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慈悲倫理與生態保護(才讓)
藏傳佛教慈悲倫理與生態保護
來源:西北民族研究 作者:才讓
當前人類社會面臨空前的生態危機,致使包括宗教在內的傳統文化中的生態思想倍受關注,甚至出現了綠色神學、生態神學,開創了宗教倫理研究的新領域。佛教作為具有悠久歷史和豐富文化內涵的世界性宗教,對人類的生存環境及人與生存環境的關系,有獨特的思考和解答。藏傳佛教一直秉承大乘佛教的思想精神,既有與環境保護有關的倫理觀念,又有道德實踐,但一直以來,我們缺乏這方面的總結和相應的梳理,也未能彰顯其曾經發揮的有益的功效,因此,進行一種回顧和總結是十分必要的。同時,藏傳佛教的生態倫理思想,應與現代的生態倫理相接軌,並需要用符合現代社會的語言加以闡發、表達,方可顯現其在現代社會的價值。
不殺生是佛教出家僧尼遵守的「四根本戒」和在家信徒所遵守的「五戒」之首,堪為佛教的第一戒律,亦為佛教第一信條。佛教反對殺害生命,認為殺生有罪,但佛教對不同信徒的要求是不同的。凡是受戒的僧人或居士,必須嚴格遵循,認為但凡破此戒者,均造嚴重罪業。無論是自己親手殺生,還是教他人殺生,其罪業相等。對于沒有受戒的信徒,佛教並不強行禁止其殺生的行為,而是勸勉他們少殺生。
佛教認為動物作為有情眾生的一部分,其生命的價值應該受到尊重,而不能殺害。《菩提道次第廣論》明確指出,殺害「大身傍生」(筆者理解是指形體較大的動物)是重罪。佛教反對這樣一種認知:「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指創造世界的神靈—引者)所化為資具故,雖殺無罪。」這里非常明確地告訴我們,動物並非是神靈賜給人類的生活用品,或者說不能理解為神靈創造動物是為了賜福于人類,動物更不是任人宰割的對象,殺害動物的行為是不可取的。在佛教看來,人類並沒有主宰或隨意殺害動物的權力。在反對殺生的同時,佛教又主張「放生」,主張對動物采取保護。有些藏傳佛教寺院每年正月祈願大法會期間,專門舉行放生的法事活動。
藏傳佛教不殺生倫理的傳播與實踐,對高原野生動物所起的保護作用和對高原環境的維護作用的確是不可估量的。藏族固有的宗教崇尚對鬼神的祭祀,而祭禮中以動物作為祭品是不可缺少的,這在吐蕃的簡牘資料、新舊《唐書•吐蕃傳》、藏文的《益西措嘉傳》等史書中均有記述。吐蕃簡牘上提到的祭神用的動物有公山羊等。《舊唐書•吐蕃傳》載吐蕃盟誓時,以羊、狗、獼猴、馬、牛、驢等為犧牲。而《益西措嘉傳》中載,苯教舉行隆重的祭祀時,動輒宰殺數千只的鹿、山羊、綿羊、犛牛等,其數量十分驚人。佛教傳人高原後,對這種殺生祭祀的傳統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造,最終「血祭」(dmar -mchod)在大部分地區被廢除。
佛教不殺生的倫理為高原的野生動物帶來了福音。藏族地區以游牧為主,牧民以食肉為生,因生存環境所迫,做到不殺生幾乎不可能,但牧民有放生的習俗,而同時很少有打獵的習俗,也不隨意傷害或虐待野生動物,而是任其自生自滅。過去許多藏族地區是禁獵的,尤其是聖山聖湖和佛教寺院所在的地區。五世達賴喇嘛在其自傳中曾提到:「衛藏地方原有不歸我負責的封山禁令(即指禁止人山打獵的法令—引者)和藪澤禁令(即指禁止在河湖捕魚的法令—引者)。本年(指1663年—引者)又在衛藏各地分別發布了由我負責的不許殺害眾有情的禁令,並增加了無畏施(指救護眾生,遠離恐怖等—引者)。」