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哲學要義 第三十二章 中國佛教的真理觀 第六節 窺基的四重二諦說
第六節 窺基的四重二諦說 唯識宗實際創始人窺基,著重繼承瑜伽行派一系的二諦學說,綜合《瑜伽師地論》卷64、《顯揚聖教論》卷6所說四種世俗〔注釋:分別詳見《大正藏》第30卷,653頁下~654頁上;《大正藏》第31卷,507頁中~509頁下。〕和《成唯識論》卷9所說四種勝義〔注釋:詳見《大正藏》第31卷,48頁上。〕的名稱與義理,在所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2「二諦義」中全面地論述了四重二諦論。他說:「《瑜伽》、《唯識》二各有四。……二諦有無體異,事理義殊,淺深不同,詮旨各別,故于二諦各有四重。亦名名事二諦、事理二諦、淺深二諦、詮旨二諦。」〔注釋:《大正藏》第45卷,287頁中。〕依世俗(俗)勝義(真)二諦有無、事理、淺深、詮旨的義理分別,把它各開作世間、道理、證得、勝義四重,從低到高,由淺到深,合為八諦。世俗諦是凡夫所見的理境,勝義諦則是佛所證的理境。世俗諦四重是:世間世俗諦,道理世俗諦,證得世俗諦,勝義世俗諦。勝義諦四重是:世間勝義諦,道理勝義諦,證得勝義諦,勝義勝義諦。 四重真俗二諦的內涵有一定的交叉,具有一定的對應關系。今先列表以明相互關系,後再逐項分述之。 第一重:《瑜伽師地論》以瓶、我等為例,謂此只是假名而已,並無實體存在,但凡夫視為實有,是世間世俗諦。《成唯識論》認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由因緣和合而成,必會崩壞,故稱「世間」,然聖者超越世間世俗諦,悟知其實際的體用,不同于有名無體無用的假法,故稱「勝義」,合名為「世間勝義諦」。窺基綜合以上二論,而以「有」「無」體異立二諦之別,稱為「名事二諦」。「名」,指有名無實的幻相存在;「事」,指有名有實的現象存在。 第二重:《瑜伽師地論》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是依主客觀諸法的義理,把它歸類而區別為蘊、處、界,故稱作「道理」;又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事相不同,差別易知,故稱為「世俗」,合稱「道理世俗諦」。《成唯識論》謂苦、集、滅、道四諦,是依迷悟因果的差別而安立的,稱作「道理」;又是超越前二重世俗諦,稱為「勝義」,合稱「道理勝義諦」。窺基以「事」與「理」意義相殊立二諦之別,稱為「事理二諦」。 第三重:《瑜伽師地論》稱,佛以方便安立知、斷、證、修的苦等四諦,以說明迷、悟、染、淨的因果差別,能令修行者趨入涅槃,證得聖果,稱為「證得」;又須憑藉言說以知因果的差別相狀,故稱「世俗」,合稱「證得世俗諦」。《成唯識論》謂我空與法空二空真如須由聖者的智慧觀照才能彰顯其實理,而不是凡夫所能了知的;這是超越了前三重世俗諦,稱為「證得勝義諦」。窺基依道理的淺深立此二諦之別,稱為「淺深二諦」。 第四重:《瑜伽師地論》謂,二空真如是聖者智慧自內所證,為了隨順引生這種智解,而假借二空之名,以世俗言語表詮其道理,稱「勝義世俗諦」。《成唯識論》卷9云:「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注釋:《大正藏》第31卷,48頁上。〕「一真法界」的「一」非數目義而是絕對義,「真」,真實不虛,「法界」則融攝一切法。意為一實的真如,極致的真理,萬事萬法都是此法界的顯現。《成唯識論》謂「一真法界」是超越言語思慮的絕對境界,是難言的勝義,為聖者的無分別智所證悟,超越前四重世俗諦,故重複叫做「勝義勝義諦」。窺基依「言詮」與「超言詮」立二諦之別,稱為「詮旨二諦」。 窺基在論述四重二諦時還強調說,異俗諦「理應名隱顯諦。隱覆空理,有相顯現。如結手巾為兔等物,隱本手巾,兔相顯現」〔注釋:《大正藏》第45卷,287頁下。〕世俗諦實是隱覆真理,顯現有相,如把手巾結扎為兔子,本來的手巾掩覆了,而顯現出兔子的相貌。然有無不虛,即稱為諦。勝義諦是「前之三種名安立勝義,第四一種非安立勝義」〔注釋:《大正藏》第45卷,287頁下。〕這是說,勝義有境界和道理兩重意義,前三種是殊勝智慧認識真理的境界,第四種是廢詮談旨的,是依道理立義。又因在此理事不謬,即稱為諦。 以上為四重二諦的基本內容,其中四世俗諦的二、三、四三重世俗諦分別與對應的四勝義諦的一、二、三三重勝義諦本是同一的,只是從真俗兩面觀照而有所別。四世俗諦中的世間世俗諦是「唯俗非真」,而四勝義諦中的勝義勝義諦則是「唯真非俗」。這也就是說,四重二諦中既有真俗相對區別的意義,又有真俗絕對對立的意義。窺基一方面竭力溝通世俗真實與佛教真實、世間認識與佛教真理的同一關系,一方面又堅持世間世俗認識與佛教最高真理的根本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