦十義:一含實義表于法界,含藏性德故。二光淨義,本智明顯,無不照了故。三微妙義,一一行門,皆同法界故。四適悅義,順物機宜,令生歡喜故。五引果義,行為生因,結成正覺故。六端莊義,行與願俱,恰恰相等故。七無染義,行與定俱,處濁恆清故。八巧成義,所修德業,不作自成故。九芬馥義,眾德住持,流香彌遠故。十開敷義,眾行敷榮,心華燦爛故。此十義詮華,如次對前,為十佛因,亦不離題之七字故。嚴亦十義,即上十華,同嚴一佛,為嚴不同,即有十義。又此十華,如此嚴前十佛,即是十義故。以華為能嚴,佛為所嚴。佛華為別相,嚴為總相。
○己二 釋通名
通名指經字。經亦十義:一湧泉義,謂深入經藏,談吐不窮,如泉源混混,湧注不竭故。二出生義,謂得經幽旨,言論出生,從一生十,輾轉資多故。三顯示義,顯理具三千,示事造三千,的是經中之奧義故。四繩墨義,謂楷定正邪,如木隨繩而正直,喻心隨教而離邪故。五貫穿義,教中事理,智斷,行位,因果等,穿成一貫,不令零落故。六攝持義,謂攝持所化眾生,歸于本源,不令攀緣六塵,輪回五道故。以上六義,依佛地論。七常義,萬古常規故。八法義,千葉同軌故。此二義是梁昭明太子所出,感法師,以此常法二義,解繩墨湧泉云:法則舉直以措枉,繩墨以譬之。常則汲引而無竭,湧泉以況之。九典義,謂妙理圓正,無偏邪故。十徑義,超出生死之徑路故,釋經名竟。
○丁二 釋品名
入、證入也。有能、有所。不思議境界,為所入,普賢行願,為能入。言不思議者,心言罔及故。問、何法心言罔及為不思議?答、即解脫境是。解脫境界,所以稱為不思議者,具含四義:一事相,境界無邊,故不思議。二理性,境界深遠,故不思議。三理事無礙,故不思議。四以性融相,重重無盡,故不思議。言解脫,亦有二種:一作用解脫,謂作用自在,脫拘礙故。二離障解脫,謂用二智照,離二障故。由于內體無障,故得外用無累。二義相成,總名解脫。境界亦二:一分劑境界,如國強域,各有分劑,佛與普賢,德用分劑,無能及故。二所知境界,理境深遠,事境無邊,事理無礙,性相融通,唯佛與普賢,方究竟故。由于內證所知無邊之境,故能外用無有涯涘。二義相成,總名境界。即于二境,得二解脫,此二不二,故不思議。以上言所入也。言普賢行願者,夫行之與願,如鳥二翼,車二輪,闕一,即不能翔空致遠,必須二翼完全,始可翔空。二輪具足,才能致遠。然普賢是人,行願是法,此品以人法為目,且人之與法,俱堪稱為普賢。約人而言,謂普賢行願故。約法而言,謂法界之善,為普賢法故。言人普賢者有三:一道前普賢,指資糧加行二位。謂曲濟無遺曰普,位鄰亞聖曰賢。二道中普賢,即登地以上位,謂德周法界曰普,至善調柔曰賢。三道後普賢,謂已證極果曰普,不舍因門曰賢。約義而言,謂已成佛竟,行德周備,自利已圓,上無求進,不舍悲願,唯務濟生,隱實德而現權形,示居因而號菩薩,即觀音文殊等皆是也。果無不極,因終不舍。若斯菩薩,均得稱普賢也。言法普賢者有二:一指體名普賢,謂妙體周曰普,隨緣成德曰賢。二約用名普賢,謂一即一切曰普,一切即一曰賢。在一塵而廣大悉備,在萬有而獨立不移。其體如是,其用亦然,以上言能入也。能所契合,泯絕無寄,斯為真入耳。品,類也。佛說此經,在逝多林,即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約時,居第四,雖說在般若,義屬華嚴,故結集大士,結歸第一時部類,故云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云爾。此一品,有四十卷,今是最後一卷。普賢菩薩,以十大願王,導引華藏海眾,往生極樂,故古人取列淨土三經之下,為淨土四經。時人多有作為日課,深有見焉,釋名竟。
○丙二 顯體
○丁一 明須顯體
名為賓,體為主,名是假名,體是實質。名為體上之能詮,體為名下之所詮。凡種種文字,無非名言。文存所依之理,即體也。而一切文字名言,均須因文達理,因言得體,如因筌得魚,因指見月。若但逐名,而不悟體,如捉蛇尾,反遭其螫。世尊所以常為弟子說筏喻也。如云:未渡河者,須用筏,已到岸者,不須舟也。經教亦然。未悟心者,須用文字,已悟心者,一切名言,皆剩語也。如此經者,大方廣佛華嚴,是經名。普賢行願,是品目。乃至四十卷全文,一一無非能詮之文言。就茲言下,一一皆顯所詮之理體,得此體已,方能全性起修,以修合性。前之釋名一章,總詮三法。今之顯體一章,別在法身。宗章,別在般若。用章,別在解脫。教相,分別總別。故于釋名之後,須先顯體也。體義有三:一者禮體義。體雖法身,必具二德,雖具二德,還屬法身。具二德,故非縱。屬法身,故非橫。不縱不橫,故成妙體。妙體貴極,諸法中尊。一切萬行之所歸趣,無量功德之所莊嚴,種種言辯之所詮顯。猶眾星拱北辰,流歸東海,故須以禮釋體。明是貴極之法,法身德也。二者體底義。謂悟此體者,窮萬法之源,到實相之底,故以底釋體。明是透徹之宗,般若德也。三者達義,謂得此體者,會萬殊而不二,眾法而無遺,故以達釋體,明是無礙之用,解脫德也。綜此三義,為一妙體。迷之,則歷劫長淪。悟之,則當下具足。經云:「往昔由無智慧力,所造極惡五無間。」此堪證明歷劫長淪也。又云:「誦此普賢大願王,相好智慧咸圓滿,諸魔外道不能摧,堪為三界所應供」,此堪證明當下具足也。豈非名後先須顯體之明證乎。
○丁二 明正出體
今所出之體,而非華嚴全部,乃出當品別行一卷之體也。名雖有異,體即不殊。此品以一真法界性具三千為體。論云:「一真法界性,具足十法界,依正本圓融,生佛無殊致。」意顯寂寥包博,虛曠沖深,總賅萬有,即是一心。性絕有無,相非生滅,莫尋其始,寧見中邊。迷之則生死無窮,解之則廊爾大悟。諸佛證之,妙覺圓明,現成菩提,為物開示。原無名詞,強號之為一真法界,性具三千。經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言無差別者,即指此體也。此之妙體,性非染淨,能出生染淨諸法,故曰性具三千。言三千者,假名一千,謂佛假名,乃至地獄假名。實法一千,謂佛五蘊,乃至地獄五蘊。國土一千,謂佛依報乃至地獄依報。隨舉一名,隨拈一法,隨指一塵,無非法界。理事頓足,無欠無余。言此假名,實法,國土。並云千者,須知吾人介爾一念心性,試觀一念起時,必落一界。一界,即具十界,十界互具,則成百界。如此百界,各具性相,乃至本末究竟等十如是。以百界論之。便成千如是矣。故曰介爾有心,三千具足。只此介爾極微劣心,三千性相,炳然頓具。非前非後,不減不增。何以故?一念體圓,名為理具。隨起念時,即名事造。所以念體念用,同名為心。念體,則冥乎理具,而理具還包事造。念用,則成乎事造,而事造還含理具。故得事理兩重三千,皆即一念心中圓具。如帝網珠,光光融攝,重重無盡,難議難思,故曰大哉真體。不可得而思議者,其唯心性歟。
○丁三 明決微疑
此品是華嚴經最後之一,原名入法界品。今譯為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既是華嚴,宜但用法界二字為體足矣!何須前添一真,後加性具三千耶?以別行品,貴在願王,導歸極樂。而願王導歸,是此卷之妙宗。宗非體而不立,故于法界下加性具三千,意顯生佛之假名,五陰之實法,淨土之依報,皆吾人心性本具之三千。俾修淨業人,讀誦此經,庶幾不起外求之念。須知一真法界,即心性之異名爾。顯體竟。
○丙三 明宗
○丁一 須明宗
前顯體,顯性德。今明宗,明修德。性屬于理,修屬于事。性修原自交成,理事由來不二。性假修顯,修藉性成。全性起修,故不二而二。全修在性,故二而不二。方之梁與柱,是屋之綱維,屋內空,是梁柱之所取。今以屋空喻體,梁柱喻宗,繇有梁柱,方得受用屋空,故次體之後,須明宗也。
○丁二 正明宗
宗,趣也。乃修行之喉襟,會體之樞要。若行者不識宗趣,將何以領會不思議之妙體乎?故宗趣不可不知。此品以十大願王導歸極樂為宗。經中十大行願,願繇性發,行從性起,一一行願,無非稱性之修德也。性德離過絕非,窮橫,是故十大願王,一一皆離過絕非,窮橫也。所以經中十願之文,前九大願,一一皆云盡法界虛空界。第一願云: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諸佛世尊等。第二願云:十方三世,一切剎土,所有極微,一一塵中,皆有一切世間極微塵數佛。一一佛所,皆有菩薩海會圍繞等。此皆稱性之談也。所謂導歸極樂者,須知極樂世界,為法界藏土,亦即稱性之淨土也。以稱性願王為因,即是以不生不滅為本修因。以稱性極樂為果,即所謂然後圓成果地修證。私謂圓明法界性,不變能隨緣,聖凡與淨穢,皆依心變造。十大願王,繇心發也。極樂世界,唯心土也。導念佛人歸于淨土,歸唯心之淨土也。華嚴善財,華藏海眾,悉是登地大士。普賢尚以十大願王,導歸極樂,我何人斯,寧不愧煞!明宗竟。
○丙四 論用
用,是力用。亦名功德。如來,以權實二智,鑑機施教為功能。此經以拔眾生苦,與諸佛樂為德用。須知庸凡與佛聖,迷悟雖有殊,我心與佛心,究竟無有二。佛聖,果人也。成就三身四智,五眼六通,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種種功德。庸凡,因人也。具無量恒沙煩惱,造無量恒沙業系,受無量恒沙生死,迷悟之相,猶若云泥。而言無二者,據相,則不二而二。約性,則二即不二。蓋佛是悟眾生心內之佛,眾生是迷佛心內之眾生。悟者,悟眾生本具性體性量性具也。迷者,迷諸佛所證性體性量性具也。心性之妙,豈受其迷。迷而不迷,斯言有在。是故眾生本具性體,即諸佛法身。性量,即報身。性具,即應身。先德有言:諸佛心內眾生,塵塵極樂。眾生心內諸佛,念念證真。佛即心,心即佛,未舉念時,早已成就。才舉心念,即便圓成。所謂感應道交,冥通聖智,不其然乎。經偈云:「往昔由無智慧力,所造極惡五無間,誦此普賢大願王,一念速疾皆消滅。」是拔地獄苦之力用也。地獄極重之苦,尚能速疾消滅,其鬼畜修羅之苦,不待言矣!惡道重苦尚拔,善道輕苦,又不待言矣!六凡分段苦尚拔,而三聖變易微苦,尤可知矣!經中校量聞經功德,謂若人以滿十方佛剎微塵數世界,上妙七寶,供養爾所世界,諸佛菩薩,經爾所佛剎微塵數劫,所得功德,不如聞此願王所得功德,比前功德,雖有百千萬億分,亦不及一。或復有人,以深信心,于此大願,受持讀誦,乃至最少,一四句偈,此善男子,善得人身,所獲福德,如偈云:族姓種類及容色,相好智慧咸圓滿,諸魔外道不能摧,堪為三界所應供。速詣菩提大樹王,坐已降伏諸魔眾。成等正覺轉法輪,普利一切諸含識。此是與諸佛樂之明證也。佛樂尚與,菩薩神通樂,二乘涅槃樂,諸天五欲樂,均不待言矣!故以拔苦與樂,為此品之勝用也。論用竟。
○丙五 教相
教,是聖人被機之言。判是分別異同之致。此經于五時中,是第一時。如日初出,先照大高山王。于五味中,即是乳味。大經云:「譬如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以譬如來五時說法次第。牛、喻佛。五味,喻教也。于化儀,屬頓教。于化法,兼明別教,正明圓教。故以圓頓大乘,第一乳味為教相也。判教竟。五重玄義已竟。
○甲二 釋譯題
唐罽賓國三藏般若奉詔譯
譯者,易也。謂翻易梵土之文,譯為中國之字也。天子宣令曰詔。奉、遵也。奉詔、猶云遵令,即遵依天子所令也。般若,是譯師之德號。梵云般若,華言智慧。譯師原名金剛智慧,意取從金剛心中所起之智慧。金剛,以堅利為義,言譯師以智利自,而能破惑證真,以慧利他,令他亦能破惑證真也。三藏,是顯譯師之才能,謂譯師之才,能博通經律論三藏,故敢將梵策東來,貢獻代宗聖主,普利中華也。罽賓、即北天竺界,羯濕彌羅國之別名。唐言賤種,謂此國最初,系種族貧賤,原非王種之貴族也。此經梵策,自唐代宗貞元十二年六月五日起首翻譯,至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譯成進上也。
釋經
○甲一 長文
○乙一 結前起後︱︱序分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稱歎如來勝功德已。告諸菩薩及善財言:善男子!如來功德,假使十方,一切諸佛,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相續演說,不可窮盡。若欲成就此功德門,應修十種廣大行願。