這段記載尤為重要,說明格魯派政權建立之前,衛藏地區的地方政權(可能是指帕竹地方政權或之後的藏巴汗地方政權)亦有禁狩獵的法令,而五世達賴喇嘛又以自己的名義頒布了禁令。西藏歷史上實行政教合一制,佛教倫理往往上升為法律規范。禁獵令的基礎也是佛教的價值觀,由此對野生動物起到了更大的保護作用。至今,藏人對野生動物很少殺害,獵殺藏羚羊等珍稀高原野生動物者,大都是外地人。高原的自然環境本身極為嚴酷,一切生物均生存不易,高原多有其特有的物種,如果近千年來隨意殺戮的話,可能好多高原特有的野生動物早已絕跡。藏傳佛教不殺生的倫理,在這艱苦的亞洲高地更有特殊的意義。不隨意獵殺野生動物,是藏文化中的優良傳統,在當代更有繼承之必要。
大部分藏族地區有不吃魚的習俗,其原因除原有的本土宗教的因素外,尚與佛教大師們的勸化有關。《湯東傑布傳》云:「湯東傑布來到羊卓雍湖邊,見漁民們打了許多魚,正在掏著內臟,他把漁夫們召集起來,說道:『以捕魚而造孽的漁夫們聽我說,世間十不善之罪惡,罪大惡極就數殺生害命,殺生好比睜著雙眼跳懸崖,最終必把自己害。……』接著,他還給漁夫們講了因果輪迴的關系和棄惡從善的意義。漁夫們聽罷,向湯東傑布磕頭致謝,發誓再不干這種作惡的行當。」青海寧瑪派高僧夏嘎巴•措周讓卓云游各地修行時,也常以道歌勸化漁夫不要捕魚,甚至他自己出錢從漁夫手中買下剛打的活魚,放人湖中。由于佛教大師的勸化,再加上許多湖泊被奉為聖湖,青藏高原河湖中的魚類極為繁富。雖然現在青藏高原的有些湖泊中的魚類資源仍十分可觀,但高原藏人不是以捕魚為生的。從長遠看,堅守不捕魚的傳統,對維護高原生態環境意義重大。
同樣,蒙古在藏傳佛教傳人之前,其故有的宗教薩滿教亦盛行以動物祭祀鬼神的做法。當明代中期佛教傳人蒙古時,主要的傳教者第三世達賴喇嘛索南加錯要求俺達汗等人廢除薩滿教的許多陋習,雙方達成共識,最後鄂爾多斯的徹車洪台吉在興佛大會上講話,宣布革除薩滿教的習俗。其中講到:「從前,蒙古人死後,按其貴賤尊卑,以其妻妾、奴僕和馬牛等殉葬。今後凡是用來宰殺祭祀的馬牛等財物,都要心甘情願地獻給僧家和上師,請求為死者做回向祈願,嚴禁殺生祭祀者。倘若依舊殺生殉葬,則要依法處死;如果宰殺牲畜殉葬,則要依法沒收其全部家產;若有謾罵毆打上師和僧伽者,則抄沒動手者的全部家產。以前,對于稱作『翁公』的死者偶像,在每月之初八、十五和三十日宰殺牲畜用血進行月祭。如果違法宰殺牛祭祀,則罰其十倍的牲畜。……以六臂智慧怙主(藏傳佛教密宗護法神,又名瑪哈噶拉,意『大黑天』,元代時曾由八思巴等傳人蒙元皇室,作為戰神。—引者)代替翁公,只准用三乳品(奶酪、牛奶和酥油)對其進行供養,決不允許以血肉供養。」徹車洪台吉的講話,實際上就是頒布法令,禁止以動物殉葬、祭祀的習俗。因佛教的倫理有了政治上的強有力的推行,很快蒙古地區薩滿教的殺生祭祀的習俗基本被革除,佛教大師們的勸化工作終得圓滿。
佛教反對殺生,是基于佛教慈悲的倫理觀念,這一觀念在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方面有著重要的價值。提倡不殺生,並不會因此而剝奪人類的生存權力(很多民族的倫理中認為人類的生存有優先權,進化論者更認為適者生存),因其他宗教和文化傳統中很少有佛教這樣絕對的反對殺生的觀念,而人類有很重的殺生習氣,在這種背景下,幾乎不用擔心反對殺生會妨礙人類的生存。在當今時代,進一步了解佛教不殺生思想的深刻內涵,對這個世界是有益的。
