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根本二部分裂之原因(通賢)
試析根本二部分裂之原因 通賢
【內容提要】佛教流傳至今已有二千多年的悠久歷史,歷久不衰,並成為世界之三大宗教之一,乃是佛教分派並向外弘化發展的結果。自佛陀成道後于鹿野苑初轉法輪,隨之僧團的出現,意味著佛教僧伽的成立。然而隨著僧團的不斷壯大與發展,僧團內部分化的危機亦已出現,但因佛陀不可動搖的威望和無可匹比的凝聚力,並未真正威脅僧團的整體,而導致分裂。直到佛陀入滅後,分裂的現象勢頭才逐漸暴露並激化。且在佛滅後百年發生佛教的根本分裂,隨後又相續發生一系列的分裂,使得原本統一的僧團分裂成十八部或二十部。而佛教分派不但有其必然性,亦為佛教發展應有之過程,並且對于佛教分世釋尊亦早有預言。因此,本文就繼原始佛教之第一次結集[①]後第二次結集[②]而導致根本二部分裂的原因,試從佛教分派的必然性,根本分裂的原因,以及分裂預言和價值等方面來談,來加以闡述研究。 【關鍵詞】原始佛教 部派佛教 第一次結集 第二次結集 根本二部 枝末分裂 【作 者】中國佛學院09級研究生。
前言
在釋迦牟尼佛入滅百年之後,統一的佛教僧團內部發生了嚴重的分化,分裂為上座部[③]和大眾部[④],兩個根本的部派,史稱「根本分裂」;此後,上座部和大眾部這兩個根本部派的內部又相繼的發生了一系列的分化,最後形成通常所說的十八部或二十部,史稱「枝末分裂」。嚴格的來說,佛教僧團內部分化的危機,在佛陀住世的時代就已出現,據《律藏大品》說:佛陀成道之後在鹿野苑初轉法輪為五比丘作最初的說法,使他們受教成為他的弟子,而以喬陳如等五人形成的最初的僧團,這意味著佛教僧伽的成立。隨著釋迦牟尼佛宣傳佛教吸收徒眾的過程中,使得佛教僧團日益壯大起來,漸發展成皈依唯一的師、法的教團,這既是原始佛教僧團的最初形態。
原始佛教僧團雖以「厭世」、「出世」為標榜,以追求脫離生死的涅槃解脫為修行目的,但在教團內部難免因利害關系,見解不同而發生種種的爭論。《四分律》卷四十三記載到,佛陀帶弟子在拘睒彌居住時,有一比丘犯戒,弟子中有的認為是犯戒,有的認為不是犯戒,雙方爭論十分厲害,以至導致雙方各自舉行說戒懺悔儀式(「布薩」),從僧團組織來說這是分裂現象,佛陀得知此事後,到犯戒的比丘那里說:「汝曹莫犯罪,而言不犯不懺悔」。又到檢舉比丘犯罪的一方說:「汝等莫數舉他比丘事」。佛陀勸止兩方比丘:「莫斗諍、共相罵詈誹謗伺求長短,汝等一切當共齊集同一師學,如水乳合,利益佛法安樂住」。他所擔心的是僧伽發生分裂,因此要求諍論的雙方彼此忍讓,和睦相處。[⑤]
又佛陀晚年時,也發生過教團暫時分裂的現象。佛陀的堂弟提婆達多為斛飯王子,跟隨佛陀出家後,在教法、修行等方面都同佛陀其他大弟子不相上下。《阿含經》和律藏都有記載,他後來對佛陀及其幾位大弟子產生嫉妒心理,打算分裂僧團,建立以他為首的新的僧團。在一次眾僧的集會上,他趁佛陀不在場的機會,提出「五法」(1、盡形壽乞食;2、糞掃衣;3、露坐;4、不食酥鹽;5、不食肉魚)[⑥]叫眾僧表決,宣布這五法「是法、是律、是佛所教」,結果除阿難等六十位長老比丘反對外,有五百比丘都同意接受這五法,並跟隨他到王舍城外伽耶山另立僧團。但提婆達多自立僧團的時間很短,由于佛陀弟子目犍連和舍利弗的勸說,離開佛陀的五百比丘又回到佛陀的身邊。後提婆達多勸摩揭陀國太子阿闍世殺父頻婆娑羅王自立,又企圖殺死佛陀,用石頭砸傷佛陀的腳,造諸惡業。
佛陀住世期間,雖有Kosambi兩派比丘的爭執以及提婆達多的背叛和陷害,但因佛陀不可動搖的威望和無可匹比的凝聚力,並未真正威脅僧團的整體,而導致分裂。直到佛陀入滅後,分裂的現象勢頭才逐漸暴露並激化。在佛滅後百年發生佛教的根本分裂,隨後又相續發生一系列的分裂,使得原本統一的僧團分裂成十八部或二十部。對于繼第一次結集之後的第二次結集這一導火索,所導致佛教根本分裂的具體原因,本文將從佛教分派的必然性、根本分裂的原因,以及分裂預言和價值等方面來談,來加以闡述研究。
一、 佛教分裂之必然性
印度是個巨大而複雜的文化地區,從太古以來無論在思想方面還是在宗教方面,都是個發達的國家。其原因可以舉出種種,但從大的方面來說,是由于印度所擁有的地域的特點、風土的性質、人種的複雜等所決定。而在當時作為新興起的佛教也同樣被這些因素所影響。區域的文化的薰染、人種的複雜語言的不一,以及弟子們的思想懸殊等問題的產生,這就為佛教的分裂埋下了潛在禍患。
