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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倫理基礎

Buddhism and Ethics: The Ethical Basis of Buddhism Peter Morrell 彼得•莫雷爾

關鍵詞:倫理、因果、輪迴

作者介紹:彼得•莫雷爾是一名醫療歷史學家,自1975年開始教授生命與環境學的課程。他畢業于利茲大學的動物學專業。1982年與羅傑•約翰森一起出版了《環境學》這一教科書,並發表了大量順勢療法的期刊類文章。

佛教倫理的基礎

佛教倫理似乎是建立在一些基礎之上的,有的比較自我,有的則更普遍。其中一個非常基本的基礎是不傷害。

在小乘佛教中,最重要的就是不傷害眾生。無暴力、不傷害是根本(丹增嘉措,打開眼睛的新意識、智慧,倫敦,1985,pp.19-20)。

這就是說在對待自我、他人以及眾生時要樹立一個不傷害的態度,即對待自己和他人時都要善良、溫柔、體貼和尊重,這也就意味著要調伏自身行為。要說明什麼是不傷害與解釋說明什麼是「行為端正」是一樣的。行為端正被解釋為無傷害的行為或者是對眾生有益的行為,它被視為行為端正、心存善念以及讚美的語言。這包括仁愛、慈悲、良善和布施以及因他人的快樂和所有無私慷慨的行為生起的無差別的歡喜心。

與此相反的行為即是不好的行為,而這包含了所有對自他造成的傷害或是未能做好、未能質疑、未能抵制的不良行為,包括了植根于仇恨、憤怒、驕傲、嫉妒、暴力以及用粗俗或者不明顯的方式傷害他人的行為。這些不明顯的方式包括了各種對他人的不敬、惡言或者對別人不好的想法。在所有情況下,善行被認為是中立的或者積累功德的行為,這個功德將會成為來世幸福快樂的因。同樣,不良的行為被認為是壞的、會積累惡業,並導致來世的不幸。因此遵循行善、不作惡的基本動機考慮到了行為、思想和語言所帶來的後果。通過仔細分析後果,人將會被領進一個以道德為主導的世界,在其整體行為中要麼中立,要麼行善。正念與邪念以及兩者的後果是在實踐的層面上通過道德引領佛教的主線。因此通過認真仔細的考慮,佛教徒選擇的途徑對自他產生的傷害最少,並鼓勵在生活的各個方面做善行。

佛教徒也會運用六道倫理來引導自己。因為知道沒有任何保障可以確保下一世再轉生為人,並且知道惡業會讓自己轉生到地獄、餓鬼或者旁生道(嗔恨心、嫉妒心、愚昧和貪心很強烈的人)。這一認知對做惡業的決定起到一個強有力的威懾作用。大概是為了通過使信徒受到驚嚇和恐懼來提高他們的道德行為,佛教著作中把六道眾生的本性與痛苦描述得栩栩如生。但是在佛教中,對于不良行為的態度,與批判相比更側重于治療。沒有一個人可以「注銷」其下地獄的因,也沒有人能「注銷」其做過的無法挽回的各種惡業,也找不到任何方法判定做壞事的過失有多大。在某些方面他們很可憐,因為他們走了一條我們也都很容易遵循的路。但是因果的不可避免是毋庸置疑的:種何種因,得何種果報。

雖然上述分析肯定是正確且適用的,但是我們也要去詮釋佛教倫理是完全根植于因果與輪迴的,因為如果沒有這兩個基本概念,在佛教中就沒有對與錯的概念。區分對與錯與否是看做出的動作所帶來的影響是否具有意義。如果不把因果和輪回看作事實,這些影響就不會存在。因此,如果沒有新生命的出生和業力對生命的影響,那麼也不會有對錯的概念存在。事實上,我們可以斷定,如果沒有任何宗教規范生活,那麼就根本不會有普遍適用的倫理,因為我們將只是分子間相互作用的產物,流向沒有任何道德形式的後果。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倫理的唯一基礎必須是可以轉換的、相對的、主觀變動的、以社會和生物生存為基礎的。

基本上,所有的佛學院都把倫理視為一種讓人專心致志、純淨生活、免于負面影響的方法。這有點像是要保持體內的血液和內臟乾淨健康,就要保持身體健康一樣。思想被當作溪流或者河水,需要保持乾淨並且不斷檢查是否被污染,如果要保持純淨的精神,就要祛除污染物。這個觀點來自一個教言,當一位僧人被問到什麼是佛教徒的行為時,他答道:「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我們現在的一切都是源于往昔所做之事,我們如何處理或者處理與否取決于我們的心境。佛教把自己的教義視為一種治療不純淨心靈的療法。