面對輪迴中的一切眾生陷人苦海而不能自拔,佛教提倡利己利人,菩薩(其字面意思是「覺有情」,即菩薩要幫助有情獲得覺悟)更是以救度眾生為己任,因此普渡眾生成為大乘佛教的核心價值觀念,而慈悲利他是佛教倫理的根本綱要。
藏傳佛教的傳統祈願文獻不僅為個人祈願,也為六道眾生祈願。如藏傳佛教一般信徒都會念誦的《皈依發心儀》中云:「成就自利利他故,發起求證菩提心。既發最勝菩提心,接引有情如大賓。樂行最勝菩薩行,為利有情願成佛。」「願諸有情具足安樂及安樂因!(發慈心)願諸有情永離苦惱及苦惱因!(發悲心)願諸有情永不離失無苦之樂!(發喜心)願諸有情遠離愛惡親疏住平等舍!(發舍心)」「諸有情」藏語為sems-can-thams-cad,直譯為「一切有情」。「有情」一詞,梵語作「薩捶」,古代漢文佛典譯為「有情」。藏語的sems-can,直譯為「具心」或「有心」,因此有情是指一切有感情、意識的生物,為「非情」(指草木、山河、大地等)的對稱,有情又稱眾生。《瑜伽師地論》列出62種有情,其中第二種即為旁生(同傍生,又譯畜生,丁福保《佛學大辭典》解釋云:「佛家稱畜生曰旁生。上自龍獸禽畜,下及水陸昆蟲,皆是業輪惡趣。非人天之正道,故曰旁生。」藏文作dud-vgro,《藏漢大辭典》解釋為「俯首行進的動物總稱」。)。佛教經典中對畜生(畜養之生類,故有此名)也多有論述,如《正法念處經》(卷十八)言畜生總共有34億種,並論述畜生的長相、顏色及各種特性。《大智度論》(卷三十)分畜生為空行、陸行、水行三種。《俱舍論》(卷八)載,畜生有胎生、卵生、濕生和化生(佛經言人亦有此四生)等,畜生的壽命長短不一,各有不同。為諸有情祈禱發願,自然也包括了一切動物。藏傳佛教信徒常為六道眾生祈願,也表達了生命平等的意願。
生命平等,並不意味著人與動物之間不加區別。藏傳佛教教義中認為動物作為六道眾生之一,處于三惡趣中,比起人類其處境是艱難的,其命運是悲慘的,從生存的現象看,人類自然優于其他動物,杜絕來世轉生于三惡趣(畜生、餓鬼、地獄)也是修佛的最低目標(下士道的追求)。正因為如此,佛教主張慈悲和憐憫動物的處境,動物亦即大乘佛教普渡之對象之一。
藏傳佛教的一些大師認為,人不僅不應該傷害動物,而且人應該與動物包括猛獸之間和睦相處。《湯東傑布傳》中的一則故事,正好反映了這樣的觀念:「當湯東傑布一行到達工布地區時,那里的工布人十分佩服他們,他們(指工布人—引者)說:『看來,你的確是位名副其實的大活佛,居然輕而易舉地調伏了那蠻荒之地(指湯東傑布在珞隅的教化活動—引者),真了不起,我們懇求你為我們消除老虎之災。』……湯東傑布答應了他們的請求,祈求道:『望老虎獲得長壽。』那些工布人一聽,不高興地說:『你怎麼能這樣祈禱呢?應該說望老虎快點死光。』湯東傑布接著又祈禱說:『望老虎與眾生和睦相處。』接著他撒了一把青稞。爾後,又壘了一座麥雜塔。從此,老虎再也不能傷害人、畜和別的生靈,與人們相處得非常融洽。」湯東傑布沒有實施什麼詛咒,反而希望老虎長壽,這對當地人來說簡直是匪夷所思的事,也與他們所想大相逕庭。湯東傑布將平日的祈願(往往帶有理想性)貫穿于生活,實踐于現實世界,達到了見行合一,如斯想,如斯做。慈悲至此境界,方才是究竟。現今世界中,獅虎豹熊等猛獸已成為人類的保護對象,他們的生存權利得到了尊重。湯東傑布祈願老虎長壽的作法,現在才逐漸成為人們的共識,但是人類與猛獸同處一地時,尚很難做到和睦相處(人類的生存和對大自然的掠奪開發,仍威脅著包括猛獸在內的一切動物的生存),人類亦過多地干涉了野生動物的世界。就此言之,應該更多地張揚湯東傑布的精神,在思想和行動中都要體現慈悲心。
