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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之法

佚名

  書法之所以為法,當然要講法。書法史上也經歷了從法中之法到法外之法,再到無法之法的發展過程。書法發展到唐代,達到了「尚法」的頂峰。在禪宗的影響下,宋代「尚意」之風大興,「無法之法」也就是對「尚法」權威的否定。   宋代講求「無法之法」的代表人物是黃庭堅。在黃庭堅看來,書法創作本是興之所至、一任天機的,用不著恪守什麼技法不可,這是禪宗的實質;正如禪家參禪一樣,雖各異其詞。都如向自然本性中求,而真能向本性自然中求墨韻者,又處于「言語道斷」,非語言所能盡其意的尷尬境界之中。   這種澄淨虛空的要求,到黃庭堅那里即成了「心不知手,手不知心」,心手合一的境界。黃曾非常自負地說:老夫作書,本無法也,但觀世間萬緣,如蚊納聚散,來嘗一事橫于胸中,故不擇筆墨,遇紙則書,紙盡則已,亦不計較工拙與人之品藻譏彈。   黃稱讚東坡的畫是「筆與心機,釋冰為水」,達到一片化機的地步,是心手合一的典型,山谷主張真正善書者必須達到這種不擇紙筆,不擇時地,不計工拙,不管人之品藻的境地,這便是真正的心手合一。   所以「無法之法」並不是沒有法,黃庭堅他也最講技法的鍛鍊。學書時,要知「法」,不知法則無以學;下筆之際,要忘「法」不忘法則無以書。若一味地考慮技巧,則自我失于技巧;一味規摹古人,則自我失于古人。書法家不是不用技巧,而是活用技巧,「無法之法」正是技巧的活用之法。   清代張照在《天瓶齋書畫題跋》中說:書著意則滯,放意則滑。其神理超妙、渾然天成者,落筆之際,誠所謂不居內、外、及中間也。   「著意」與「放意」都是對「法」的執著,只有在「意」與「法」之間,不居「內、外、及中間」才真正是「無法之法」。這是佛家所講的「中道」觀。得此「中道」者,熟諳技法的書法家可臻于「游刃有余」的境地,在創作過程中信筆揮灑而莫不中節。「無法之法」是意與法高度合一的法,也是書法之為書法藝術的「法」。   明代董其昌說:書家妙在能合,神在能離。(《畫禪室隨筆》)   「妙在能合」即是禪宗所講的「不為法脫」,「神在能離」即禪宗所謂「不為法縛」。「非入三昧者,殆不能辦此。」在這里,書道與禪道,書法與撣法取得了相通之處。入「三昧」之境,得「無法之法」的妙道,成了書法家與禪僧們畢生追求的最高境界。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