此文雖是大部最後一品,而文義三分宛然,此段文結前起後即當品之發起序。初二句,結前所說已畢。謂說偈稱讚如來殊勝功德,大概如是而已。告諸下二行,重宣佛德無盡,嘆莫能窮。當時普賢菩薩,告現前海會諸大眾,及當機善財童子言。善男子,丈夫之美稱也。調柔為善,挺特名男。假使猶言設若。不可說不可說,是極大數之名詞。謂如來勝妙功德,不可思議。莫道我普賢嘆莫能窮,設若盡十方一切諸佛,以無辯才之口,經如許不可說不可說佛剎,盡將佛剎,磨成微塵,一微塵為一劫,極微塵數劫,日日無間,相續演說,亦是說不窮盡也。若欲下二句,正當發起序之正意。謂如來勝妙功德,是全性起修,性既無盡,修亦何窮。所以說佛功德,不可思議。縱佛口宣說,亦不能窮盡也。汝等現前大眾,若欲成就如來勝妙功德門者,應當如我所修十種廣大行願,稱性發願,依願立行,則如來勝妙功德,不期圓成而自然圓成矣。序分竟。
○乙二 正說行願︱︱正宗分
○丙一 正示行願
○丁一 菩薩徵列名數
何等為十:一者禮敬諸佛,二者稱讚如來,三者廣修供養,四者懺悔業障。五者隨喜功德,六者請轉法輪,七者請佛住世,八者常隨佛學,九者恆順眾生,十者普皆回向。
首句,徵詞。一者下,正列。謂菩薩列示行願十種,以表稱性所修,窮橫,無盡無窮。
○丁二 當機按數徵釋
○戊一 當機總徵
善財白言:大聖:云何禮敬,乃至回向?
○戊二 菩薩別釋
○己一 禮敬諸佛願
○庚一 牒初願名
普賢菩薩,告善財言:善男子!言禮敬諸佛者:
言禮敬者,禮屬身業,謂合掌,低頭,曲躬,俯伏,反掌接足,俱身分事也。敬屬意業。謂收攝妄想,端秉一心,虔誠恭謹,攝散破昏,皆意地事也。但禮不敬,勞而無功。是故大疏,列十種禮:一我慢禮,如碓上下,無恭敬心。二唱和禮,高聲喧雜,詞句渾亂,如僧赴應,身不端肅,意不虔誠。三恭敬禮,五輪著地,捧足殷重。四無相禮,深入法性,離能所相。五起用禮,雖無能所,普運身心。六內觀禮,但觀內心,不觀外像。七實相禮,實相無相,內外一如。八大悲禮,隨一一禮,普代眾生。九總攝禮,攝前六門,以為一觀。十無盡禮,普為法界,無盡無盡。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釋所禮果境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諸佛世尊。
境,即稱性修成事造之境也。理性橫窮,故事造之境亦盡空界也。十方是橫,三世是窮,三世無際,十方無邊。一切剎海,無涯無畔。而現坐道場之諸佛世尊,如空中微塵之數,大似帝網之珠,主伴互映,無盡無盡。
○辛二 釋能禮因心
我以普賢行願力故,深心信解,如對目前。
境與心,原非二物。境既普周,心亦如是。眾生繇迷覆障,不隔而隔,焉得自知?故假普賢行願法力,並繇自心深信解力,故得明明了了,如對目前也。大經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亦此意耳。
○辛三 釋能禮心相
○壬一 總明
悉以清淨身語意業,常修禮敬。
身禮拜,口稱名,意作觀。三業所對,無非佛境。故云悉淨。時不間隔,故云常修。身淨無三惡,口淨無四過,意淨無三毒,故悉淨也。時有間隔,即有染污。今既相續,故常修也。
○壬二 別顯
一一佛所,皆現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身。一一身,禮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佛。
前既一身之前,能現多佛,今則一佛之前,能現多身。身是法界身,佛是法界佛,一亦法界,多亦法界,一身禮一佛,即前十禮中第三禮。多身禮多佛,即第十禮也。
○庚三 結顯無盡
○辛一 顯無盡
○壬一 別名虛空
○癸一 反顯
虛空界盡,我禮乃盡。
意謂虛空原無有盡,禮亦無有盡也。今云虛空世界設使有盡,故云反顯。
○癸二 順釋
以虛空界不可盡故,我此禮敬無有窮盡。
言虛空界既不可盡,我禮如何肯盡,是順釋也。
○壬二 例顯余三
如是乃至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禮乃盡。而眾生界乃至煩惱無有盡故,我此禮敬無有窮盡。
如是二字,承上文意,不是結詞。乃至二字,並非超,是轉語詞。
○辛二 彰無間
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相續,即無間也。自非普賢觀行之力,如何得念念無間。願智者審諦思惟,幸不以生滅之心,取相之禮,而修持之,自然不生疲倦之心,不起厭足之念。以下九門,可以例此。
○己二 稱讚如來願
○庚一 牒二願名
復次善男子!言稱讚如來者。
言稱讚者,稱、謂稱揚。即稱述聖德,宣揚優美。讚、謂讚嘆。即讚頌德大,褒嘆功高也。如來為十號之首,乃仿同先號也。金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指法身如來也。轉法輪經云:「一切智名如,正覺名來。」指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指應身如來也。雖云三身,實非定三。法身,如淨月,報身,如月光,應身,如月影。亦非定一。若說是一,三義宛然,若說定三,同是一月。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明所讚果境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剎土,所有極微。一一塵中,皆有一切世間極微塵數佛。一一佛所,皆有菩薩海會圍繞。
此所贊境文,較前所禮境文,寬廓廣多。觀此,可見前後文辭,俱有影。釋義,照前例知,可不繁贅。
○辛二 釋能贊因心
我當悉以甚深勝解,現前知見。
此文較前,亦有影。前科,彼此詳,此科,彼詳此。謂法力,但心力也。今既言悉以,即亦含在其中矣。
○辛三 辨能贊舌相
各以出過辯才天女微妙舌根,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嘆;一切如來諸功德海。窮未來際,相續不斷,盡于法界,無不周。
此文有四義:初至言辭海三句,標能讚相。稱揚句,正辨稱讚。窮未句,讚所經時。末句,明其周。言出過等者,大部出現品中,有一天女,有妙舌根。經云:「譬如自在天王,有天彩女,名曰善口,于其口中,出一音聲,其聲則與,百千種樂,而共相應」。彼天女者,出妙音聲,不過但合天樂。今以普賢勝解力,所出音聲,合法界,云出過也。余如文不贅。
○庚三 結顯無盡
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贊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煩惱無有盡故,我此讚嘆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如前文釋,可以例知。
○己三 廣修供養願
○庚一 牒三願名
復次善男子,言廣修供養者,
言廣修者,謂廣羅五塵貴品,修飾百味珍饈,陳供法界如來,奉養十方海會。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正明供行
○壬一 明所供果境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中,一一各有一切世界極微塵數佛。一一佛所,種種菩薩海會圍繞。
釋義例前。
○壬二 明能供因心
我以普賢行願力故,起深信解現前知見。
例前可知。
○壬三 例所供物品
悉以上妙諸供養具,而為供養。所謂華云,云,天音樂云,天傘云,天衣服云。天種種香,涂香,燒香,末香。如是等云,一一量如須彌山王。然種種燈,酥燈,油燈,諸香油燈。一一燈,如須彌山。一一燈油,如大海水。
首句,總標。諸供養具,不出五塵。如文所顯。須知一切諸佛,歷劫行因,皆修品物,供養世尊。如我釋尊,第二僧祇,于然燈佛前,買華布發等,乃至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所謂下,別釋。華、眼根所對,色塵也。樂,耳根所對,聲塵也。香,鼻根所對,嗅塵也。衣,身根所對,觸塵也。諸香與燈,俱觸塵所攝。所謂者,原上諸供具之說,而進顯之詞也。一一云天,非人間賤品,表尊貴之意。一一云云,表品物之多,周之意。如須彌山,高大意也。如大海水,寬廣意也。文中所出,猶是舉,如是眾多品物,供養諸佛。一一皆有廣大果報。香言種種者,謂沉,檀,卜,龍涎,金馥等。華言種種者,謂須曼那、闍提、末利、及天上波利質多羅樹,拘陀羅樹等。涂香者,謂和合諸香,煎成香水,以涂身手。行者當供養時,一一俱當發願。供涂香時,作是願言:願無漏涂香,磨熱惱者,脫彼諸地獄。一切炎蒸苦。供燒香,當願云:由我供焚香,得佛無礙智,願回此香云,氣馥寒冰苦。燈供養時,作是念言:由我獻燈明,獲佛智光照,照彼阿修羅,永改驕狂性,傍生鞭撻苦,互相害吞啖,願得慈惠心,常生人天路。余如大經云云。
○壬四 明正供養
以如是等諸供養具,常為供養。
問:如上所列多多供品,如何辦得?假使能辦,又如何能常供養如上所列多多佛耶?答,須知一香一華,無非中道。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盡虛空界。即假故,如云普。即中故,一亦法界,多亦法界。一一品物,無不稱于真理。各各等虛空界,即以全法之身,游諸剎土。稱真之物,供養諸佛。是故菩薩,不虛行于所修,常值諸佛,恆不失時。一切品物,常稱真而成就也。幸勿生疑。
○辛二 校量顯勝
○壬一 校量
○癸一 舉所校量
○子一 總標
善男子!諸供養中,法供養最。
謂以前所列供養雖多,一一無非世間財物,總屬有為。何如以法供養之為愈乎?故此總標云,諸供養中,以法為供養之第一也。
○子二 別釋
所謂如說修行供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舍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
問:云何為法供養?如文列明七行,皆法供養也。第一如說修行。大論云:「能行說為正,不行何所說,若說不修行,不名為智者」。據此,如說修行,方得佛法。是為以法供養也。法句經云:「雖誦千言,色情愈固,不如一解,心境忘懷。雖誦千言,不敬何益,不如一行,欣樂奉修」第二利益眾生者,十地品云:「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諸佛出世,本為利樂一切眾生,故利生名法供養也。第三言攝受者,經又云:「諸佛出世,本為慈悲心,攝受眾生」。故以攝受眾生,名法供養也。所以維摩居士,以善方便,居毗耶離,常以六度行,攝取六蔽眾生是真供養。第四言代眾生苦者,諸佛世尊,以大悲心,出現于世,故曰為眾生故,而起大悲心。今言代苦,即是上契佛心,是為真法供養也。第五言勤修者,經云:「不舍勤修一切善法,善法若不勤修,便不能利樂眾生,即與佛心相違」。故以勤修善根,是法供養也。第六言不舍菩薩業者,經云:「若舍菩薩所修事業,是亦不能利樂眾生」。故以不舍菩薩事業,為法供養也。第七言不離菩提心者,文云:「諸佛如來,以大悲心而為體故,因于眾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覺」。故以不離菩提心,是為真法供養也。大部經云:「善男子?汝應如是解法供養,則得成就供養如來」。非以世間財寶飲食,名供養也,何以故,如來恭敬尊重法故。
○癸二 正明校量
善男子?如前供養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俱胝那由他分,迦羅分,算分,數分,喻分,優波尼沙陀分,亦不及一!