佛教的不殺生觀念和佛教提倡的慈悲心,與佛教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有著緊密的聯系,只有深人了解佛教的人生學說,並身體力行,去修持和實踐時,方可使慈悲心充溢于自己的內心深處,方對有情眾生有濃濃的愛意。不然,刻意地去遵守戒規,就像受法律的強制約束一樣,屬于外力的強制,尚未達到內在和外在的統一。藏傳佛教苦行大師密勒日巴的《道歌集》以及噶當派、格魯派等教派修習菩提心的儀軌,深刻地揭示人與動物之間在生命輪迴中的密切關系,由此而培養慈悲之心。
首先看看密勒大師點化獵人貢波多傑的故事。一次,當密勒在山野中靜修時,一只被獵人追趕的鹿倉皇跑到密勒跟前。密勒當時對它產生了慈悲心,並對它的處境(轉生在畜生道)甚為憐憫,遂唱了一首道歌來點化它。「尊者(指密勒大師—引者)的歌聲猶如梵音之美麗悅耳,奪人心魄,任何人聽了,心中自然會產生一種說不出的安適和爽樂。尊者的慈悲亦由歌聲滲透了黑鹿的身心。它的恐懼和苦痛都一齊平息了;它快樂地走近尊者,眼淚簌簌地流下,就在尊者的左旁臥下,一面卻用舌頭來舐尊者的衣服。」之後,密勒又點化了在鹿後追趕而來的一只凶猛的母狗。獵人看見他的獵狗和鹿臥在密勒的左右,母狗失去了往日的凶狠,而鹿也沒有以往的恐懼感,二者相安無事,大惑不解,驚訝異常。獵人的這種心思,也符合大多數人的思維習慣,獵狗和其追蹤的獵物是敵對的雙方,怎能和平相處!但在密勒看來,鹿和狗均因前世之業,不明本性,墮為畜生而倍受煎熬,同樣是煩惱逼迫的生命。密勒從生命的本原上看待他眼前的現象,而不是如常人僅從現象上加以區分。這個故事無論真實與否,都反映了佛教對生命的一種認知。
密勒在給獵人唱的道歌中云:「經云人身貴似寶,汝之人身不值錢。汝形似鬼罪業聚,捕殺眾生謀私利,汝雖尋求此生樂,因罪業故不能得。若能于內除貪著,必能獲得成就果,捕捉外物有何用?(汝應向內修禪觀。)調伏自心時至矣!捕殺麋鹿何能飽?內除五毒重願足。克服捕殺外敵人,越克越多無已時。若能于內降自心,一切仇敵自寂滅。莫以生命造罪業,應用此生修佛法。」在密勒看來,獵人的行徑浪費了寶貴的生命,只增罪業而已,這樣的人生毫無價值。這里密勒從根本上否定了以殺生為謀生手段的生存方式,並進一步指出,人生的價值在于戰勝內在的不良因素,發現真正的自我,而不是捕捉外物。作為一個獵人,當他獲得獵物時,應是他最為歡喜的時刻,而密勒認為這種生活絕不會有真正的幸福可言。就此言之,密勒反對殺生,體現了人生重在追求內在的覺悟而非無休止地貪著外物的佛教價值觀。
在密勒的點化下,獵人終于放棄了自己的職業,將獵物和獵狗獻給了尊者。獵人唱道:「身右有黑鹿,其嘴如白螺,我若宰殺之,能除七日飢,我今不需彼,供奉尊者前,祈度此黑鹿,令入安樂道。」獵人發生了決定性的變化,反過來為他追殺的獵物祈禱。密勒的勸化不僅拯救了獵物的性命,也改變了獵人暴戾、冷酷、仇恨的心理。獵人「心」(觀念)變了,變得溫和了,變得慈愛了。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一顆真正的慈悲心的力量是無窮的。密勒的故事,在當今藏族社會仍然發揮著作用。拉卜楞寺每年陰歷七月時要舉行名為「東貝柔扎」的法會,屆時寺僧要在露天場地表演密勒勸化獵人貢波多傑的戲劇,其內容比起原來的故事更為擴充,而觀看的僧俗信徒很多。這種戲劇表演,宣傳了佛教戒殺生的倫理。
《密勒日巴大師全集》第49篇《被宰的羔羊》一章,講述了市場中屠宰動物的場景以及密勒的慈悲心懷。茲轉引如下:
尊者和若瓊巴就走到市集去乞食。看見一排排的肉砌成像牆壁一樣,(牛羊)的頭堆成像山一樣,(牛羊)的皮鋪在地上(滿街都是),屠宰所流血如湖水一樣流漩。還有那些許多待宰的牲畜被綁在椿上。在這些牲畜群中,有一個蒙境來的一只手拘孿的老頭子,(正在屠宰)一頭大黑羊,用手伸到羊肚子里面去拘內臟,羊的腸子長壘壘地就掉在身體外面。此時,那黑羊拼力掙扎著逃跑出來,在極恐懼中大聲地哀叫,渾身猛烈地顫抖著,蹣跚走到尊者父子的面前來求庇護。尊者(指密勒—引者)見狀忍不住眼中簌簌地流下許多淚來,立時就對著黑羊修了遷識法,將羊的神識立予超度,引入菩提道中。在難以忍受的極端大悲中,尊者唱了這首歌:嗟呼!悲哉!輪迴諸有情,何不向上看取解脫道?業苦哀號呼聲令人悲!錯以人身有暇何愚昧!屠殺無辜眾生甚可憐,所行自找苦惱甚傷哉,殺戮父母罪肉排成牆。嗟呼!何事較此更可悲!流血成渠何去何從哉?肚雖飢俄忍食此肉耶?如斯愚昧造罪深可哀!……
密勒看見血淋淋的屠宰場面,心中不忍,淚流滿面,尊者的慈悲心懷表露無遺。他的歌中將牛羊稱為「父母」,殺害動物就等于殺害自己的父母,這里面實則包含了深刻的佛理。從佛教的因果報應、六道輪迴的視角看,生命因所造的業而在六道中輪迴,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而是新一輪迴的開始。在過去世、現在世和未來世中,生命外在的形體和角色亦在轉換,六道中的生命相互間有密切的關聯。因此,將動物稱為「父母」,是佛教輪迴學說背景下推出的結論。
與此相同的是,藏傳佛教噶當派、格魯派等教派修菩提心時,將有情視為自己的母親,稱為「如母有情」,以此作為修習菩提心的重要法門。當修行者有了這樣一種觀念時,他才會生不假造作的慈悲,從而激發他救度有情眾生的勇氣。母親對自己的孩子無不慈愛、關懷,這是母親的天性,如《菩提道次第廣論》云:「又此資具(指生活用品—引者)皆非易得,是負罪苦及諸惡名,受盡艱辛來授與(指母親送給孩子—引者)。又苦其子有病等苦,較其子死,寧肯自死;較其子病,寧肯自病;較其子苦,寧肯自苦。出于自心,實願易代。用盡加行(佛教術語,此指通過各種行為—引者)除苦方便(佛教術語,.即方法之意—引者),總盡自己所知所能,但有利樂無不興辦,凡有損苦無不遣除。于此道理應專思維。」而孩子對母親是有感恩心的。將十方有情包括冤敵在內視為自己的母親,則能生親愛心、感恩心,願意為如母有情承擔痛苦。這種修習法的確抓住了人類的心理,以理服人,層層引導,其產生的菩提心—慈愛,才會堅固而不退轉。有情與「父母」等同的觀念,既有邏輯推導的合理性,又能在實踐中發揮真實的效能。濫殺無辜,同類相殘,均因缺乏對生命的敬重,更缺乏佛教這一深刻的理解。敬重生命,才能保護生命。三世因果的生命觀,是大生命觀,一切現象都用因果織就,人類需要慈愛之心去關愛與我們息息相關的一切生命。
藏傳佛教的大師們因長期修慈悲心,當他們面對有情生命時也自然能生起關愛之情。即使心中沒有產生真正的菩提心,但因修習的薰陶,也能減少心理的陰暗面,至少能減緩對有情生命的仇視或漠不關心,不會隨時造殺生惡業。在當代,如果我們不斷培育這種對有情的慈愛之心,那麼野生動物的生存權力就能得到尊重,而那些瀕臨滅絕的動物有望得到繁衍。
從生態道德看,藏傳佛教「如母有情」的觀念,已經超越了狹隘的人類中心論,不僅表達了生命本質上是平等的思想,而且樹立了一種尊重生命的態度,深刻揭示了人與動物之間的密切關系。
