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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教育思想研究——佛教天台宗教育思想的特色(曾其海)

中國傳統教育思想研究 ——佛教天台宗教育思想的特色 曾其海 《台州學院學報》

中國有幾千年的傳統文化積澱,它是一個極其豐富的思想寶庫,中國佛教思想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印度佛教自漢代傳入中國,到隋唐時期中國化為中國佛教,並形成各具特色的中國佛教宗派。以天台山為座山的佛教天台宗是第一個中國化的佛教宗派,它依佛經的經王《法華經》立宗,在闡發《法華經》的教義時,大量吸收中國傳統文化,並隨機逗教、自由發揮。在理論上,它提出了一系列獨具特色的命題,諸如一念三千、一心三觀、三諦圓融、性惡說、無情有性、止觀並重、五時八教等等;在實踐上它創立了在佛教界頗負盛名的天台學風。天台宗蘊含豐富的教育思想,本文試圖從「因材施教」、「天台教風」、「天台學風」這三方面作探討。

一、因材施教

在教育活動中,佛教把受教育者放在中心的地位,教材的選取、教學方法的確定都得因材施教。佛祖釋迦牟尼就是這樣做的。《法華經》被公認為釋尊晚年的圓熟思想的說教,是開示佛懷的究竟之說。該經的《序品》說:

佛世尊演說正法,初善、中善、後善。其意深遠,其語巧妙……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為求辟支佛者說應十二因緣法;為諸菩薩說應六波羅蜜,令得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成一切種智。

《法華經》根據「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的果位,把眾生對應分為四類:第一類是低根性者,這類眾生無法接受大乘法,故有一次如來在法華會上講《法華經》時,當即有男女僧俗五千人「從座起,禮佛而退」。第二類是「鈍根」者,這些人「貪于生死,于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這些人只能授予小乘之法。第三類是「利根」者,所謂「有佛子心淨,柔軟亦利根」,這類菩薩乘人可授予大乘法。第四類是智慧圓滿之人,這類人不需次第漸修,只要給他點撥一下,即大徹大悟,頓然成佛。

根據這四類眾生的「根性」(智商),天台宗把教材(所有的佛經)亦分成對應的四類,這便是天台宗判教中的「化儀四教」,即藏教、通教、別教、圓教。藏教:藏教的內容是指以《阿含經》為主的小乘經、律、論。這部分教材向學者講明因緣生滅、四聖諦等道理,通過析空而斷除見、思二惑,人無余涅槃。《阿含經》等但明事物「空」的一面,而不知事物「不空」的一面。通教:通教的內容以《般若》為主,包括《方等》等其它大乘經典。這部分教材向學習者闡明「因緣即空」的道理,即因緣和合的一切事物均無自性,當體即空,畢竟空。其所證之果,通于有余、無余兩種涅槃。故曰通教。別教:此教不為二乘人(聲聞、緣覺)說,而專為菩薩而說。別教的內容則別指《維摩經》等,要學習者觀三諦而悟中道實相之理,內則斷除無明見思,外則利他化度眾生。圓教:圓教是釋迦一代教法極至,宣說大乘究竟之理。主張諸法圓滿具足,圓融無礙舉一全收;眾生迷悟不別,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所屬經典為《華嚴》、《涅槃》、《法華》等。

眾生的根性搞清楚了,教材也確定了,剩下來的問題就是教育方法了。天台宗根據四類眾生,把教育方法也分為四種,這便是天台宗判教中的「化法四教」,即頓教、漸教、秘密教、不定教。頓教:這種教育方法的對象是根機敏慧的眾生,所說的經為《華嚴經》、《法華經》等。由于這些眾生悟性極高,所以他們不需要方便權說的次第漸進,不必藉助名言概念,頓然悟入渾淪圓具、含攝周遍的究竟實相,如桶脫底,大徹大悟,心心寂滅,流入菩薩若海,成等正覺。漸教:這種教育方法,順序漸進,層層遞進。教育的對象是利根的眾生,從果位而言,是專為菩薩而說。修行的觀法上,他們要經過次第三觀:第一空觀,先把萬物看空;第二假觀,既要看到空,又要看到假有;第三中觀,中觀要求雙照二諦。然後入不次第觀,進入實相。從修行的果位上,也要經過次第漸進的「十地」,不能一步成佛。秘密教:這種教育方法是對不同理解力的眾生同聽某一經而言。由于眾生根機有別,即使同聽某一教義,也會產生不同的理解,即「同聞異解」。由于這種「同聞異解」各不相知,故名秘密教。秘密教總體上是對「鈍根」眾生說而言。不定教:這種教育方法也是對不同理解力的眾生同聽某一教義而言。由于眾生根器有別,即使同聽某一教義,也會產生不同的功果,故曰不定。不定教總體上是對低根眾生說教而言。