此段經文,必先釋義,而後明正意。釋義者,言如前供養者,即指向所言華云香云等多多品物。供養極微塵數如來。能供財大,所供佛多,自然獲得無量功德。若比校之于法供養之一念功德,猶不若也。詳而言之,彼財供養之百分,千分,百千俱胝那由他分,乃至優波尼沙陀分,皆不及法供養之一分也。梵云迦羅,華言折人身一毛,以為百分。意謂,盡人身之毛,皆為百分,取數多義。俱胝,那由他,均是大數名詞。梵言優波尼沙陀,此云近少分。意取碎大塊為微塵,塵數雖多,亦不及一也。正意者,經中正意,所以設此校量者,唯恐鈍根行者,祗知以能供財多,所供佛多,獲福必多。但著事行,不修理觀。樂著有為,不信無為。永嘉所謂: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勢力盡,箭還墜,招得來生不如意。非虛語也。如上今解,行者了達一香一華,無非中道,即空即假即中。正供養時,心中作觀,及以發願,則財供,即成法供。維摩所謂:于食等者,于法亦等。于法等者,于食亦等。是為鈍根人而設此校量,讀者幸勿滯文而害意也。
○壬二 徵釋
何以故?以諸如來尊重法故。以如說行,出生諸佛故。若諸菩薩,行法供養,則得成就供養如來。如是修行,是真供養故。
首句徵。謂何以如上多多財供,猶不及少分之法供耶?以諸下釋。第一行,標舉。所以謂諸佛世尊,尊重法故。以如說修行七行,俱能出生諸佛故。次一行,結顯法勝。所以財供,校量不上也。
○庚三 結顯無盡
此廣大最勝供養,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供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煩惱不可盡故,我此供養亦無有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今言最勝二字,顯出前之多多財供。不徒財供,兼有法供。正供養時,作觀發願。即是財法二供,等無差別。事與理稱,所以一一結歸無盡也。
○己四 懺悔業障願
○庚一 牒四願名
復次善男子,言懺除業障者。
言懺除業障者,梵言具云懺摩,華云悔過,據此則翻懺為悔也。前列名為懺悔者,即是半梵半華也。懺者,陳露先罪。悔者,改往修來。有云梵語懺摩,華言請忍。下加以悔,意言,請三寶忍受悔過,興善罰惡,追變往愆也。業障二字,舉中以賅前後。所謂煩惱障,業障,報障。今云懺除者,一懺俱懺,亦是舉一即三意也。須知業由惑生,報由業感。惑業報三,如惡叉聚。生則俱生,滅亦俱滅。今之懺除,豈是僅除中間,而不除前後,無有是處。造罪,必三業俱來,懺除,須事理雙懺,事是作法懺,以除身口二業。理即實相懺,除意地業也。當此去聖時遙,眾生業重。非事懺不為功,事懺,須對三寶前發露首罪。至誠懇禱,五體投地。如大山崩!理懺,如普賢觀經云:「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是故宜至誠,懺悔六情根。」維摩教觀罪性,不在內外中間,俱理懺也。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舉所懺罪多
○壬一 正舉
菩薩自念,我于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癡,發身口意,作諸惡業。
貪瞋癡是業因,惑也。身口意是業緣,動之,不論善之與惡,均屬于業。作諸惡業,即是業體。唯識論云:「大乘三業,皆以思為體。」動身之思,發語之思,及思當體,皆業也。故知身口意,是造業之機器。動三之思,名為三業。業有三種:一善,二惡,三不動。今唯取惡,為懺除故,故唯取惡。以善與不動,毋須懺故。
○壬二 顯多
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此段經文,宜引佛名經釋之。經云:「獨頭無明,為煩惱種,無始受身以來,經無量劫,則劫不可數。一一劫中,受種種身,則身不可數。于一一身,造種種業,則業不可數。」故文云:「無量無邊,盡虛空界不能容受。」所幸無形,不見相貌。設有相貌,無處安容。據理而言,苟能懺之惡業清淨者,所獲功德,亦盡虛空界,不能容受也。如闇室之暗,滿一室。經歷千年,其暗如故。須臾燈光照室,其光所分量,一須臾頃,便與室中千年之暗,分量齊等。故婆沙論懺悔功德云:「此懺悔一念之善,如有形色者,大千世界,不能容受,以敵對相翻,一一即真功德故!」
○辛二 辨能懺心相
○壬一 辨能懺相
我今悉以清淨三業。
此明懺罪之機器也。昔因三業染污,故無罪不為。今明三業清淨,故無罪不懺。亦敵對相翻也。
○壬二 明所懺境
于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眾前。誠心懺悔,後不復造,恆住淨戒,一切功德。
首句有二意:一者,三業俱一思為體,思體周,故昔造罪,盡空界不能容。今懺悔清淨之思,亦周也。二者,三業俱是因緣生法,當體即空假中。即空,故盡虛空。即假,故法界。即中,故橫普周也。次二句正辨所對。昔因親近惡友,違背良師,今于十方諸佛前,誠心懺悔,亦敵對相翻也。誠心句,簡不至心。緩縱情慮,罪不滅也。謂自此已後,不復造惡,恆常安住清淨戒品之中,則自然一切罪滅,一切福生。所謂革故不造新,滅業障如翻大地。
○庚三 結顯無盡
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懺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眾生煩惱不可盡故,我此懺悔,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己五 隨喜功德願
○庚一 牒五願名
復次善男子!言隨喜功德者,
隨,是隨順,不違逆意。喜,是歡喜,不厭惡意。謂隨其見聞,無問大小,乃至一毫之善,一塵之福,皆歡喜也。大疏云:然余處隨喜,在勸請後,今之隨喜,是懺中別義。事勢相連,故先明之。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隨喜諸佛德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諸佛如來。從初發心,為一切智。勤修福聚,不惜身命。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一一劫中,舍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頭目手足。如是一切難行苦行,圓滿種種波羅密門。證入種種菩薩智地,成就諸佛無上菩提;及般涅槃,分布舍利。所有善根,我皆隨喜。
初緣界廣,故云盡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次言佛多,故云極微塵數,諸佛如來。三從因至果,初發心是因,一切智是果,為一切智。中間拚舍身命,經劫常行。所經之劫,非是少時,故云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所舍身命,亦非少數,亦有爾所微塵數。舍頭目手足,誠難行苦行也。如我世尊。昔作雪山童子,為求半偈,拚舍全身。為薩埵王子,舍身救虎。為六牙象王,自投獵者。作圓滿福智王,施眼睛。為金色鹿王,舍身求道。乃至為最上身菩薩,施頭目髓腦。廣如菩薩本行經說,閱者詳之。波羅密門言種種者,依六度擴充,有八萬四千也。諸度尚圓,檀度,寧不兼于內財乎?智地言種種者,即心地品之四十地也。是福智齊修,所以能二嚴克備耳。言及般涅槃分布舍利者,謂眾生機盡,佛應云亡。如薪盡火滅,勢必然也。佛以大悲熏修。遺留舍利,普令眾生,滅罪生福也。末二句,正言隨喜。善根,猶言功德。
○辛二 隨喜六趣善
及彼十方一切世界,六趣四生,一切種類。所有功德,乃至一塵,我皆隨喜。
六趣,即六道,舉所依之報也。四生,謂胎卵溼化,舉能依之果也。天上六欲,人間四洲,固然有善可喜。而三途苦趣,有何善可論乎?今所以云乃至一塵,我皆隨喜。彼雖極苦,不得謂無一塵之善也。
○辛三 隨喜二乘善
十方三世,一切聲聞,及辟支佛;有學無學,所有功德,我皆隨喜。
聲聞,有四向四果,皆超凡入聖人也。初果至四果向,皆居學地,研真斷惑,名有學位。唯第四阿羅漢,真窮惑盡,名無學也。俱是聞佛聲教,故皆稱聲聞。梵語辟支迦羅,華言獨覺,又云緣覺,出有佛世,聞十二因緣,覺悟真諦之理,故稱緣覺。出無佛世,獨宿孤,觀緣悟道,名為獨覺。此二種人,未得道前,稱有學。了道證真,稱無學。此二乘人,為自了漢,從因至果,功德多多,非言能盡,故曰所有功德,皆隨喜也。
○辛四 隨喜菩薩德
一切菩薩,所修無量難行苦行,志求無上正等菩提,廣大功德我皆隨喜。
因稱菩薩,果號如來。前科諸佛之難行苦行,即居菩薩地中而行,以其志求無上菩提,無論行之粗妙大小,乃至一塵之福,無非是成佛之因,故云廣大功德,皆隨喜也。
○庚三 結顯無盡
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隨喜,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大品經,隨喜品云:「大千海水,一毛破為百分,渧取海水,可知其數。隨喜之福,不知其數。」故結歸無盡也。讀妙經隨喜品,即可知矣!