(一) 語言的問題 人類是有思想的動物,而個已的思想表達或彼此的思想交流,最初則是以語言為媒介,
進而則以文字為工具。可以說思想是沒有說出來的語言,語言是已吐露出來的思想;亦可以說思想是沒有寫出來的文字,文字是已寫出來的思想。因此可知,所謂文字語言,都是代表人類思想的一種符號;所不同的是,語言則是以音聲為符號的,文字是以形象為符號的。我們可以用形象的符號,來表達口頭所要說的語言;也可運用音聲的符號,來表達心中所要吐露的思想。古人所謂:「言以傳道,文以載道」,亦顯示出語言文字的偉大功用。可惜的是,佛陀的言教並沒有用確切的文字記載下來,在當時只是僅靠弟子們口頭的傳誦,得以弘化。
但文字語言有其區域性,即在每一個區域生存活動的人們,都各自有其自已的文字語言。人類有史以來,語言文字是從沒有獲得統一過的。我們知道在印度,由于一般人們,嚴格遵守階級制度,因種族的種類繁多,語言文字的種類也就很多;據今有學者研究,古代印度社會的方言有一百種以上。這不僅是方言的不同,而在語言學上,就有其種類差別,且這種複雜的狀態,古往今來,大體都是如此。自釋迦牟尼佛創立佛教起,釋尊應用何種語言說法,弘傳佛教,是沒有確切的史料記載的。但不可否認的是佛陀說法不是單純的使用一種語言,而是用各種不同的方言,以適應各個不同區域的眾生。雖然佛陀在說法過程中用雅語的時候比較多,但是其從不強迫弟子們必須使用同一語言;即使是雅利安族的比丘,請佛倡議在僧團中全用雅語,但佛仍是以:「聽隨國俗言音學習佛說」的態度。《毗尼母經》卷四云: 有二婆羅門比丘,一字烏嗟呵,二字散摩陀。往到佛所,白世尊言:「佛弟子中有種種性、種種國土人、種種郡縣人,言音不同,語既不正,皆壞佛正義。唯願世尊,聽我等依闡陀至持論,撰集佛經次比文句,使言音辯了義亦得顯。」佛告比丘:「吾佛法中不與美言為是。但使義理不失,是吾意也。隨諸眾生應與何音而得受悟應為說之,是故名為隨國應作。」[⑦] 《四分律》卷五十二云: 時有比丘字勇猛,婆羅門出家。往世尊所頭面禮足卻坐一面,白世尊言:「大德,此諸比丘眾姓出家名字亦異破佛經義,願世尊聽我等以世間好言論修理佛經。」佛言:「汝等痴人,此乃是毀損。以外道言論而欲雜糅佛經。」佛言:「聽隨國俗言音所解誦習佛經。」[⑧] 《五分律》卷六云: 時諸比丘種種國出家,誦讀經偈音句不正。諸居士便譏呵言:「云何比丘晝夜親承,而不知男女、黃門、二根人語及多少語法?」諸比丘聞,各各羞恥,以是白佛。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問諸比丘:「汝等實爾不?」答言:「實爾,世尊。」佛即遙責諸居士:「汝愚癡人,如何譏呵異國誦經,音句不正。」[⑨] 佛教是反婆羅門的沙門團體,是印度新興的宗教。因此在被壓迫的人民大眾中有不少的信徒。這些眾多的徒眾,來自不同的地方。從經典中原始佛教僧團誦讀經法使用各種不同的語言,我們不難看出。在原始佛教僧團中,如只用梵語或摩揭陀語來弘化佛法,恐怕則會弊多利少。所以佛陀准許用不同的語言來誦習經典及傳教。 印順導師在《以佛法研究佛法》中說:「阿育王時代,華氏城因僧眾的來自各地,語言隔礙,所以分用不同的語言誦戒,佛法即分為多部。在不同的環境中,佛教適應不同的文化,采用當地語文,確為佛法分部的重大原因」。[⑩]從世間觀察,我們明白可見:不同的種族、不同的階級、不同的區域,其運用的語言一定不同。佛陀僧團中的弟子來自不同的地方,而階級種族也不相同。在日常生活中,各自的語言自然也就不同;到佛入滅後,因阿育王信仰佛教,佛弟子們乃弘化四方。如南北印度的語言就相差的很遠,但為適應弘化區域環境,自然就得運用本區域的方言。然而方言說法而使得佛法漸漸變質是在所難免的事,于是各種不同的學派就在語言不同的運用下,而分裂產生。據真諦三藏《部執異論》中說,阿輸迦王的時代,佛教正式分為四派,所謂「如是時中大眾破散,破散大眾凡有四種。」[11]然而因何種原因分裂?依調伏天及蓮花戒的看法,大眾、上座、說一切有、犢子四大派的分裂,根本是源于以四種不同語言誦戒而來。如一切有部誦戒說法時,是用的雅語;大眾部誦戒時用俗語;犢子部用雜語;上座部則用的是鬼語。由此四大派所用語言的不同,可以推想到其形成佛教根本部派的分裂,是非常明顯的事實。總之,由于印度語言的複雜性,為使佛法能傳布到各方,運用各方不同的語言,致使佛法因語言的不同而有佛教的分裂,可說是極其自然及必然的事啦! (二) 佛陀弟子的習性懸殊 人類的個性與習慣,是絕對不會相同的。你有你的個性,我有我的個性,你要我完全同于你,固然不可能;我要你完全同于我,同樣亦不可能。