三種教派的倫理觀

小乘佛教教派所述的簡單的道德準則適用于自身以及獨自追隨佛教的信徒:小乘佛教的重點在于個人尋找避世的場所。小乘佛教似乎以一種冷漠的、毫不關心的自私自利的形式遠離世界和所有其他的事情。沒有敵意,對世界也漠不關心,他們寧願像幽靈一樣穿過這些俗事,以減少他們與一切人和事的聯系。他們的目標是無我或阿羅漢的超脫和寧靜。

但在大乘佛教中有一個相對更廣的道德行為觀,這種觀點非常與眾不同,它包含了一切眾生,並力求通過開展慈善活動來獲得安樂。這種觀點的目的在于要好好珍惜、愛護並安慰一切眾生,這樣做只是為了獲得純粹的快樂。因此,大乘佛教是針對一切有情眾生的,而不是自我的避世。這點也體現在大乘佛教的四無量心和六波羅蜜多中。四無量心是慈、喜、悲、舍,六波羅蜜多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和智慧。

業力可以解釋成善念在來世顯現為善念、善行顯現為善行、善言顯示為善語,每一種都存在于自己的領域部分。善念不會是來世善行或善言的因,就像惡行不能引起來世惡念或惡語一樣,諸如此類。因此,殺人導致縮短自己的生命,而說別人壞話將導致將來自己成為被說壞話的對境。萬法的因與果嚴格地在它們自己的領域內產生共鳴。因此,從本質上來講,業力被認為是作用與反作用或行為與結果定律、因與果的關系。

小乘佛教的目的是自我解脫,而大乘佛教更傾向于培養慈心、悲心、喜心。不管是在精神進步方面還是為了發展一個好的來世,慈心、悲心、喜心都是比其他重要品質更為重要的因素。因為僅僅通過慈悲喜舍,人的想法就會變得舒緩圓潤。如果你先想到他人然後才是自己,那麼你的行為會變得越來越仁慈、慷慨和給予。在心識上播種正能量的業力種子,這樣你在未來世將變得越來越仁慈和善良,沒有嗔恨和貪婪這些強烈的自私自利的態度,從而在世上成為一種向善的力量。

然而,在大乘佛教教派中存在一些細微的差別,因為禪宗人物證悟的是一種精神狀態,這種狀態完全超越了任何理性理解,從本質上而言是一種純粹的智慧、高度的幽默和瞬間的頓悟。但在藏傳佛教中,智慧方面沒有像慈心和喜心一樣被強調得多。然而這些最好是被作為互為補充的部分,而不是相互對立的。它們都是大乘佛教的一部分,代表了智慧與方法的結合,或是智慧與慈悲都代表了佛陀最重要的本質。

因此,不同教派的潛在道德基礎反映了各自不同的精神目標。盡善盡美是可能的,但是只能通過宗教修行來實現。什麼也不做是不可取的,只有通過努力規范道德行為準則來改善。人們需要努力改善的惡行其實是我們原本根深蒂固的思維習慣和行為。但是好消息是,佛教認為,如果我們作出努力,那麼就可以確保我們的努力可以改善這些情況。所有佛教教派都要求遵守相應的道德標準。這些行為、語言和思想,對播撒這些隨著輪迴一世一世存在著的無形的業力種子具有影響力、價值和意義。

佛教徒要確保往昔所造的惡業都已懺悔,往後不要再造更多的惡業,而且在一個人的所有生活領域中只修習善業。如果確實是這樣,知道自己更加完善,離開這個世界後會出生在一個條件更好的環境,那麼就可以高興地死去了。這是一個人精神改善的標志,給更美好的未來或來世一個希望。簡單來說,佛教生活就是通過慈悲的行為以及以善習代替惡習來克服惡業,並努力不再造任何惡業,同時在生活中的每一部分都修習善業。這好比從危害他人的人轉變成一個利益他人的人。這是一種精神生活、宗教生活,也是一種教人積善行德的正能量。

智悲翻譯中心 譯者:王筱汐、王筱藝 一審校對:丹秋白馬 終審校對:巴瑪拉摩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