○己六 請轉法輪願
○庚一 牒六願名
復次善男子,言請轉法輪者,
此即勸請願也。除謗法障,起慈善根。法者,軌持義,通教理行果。輪者,所乘義,大小乘別。且小乘二部,通名五義:一速疾義,如輪王輪,有速疾轉故。今聖智起時,有速疾之用也。二取舍義,如輪王輪,舍東州,取南州等。聖智亦爾,舍苦諦,取滅諦等。三降伏義,如輪王輪,若未伏者,即能伏之。四鎮已伏義,如輪王輪,盡皆歸伏,輪亦常行鎮之。今明見道,雖斷見惑,尚有思在。更起觀智,令思伏斷。五上下轉義,王輪有上下轉,聖智亦爾。三界上下,斷煩惱也。苦法智,斷下界惑。苦類智,斷上界惑也。具此五義,名為法輪。約大乘,有四義:一圓滿義,具轂輻輞三故。聖智亦爾,一具三故。二摧壞義,螳拒轍,輪能摧之。聖智現前,能摧微惑也。三鎮遏義,即于見道,更作觀行,鎮伏煩惱也。四不定義,從見道,入修道,從修道,入無學,自既證已,即起慈心,令他同證也。以上約所轉義。若約能轉,即展轉傳授義。謂過去佛,傳至現未佛也。能所合說,名轉法輪。請,謂勸請。小乘自度,但懺而已。菩薩愍他,故須勸請。請佛普雨,自他俱霑也。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舉所請境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中,一一各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廣大佛剎,一一剎中,念念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一切諸佛,成等正覺。一切菩薩,海會圍繞。
前二行,標所處。有兩重無盡。言一一各有不可說等者,具二種無礙。初一行,明一多無礙。次一行,明小大無礙。所以然者,以性融相,故爾也。後二行,舉所請人。人有二:佛是果人,菩薩是因人。言念念有不可說等者,意在所請境寬,能請心亦無邊也。一念尚爾,經多劫乎。
○辛二 明勸請法
而我悉以身口意業,種種方便,殷勤勸請,轉妙法輪。
言種種方便等者,如我世尊,初成正覺,獨坐入定,思惟是事。意言,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眾生諸根鈍,著樂痴所盲,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度。思惟已竟,默然而住。復念諸佛,得梵王請,方轉法輪,作是念已,放光遠照。致令梵王先請,帝釋次請。言勸請,即作禮圍繞,長跪說偈等,種種方便。于是佛即鑑大小機,應機說法,名轉法輪耳。
○庚三 結顯無盡
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常勸請一切諸佛,轉正法輪,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菩薩常請,諸佛常說。盡未來時,無間無歇。這是結歸無盡意。
○己七 請佛住世願
○庚一 牒七願名
復次善男子,言請佛住世者,
此科是勸請中別義。圭山鈔偈云:「十方一切佛,若欲舍壽者,我今頭面禮,勸請令久住」。釋曰,眾生心淨,見佛常住,眾生心垢,見佛涅槃,佛無生滅,隨機見殊,故知心淨觀佛,是為真勸請也。
○庚二 釋行願相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諸佛如來。將欲示現般涅槃者。及諸菩薩,聲聞,緣覺,有學無學。乃至一切諸善知識,我悉勸請,莫入涅槃。經于一切佛剎極微塵數劫,為欲利樂一切眾生。
首二句,標處。次二句,顯佛多。次一句,明涅槃非真,故曰示現。梵語具云般涅槃那,古譯翻為入滅息,今翻云滅度,謂滅五住煩惱,度二種生死也。且涅槃有三:一性淨涅槃,義翻圓寂。謂法爾無缺曰圓,體自真常稱寂。二方便淨涅槃。謂萬德成滿曰圓,眾累永息稱寂。三應化涅槃。謂化用周曰圓,用息歸體稱寂。今指第三。唯識論說,有四涅槃。一自性清淨涅槃。謂真如之性,無始時來,本自清淨,雖有客塵,而不能染,故曰性淨。二有余涅槃。謂三乘聖人,雖斷盡見思,猶有無明余在。由證擇滅無為,離諸囂動,故號涅槃。三無余涅槃。謂鈍根阿羅漢,厭苦欣寂,灰身泯智,余既寂,故稱無余。四無住涅槃。謂出障真如,大悲般若,時常輔翼,由大悲故,不住涅槃。由般若故,不住生死。盡未來際,利樂有情。即用即寂,故稱無住。即今所請者,指第四也。及諸下,兼請余聖。不唯僅願請佛,並願請余聖人也。謂聲聞緣覺,有學二乘。咸為世間,清淨福田。理合為眾生請願,莫入涅槃。至于佛滅度後,末法時中,親善知識,為第一大事。何以故?善知識,為得道全因緣故。雖是凡夫,可為巨夜明燈,苦海良導,故亦願勸請也。故云我悉勸請。經標從勝邊說,故但云請佛住世。文從通意,故三乘皆請也。
○庚三 結顯無盡
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勸請,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己八 常隨佛學願
○庚一 牒八願名
復次善男子,言常隨佛學者,
自此至十,三科皆是回向。前二是別義,如其不然,何以下重頌中,頌第七願竟,便頌回向。以其欲收前二,屬迴向故。故知前二,即是別義也。而所以須開別說者,即是所修二利之行體故。此科屬自利,第九屬利他,至第十,將此二利功德,及前七科行願之福,盡皆回向三處也。言常隨佛學者,謂佛從因至果,所歷之行,所為之事,為我所緣之境。引出自心之志,隨而學之。乃以觀智,融己身心。令常注如是之境,勿使一念,趣于六塵五欲顛倒境也。行者苟能以佛所歷苦行之境,常作心觀者,設遇苦事,乃稱本願,不生怨惱。逢諸樂事,自無耽染,以非常時心觀之所願故。有志于學者,勉旃。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隨本師學
○壬一 明所學法
○癸一 明因中妙行
如此娑婆世界,毗廬遮那如來。從初發心,精進不退。以不可說不可說身命,而為布施。剝皮為紙,析骨為筆,刺血為墨,書寫經典,積如須彌。為重法故,不惜身命!何王位,城邑聚落,宮殿園林,一切所有。及余種種,難行苦行。
娑婆,此云堪忍。乃我本師所王大千之世界也。居最中央香水海,二十重華藏。即第十三重世界是。意取,此穢土眾生,可以起觀造修也。言從初發心者。毗盧,即是釋迦。以華嚴,真應不二故。今言真身,故曰遮那。他經言應身,故稱釋迦。乃不二而二,二而不二也。今經尚未施權,故釋迦稱遮那。法華已經顯實,故遮那稱釋迦。他經已施權,未顯實。故遮那是遮那,釋迦自釋迦。以真應未相即故。瓔珞本業經云:「具縛凡夫,未識三寶,不知善惡因果。乃于佛法,不起一念信心。乃至從此,住佛菩提正教法中。發菩提心,起一念信。爾時便名,信相菩薩」。故云從初發心也。言精進不退者,簡非懶惰懈怠。謂勇悍無退曰進,萬行無雜稱精。精進有三:一披甲精進,無惡不斷也。二善法精進,無善不修也。三利樂精進,無有情不度也。不退有二:一不退墮。二不退轉。十信,為不退墮,不退墮于四惡道故。登住為不退轉,謂有漏業盡,無業牽引,故不退轉。唯有乘願度生耳。以不可說下,專明檀波羅蜜。以檀度,為諸度之首。舉一攝諸,故專明之。梵語檀那,華言布施。布施有三:一財施,二法施,三無畏施。今是財施。財施有二:一內財。二外財。內財舍身命,外財舍寶物。今是內財。剝皮下一行文,非僅財施,亦兼法施。不但舍身,亦能舍命。故下云為重法故,不惜身命。言剝皮為紙等者,宜作二釋:一因緣釋。二觀心釋。因緣釋者,如集一切福德三昧經云:「昔久遠劫,有仙人,名最勝。住山林中,見諸仙苦,常行慈心。作是念言:非但慈心,能濟眾生,唯集多聞,滅除眾生煩惱邪見,令生正見。念已,便詣城邑聚落,處處推求說法之師。時有天魔,來語仙言:我今有佛所說一偈,汝能剝皮為紙,刺血為墨,析骨為筆,書寫此偈。當為汝說。最勝聞已,即作念言:我于無量劫中,常以無故,為他割截。受苦無量,都無利益。我今當舍不堅之身,易得妙法,歡喜踴躍!即以利刀,剝皮為紙,刺血為墨,析骨為筆,合掌向天,請說佛偈。時魔見已,愁憂憔悴,即便隱去。仙見天去,作是願言:我今為法,不惜軀命,為眾生故,至誠不虛。余方世界,有大慈悲,能說法者,當現我前。作是願已,東方去此,三十二剎,有世界,名普無垢。其國有佛,號淨名王。忽住其前,放大光明,照最勝身,苦痛即除,平復如故。佛即廣說,集一切福德三昧,仙人聞已,得無礙辯。佛說法已,還復不現。最勝仙人,得辯才已。廣為眾生,演說妙法。令無量眾生,住三乘道。經千歲後,爾乃命終。生淨名王佛,普無垢國中。由敬法故,今得成佛。佛告淨威,昔最勝者,今我身是」。是故當知,若人能恭敬求法,佛于其人,不入涅槃。法亦不滅。雖在異土,常面見佛,得聞正法。此因緣釋也。觀心釋者,謂觀察此身,若皮若骨,都無定實。舉體全空,無我我所。雖見似有,如泡如焰。如聚沬,如芭蕉。既無自體,原同法界。如是一一推徵,三諦具足。依而修之,即成三觀。詮此義時,聞已生解,契圓理機,便是寫經。經是詮表生解義故。如其不觀不推,迷心取相,寫亦奚益哉。此舉內財重施之難。何下,例于外財輕施之易也。如文可知。
○癸二 辯果上勝因
乃至樹下,成大菩提。示種種神通,起種種變化,現種種佛身,處種種眾會。或處一切諸大菩薩,眾會道場。或處聲聞,及辟支佛,眾會道場。或處轉輪聖王,小王眷屬,眾會道場。或處剎利,及婆羅門,長者居士,眾會道場。乃至或處天龍八部,人非人等,眾會道場。處于如是種種眾會。以圓滿音,如大雷震。隨其樂欲,成熟眾生,乃至示現,入于涅槃。
首句明得果,故曰成大菩提。言樹下者,劣身佛,木菩提樹下。勝身佛,七寶菩提樹下。劣身佛,以生草為座。勝身佛,以天衣為座。示種下,明勝用,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心性作用,不測無礙,為神通也。有六種不同,故云種種。轉換舊質稱變,無而忽有曰化。有十八不同,故亦言種種。此六神通,十八變。二乘聖人俱有。今是佛果勝用,不得同日而言也。佛身言種種者,總之三身。謂法身報身應身。別則十身,一眾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身。四聲聞身。五緣覺身。六菩薩身。七如來身。八法身。九智身。十虛空身。善財所遇知識,皆不離佛身,故云種種。既言示現,宜從勝用邊說。經所謂應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從勝邊說,雖隨類應現,皆稱佛身。故亦可云種種耳。眾會言種種者,如下所列,文俱易知。言轉輪聖王,人中第一。千子圍繞,七寶隨身。統攝四洲,大弘十善。相圓百福,足蹈千輪。是金輪王也。次有銀銅鐵三種輪王,避繁不贅。小王,指諸國土中,各守邊疆之粟散王也。剎利,王種也。仁恕為志,奕世君臨,故稱王種。婆羅門,此云淨行,謂守道居貞,潔白其操之稱。齒德俱尊,上敬下歸,乃稱長者。富而不貴,蓄德懷仁,曰居士也。八部,如品末釋。或作彼王,化彼眷屬。或現諸身,在彼眾中,說法教化。故云處種種會也。