經中說「眾生根性各各不同」正是指此而說的。佛陀對這有深切的體認,所以絕不勉強求其同一,甚至針對不同的根性說有種種不同的法門。假定佛陀只說一個法門,要大家共同修持,那就不能攝化更多的眾生了。古語說:「同聲相應,同氣相投」,這是很自然的事,一點勉強不來。所以我們看世間的人群,不論你在哪里看到的現象,彼此比較接近的,不是個性的相同,就是習慣的相同,所以世間總有很多的派別,任何人都沒有辦法為之泯滅。 佛弟子在世間,當亦不免有「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現象。如佛在世時,一次說法後,諸大比丘弟子們,各自散去,東一群西一群,或論道或經行。佛于講堂門口看見,很歡喜的問阿難道:「你看那邊的一群是些什麼人?」阿難回答說:「那邊是以迦葉為首的一群,他們常常總是在一道的」。佛陀又問:「再看這邊的一群又是些什麼人呢?」阿難老實的回答:「這是以優婆離為首的一群」。像這樣的一問一答,一共有好多次,然後佛對阿難說:「你看他們這樣的安排,你說這是什麼道理?」阿難不明其中的底蘊,就請佛陀予以開示。佛陀說:「以迦葉為首的一群,都是修頭陀行的,凡是樂修頭陀行的,都喜歡圍繞在迦葉的左右;以優婆離為首的那一群,都是嚴持戒律的,凡是戒律清淨的,都喜歡與優婆離在一起;以迦旃延為首的一群,都是精于論議的,凡對論議有興趣的,一定都願接近迦旃延;以目犍連為首的一群,必然都是有大神通的,所以他們就常常的結合在一道」。佛陀問阿難:「平常跟你在一道的,是些什麼人?」阿難回答說:「跟我來往的一些比丘,大都是喜歡聽聞佛法的,只要有佛法聽,他們總是願樂欲聞」。《雜阿含經》卷十六云: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眾生常與界俱,與界和。云何與界俱?謂眾生不善心時與不善界俱,善心時與善界,鄙心時與鄙界俱,勝心時與勝界俱。 時,尊者憍陳如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是上座多聞大德,出家已久,具修梵行。 復有尊者大迦葉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是少欲知足,頭陀苦行,不畜遺余。 尊者舍利弗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是大智辯才。 時,尊者大目揵連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是神通大力。 時,阿那律陀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是天眼明徹。 時,尊者二十億耳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是勇猛精進,專勤修行者。 時,尊者陀驃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是能為大眾修供具者。 時,尊者優波離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是通達律行。 時,尊者富樓那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皆是辯才善說法者。 時,尊者迦旃延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能分別諸經,善說法相。 時,尊者阿難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是多聞總持。 時,尊者羅睺羅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是善持律行。 時,提婆達多與眾多比丘于近處經行,一切皆是習眾惡行,是名比丘常與界俱、與界和合。是故,諸比丘,當善分別種種諸界。[12] 又《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六,第四十九品《放牛品》云:
爾時,佛與無數眾生,前後圍繞而為說法。爾時,舍利弗將眾多比丘而經行,大目乾連及大迦葉、阿那律、離越、迦旃延、滿願子、優波離、須菩提、羅云、阿難比丘,各各將眾多比丘自相娛樂,提婆達兜亦復將眾多比丘而自經行。 爾時,世尊見諸神足弟子,各將其眾而自經行。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人根情性各各相似,善者與善共並,惡者與惡共並;猶如乳與乳相應,酥與酥相應;糞除屎、溺各自相應。此亦如是,眾生根源所行法則各自相應,善者與善相應,惡者與惡相應。汝等頗見舍利弗比丘將諸比丘經行乎?」[13] 上述可以說明原始佛教僧團里,存在著自然的分系或者分派。于此也說明了佛陀弟子們的個性、習慣、好樂等的不同。佛陀知道這是個性、習慣、好樂的不同,他不但不以為意,且很歡喜地聽其自然發展。佛在世時如此,佛滅後,佛弟子間的關系,當然也是這樣。然而這一現象,經過長期的發展,慢慢的形成集團,而有不同的派別的產生。因為「同氣相感,此合彼離」,這是世間的常事,並不稀奇。如我國向來有禪教兩派之說,參禪者一定與參禪者形成一個集團,而不以學教為然,甚至不願與學教者來往;學教者一定與學教者形成一個教派,而不以禪為然,當然也就不與參禪者來往。因此,學派思想的分化,雖說原因很多,學者的習性懸殊,亦為重要的原因之一。大家的志趣不同,很難和合相處,與其苦合,不如樂離。正因佛弟子們的志趣不同,于是各自獨立,將其身邊的徒眾發展成為獨特風格的學派,各為佛法弘揚而努力。
其實導致佛教分裂的潛在因素,起到導火索作用的,不僅僅就只上述兩點。依演培法師對于部派佛教分裂列出了十點原因:1、制的民主自由;2、師承的各自有異;3、語文的運用不同;4、時代的趨勢所使;5、區域的文化薰染;6、觀點的不盡相同;7、傳說的紛歧複雜;8、彼此的習性懸殊;9、尊古出新的有異;10、對聖典的存有異說。[14]正是由于這些潛在的因素,故于第一次結集之後,更加快了佛教分裂的步伐。故而導致了佛教的根本分裂及相關的一系列的枝末分裂。
二、佛教根本二部之分裂 關于佛教上座部和大眾部根本二部分裂的時間和原因,有許多不同的說法。一般認為,在第一次結集中,佛陀的弟子們就曾對戒律有過小的爭論,但公開分裂是從佛陀涅槃後的一百年左右的「第二次結集」開始的。此次結集有七百人參加,地點在印度東部的毗舍離。對于分裂的原因,南傳與北傳的佛教史料有著不同的說法。據南傳佛教史料的說法,認為二派分裂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對戒律的看法有分歧;而據北傳佛教史料的記載,二派的分裂則主要是由于對教理有不同的看法,即對阿羅漢的看法不同。 (一)南傳佛教的說法——微細戒的分歧 據史料所述,大迦葉尊者自佛涅槃後,在王舍城結集,由于阿闍世王的外護,在毗婆羅山側七葉窟前建築精舍,集合五百比丘,作為佛滅後的第一次的結夏安居處。在外安居期間,自第二個月開始,一連七個月(北傳謂三個月),從事結集的工作。首先由優波離誦出律藏,次由阿難誦出法藏,此即稱為「五百集法毗尼」或稱「王舍城結集」,又名「第一次結集」、「七葉窟內結集」。在此次結集大會上,阿難對佛所制戒律提出了佛陀臨涅槃時說過的關于「微細戒」比丘們可以放棄;于是展開了對佛陀所制戒律中,哪些是屬于微細戒這一問題的爭論;而大迦葉則堅決反對,並決定「我等不聽舍微細戒」,所有戒律,「我等盡當受持,不應放舍」。 時長老富羅那,聞王舍城五百阿羅漢共集法毗尼。即與五百比丘俱,往王舍城。至大迦葉所,語如是言:我聞大德與五百阿羅漢共集法毗尼,我亦欲豫在其次聞法。時大迦葉,以此因緣集比丘僧,為此比丘,更問優波離,乃至集為三藏,如上所說。彼言:大德迦葉,我盡忍可此事,唯除八事;大德,我親從佛聞,憶持不忘,佛聽:內宿、內煮、自煮、自取食、早起受食、從彼持食來、若雜菓、若池水所出可食者,如是皆聽不作余食法得食。大迦葉答言:實如汝所說,世尊以谷貴時世人民相食乞求難得,慈愍比丘故,聽此八事;時世還豐熟飲食多饒,佛還制不聽。彼復作是言:大德迦葉,世尊是一切知見,不應制已還開,開已複制。迦葉答言:以世尊是一切知見故,宜制已還開開已複制。富羅那,我等作如是制,是佛所不制不應制,是佛所制則不應卻,如佛所制戒應隨順而學。[15] 從這里,可以看出在第一次結集時,對佛陀所說的教法上沒有異議,在佛制的戒律上已看出其分裂的痕紋。而第一次結集的戒律內容,只是代表了上座部的精神,是以大迦葉為上座保守長老的代表,並為上座長老鞏固了領導的地位。然而富樓那長老的態度,雖不為大迦葉一派所接受,但卻潛移默化,受著當時印度東方年輕一輩比丘的歡迎,而導致了東、西兩系比丘們在佛滅一百一十年後的又一次爭論,這便是以「十事非法」為主的第二次結集,即「七百結集」或稱「毗舍離結集」。