從天台宗的秘密教和不定教的設教可以看出,天台宗的教育方法是比較靈活的。即使在鈍根、低根眾生的教育中,如方法得當,有的眾生也會脫穎而出,收到意外的教育效果。

二、教風建設

教風建設對一個宗教或一個教派都至關重要,甚至可以說是生死攸關。假如教風清肅,不僅贏得社會聲譽,教團興旺,還會得到統治者的旌表。反之,如果教內敗壞,臭名遠播,必然招來統治者的懲處,教團也將遭毀滅性的打擊。這一點,天台宗人深有體會。如天台三祖慧思就遭教團內多次迫害,幾乎死去。智顗對師父慧思的遭迫害有切膚之痛,因而對教風問題有深切的認識。此外,智顗幾度駐足金陵,涉足于僧團上層和往來于朝廷皇室,對金陵的教風腐敗時有所聞,對皇室的一次警告,甚至要沙汰僧尼都如坐針氈。他放棄金陵的優惠條件,婉言謝絕皇室的一再挽留,執意要去天台山,避開都市佛教,另立山岳佛教,其原因之一是為求得一個好的環境,建立一個好的教風,安眾行道。

出于智顗的威望和學識,他到天台山後,四方僧眾聞風而來,傳說當時天台山有36道場。僧眾一多,難免魚龍混雜、良莠難分。雖然大多數僧眾能正信正行,但也有少數人心術不正、行為不軌。為此,智顗親自制定了十條《制法》,作為叢林規范,要求僧眾嚴格執行。在《法制》的開頭部分,有一段類似于今天的「序言」,把制定《制法》的目的意義作了說明。文曰:

觀乎晚學,如新猿馬,若不控鎖,日甚月增。為成就故,失二治一,蒲鞭示恥,非吾苦之。今訓諸學者,略示十條,後若妨起,應須增損,眾共裁之。

此文大意是說,根據現在的情況,新來的僧眾,凡心騷動,心猿意馬,如不及時加控制和強制,後果則可想而知。為成就故,今把丑話說在前面,否則,屆時不僅我苦,連你也苦。今略示十條,以作試行,日後如有不妥,再作增減。希望大家共同監督執行。

第一條,所有僧眾「當修三行:一依堂坐禪;二別場懺悔;三知僧事。此三行人,三衣六物,道具具足。」這一條指出了作為僧人必須明了的事項:按指定的僧堂坐禪、懺悔;明確僧人應該具備的器物和用途。如三衣:一為「五條衣」(內衣),日常作業和就寢時穿用;二為「七條衣」(入眾衣),在禮誦,聽講、授戒等莊重場合穿用;三為「九條衣」(大衣),在入王宮、王城、說法、重大集會等場合穿。又如六物:在具備三衣的基礎上,還必須具備缽(吃飯用)、坐具(坐禪用)、漉水囊(為救護水蟲生命之用)。

第二條,「衣堂之僧,本以四時坐禪,六時禮佛,此為恆務。」該條對僧眾一天的基本修行內容作了明確的時段性安排。

第三條,「六時禮佛,大僧應披入眾衣,衣無鱗隴,若漫衣悉不得。」本條告誡修習僧眾應注意衣著禮儀,切不可輕慢。

第六條,「其二時食者,若身無病,病不頓臥,病已痊,皆須出堂,不請食入眾。」本條規定了進齋、生病、請假制度,以防托病臥床、小病大養等不良之風滋長蔓延。

第七條,「其大僧小戒,近行遠行,寺內寺外,悉不得盜吱魚肉辛酒,非時而食。」該條敬告僧眾不要忘記自己是方外之人,應慎獨,不犯戒,不管是遠行近行,寺內寺外,不得私下吠魚肉和飲酒。不得非時而食,佛教規定:諸天早食,叫作初分;人類午前食,稱中分;畜生午後食,稱哺分;神鬼夜食,叫夜分。因此佛教有「過午不食戒」,該戒有三種含義:其一為防晚食碗快作聲,引起餓鬼思食之苦;其二為比丘托缽夜晚至人家乞食不便;其三晚食過飽易起欲念妨礙修持。故不得非時而食。

第八條,僧名和合,柔忍故和,義讓故合。不得爭計高聲,丑言動色。」這一條規定處理僧眾之間關系的行為準則,只要能堅持忍受,就能和氣;只要堅持正義謙讓,就能相互合作。切不可紛爭喧吵,言語污穢,表情沖動。