○壬二 辯能學心
如是一切,我皆隨學。
上來本師從因至果,種種難行苦行,不唯一佛如是,而歷古諸佛,莫不皆然。所以得成無上正等正覺。本師亦隨古佛學。俗語有之,彼既丈夫我亦然,不應自輕而退屈。故曰如是一切,我皆隨學。
○辛二 隨諸佛學
如今世尊毗盧遮那,如是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所有塵中,一切如來。皆亦如是,于念念中,我皆隨學。
首句,承前結指。意謂,我所以云皆隨學者,如今本師世尊毗盧遮那是也。如是下,正言本科。謂盡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微塵數如來,我亦如是皆隨學也。言于念念中者,須知吾人自心,念念有佛成正覺也。如出現品云:「佛子,應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何以故?諸佛如來,不離此心,成正覺故。自心既爾,一切眾生心亦然」。佛者,覺也。一念覺,即一佛出世。念念覺,即諸佛出世。我念念思惟覺,即念念皆隨佛學也。
○庚三 結顯無盡
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隨學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如上觀心釋文。心既無盡,則我隨學亦無盡也。
○己九 恆順眾生願
○庚一 牒九願名
復次善男子!言恆順眾生者,
言恆順者,恆,常也。順,是隨順。眾生種類萬別,根性千差。若言恆常隨順,不亦難乎?前科于佛,言隨學。謂諸佛因果之行,可宗可慕。順于真理,故須運心仿學。今于眾生言恆順者,眾生善惡之行,不離迷心。獷乖道,非可軌持,故不言學。然不壞假名,不滅假相。法無自性,一切皆如。常以同體大悲,融通物我,故云恒順。在迷執行者,我心過堅者,固為難事。在悟心大士,見解融通者,誠易易也。彼悟心人,自先以曠蕩虛心,物我無二。自覺真性,凡聖不差。上合十方如來,下同六道含識。如是見解,如是用心,方名普賢第九行願,故云恒順眾生。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正明
○壬一 明所順境
謂盡法界,虛空界,十方剎海。所有眾生,種種差別。所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或有依于地水火風而生住者。或有依空,及諸卉木而生住者。種種生類,種種色身。種種形狀,種種相貌。種種壽量,種種族類。種種名號,種種心性。種種知見,種種欲樂。種種意行,種種威儀。種種衣服,種種飲食。處于種種村營聚落,城邑宮殿,乃至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等。無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
第一行,總標方處,以顯境寬。眾生者,何謂也?謂以四大五蘊,根塵識界,因緣和合。假名為人,號曰眾生。所謂下,先顯四生。或有下,後明余五。依義別顯。言四大,依空,及卉木,而生住者。是明依止差別。種種下,明種類差別。言生類,天上六欲,人間四洲,以至羽毛鱗甲,萬別千差。言色身,有有妙。形狀,有橫有。相貌,有妍有媸。壽命,有長有短。種族,有貴有賤。心性,有剛有柔。知見,有邪有正。欲樂,有善有惡。意行,有定有散。威儀,有動有靜。如是等猶若河沙,故各言種種也。衣服乃至宮殿,即受用差別也。乃至下,攝所余類。天龍八部,具如經末所明。有色無色下,正明余五。謂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名五類也。前言四生,後言五類。包盡三界內,一切眾生無遺耳。俱舍偈云:「倒心趣欲境,濕化染香處。天首上三橫,地獄頭歸下」。論曰:如中有身,往彼受生,先起倒心,馳趣欲境。彼由業力,所起眼根,雖住遠方,能見生處父母交會,而起倒心。男中有,緣母,起于男欲。女緣父,起于女欲。反此二緣,俱起瞋心。若濕生者,染香故生。謂雖在遠處,亦能知生處香氣。便生愛染,往彼受生。隨業所應,香有淨穢,穢即臭氣。若化生者,染處故生。謂雖遠,亦能觀知當所生處。便生愛染,往彼受生。隨業所應,處有淨穢。又天中有首正上升,如從座起。人、鬼、傍生、三類中陰,還如人等。地獄中陰,頭下足上,顛墜其中。余五類,則細差別。此明報相。下二界,有色為,無色為細。于有色中,有想為,無想為細。非有想非無想,則無色中,唯舉其細。對余為。以上但配所依,及細耳。若言配五道者,天及地獄,唯化生。鬼具胎化。人畜各通四。鬼胎生,指地行羅叉,夜叉,及鬼子母兒,余皆化生。人具四者:卵,如毘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如常人。濕,如女。從庵蘿樹,濕氣而生。即庵蘿女也。化生,如劫初之人,從二禪天,下生人間。畜具四者,謂龍與金翅鳥,各有四生。故正法念處經云:化生金翅鳥,能食四生龍,如次濕胎卵,能食三二一。余鳥皆卵,余獸皆胎。著地飛空,微細蠢動,不可具述。
○壬二 明能順心
如是等類,我皆于彼隨順而轉。種種承事,種種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及阿羅漢。乃至如來,等無有異。于諸病苦,為作良醫。于失道者,示其正路。于暗夜中,為作光明。于貧窮者,令得伏藏。菩薩如是平等饒益,一切眾生。
首句,承上起下。我皆下,正明隨順。言于彼順轉者,謂隨上彼彼眾生,生觀想心,故云轉也。言敬父母者,本生心地觀經云:「父有慈恩,母有悲恩,長養之恩,彌于普天。此間所高,莫過須彌,悲母之恩,須彌過之。世間之重,大地為最,悲母之恩,亦過于彼。若背恩不順,令其怨念。父母發惡,子即隨墮。以百千種上妙供具,供養一百五通仙人,不如以微少物,供養父母。校量其福,不可為比」。言如者,同也。非似也。謂恆常對于眾生,同父母一樣看待。雖非親生我的父母,當如親生一般,故云如也。梵網經云:「一切眾生,男者是我父,女者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校今如字,更為親切。言奉師長者,經云:「生我者父母,成我者師長,我之法身,由師口生,從法化生,乃至教誨引導,直至菩提。」故知師恩,過父母恩也。若見眾生同師長,順斯恆矣。阿羅漢,世之大福田也。順之獲福,逆之得罪。乃至,超之詞。以中間還有辟支佛,諸菩薩,故云乃至如來。若見眾生,同彼出世四聖,故曰等無有異。于諸下,教我發願。謂于諸病苦眾生,我願作良醫,應病與藥。于失道迷路眾生,我願指示正路,而導引之。于昏暗巨夜之時,我願作明燈,以照之。于貧窮苦惱眾生,我願出其隱伏寶藏,令得終身而受用之。恆順眾生菩薩,宜如是平等,饒益眾生。
○辛二 徵釋
○壬一 令如來喜
何以故?菩薩若能隨順眾生,則為隨順供養諸佛。若于眾生尊重承事,則為尊重承事如來。若令眾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
首句徵。意謂對于如來,理合恆順。何以見眾生,亦必要順耶?菩薩下釋。意謂若順眾生,便為順佛。若不順生,佛心不喜。
○壬二 增大悲心
○癸一 徵
何以故?
意謂生佛懸隔,何以令眾生喜,便為令諸佛生喜耶?
○癸二 釋
○子一 法說
諸佛如來,以大悲心,而為體故。因于眾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覺。
釋意謂,佛以大悲心為體。若不順生,不合佛體,此即同體大悲也。謂大悲欲化眾生,須學化生之智。智既圓矣,自明成佛。而菩提心,必具大悲,大願,大智故也。所以言諸佛如來,以大悲心為體也。世間凡夫之悲,不名為大。出世之悲,方名為大。于出世中,二乘之悲,不名為大。佛菩薩悲,方名為大。今是普賢攝化之悲,普解一切,彌綸而不漏,稱之為大。見諸眾生,恒處生死五趣輪迴,造諸惡因,受諸苦楚,菩薩愍傷,深加惻愴,故稱悲也。
○子二 喻明
譬如曠野,沙磧之中,有大樹王。若根得水,枝葉華果,悉皆繁茂。
生死懸絕,回無所依,名為曠野。不生善根,喻以沙磧。佛菩提法,如大樹王。智慧禪定。猶如枝葉,菩薩依學,方之以華。諸佛證之,目之為果。一切眾生,以為其根,以大慈悲,而為其水。水滋樹根,華果繁茂。悲念萬類,成就佛因。合文備矣。
○子三 法合
○丑一 正合法
生死曠野,菩提樹王,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華果。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諸佛菩薩智慧華果。
言眾生為樹根者,謂諸佛無不從迷而悟,從妄而真。淨名云:「煩惱即菩提,諸佛解脫,當于眾生心行中求。」法句經云:「塵勞諸佛種等。」是以證之。
○丑二 重徵釋
何以故?若諸菩薩,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首句徵。意謂,何以益眾生,而成菩提之智。大似與他食,而自己空口飽,有是理乎?若諸下,釋意幽隱,宜更揭示。前文云:大悲益生,成就佛智。今文云:大悲益生,成就菩提。但似結前義,不似通難。今當再出經意,令其顯然。意云:夫欲智慧圓滿成就者,必須自他無異,物我同如。見一切眾生,皆是我心所現。故益他,即是益我。生圓,我智方圓。乃牒前語,生起義勢。故云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即能成就菩提也。
○丑三 反結成
是故菩提,屬于眾生。若無眾生,一切菩薩,終不能成無上正覺。
此一節文,宜以兩種釋法。一對緣釋。二觀心釋。對緣者,前文云因于眾生,而起大悲,乃至成正覺。正此文之注腳。觀心者,又有二意,一攀緣妄想,即是眾生。妄即不覺,覺即無妄。無妄,合于本覺,名為成佛。二思惟觀察法義,此心念念生起,亦是眾生。因此心,念念推察,方見正理。成智,方證菩提,故云爾也。
○丑四 結示知
善男子!汝于此義,應如是解。以于眾生心平等故,則能成就圓滿大悲。以大悲心隨眾生故,則能成就供養如來。
意謂,上來重重徵釋,可謂澈法底源,毫無覆隱。此種玄義,汝應如是領解,方知恆順眾生,即是增長大悲,圓成大悲。大悲順生,即是供養如來矣!