「十事」指佛滅後一百年左右,以毗舍離為中心的跋耆族比丘對戒律采取了比較自由的態度,並在戒律上提出了十項革新見解,特別是出現了接受金銀布施的現象。這時,「阿難弟子有耶舍者,波利比丘也,游化至毗舍離,于大林精舍中住。見跋耆族比丘,布薩日以金缽盛水,白衣來,輒呼曰:諸賢,其施大眾以錢!大眾將以此購易所需。耶舍不以為然,不受分,且明斥為不淨,申其理于白衣之前。跋耆比丘以耶舍誹謗大眾,啟白衣之疑,議為之作擯羯磨,耶舍乃西行。受畜金銀,為引起結集之因,《僧祇律》即唯傳此事。」[16]耶舍西歸後,聯絡西方及南方的諸長老比丘欲裁決此事。「耶舍去摩偷羅,訪三浮多于阿呼恆伽山,謀有以糾正之。又共訪精通法律之名德離婆多于僧伽奢,得其贊可。乃遣使廣集波利比丘之在阿槃提(阿軬荼)、阿臈脾(伐臘毗)、沙只(奢羯羅)及摩偷羅等地者,共下毗舍離以論之。跋耆比丘聞之,亦遣使四出,以波夷那(即跋耆)、波梨二國比丘共諍,世尊出在波夷那,願大德助波夷那比丘為言。波利比丘既來,眾口紛呶,末由取決,乃推代表九人──薩婆伽羅、離婆多、三菩伽、耶舍、修摩那、沙羅、富闍蘇彌羅、婆薩摩伽羅摩、阿耆多以決之。時參與結集者,凡七百眾,共會于婆利迦園。離婆多就十事一一發問,薩婆伽羅則一一答之,判為非法。傳說如此。」[17] 于是雙方集會于毗舍離婆利迦園,對跋耆族比丘所開許的「十事」展開辯論,以裁定「十事」是否合法。因而在毗舍離舉行「七百結集」,有七百位比丘開會討論其事。關于「十事」的內容,南北傳佛教文獻所載稍有出入。
依《善見律毗婆沙》卷一所載,這十件事是:
(1)角鹽淨:謂可將鹽等調味料貯存在角器內,以備他日使用。
(2)二指淨:當日晷之影自日中推移至二指寬間,仍可攝食。
(3)他聚落間淨:謂一聚落食後,得更入他聚落攝食。
(4)住處淨:謂同界內之比丘,可隨意于他處行布薩。
(5)隨意淨:于處決眾議時,若僧數未齊,得預想事後承諾而先舉行羯磨。
(6)久住淨:隨順先例之意。
(7)生和合淨:食足後得飲用不攢搖之乳(即未去酪之精乳)。
(8)飲闍樓伽淨:謂闍樓伽酒(即未醱酵之椰子汁)得飲之。
(9)不益縷尼師壇淨:得縫制不用貼邊且大小隨意之坐具。
(10)金銀淨:謂得接受金銀及許儲蓄之。
會議結果,判定跋耆族比丘所提出的十事是不合佛教律法的,故云「十事非法」。
依南傳文獻所載,上述事件也是造成印度佛教分裂為上座部、大眾部的根本原因。因為會議結果,主張「十事合法」的跋耆族比丘一萬人也舉行集會,制定自己的經律,形成大眾部,而與主張「十事非法」的上座部分庭抗禮。
然而與上座部的諸律不同,大眾部的《摩訶僧祇律》則完全沒有提到「十事」,只是說毗舍離的比丘眾接受金銀布施,耶舍不以為然,遭到毗舍離僧從的擯斥,耶舍遂前往西方的摩偷羅國,與諸長老商議再結集律,最終結集了「五淨法」[18]與「九法序」。[19]而結集「五淨法」與「九法序」在上座部系的律中則完全沒有記載。
總之,根椐上座部諸律的記載,佛教的第二次結集主要是認定「十事非法」,南傳上座部更謂由此而導致了佛教的根本分裂;大眾部的律雖然也提到耶舍反對跋耆族比丘接受金銀布施的事,但是又說毗舍離結集主要是認定「五淨法」。前者是認定哪些事不應做,後者則是認定哪些事可以做,二者表現出完全不同的精神旨趣,反映了上座部與大眾部不同的部派立場及對戒律寬嚴的不同態度。
(二)北傳佛教的說法——大天五事 在毗舍離結集後,東、西兩系僧團是否就決裂為二,在北傳的佛教史籍里,還沒有證據。在錫蘭的《島史》與《大史》關于第二次法(實際是指律)的結集為上座、大眾二部根本分裂之始,說是在上座結集之外,另有「邪比丘」萬人集會舉行大結集,與上座部對抗而為「大眾部」,自此統一的佛教僧團分為兩派。覺音大師的《論事注》也作出同樣的說法。另《緬甸佛傳》也說由于第二次結集的結果而分為二派,即跋耆族比丘一系為大眾部,呼正統派為上座部。但據學者研究,這個問題仍然有分歧,還沒有明確的結論。
關于大座部與上座部的分裂情況,北傳佛教則另外有著不同的說法。在早期佛教中,阿羅漢果最初被視為佛教徒修行所能達到的最高果位,證得阿羅漢果,就意味著已經斷盡了一切煩惱,超脫了生死輪迴,達到了涅槃的境界。但是,據《異部宗輪論》和《大毗婆沙論》等北傳佛教史料的記載,北傳佛教共認上座部與大眾部分裂,其原因乃是由于在佛滅百年之後,有一個名叫大天的比丘,對阿羅漢果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即是對阿羅漢果的資格與人格的問題有不同的看法;認為阿羅漢尚有五種局限性,也就是所謂的「大天五事」。
