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札記·「著了袈裟事更多」(徐麟研)
徐麟研究員《讀書札記·「著了袈裟事更多」》
河北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徐麟
2005年吳江先生寫過一篇談佛教的文章,其中有言:「有一種情況必須注意,現在佛教本身也正在發生變化,有人稱之為『佛教的現代化』。並舉出例子:在某些信奉佛教的經濟發達國家或地區,許多佛教徒已是高層知識人物。……他們日益溶入公民社會而成為其中特殊的一部分。」「在我們的社會,事情可能也會發生同樣的變化。……在今天的情況下,有人出家修行或當居士並非是為了去尋找『出世』和『剃度』的精神寄托,或去追求『芒鞋破缽隨緣化』那種受苦境界,這只是淺層次的,而可能是為了跳出污濁,跳出某些政治惡斗,求得心地平靜做一個虔誠向善的人,甚至為驅除人心中的種種貪欲邪念、滅掉人性中天然具有的某些野獸因子,作出貢獻。……佛教修煉的重要目的之一,我看就在于滅掉人性中所具有的某些惡的野獸因子(包括權力野心、各種貪欲邪念等)……」
他的朋友陳四益先生說:「現在『居士』已經不少,不過情況也大有別。連和尚現在也有玩政治的、化緣弄錢的,真正于佛學有心得的不多。居士更無論矣」,「先生以為佛學修鍊有益于人性的完美,甚是。但老莊、墨家、儒家學說何嘗沒有這樣的作用?問題是人到這些學說中,要尋找什麼。善尋者得其正,不善(學)[尋]者得其邪。」
筆者覺得兩位先生的討論已經切入了本論壇的主題——「和諧社會與道風建設」。
佛教講因緣。就其自身而言,其「因」在起意滅人生之苦;其「緣」在「出世」,即視人生為空幻;其「果」(因緣和合的結果)在「覺迷」,成「正果」的人就是進入了人生最高境界的「佛陀」(簡稱「佛」)。就其作為當代中國社會的一個構件而言,其「因」是一部分公民的特定信仰(特定的精神追求及其日常實踐),其「緣」是恰當的社會環境(歷史形成的風俗習慣、由公權力的代表者予以落實的國家法律法規和執政黨的政策),其「果」(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成為全民性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助力。
那麼,中國佛教存在不存在「形象」特別是「公眾形象」的問題呢?
筆者認為,就佛教談佛教,這個問題是不存在的:「四大」即信仰佛教的人尚且為「空」 ,由這些人組成的中國佛教(組織?團體?群體?)當然也是個「空」。空者,「無常」也,「無我」也,「寂靜」也 。所以佛教自身無所謂「形象」。
能夠進入公眾視野的中國佛教「形象」離不開它的社會背景。換句話說,當我們提到「佛教的形象」這個概念的時候,著眼點正在于它的社會性。在筆者看來,佛教的「宗教形象」、「社會形象」和「公眾形象」至少包含如下要素:
1、寺廟(物質建築、宗教和財務管理制度)——是整齊有序的還是雜亂無章的? 2、寺廟的住持(法人代表)——是循規守法的還是違規犯法的? 3、信教群眾(出家僧人和在家居士)——是愛國愛教的還是忤道敗德的?