○庚三 結顯無盡
菩薩如是隨順眾生,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隨順,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己十 普皆回向願
○庚一 牒十願名
復次善男子,言普皆回向者,
言普皆回向者,謂以普皆二字,收前九門功德。文云,從初禮拜,乃至隨順,所有功德,皆悉迴向,正此謂也。回是轉義。向是趣義。謂轉自所修善業,趣向于三處也。言三處者,一向眾生,名回自向他。二向諸佛,名回因向果。三向實際,名回事向理。大疏云:除狹劣障,成廣大善者,顯益及所為也。若不回向,其心狹劣。肯回向者,一毫之善,皆法界,故云廣大。如回聲入角,聲則遠聞。功德回向,亦復如是。
○庚二 釋行願相
○辛一 普收前九
從初禮拜,乃至隨順,所有功德。
禮拜,是第一願,隨順,是第九願。以乃至二字,含攝中間七願。
○辛二 正明回向
○壬一 回向眾生
皆悉迴向,盡法界,虛空界,一切眾生。
已下所列經文,三處宛爾具足。此科回向法界眾生也。
○壬二 回向菩提
願令眾生,常得安樂,無諸病苦。欲行惡法,皆悉不成。所修善業,皆速成就。關閉一切諸惡趣門,開示人天涅槃正路。若諸眾生,因其積集諸惡業故,所感一切極重苦果,我皆代受。令彼眾生,悉皆解脫。究竟成就,無上菩提。
夫回向,必兼發願。發願,亦回向意也。故須連帶而起,前二行,願離苦得樂,截惡成善。令盡界眾生,皆得如是,則橫十方。當得如是,則窮三際也。後二行,願發心代苦,成就菩提。大疏有徵,有釋。徵云:苦由業生,我無是業,何能代得?釋云:有七意:一者起悲。謂明知自居凡地,事必不能。二者修行。謂修諸苦行,後能與物,作增上緣,即名為代。三留惑。謂自留微惑,受有苦身,為他說法,令不造惡。因亡果喪,即名為代。四舍命。謂若見眾生造無間業,當受大苦。無異方便,令不造業。願自斷命,先墮地獄。彼墮獄時,令彼脫苦,乃名為代。五由初。謂由于初發心時,有願在先,願常處惡趣,乃至饑世,身為大魚,即名為代。六同真。謂願是修善,苦是修惡,二修皆是性具,故曰同真。以即真之大願,潛至即真之苦處,令彼潛消,即名為代。七指體。謂菩薩以法界為身,自他不二,故眾生受苦,即菩薩受苦,無有異也。故須代苦。此七意,初一,唯理想。次二,為代緣。次二,實代苦。後二,為觀行。即圓妙理觀也。設有問云:若依四五二意,盡能普代,何故猶有眾生受苦耶?答云:然約有緣,方能代爾。
○庚三 結顯無盡
菩薩如是所修回向,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回向,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此科即第三回向實際,以盡于法界,義同實際故。大疏云:回向所以要三處者,凡是菩薩,必大悲下化,大智上求,更須離眾生相,及菩提相,故須三也。三必相資,舉一即具。謂,一證實相,須向眾生。以化眾生,成自利,斷障證真故。亦向菩提,速證菩提,具一切智,斷于二障,方窮實際故。二度眾生,須向實際。于惑自在,方能化故。亦向菩提,有上智,方能廣利故。三為得菩提,故向眾生。不度生,不證菩提故。亦向實際,不證實際,不得真果故。
○戊三 結益令知
善男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大願,具足圓滿。若諸菩薩,于此大願,隨順趣入;則能成熟一切眾生,則能隨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能成滿普賢菩薩諸行願海。是故善男子,汝于此義,應如是知。
此科文似結前二大科,其實結顯三處迴向也。第一行,正結前二。若諸下,結顯三處。回向,謂成熟眾生,回自向他也。隨順菩提,回因向果也。滿行願海,迴事向理也。是故下,令汝應知。文俱可見。
○丙二 顯經勝德
○丁一 校量聞經德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滿十方無量無邊,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一切世界。上妙七寶,及諸人天最勝安樂,布施爾所一切世界所有眾生。供養爾所一切世界諸佛菩薩,經爾所佛剎極微塵數劫,相續不斷。所得功德,若復有人聞此願王,一經于耳所有功德,比前功德,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乃至優波尼沙陀分,亦不及一。
首句,出能校人。人雖但舉男女兩類,若以道俗合論,乃有九類。道有七類。謂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俗有二類,即居士,居士婦也。以滿下,舉能校之寶物雖多,舉勝而言,乃說七種。謂金,銀,珊瑚,,瑪瑙,赤珠,摩尼也。世界廣,故設無量無邊佛剎塵數。寶物多,故言滿一切界。此出外財所受用德,諸天人最勝安樂,並出內財能受用德也。以上為所施物勝。布施下,明所受人多。爾所二字,例上大數。即無量無邊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如是世界所有眾生,以顯下凡人多。供養下,顯上聖亦多。經爾句舉施供時長。相續句,顯日日無空過者。如是則所得功德,可謂多矣。若復下,出所校法。意謂人但能聞此願王,不說全文,唯聞一四句偈,不過少時間耳。非比前之長時,故曰一經于耳。經雖一部,聞一偈,其所得功德,乃有幾何?非比前之寶物多,世界廣也。茲言比前功德者,謂前之施供功德,比今聞經功德,百分千分,乃至優波尼沙陀分,俱不及一者,以彼是有為,雖多,有盡。茲是無為,雖少,不窮。古云:摩尼一粒,壓倒海寶千般。彼有為同類中比校,勝劣尚能若斯。以世間物寶,與出世法寶,其一劣一勝,寧得同日而語哉?
○丁二 顯余眾行德
○戊一 總明法行
或復有人,以深信心,于此大願,受持讀誦;乃至書寫一四句偈。速能除滅五無間業,所有世間身心等病,種種苦惱;乃至佛剎極微塵數一切惡業,皆得消除!一切魔軍,夜叉,羅剎。若鳩槃茶,若毗舍闍,若部多等,飲血肉,諸惡鬼神,皆悉遠離。或時發心,親近守護!
第一行,總明法行。大疏云:法行總有十種:一書寫。二供養。三轉施。四聽聞。五披讀。六受持。七開示。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今出四種,兼前聽聞,僅舉五行。乃至二字,攝余行也。速能下,明離惡業,以顯現報。前二行,離惡業,言無間,即阿鼻之華言也。有五:一受生無間。此人死後,如射箭樣,即入獄中。二壽命無間。在獄一劫,無中夭者。三身形無間。身在獄中,滿一獄。四受苦無間。一日一夜,萬死萬生。五受報無間。死已復生,生已復死。由具上五,名五無間業。即五逆罪也。言速能除者,顯普賢愿王之力也。言身心病者,依涅槃,各有四種:身四者,一水、二風、三熱、四客。客病亦四:一非分強作。二忘誤墮落。三刀杖瓦石。四鬼魅所著。心四者:一踴躍。二恐怖。三憂愁。四愚癡。苦惱言種種者,總指前之諸病,及諸逼迫等事耳。後二行,明現報。初明魔鬼遠離,梵云魔羅,華言殺者,能殺修行人慧命故。有四:一煩惱魔,是生死因。二天魔,是生死緣。三蘊,四死。此二魔,是生死果。軍,眾也。即指下鬼神,皆天魔之軍眾也。夜叉,捷疾鬼。羅剎,食人鬼。鳩槃茶,甕形鬼。毗舍闍,啖精氣鬼。部多,此云大身。亦云自生。乃化生,不從父母故。末句明發心守護,是樂法善鬼。非法惡鬼也。
○戊二 廣顯眾德
○己一 偏舉一行
是故若人,誦此願者。
○己二 列陳眾德
○庚一 通明五果
○辛一 明增上果
行于世間,無有障礙。如空中月,出于云翳。諸佛菩薩之所稱讚,一切人天皆應禮敬。一切眾生悉應供養。
謂人肯但能誦此願王,無論在于何地,一切無有障礙,此法說也。下以喻明。謂譬如空中之月,超出云翳之上。云翳所不能礙,感諸佛菩薩稱讚,一切人天禮敬,一切眾生供養,此顯經之增上力用也。
○辛二 明等流果
此善男子,善得人身,圓滿普賢所有功德。不久當如普賢菩薩,速得成就微妙色身,具三十二大丈夫相。
科言等流者,謂誦經人,便如普賢同等之流類也。如文可知。
○辛三 異熟果
若生人天所在之處,常居勝族。 言異熟者,非前之現報,乃顯生報也。謂現生雖未,來生即受報。是為異生方熟,乘因感果也。
○辛四 士用果
悉能破壞一切惡趣,悉能遠離一切惡友,悉能制伏一切外道。
上科明異生之果,此科顯異生之報,即生報之力用也。士指大士,乃菩薩之別名。謂此人雖非真大士,有大士之勝用,故名士用。
○辛五 離系果
悉能解脫一切煩惱,如師子王,摧伏獸,堪受一切眾生供養。
系,縛也。即煩惱是。謂誦經功德,任運而能破除煩惱,故云離系。初句法。次句喻。後句顯德。
○庚二 別顯勝果
○辛一 顯行願功能
又復是人,臨命終時,最後剎那。一切諸根,悉皆散壞。一切親屬,悉皆舍離。一切威勢,悉皆退失。輔相大臣,宮城內外,象馬車乘,珍寶伏藏,如是一切,無復相隨。唯此願王,不相舍離。于一切時,引導其前。一剎那中,即得往生;極樂世界。
前三行,顯世間有漏果報,所謂萬般將不去也。諸根散壞,自身帶不去也。親屬舍離,他身帶不去也。威勢退失,輔相等一切無復相隨,世福帶不去也。後行半,顯出世間無漏德業,所謂唯有願隨身耳。初句,願王不離。次句,隨時引導。三句,得生淨土。世界言極樂者,地瑩七珍,池通八德,風搖樹響,與天樂以齊鳴。水激清波,將法音而同韻。六方調御,金口稱揚。三世如來,致以護念。總斯多義,故以名焉。
○辛二 明殊勝果報
○壬一 異熟報
到已,即見阿彌陀佛。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觀自在菩薩。彌勒菩薩等:此諸菩薩,色相端嚴,功德具足,所共圍繞。其人自見生蓮華中,蒙佛授記。
此即生報,異熟果也。初行半,得見聖眾,阿彌陀佛,淨土化主也。翻無量光壽二義,如彌陀經。身相高大,有六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由旬。壽量長遠,有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祗劫。目澄四海,毫繞五山。光明無有涯,眷屬不知數。足不行,而十方。口不言,而萬類聞。左侍觀音,右翼勢至。國有百善,土無三惡。一稱名字,滅罪八十億劫波。一禮像形,妙相八萬四千全具。舉手低頭,益亦難量。文殊云妙吉祥。降生時,有十瑞故。得果久矣,今助佛化,示生舍衛,多羅聚落,為梵德婆羅門子。香山云:德妙,而十方普現。道尊,為諸佛所師。昔度五百仙人,韜光雪嶺,今與一萬菩薩,現住清涼。廣如經說,不可具引。余可知。此諸下,顯聖德相,其人下,現生授記。文俱可知。問:生極樂國,得見彌陀觀音,事必然耳。普賢是引導師,見亦當然。而文殊彌勒,本在娑婆,今言得見,何也?答:法身大士,皆以法界為身,無土不。不獨極樂有之,凡是淨土,皆悉不無其人。言等者,等取諸余新賢舊聖,及常侍諸菩薩,經云:「其中多有一生補處,其數甚多,非是算數所能知之」。云但生彼國者,無不見也。