最後提出,若犯諸制,捍不肯懺,此是方外之人,不從眾網,則不同止。」意思是說,若犯了《制法》條例,又堅持而不肯懺悔者,已經不是方外之人(即已經不是修持佛法的僧人),因而不就再留在僧眾之中,應逐出僧團。

三、學風建設

智顗不僅重視教風建設,同時也非常重視學風建設。鑑于門下學僧,有些只專心理論文字,而不會透過權且施設的名言概念去把握佛教本質,即究竟實相之理。這些人被智顗斥為「文字法師」。另一些人只會默默坐禪,對佛教理論茫然無知,當然更談不上「以定發慧」,智顗把這些人斥之為「暗證禪師」。無論是文字法師還是暗證禪師,他們有一個共同的錯誤,即學習方法不對頭。面對僧眾的這些學習傾向,智顗覺得有必要建立一個理論聯系實際的良好學風。智顗在他的《摩訶止觀》卷七下,專門為門下學人制定了十條學習方法,「今有十意,融通佛法」。這便是著名的「天台學風」。

第一條,明開合、權實道理。「明道理,寂絕亡離,不可思議。即是四諦三二一無,隨情智等,或開或合,若識此意,權實道理,冷然自照。」這條要求學僧要明白「開合」、「權實」的道理。學佛的目的是悟入「實相」(即佛的境界),此所謂「實」。但實相是不可思議的,是言語道絕的。為了達到實相認識,必須藉助權且施設的名言概念,這便是所謂「權」。「開合」又叫「開會」,「開」即先把究竟的實相展開為語言的、理論的(名言概念)的東西,使學習者俗聽易懂,循序漸進的方法。「會」即在「開」的基礎上,擺脫名言概念,整體地直悟實相。智顗認為,學佛者必須首先明白這個基本道理。

第二條,運用天台和八教理論把握佛教整個體系。「教義綱格,匡骨盤峙,包括密露、徑渭大小,即是漸、頓、不定、秘密、藏、通、別、圓。若得此意,聲教開合,化道可知。」該條是說佛教理論,高深浩瀚,有的提綱挈領,有的具體闡述,有的是密法,有的是顯教,有的是大乘,有的是小乘,但只要你在方法上運用頓、漸、秘密、不定,在內容上采取藏、通、別、圓,就能綱舉目張,把握開合,最終把握住佛教的理論體系。

第三條,學會用「四悉檀」方法來圓融佛經矛盾,言義爭執。「經論矛盾,言義相乖,不可以情通,不可以博解。古來執爭,連代不消。若得四悉檀意,則結滯開融。懷抱瑣析,拔擲自在,不惑此疑彼也。」這一條說,由于佛講經有五時之別,弟子作論有不同的理解,自古以來為這些問題爭執不休,有些學僧也墮入其中,惑此惑彼。但只要你學會用「四悉檀」(四種理解佛教經論含義的方法)的含義來理解,就會矛盾自解,疑慮全消,圓融無礙。

第四條,務必破除學習中的謬誤。「若知謬執而生塞者,巧破盡淨,單復具足,無言窮逐,能破如所破,有何所得耶?」意思是說,如果在學習中有時明知是謬誤,仍固執不改,則必須站在佛教的立場上,加以種種開導,務必把謬誤除掉。

第五條,學習要有自己的體會和看法。「結正法門,對當行位。修有方便,證有階差。權實大小,賢聖不濫,增上慢罪,從何而生。」意思是說,當你得到結論說某一法門是正確的時,還要通過實踐來判斷它屬于何種行位。因為修習方法有多種,證悟的階位也有高下。懂得這一點,就會分清大小乘,區別賢者、聖者。

第六條,「于一法門,縱橫無礙,綸緒次第,疊疊成章。」這一條要求學僧對于第一法門,都要從各種不同角度,縱橫無礙地進行研討、體會,直至完全理解為止。

第七條,「開章科段,鉤鎖相承,生起可愛。」這條要求學僧對佛教經論要按章節分段學習。並注意理論上的前後邏輯關系。

第八條,「貼釋經文,婉轉綉媚,總用上諸方法,隨語消釋,義順而文當。」這條要求學僧闡釋經文時,要合乎教義原意,並要文理通順,語句動人。

第九條,「翻譯梵漢,名數兼通,使方言不壅。」這條要求學僧如果將梵文原典翻譯成漢語時,必須文理兼通,沒有兩種語言上的隔閡。

第十條,「一一句偈,如聞而修,人心成觀,觀與經合。」這條要求學僧對佛經的一句一偈,都要細心地聽聞、思考、修習並全心作觀想,最後達到觀想與經義完全符合。

總之,天台宗的因材施教的受教育者中心論思想和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天台教風、學風,在教育進入大眾化、教學手段現代化的今天,仍然具有借鑒作用。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