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需要人內在的道德支持。當有內在的慈愛心時,更能感受自然之美,更能發現、體驗自然之美。而認識自然之美,也就會認識到人類有責任延續這種美。有的西方學者甚至提出美是環境倫理的基礎,這的確是一種深刻的見解。
隱居山林的瑜伽行者,對自然之美,有著深切的體驗和由衷的讚嘆。密勒的道歌多有讚頌大自然的內容,對自然萬物有著細膩人微的觀察和描述。如他在《雪山之歌》中唱道:
其時天地有默契,急風驟雨猛進襲,澗湖暴浪極洶湧,陰云黑霾滿天際。
日月被囚入牢獄,二十八唯逃無蹤,天河星系皆不見,星辰深鎖渺天際。
繼此颶風暴雨後,連續晝夜十八日,大雪狂降未暫息,天上天下盡白雪,
茫茫漫漫窮荒際。大雪降塊如羊毛,似鳥墜空落于地,小雪飛片如紡輪,
密密墜地似蜂群,微雪細小如麥種,如豆如棉如飛絮。……
難以想象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的瑜珈行者,面對狂風暴雪的肆虐,竟然沒有對自己生命的一絲憂慮,也沒有怨天尤人,而是唱出如此豪邁的道歌,表達了對大自然的敬意和讚美之情。
在密勒的道歌中,自然界的野生動物,就像原野中競相開放的百花,處處展示著生命的活力。瑜珈行者與野生動物同處一區,不僅互不妨礙,而且能和睦相處。密勒視野生動物為自己的朋友,而自然界的日月星辰是他觀賞的美景。如他的道歌中唱道:
禿山、雪山與土山,此三密勒修行處,
野羊、羚羊與麇鹿,此三密勒之家畜,
山貓、豺狗與胡狼,此三密勒守門犬,
畫眉、松鴿與鷲鵬,此三密勒之家禽,
皓日、明月與星辰,此三密勒之眼賞,
猿佛、獼猴與熊羆,此三密勒游戲伴,……
這首道歌具有萬物與我為一體之感。大自然及其懷抱中的一切,在瑜珈行者看來,是那樣的和睦和和諧,瑜伽行者處在荒野中,卻並無驚恐之感,亦無悲愁之苦,對野生動物更無憎惡之情,而完全是天人合一的情懷。密勒把野生動物親切地稱為自己的守門犬、家禽家畜及游戲的夥伴,完全洋溢著慈愛之情,當然這也是常人所難以企及的境界。再看下面的一首道歌:
于此百花叢生處,千樹群列競作舞,眾鳥喧鳴齊歌唱。
猿猴嬉戲樂奔躍。于此寂靜善妙地,獨居修禪甚快樂。
百花競放、動物嬉戲的場景顯示著一種和諧,即瑜珈修行者的內在和外在自然之間的和諧。自然界當然有嚴酷的一面,而且獨居修行要時時面對各種困難,但瑜珈行者眼中的自然界充滿美感,瑜珈行者的身心散發著無比的熱情。(其本身所修的密法「拙火定」,也能使身體產生熱量),一種喜悅,由內而外自然流露。對自然界的萬物,不是冷漠、無視,而是由衷讚嘆,在這里慈悲的力量是沒有邊際的,完全超越主客體的二元對立。(其道歌中亦云:「常觀妙智無分別,一切忘念早忘卻。」)而在當代,面對自然界,我們所缺乏的正是這種熱情,更缺乏像密勒那樣詩意地棲息于自然懷抱的情懷和生存態度。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無休止地向自然開戰,利益取代了關愛,冷漠取代了熱情,彷彿我們生存于自然之外。
佛教慈愛的倫理觀,在信仰藏傳佛教地區,曾經在生態環境的保護方面發揮了積極的效用。在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的當代,對此進行總結和借鑑更具有現實的意義。繼續堅持藏傳佛教傳統生態倫理中的優良的傳統,則必將對當代和未來的高原環境的保護起到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