大天(音譯作摩訶提婆),生于佛滅後百余年。其傳記有兩種,一為大眾部所傳,一為上座部所傳。根據大天之敵對部派上座部所傳,大天為中印度秣突羅國的商人之子,顏容端正。長大後,曾犯殺父、殺母、殺比丘之三逆罪,後深悔前非,一日至摩揭陀國祇園精舍,因聞一比丘誦「若人造重罪,修善以滅除,彼能照世間,如月出云翳」而發心出家學道。
大天天資聰慧,出家後不久便通達三藏文義,又因善于言詞、化導,波吒梨城人大多歸向之。無憂王(阿育王)得知,屢次召請入宮恭敬供養,並令說法。關于阿羅漢證果的果位境界,他主張五種新說,此即佛教史上著名的「大天五事」。教團因此而分為贊成五事的大眾部及反對五事的上座部兩派。是為部派佛教之始。相傳大天示寂時,王及城中士庶欲火葬之,但火不燃,後依一占師之言,灑以狗糞,火炎忽發,瞬間即燒成灰燼,繼而風暴至,灰燼飄散無遺。此上所述,因系大眾部之對立部派──上座部之傳說,故對大天頗有微詞。
大天為印度部派佛教大眾部的始祖,嘗編作一偈,以宣揚其對證果羅漢境界所持的觀點。其偈曰:「余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20]此偈所說的五事,即:
(1)余所誘:阿羅漢雖已斷盡諸漏而無煩惱,但仍難免漏失不淨(遺精、便利、涕唾等),此因惡魔憎嫉佛法,對修善者破壞、誘惑所致。
(2)無知:阿羅漢雖無染污無知,但尚存不染污無知。染污無知為與無明相應的無知,即大乘所謂的煩惱障,二乘之人斷盡之後即不現行。不染污無知不與無明相應,即大乘所謂的所知障,唯有證得佛果始畢竟不起。
(3)猶豫:阿羅漢雖已斷盡隨眠疑惑,但處非處疑惑尚未盡斷。
(4)他令入:阿羅漢須依他人之記別,方知自己為羅漢,例如智慧第一的舍利弗、神通第一的目犍連蒙佛授記,始知已證果位。
(5)道因聲故起:阿羅漢雖已有解脫之樂,然諸聖道,若不至誠唱念『苦哉』,則終不現起。
對于此偈中所持的觀點,保守派上座們極力反對,視其所倡之五事為非法、邪說、惡見。因此乃釀成教團之爭,而分裂成上座部與大眾部二派。如《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引真諦《部執異論疏》云:
大天所說五事,亦有虛實,故共思擇。一者魔王天女,實能以不淨染羅漢衣。二者羅漢不斷習氣,不具一切智,即為無明所覆。三者須陀洹人于三解脫門無不自證,乃無復疑,于余事中猶有疑惑。四者鈍根初果,不定自知得與不得,問善知識,得須陀洹有若為事相,知識為說有不壞淨,謂若于四諦無疑,于戒無失,于三寶得不壞信者,此人已證初果,因更自觀察,自審知得。五者聖道亦有因言顯者。如舍利弗等,當口誦偈時即得聖道。若不如此說者即名為虛,既有虛實故共思擇。因思擇此五事,所執不同分成兩部:一大眾部、二上座弟子部。大眾部者,本梵音摩訶僧祇,此翻大眾,是初結集時波師波所教授界外大眾,還是此徒黨,自為一部,存本名故稱大眾部。二上座弟子部者,本梵音名梯毗梨,而此翻為上座弟子部,即結集時迦葉所教授界內諸阿羅漢相傳承習,並迦葉弟子,故稱上座弟子部。不同婆沙一往即分為二部也。[21] 由上所述可知,南傳與北傳、上座部(包括南傳上座部和北傳上座部)與大眾部的史料,對佛教根本分裂情的記載雖然有很大的不同,但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這些記載都部分反映了佛教根本分裂的真實情況。在佛滅百年之後,佛教有了很大的發展,已開始從恆河流域向古印度的各個地區傳播。由于古印度社會的政治、經濟、民族、文化等發展極不平衡,不同地域的佛教僧人和一般信徒所面臨的社會、文化環境也有很大的差異,從而使得古印度各地的佛教信徒特別是較為發達的東方與相對落後的西方的佛教信徒在信仰方式和行為方式上存在著某些差異,並由此引發一系列的爭論,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當時東方的毗舍離,商業發達,私有財產也也已被認為神聖不可侵犯,佛教在這一地區又特別受到富裕的商人的支持所以常常會有金錢的布施。在這種情況下,原始佛教所規定的一系列戒律和精神,如「沙門釋子不應受蓄金銀」等,自然已難已實行。毗舍離的比丘們肯定「金銀淨」,可以說正是對毗舍離商品經濟發達的反映。而耶舍所在的摩偷羅等西方地區,相對于毗舍離來講,商品經濟較不發達,所以對比丘受蓄金銀等事難以容忍。以耶舍為代表的較為保守的西方長老與主張隨著時代的進步而有所革新的東方跋耆族比丘大眾,對于「十事」尤其是比丘受蓄金銀是否合法有著不同的意見,並由此而導致佛教的根本分裂,是完全可能的。