○壬二 士用果
得授記已,經于無數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普于十方不可說不可說世界,以智慧力,隨眾生心,而為利益。
言士用者,即利生大用也。首句,明得記。經于下,顯利生。文分三句。初句,標利生時。次句,顯利生處。後句,正明利生。文並可知。
○壬三 增上報
不久當坐菩提道場,降伏魔軍,成等正覺,轉妙法輪。能令佛剎極微塵數世界眾生,發菩提心。隨其根性,教化成熟。乃至盡于未來劫海,廣能利益一切眾生。
此明究竟成佛,說為增上報,亦可謂離系報,究竟脫離煩惱縛故。分文為六:一身坐道場。二降魔成佛。三弘法利生。四令眾發心。五隨機成熟。六廣益無盡。正宗分竟。
○乙三 勸囑受持︱︱流通分
○丙一 結前勝德
善男子!彼諸眾生,若聞若信此大願王,受持讀誦,廣為人說。所有功德,除佛世尊,余無知者。
意謂,若人聞信願王,或能受持讀誦為人說者,所有功德之大,無可為比,唯佛知之。
○丙二 正勸誦持
是故汝等,聞此願王,莫生疑念。應當諦受,受已能讀;讀已能誦。誦已能持,乃至書寫,廣為人說。
初囑莫生疑念,以疑則不信。不信必不肯持,應當下,正勸。
○丙三 重舉勝德
是諸人等,于一念中,所有行願,皆得成就。所獲福聚,無量無邊。能于煩惱大苦海中,拔濟眾生,令其出離,皆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世界。
大疏云:殷勤頌德,意在勸持。此一品經,文約義豐,實修行之玄要,乃華嚴之幽鍵。功高德遠,人宜精修。印度王臣,無人不讀。釋長文竟。
○甲二 偈頌
○乙一 標頌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宣此義,普觀十方,而說偈言。
頌有多種,一孤起。不頌長文,孤然而頌。二重頌。為後來未聞,欲令聞故。三複頌。為未解者,令悟解故。四廣頌。長文處,偈頌申之。五頌。長文已足,偈頌之。六結頌。為受持人,便記憶故。七超頌。長文在後,頌在前故。八追頌。長文在前,頌在後故。有斯八意,故作頌之,此結集者文也。大士未說頌前,先以法眼普觀十方者,何居?答:為鑑現前大眾,能否欣樂故。
○乙二 正頌
○丙一 頌正示行願
○丁一 正頌行願
○戊一 頌第一願
所有十方世界中,三世一切人師子。我以清淨身語意,一切禮盡無余。普賢行願威神力,普現一切如來前。一身復現剎塵身,一一禮剎塵佛。
行願之名雖有十義,意祗有七,以後三合故。初二句頌所禮,次一句頌能禮,第四句明周,第五句辯因。謂所以能如是周者,全仗普賢行願威神之力故也。後三句別顯禮相。謂一一佛所,各有多身,一一己身,能起多禮。經云:一一如來所,一切剎塵禮。即此意也。
○戊二 頌第二願
于一塵中塵數佛,各處菩薩眾會中。無盡法界塵亦然,深信諸佛皆充滿。各以一切音聲海,普出無盡妙言辭。盡于未來一切劫,讚佛甚深功德海。
前偈,明所讚。唯深信二字,屬能贊因。後偈,全顯能讚。于中前二句,明讚相。三句,明讚時。末句,正頌稱讚也。
○戊三 頌第三願
以諸最勝妙華,伎樂涂香及傘蓋。如是最勝莊嚴具,我以供養諸如來。最勝衣服最勝香,末香燒香與燈燭。一一皆如妙高聚,我悉供養諸如來。我以廣大勝解心,深信一切三世佛。悉以普賢行願力,普供養諸如來。
此文三偈。前二偈,俱前三句標供養品,後一句正申供養。後偈中,一切三世佛五字,是所供境。末句,正申供。余皆能供因。
○戊四 頌第四願
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第一句標所懺業。第二句明造業因。第三句指造業器。末句正申懺悔。
○戊五 頌第五願
十方一切諸眾生,二乘有學及無學。一切如來與菩薩,所有功德皆隨喜。
此偈唯最後三字,明能隨喜,余皆所隨喜。第一句,明六凡。于中前四字,通標一切。後三,正明六凡。第二句,明二乘。第三句,明大乘。末句,前四字,總出聖凡功德。後三,如上已明。
○戊六 頌第六願
十方所有世間燈,最初成就菩提者。我今一切皆勸請,轉于無上妙法輪。
前二句,標所勸請。三句,正明勸請。末句,明所請事。
○戊七 頌第七願
諸佛若欲示涅槃,我悉至誠而勸請。唯願久住剎塵劫,利樂一切諸眾生。
首句標所請。次句正明勸請。三四二句述意。于中前句,明住所經時。後句,述住時之益。
○戊八 合頌後三願
○己一 合頌三願
所有禮讚供養福,請佛住世轉法輪。隨喜懺悔諸善根,回向眾生及佛道。
此一偈中前三句,總牒前之七願功德,盡皆以善根二字收之。初所有二字,總指下七,文少不次。謂禮,指第一願。讚,指第二願。供,指第三願。請住,指第七願。轉輪,指第六願。隨喜,指第五願。後一句,正明回向。
○己二 分頌三願
○庚一 頌第八願
我隨一切如來學,修習普賢圓滿行。供養過去諸如來,及與現在十方佛。未來一切天人師,一切意樂皆圓滿。我願普隨三世學,速得成就大菩提。
初句標示。次四句正明隨學。六句示隨學因。七句結。末句明意。言天,有多義:一、天,晝也。天上日長夜短,故以晝名天。二、天名無愁惱,常受樂故。三、天名燈明,能破暗成明故。又名破惡,能破惡業,得于善業而生天故。言人,亦有多義:人者,名能多思慮。又人者,身口柔。又人者,名有慢。又人者,能破慢。佛稱天人師者,謂佛本為九界眾生出現于世,何以但云天人師,而不及余師者?以三聖悟深,三途迷重,修羅憍大,非緊要機。論發心聞法者,唯天與人耳!故舉中以攝前後,曰人天師也。
○庚二 頌第九願
所有十方一切剎,廣大清淨妙莊嚴。眾會圍繞諸如來,悉在菩提樹王下。十方所有諸眾生,願離憂患常安樂。獲得甚深正法利,滅除煩惱盡無余。
此中前偈,標能益之尊。前二句,標所依淨剎。後二句,顯能依眾會。後偈,為生起之願。于中初句,所順生。下三申願意。三句中初句,離憂常安。次句,獲深法利。後句,滅除煩惱。難曰:願本順生。何先云佛釋?以順生,即順佛故。
○庚三 頌第十願
○辛一 別發大願
○壬一 受持願
我為菩提修行時,一切趣中成宿命。常得出家修淨戒,無垢無破無穿漏。天龍夜叉鳩盤茶,乃至人與非人等,所有一切眾生語,悉以諸音而說法。
頌第十願,前後廣,此下大願亦是伽陀,回向與願大同小異。所言異者,謂迴向要有功德能回,發願無有功德亦可要誓。同者,回向以願為體,總願別願皆迴向故。今是回向大願。按十地經,有十大願。一供養。二受持。三轉法輪。四修行二利。五成熟眾生。六承事。七淨土。八不離。九利益。十成正覺。今即彼第二願也。經云:「願受一切佛法輪,願攝一切佛菩提。願護一切諸佛教,願持一切諸佛法」。此中初句,攝菩提。次句,持佛法。次二句,護佛教。修行戒行,為護行故。無垢,即無垢戒。無破,即不破梵行戒。無穿漏,即不缺漏戒。後四句,即彼經願受一切佛法輪。謂佛轉法輪,常有八部眾作外護聽法。此中偈意,願得一切眾生語言三昧,可用彼之語音,為彼說法也。
○壬二 修行二利願
勤修清淨波羅密,恆不忘失菩提心。滅除障垢無有余,一切妙行皆成就。于諸惑業及魔境,世間道中得解脫。猶如蓮華不著水,亦如日月不住空。
此即彼第四願也。于中第四句是總。余句為別。初句是行體。即十波羅密。除蔽清淨。前云廣大無量者,世出世間等,正辨此十波羅密之故,此初句云體也。第二句云不忘失等者,以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皆成魔業故。第三句是行業,以十度淨十蔽故。六蔽如常。第七耽滯蔽,第八退屈蔽,第九怯劣蔽,第十昧事蔽,此十隱蔽妙行,故以十度除之。後一偈是行相。前二句,是法。言世道解脫者,魔境惑業,即世間行。解脫,即出世間行。後二句,雙喻二行。蓮華,喻世間解脫。不著水故。日月,喻出世解脫,不住空故。
○壬三 成熟眾生願
悉除一切惡道苦,等與一切生樂。如是經于剎塵劫,十方利益恆無盡。我常隨順諸眾生,盡于未來一切劫。恆修普賢廣大行,圓滿無上大菩提。
第五句為總。余句為別。初句離苦。二句得樂。第三窮。第四橫。後三總結長時所成因果,此即彼第五願也。
○壬四 不離願
所有與我同行者,于一切處同集會。身口意業皆同等,一切行願同修學。所有益我善知識,為我顯示普賢行,常願與我同集會,于我常生歡喜心。
此即彼第八願也。謂願于一切生處,恆不離佛及諸菩薩,得同意行故。亦名心行願。願不離一乘故。初句為總,同志一乘故。余句為別。于中先三句,自分行同。意業同者,平等一緣故。身業同者,得如意神通故。語業同者。同說一味法故。上即三輪同。一切行願同者,若福若智萬行皆同。前偈同行,故云自分。後一偈勝進同,此更成益,復顯示故。謂凡有益我之善知識者,必能為我顯示普賢行。故我亦常願也。
○壬五 供養願
願常面見諸如來;及諸佛子眾圍繞。于彼皆興廣大供,盡未來劫無疲厭。願持諸佛微妙法,光顯一切菩提行。究竟清淨普賢道,盡未來劫常修習。
此即彼第一願,願供勝田故。第三句為總。興廣大供故。大有六種:一心大,無疲厭故。二供具大。財法正行皆具足故。財供,攝在總句。正行,即第五六句。三福田大,即第二句。四攝功德大,即第七句中究竟普賢道,是勝功德故。五因大,即第七句中清淨二字。如空清淨,為無常愛果,及常果之因故。六時大,即第八句。
○壬六 利益願
我于一切諸有中,所修福智恆無盡。定慧方便及解脫,獲諸無盡功德藏。一塵中有塵數剎。一一剎有難思佛。一一佛處眾會中,我見恆演菩提行。
願于一切時,恆作眾生事業,無空過故。亦名三業不空願,即彼第九願也。第一偈中前三句,不空因。後一句,是不空果。言功德藏者,謂暫見身,則必得法身。暫聞音,則得實智慧。才生淨信,則永斷煩惱。得如藥王焚身,得如如意珠身,名功德藏也。第二偈,利益時處,謂于時處,求能益法,利眾生故。前三句,明處。後句中恆字,顯時。演菩提行,即能益法,利眾生也。
○壬七 轉法輪願
普盡十方諸剎海,一一毛端三世海。佛海及與國土海,我修行經劫海。一切如來語清淨,一言具眾音聲海。隨諸眾生意樂音,一一流佛辯才海。三世一切諸如來,于彼無盡語言海。恆轉理趣妙法輪,我深智力普能入。
謂佛轉法輪,願皆攝取,而轉授之,亦名攝法上首願,即彼第三願也。前偈明轉法輪處,若據有修行之言,應屬前願。為修行處,以前已有處,故屬此願。中偈明能轉圓音。後偈中前二句,轉法輪時。次一句,所轉法輪。末句,能攝方便。彼經,轉法輪有四:一轉處。二轉時。三攝法方便。四轉法頓周。得彼經之消息,知此偈之落處。
○壬八 淨土願
我能深入于未來,盡一切劫為一念。三世所有一切劫,為一念際我皆入。我于一念見三世,所有一切人師子;亦常入佛境界中,如幻解脫及威力。
此即彼第七願也。願清淨自他受用二土。文中並無淨土之言,以影後願故。此中具有七種淨義,故知是淨土願也。前四句,即第一同體淨,以同法性故。今一多互相即入,文雖辯劫念圓融,意取時中圓融之剎。五六二句,即第二自在義淨。如摩尼珠,美惡斯現,自在圓通故。文云:于一念見。舉其佛者,顯是佛土。人師子,喻指佛也。第七句,即第三因淨。因有二:一生因。謂六度等,如維摩云:「布施是菩薩淨土」云云。二依因又二:一鏡智淨識為土所依,自受用土。二後智通慧為土所依,他受用土也。此二皆是佛諸境界,境界即是相淨。謂七珍等。末句攝于三淨,以如幻二字,即第四果淨。果亦有二:一所生果,即相淨,在境界,廣則影在後承事願中。二示現果,臨機示現故。云如幻解脫威力,即第五受用淨。謂受用淨土,離過成德,如用香飯得三昧等,今解脫煩惱,即是離過。威力之能,即是成德。彼十地經云:「成就清淨道」,梵本此句無及威力字。有眷屬字。即第六住處眾生淨,人寶為嚴故。第七相淨,即攝在果淨中境界二字是也。