筆者上面判詞的舉例是就兩個極端而言,實際情況是絕大多數個案接近于前者但還不夠理想,這是改革開放近30年來在執政黨逐步調整執政理念的過程中與中國佛教有關的海內外各種社會力量彼此博弈兼妥協的結果。中國佛教開展道風建設,正是要使各地寺廟的住持成為循規守法的表率,並且在他們的領導或指導下,使其所在的寺廟或叢林日益興旺發達,使受其關照的信教群眾順應國家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趨勢,既用好用足自己作為國家主人的法定權利,也善盡各項法定義務和秉行世俗、宗教兩域的道德規范。
前引吳、陳兩位先生的話中,筆者認為「現在佛教本身也正在發生變化」和「善尋者得其正」兩句是發人深省的。
實際上,佛教來華兩千多年間一直處在變化當中。它的歷史,同樣是「善尋者得其正」的對象。刊于《廈門佛教》網上的《廈門佛教志•概述》就以若干實例為當代中國佛教開展道風建設提供了歷史借鑑:
1、「同安建縣後的數十年間……興建了大小寺院30多所。……其一,官府倡建的大型寺院。……其二,為宗族遷民建于族居所在地的佛院。……其三,為高行德僧于林泉深處,依岩結茅住修的山岩。……上述官倡或族建的寺院,大都有官撥或族捐的大量寺產或田租。如……梵天寺全盛時,即有田租二、三千石,可供數百住僧坐享豐厚田租的優裕生活。……迄至南宋,由于官府加重寺院國課,梵天寺田租收入不足以應王租,依靠田租生活的寺僧,不得不星散流離。……造成此一盛衰變化的緣由,客觀上應是受到時代歷史社會、政治、經濟興革的直接影響。但對佛教徒自身在歷史變革中所起消極作用,自亦不容忽視。如當寺院富有田租,許多寺僧在安享優裕生活時,便放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農禪自給的佛門優良傳統生活,以致一旦失去田租,便只好四散另謀生路,從而加速佛門的衰敗。」
2、 「(清朝)自乾隆四年(1739)以後,私度出家現象嚴重。……乾隆三十九年(1774),宣布取消官給度牒制度,准許自由收徒度眾。……如(廈門)臨濟宗寺僧正圓,收度徒眾16位。正圓的徒孫鑑源收度徒眾18位,此後幾代的法子徒孫,收度弟子都在10人以上。如此亂收濫度,難免魚龍混雜,產生一批寄身佛門混飯的『食僧』。這些僧人,文化素質不高,佛學禪修不足,而以謀財為務。他們或追逐經懺為生,或假托募化為名,還有寺僧拋開清靜的山巖佛寺,進入鬧市經營主持香火鼎盛的神道宮廟。……據清末民初統計島上住僧宮廟達30多座。」
3、「民國十三年(1924)春,廈門有一批佛教青年居士,發起組織『閩南佛化新青年會』。……民國二十年三月(1931)……『思明縣佛教會』正式成立。……閩南佛化青年會集體加入佛教會。……佛教會成立後,即將『弘法利生』和『整頓教規』列為會務工作的兩大要務。弘法利生工作,主要是組織定期念佛會、演講會,舉辦各種不定期的普利法會,創辦《會刊》(後改為《佛教公論》月刊),設立佛教經書流通處,開展佛學研究活動,舉辦各項社會慈善福利事業。整頓教規,重點在于寺巖住僧日常修持生活的考察和管理,如發現有違反住寺戒律規儀行為,即通過佛教會組織給予申斥,即令糾正,或在佛教刊物上進行公開批評,如有嚴重違犯規戒的僧人,則配合地方政府將其擯逐出境。對于存在帶有普遍性、對佛教以至社會有不良影響的現象,由佛教會擬文報請有關部門明令申禁,如取締僧眾沿街化緣;禁止僧人奇裝異服參加送殯;嚴禁寺僧容納游客在寺岩范圍內聚賭、飲食酒肉、挾妓、吸毒等非法活動;禁止地方小寺男女住眾混居等。」
歸納起來,可以說僧人的道風之「正」有兩個起碼的要求:一是不做寄生蟲,二是不違良俗。做到這兩條,才有進一步的戒律規儀可言。
我們知道,這些年來,中國佛協和各級地方佛協在發揚優良傳統,總結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建章立制以端正道風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黨和政府予以充分肯定。但面臨空前的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過去已經做到的,還不能說盡如人意。最為人所詬病的,一是「佛門某些人的趨炎附勢,山門里掛的宣傳圖片盡炫耀外國某王子公主來過,本國某某高官來過。這種對俗世權要的仰望于今更烈」 ;二是「連佛門清靜地都有腐敗了」,「假如寺院囤錢過多,緊跟而來的是僧人的生活腐敗。……寺院更多的是不勞而獲,大家認為,寺院收入都是供養來的。這樣下去,以我個人狹隘的邏輯推理,很為佛教擔憂」 。
宋朝詩人楊萬里寫的《送德輪行者》詩曰:「瀝血抄經奈若何,十年依舊一頭陀;袈裟未著愁多事,著了袈裟事更多。」
如今各地的寺廟住持多數不止有「頭陀」一個身份 ,僅此一項,就足可以說「著了袈裟事更多」了。他們的道風建設——不是政治思想建設或法制思想建設,那是需要世俗力量插手的——說到底是一個如何踐行信仰並以此去影響他人的問題。近年來在僧俗兩界都很受歡迎的河北趙縣柏林寺明奘法師把自己所想的和所做的歸結為:「只解決人類普遍存在的心靈問題。……信仰問題隨便它,讓它自生自滅。」 聽起來頗有趙州老和尚「喫茶去」的意味。筆者認為,這應該算得上是一個「契理契機」的話頭了。
寫于2007年8月30日—9月3日