另外,北傳佛教對佛教根本分裂的記載據學者研究雖有年代上錯誤,但是它說佛教的分裂是由于對阿羅漢果的看法不同,實際上意味著是學解上的分歧也是造成佛教分裂的重要原因。應當說,這也反映了佛教發生根本分裂的某些真實的情況。佛教的根本分裂,恐怕並不僅僅在于大眾部與上座部對佛教戒律的寬嚴持有不同的態度,更為根本的,或許還在于兩派對佛學的理解上存在著嚴重的分歧。這種理解上的分歧,一方面是由于隨著佛教傳承年代的日漸久遠和傳播地域的日益廣闊,佛教徒們對佛說在記憶上產生了分歧,在使用的語言文字及語義理解上也產生了差別;另一方面,也許更為根本的是,在原始佛教教義中還存在著許多尚未解決的重大理論問題。
總之,引起佛教根本分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戒律方面的分歧,又有對佛學理解上的差異,而所有這些,又都與當時古印度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及佛教自身的發展狀況有著密切的關系。
三、佛陀的預言及分裂之價值 不管是佛教的「根本分裂」還是後來的「枝末分裂」,其實釋迦牟尼佛早有預言,如《文殊師利問經》中說: 未來我弟子,有二十部能令諸法住。二十部者並得四果,三藏平等無下中上。譬如海水味無有異;如人有二十子,真實如來所說可見。[22] 另外,說到佛教的分裂,就不得不談佛教分派的意義及其對佛教的發展是否存在著影響等等。佛教分派不但是必然的,同時也是佛教教團發展應有的過程。佛教流傳至今有二千五百多年,並成為世界之三大宗教之一,乃是由于佛教分裂分派,並向外弘化發展的結果。而佛陀則譬喻佛教分派如同兒子分家,如《藏要·異部宗輪論》序云: 奇哉大眾!乃能于堅壁清野之學林,實樹敵幟,而使悠悠之夢不沉,化城于焉動搖;是故以株守言:誠破裂之罪,無間之尤;若以勝進言,非夫產生部執之母,而發大乘之父歟?[23] 因此,佛教分派之價值,于此可略見之。
總 結 在我國「孔子之沒,儒分為八」,實是因孔子的學說博大精深,所以孔子的學說,乃分為八大派。而我們也清楚的知道在佛滅度後,因有些佛弟子,尋不出佛陀的根本思想,找不到佛陀緣起正法的思想中心,結果,不期然的就以佛的部分思想,來概括佛的全部思想,從而使佛法分為多派。發生這樣的現象,實因佛陀的思想,太過博大精深。儘管佛法分為多派,有許多不同思想的集團,但都可說是得佛陀思想的一面。而也正因為由最初的「根本分裂」發展至「枝末分裂」這一系列的分裂,而使得佛法得以外傳,正是如此故能使得佛法能流傳至今。
(責任校對:沛志) ––––––––––––––––––––––––––––––––––––––––
[①] 第一次結集:于佛陀入滅之年,在阿闍世王之保護下,五百阿羅漢會聚于摩揭陀國王舍城郊外之七葉窟中,以摩訶迦葉為上首,舉行第一次結集,故稱為五百結集、五百集法、五百出。此次結集,據《五分律》卷30、《摩訶僧祇律》卷32等載,系由阿難誦經(修多羅或法藏)、優婆離誦律(毗尼藏),再由諸長老將所誦出之經、律檢討修訂,編輯而成。此一說法,為史學界所普遍認為較可信者。此外,另有以下諸種說法:(一)結集經、律、論三藏。依《四分律》卷54、《十誦律》卷60、《大智度論》卷2等所舉,阿難誦經、論(阿毗曇藏)、優婆離誦律。又《付法藏因緣傳》卷1謂阿難誦經、優婆離誦律、迦葉誦論。然據《迦葉結經》、《撰集三藏》及《雜藏傳》等書所舉,則稱三藏皆由阿難誦出。(二)結集經、律、論、雜集、禁咒五藏。據《大唐西域記》卷9、《部執異論疏》等載,迦葉召集五百阿羅漢舉行第一次結集之時,尚有數百千人以婆師婆為首,而另行結集五藏,稱為窟外結集、大眾部結集,以別于迦葉之窟內結集、上座部結集。然學者之間對此說之看法不一,或謂此說恐系諸部分裂之後,上座部之徒所虛構之說法,而予以否定。(三)大乘經結集。據《菩薩處胎經》卷7所載,迦葉命阿難誦出菩薩、聲聞、戒律諸藏,共集出八藏,即:胎化藏、中陰藏、摩訶衍方等藏、戒律藏、十住菩薩藏、雜藏、金剛藏、佛藏。此外,據《大智度論》卷1、《金剛仙論》卷1等載,迦葉于耆闍崛山結集小乘三藏之同時,文殊、彌勒等于鐵圍山,與阿難共同結集大乘經典,此稱鐵圍山大乘結集。然此說疑系大乘佛教興起後之傳說。 [②] 第二次結集:于佛陀入滅後一百年左右,印度東部跋耆族比丘對戒律發生異議,提出十條戒律新主張。為此,七百比丘會于毗舍離城,以耶舍為上首,舉行第二次結集,稱為七百結集、七百集法、第二集法藏、第二集。此次結集以律藏為主,訂定跋耆族比丘所行之十事為非法。 [③] 上座部:音譯作他鞞羅部、體毗履、他毗利與。乃部派佛教之一派。又稱銅鍱部。據北傳佛典所載,佛入滅百余年後,大天等進步派之比丘倡導五條教義,保守派起而反對之,教團因此分裂為上座、大眾二部。佛入滅三百年初,自保守之上座部又分出說一切有部(略稱有部)。 [④] 大眾部:音譯莫訶僧祇尼迦耶、摩訶僧祇部,略稱僧祇部。又稱聖大眾部。為小乘二十部之一,與上座部並為最初之兩大部。據《異部宗輪論》所記載,佛陀入滅百余年,大天比丘提出五條教義後,產生贊成之革新派比丘,與反對之保守派比丘。兩派互相抗爭,前者遂結成大眾部,後者則結成上座部。本派主張:佛身無漏、色身無邊、佛壽無量,並認為生死或涅槃皆為假名(現象),人之心性本來清淨,然由于動搖之故而受污染,此即後世大乘佛教思想之先驅。此外又主張「現在實有、過未無體」(僅有現在為真正之存在),此系對立于上座部之「三世實有、法體恆有」之說。又其所傳之經典,除一般小乘三藏之外,亦包括《華嚴》、《涅槃》、《勝鬘》、《維摩》、《金光明》、《般若》等諸大乘經。于三藏之中,以經、律二藏為隨機、隨方、隨時而說,故特重論藏,以精研正智、窮究深旨為疾斷煩惱、速證菩提之要法。 [⑤] 見《四份律》卷43中:「爾時世尊在拘睒彌,時有比丘犯戒,是中或有言犯戒,或有言不犯,是中見犯比丘,語不見犯比丘言,此比丘實犯,非是不犯……莫斗諍共相罵詈誹謗伺求長短,汝等一切當共齊集同一師學如水乳合利益佛法安樂住。」《大正藏》第22冊,第879頁中-880頁中。 [⑥]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三之一,大宋余杭沙門釋元炤撰,《大正藏》第40冊,第157頁上。 [⑦] 《毗尼母經》卷4,失譯,《大正藏》第24冊,第822頁上。 [⑧] 《四分律》卷52,姚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譯,《大正藏》第22冊,第955頁上。 [⑨] 《五分律》卷6,姚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譯,《大正藏》第22冊,第39頁下。 [⑩] 印順《以佛法研究佛法》,台灣正聞出版社,2004年,第161頁。 [11] 《部執異論》1卷,天友菩薩造,陳真諦譯,《大正藏》第49冊,第20頁上。 [12] 《雜阿含經》卷16,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大正藏》第2冊,第115頁上、中。 [13] 《增一阿含經》卷46,晉沙門釋道安撰,《大正藏》第2冊,第795頁中、下。 [14] 參見張漫濤主編《印度佛教史論》(印度佛教專集之二)之〈部派分裂的動因〉,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3),大乘出版社,1979年12月,第143頁。 [15] 《四分律》卷54,《大正藏》第22冊,第968頁中、下。 [16] 印順《印度之佛教》,台灣正聞出版社,2004年,第59頁。 [17] 印順《印度之佛教》,台灣正聞出版社,2004年,第60頁。 [18] 《摩訶僧祇律》卷32云:「五淨法,如法如律隨喜,不如法律者應遮,何等五:一、制限淨;二、方法淨;三、戒行淨;四、長老淨;五、風俗淨;制限淨者。」《大正藏》第22冊,第492頁上。 [19] 《摩訶僧祇律》卷32云:「九法序,何等九:一、波羅夷;二、僧伽婆尸沙;三、二不定法;四、三十尼薩耆;五、九十二波夜提;六、四波羅提提舍尼;七、眾學法;八、七滅諍法;九、法隨順法。」《大正藏》第22冊,第492頁中。 [20] 《異部宗輪論》1卷,世友菩薩造,唐玄奘譯,《大正藏》第49冊,第15頁上。 [21] 《三論玄義檢幽集》卷5,日本澄禪撰,《大正藏》第70冊,第456頁中。 [22] 《文殊師利問經·分部品第十五》2卷,梁扶南國三藏僧伽婆羅譯,《大正藏》第14冊,第501頁上。 [23] 《藏要·異部宗輪論》第1輯,上海書局,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