○壬九 承事願
于一毛端極微中,出現三世莊嚴剎。十方塵剎諸毛端,我皆深入而嚴淨。所有未來照世燈,成道轉法悟有。究竟佛事示涅槃,我皆往詣而親近。
此即彼第六願也。謂願往諸佛土,常見諸佛,恆時敬事,聽受法故。末句為總。文云往詣親近,即承事也。前偈,即承事處。于中初二句,通是真實義相。互相涉入,如帝網故。謂土土仝體,不守自性,互相涉入,名真實也。第二句三世莊嚴剎,即一切相,淨土體相有差別故。第三句,即無量相,謂前二相,十方故。菩薩藏經,虛空中世界重數,多于大千所有微塵。但由業力,不相妨礙。一處重重尚爾,復橫周。第四句,辯能知見。知見有二:一者所知。即前三種相是。二者能知。彼十地經云:「智皆明了現前知見」。釋云:真實義相,但可智知。余一切相,可以眼見。梵本云:「我甚深入莊嚴剎」。深入有二:一智深入,二身深入。入彼莊嚴剎中承事如來,非嚴淨也。今文若云一而如一剎,則理亦無違,事更顯矣。第五句,所承事佛,照世燈,即指佛也。六七二句,即承事時,八相也。以成道至涅槃,含八相義故。
○壬十 成正覺願
速疾周神通力,普門入大乘力,智行普修功德力,威神普覆大慈力,淨莊嚴勝福力,無著無依智慧力,定慧方便威神力,普能積集菩提力,清淨一切善業力,摧滅一切煩惱力,降伏一切諸魔力,圓滿普賢諸行力。
彼亦在十,謂願與法界眾生,一時同得阿耨菩提,恆作佛事也。文有十二力。前九,明業用。後三,結因成果。于九力中,有七種業。前之六力,力字在句中間,其義更顯。一、首句宜云神通力速疾周,即自在業也。二、二句宜云大乘力入普門,謂大乘稱理,互相即入而普故。三、次三句即說實諦力業。謂說實諦,令物悟故。四、第六句即證教化業。謂說自所證,以教化他故。謂以菩提智,契涅槃理,故無所依。五、第七句種種說法業,具足定慧方便故。六、第八句不斷佛種業,積集菩提,相續佛種故。七、第九句法輪複住業,謂依大智慧,能淨一切諸善根故。後三言結因成果者,由內伏煩惱,外降諸魔,普賢行圓,故成佛果。亦可後三復為三業,以成圓十。八、第十句摧滅煩惱業。九、降伏諸魔怨業。十、普賢勝因業。別說十願竟。
○辛二 總結大願
普能嚴淨諸剎海,解脫一切眾生海,善能分別諸法海,能甚深入智慧海。普能清淨諸行海,圓滿一切諸願海。親近供養諸佛海,修行無倦經劫海。三世一切諸如來,最勝菩提諸行願,我皆供養圓滿修,以普賢行悟菩提。
謂稱體大願,願願皆如海也。前之八海,結前九願。首句,結淨土願。二句結成熟眾生願。三句結轉法輪願。四句結受持願。五句結修行二利願。六句結利益願。益由願圓故。七句有二願。親近,即承事願。供養,即供養願。諸佛海通上二願。八句即不離願。若離同見同志法緣眷屬,修行即厭倦也。後之一偈,成正覺願。以三世因圓,正覺果滿故。
○丁二 願同二聖
○戊一 同普賢
一切如來有長子,彼名號曰普賢尊。我今回向諸善根,願諸智行悉同彼。願身口意恒清淨,諸行剎土亦復然。如是智慧號普賢,願我與彼皆同等。
科言同。謂同一普賢行故。同一真法界故。言長子者,最尊勝故。偈云:「普賢真身法界,能為世間自在主,無始無終無生滅,性相常住等虛空」。既云無始,即是長義。不舍因行,故為佛子。偈出金剛瑜伽頂經。釋云:「所,即一真法界。能,即普賢也。世間,指一切緣起,諸法主,即最初能生義。無始終,同真界也。」
○戊二 雙齊二聖
我為淨普賢行,文殊師利諸大願。滿彼事業盡無余,未來際劫恆無倦。我所修行無有量,獲得無量諸功德。安住無量諸行中,了達一切神通力。文殊師利勇猛智,普賢慧行亦復然。我今回向諸善根,隨彼一切常修學。
文殊表解。解發願故。普賢表行。能起行故。故願與行,分屬二聖,理實皆通。又表理智,一相契合。行願相扶,所以雙同。
○戊三 結歸回向
三世諸佛所稱讚,如是最勝諸大願。我今回向諸善根,為得普賢殊勝行。
上來諸願屬回向。彌顯三段同一回向。
○丙二 頌顯經勝德
○丁一 超頌顯余眾行德
○戊一 超頌勝果
○己一 顯極樂勝果
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剎。我既往生彼國已,現前成就此大願。一切圓滿盡無余,利樂一切眾生界。彼佛眾會咸清淨,我時于勝蓮華生。親如來無量光,現前授我菩提記。蒙彼如來授記已,化身無數百俱胝。智力廣大十方,普利一切眾生界。
首句願我,改是人。則彌顯矣。不生華藏,願生極樂,有四意:一有緣故。二使眾生心歸一處故。三不離華藏故。四彌陀即本師故。
○己二 總收行願無盡
乃至虛空世間盡,眾生及業煩惱盡,如是一切無盡時,我願究竟恆無盡。
○戊二 追頌校量聞經德
十方所有無邊剎,莊嚴眾寶供如來。最勝安樂施天人,經一切剎微塵劫。若人于此勝願王,一經于耳能生信。求勝菩提心渴仰,獲勝功德過于彼。
前偈能校。後偈所校。文並可知。
○丁二 追頌五果
○戊一 頌增上果
即常遠離惡知識,永離一切諸惡道。速見如來無量光,具此普賢最勝願。
○戊二 頌等流果
此人善得勝壽命,此人善來人中生。此人不久當成就,如彼普賢菩薩行。
○戊三 頌離系果
往昔由無智慧力,所造極惡五無間。誦此普賢大願王,一念速疾皆消滅。
○戊四 頌異熟果
族姓種類及容色,相好智慧咸圓滿。
○戊五 頌士用果
諸魔外道不能摧,堪為三界所應供。
○戊六 頌究竟果
速詣菩提大樹王,坐已降伏諸魔眾。成等正覺轉法輪,普利一切諸含識。
言速詣者,如我本師釋迦世尊,未成道前,苦行六年,知非究竟。即思過去諸佛,皆詣菩提樹下,降伏魔軍,成等正覺。即離其處,詣尼連河,剃髮沐浴,復食乳糜,氣力平全。詣菩提樹,即成究竟果也。
○丙三 頌勸囑受持
○丁一 頌前諸行
若人于此普賢願,讀誦受持及演說。
○丁二 頌顯勝益
果報唯佛能證知,決定獲勝菩提道。若人誦此普賢願,我說少分之善根,一念一切悉皆圓,成就眾生清淨願。
○丁三 結成回向
我此普賢殊勝行,無邊勝福皆回向。普願沈溺諸眾生,速往無量光佛剎。
○甲三 結歸
○乙一 結彰眾喜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于如來前,說此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已。善財童子,踴躍無量。一切菩薩,皆大歡喜!
○乙二 歸功佛說
○丙一 釋尊印讚
如來讚言,善哉善哉!
此品能說者,普賢。所說者行願。能導者,普賢十願王。所導者,海眾歸極樂。佛在師子頻申三昧中,通身暢然。便夭夭申申,從三昧安詳而起,遂印之曰,善哉善哉!謂妙極妙極矣!
○丙二 經家歸功
○丁一 功歸佛說
爾時世尊,與諸聖者菩薩摩訶薩,演說如是不可思議解脫境界勝法門時。
言歸佛說者有二意:一凡諸法會,佛為化主。說雖通五,經佛印可,即為佛說。二華嚴九會,以皆不起菩提樹王,一切處。一時頓說,故云佛說。佛為能說,諸聖為能聽。演說下,即所說所聽也。
○丁二 時眾受持
○戊一 列持眾
○己一 菩薩眾
文殊師利菩薩,而為上首。諸大菩薩,及所成熟六千比丘,彌勒菩薩,而為上首。賢劫一切諸大菩薩,無垢普賢菩薩而為上首。一生補處住灌頂位諸大菩薩,及余十方種種世界普來集會,一切剎海極微塵數諸菩薩摩訶薩眾。
此一段文,眾列四類。文殊,及六千比丘,是一類。彌勒,並賢劫諸大菩薩,是一類。無垢普賢,暨灌頂菩薩,是一類。十方塵數菩薩,是一類。六千比丘言成熟者,即文殊辭佛,往于南方,舍利弗亦辭佛,領自徒眾有六千人,海覺比丘而為上首。至于中路,舍利弗勸令歸依文殊。文殊如象王回旋,觀諸比丘,為說十種無疲厭心。何者為十?一積集一切善根心。二見一切佛,承事供養心。三求一切佛法心。四行一切波羅密心。五成就一切菩薩三昧心。六次第入一切三世心。七普嚴淨十方佛剎心。八教化調伏一切眾生心。九修一切劫中成就菩薩心。十為成就一切眾生故,修行一切佛剎微塵數波羅密。成就如來十力,如是次第為成熟一切眾生界,成就如來一切力心。諸比丘聞已,得普照法界。清涼序云:「象王回旋,六千道成于言下」。即指此也。言賢劫者,今是住劫,應名善賢。得名所以,如大悲經云:「此大千世界,初欲成時,有大水聚。淨居天子,觀此大水,見有千莖諸妙蓮華,各有千葉,金色金光。知有賢人一千,同劫成佛,故名賢劫」。言一生者,唯有人中一次受生,故云一生。當紹前佛之位,名補處也。言灌頂者,亦名受職。剎利王子受職,父王召集宰輔大臣,諸王眷屬,齊已,取金瓶置四大海水,以灌王子之頂,名灌頂位。菩薩受職,亦復如是,文繁不引。
○己二 聲聞眾
大智舍利弗,摩訶目連等,而為上首,諸大聲聞。
舍利弗,婆羅門種。姓拘粟氏,即王舍城,提舍論師之子。父名提舍,母名鷺。即梵語舍利,連父母而受稱故名。年才八歲,名振四方。與大目連,少而為友。形容矮小,事山闍耶外道。知非究竟,遂與同學,別訪明師。後值佛弟子馬勝,聞一偈法,即獲須陀洹果。阿含三云:「我弟子中,智慧無窮,舍利弗是」故云大智。目連,摩訶沒特伽羅子,姓也。名拘律陀,王舍城婆羅門種。與舍利弗同師,聞舍利弗說佛偈悟道,亦得初果。各領徒眾百人,投佛出家。經七日後,獲阿羅漢果。增一云:「我弟子,神足輕舉,飛到十方者,目連第一也」。
○己三 雜類眾
并諸人天,一切世主: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羅伽,人非人等一切大眾。
天,有二十八。橫論三十三。梵語利,所以翻為三十三也。龍有四:一、持天宮殿,不令墮落。名天龍。二、人間興云致雨,名人龍。三、能持山河大地,名地龍。四、守護王庫,名王龍。又有四:一龍,有角者是。二鷹龍,有翼者是。三蛟龍,有鱗者是。四驪龍,有如意珠者是。龍有五障,不能下雨,一火大增盛。二風吹云散。三修羅收云入海。四雨師放逸懈怠。五眾生造孽過重。龍天瞋責,雨亦不下。五中隨有一障,即不下雨也。夜叉,亦名藥叉,此云輕捷。雌者,名可畏攝。地行者,食啖生靈。雄者,名藥叉。有翅能飛空。唯吃孩兒。居下天,守天城門也。乾闥婆,此云尋香行,亦食香神。天帝須樂,身有異相,便往奏之,是作樂神也。阿修羅,此云無端正,男丑女美,有天福,無天德,故稱非天。迦樓羅,此云金翅鳥。身有四寶色,翅羽嚴麗,故以名焉。緊那羅,此云疑神,形容似人,體是畜生,頭有一角,故人疑之,名疑神也。是天帝之歌神。摩羅伽,此云大腹行。即蟒蛇蝦蟆之類,年久不死,即成神也。此等繇佛慈悲,早令種諸善根,以其戒緩乘急,希法雨以潤萌芽,冀智藥以除眾苦,故來法會,作外護眾也。
○戊二 總彰受行
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科云總彰受行,通前諸眾。文殊所問經云:「聞說歡喜,信受奉行,有三種意。一能說人清淨,不為取著名利之所染故。二所說法清淨,以如實知法體故。三得果清淨,陳事既周,時眾獲益故」。聞法者,積善于胸懷。受導者,奉言以行學。即所謂各稟習學,流通于未聞也。釋全文竟。 (完) (據民國二十二年上海佛學書局再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